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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城镇低保每人每月提高15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提高144元,发放城乡低保金6570万元。发放农村“一吨煤”补贴1655.4万元。为全县5691名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72元。城市新增就业13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86万人。首批建成4所互助幸福院,可以解决220户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的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居问题。采取政府补贴和企业调价,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每平方米每月降低了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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