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内蒙古自治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为全区1.7万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统一制发了工作牌和巡护袖标,标志着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全员“持证上岗”。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林业生态管护水平,从2016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7个盟市的31个原国家级贫困旗县选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1.7万名,承担起约1500万亩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日常巡护。目前,自治区按照国家统一每人每年10000元的补助标准为其落实党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资金。
此次统一制发工作牌和巡护袖标,是提升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其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守护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为持续加强内蒙古自治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为全区1.7万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统一制发了工作牌和巡护袖标,标志着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全员“持证上岗”。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林业生态管护水平,从2016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7个盟市的31个原国家级贫困旗县选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1.7万名,承担起约1500万亩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日常巡护。目前,自治区按照国家统一每人每年10000元的补助标准为其落实党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资金。
此次统一制发工作牌和巡护袖标,是提升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其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守护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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