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10 968元,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19 026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 318元(统计口径有变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9.4平方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 895元,增长12%。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6830元,比上年增长11%;生活消费支出8300元,增长53.65%;人均居住面积29.6平方米。全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为26 112人,比上年减少1.5%,其中城镇3887人,减少12.7%;农村牧区22 225人,增长0.8%。社会福利性收养单位(含敬老院)13个,床位795张,收养461人,社会福利企业1个,安置残疾人员8人。
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10 968元,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19 026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 318元(统计口径有变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9.4平方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 895元,增长12%。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达6830元,比上年增长11%;生活消费支出8300元,增长53.65%;人均居住面积29.6平方米。全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为26 112人,比上年减少1.5%,其中城镇3887人,减少12.7%;农村牧区22 225人,增长0.8%。社会福利性收养单位(含敬老院)13个,床位795张,收养461人,社会福利企业1个,安置残疾人员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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