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成立党支部委员会
来源: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     时间:2021-06-10     浏览量:

 

2021525日上午,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5名党总支委员,成立了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委员会。17名在职党员参加会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戴建峰同志到会指导。

大会宣读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关于同意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的批复》,介绍了委员候选人名单,表决通过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了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按照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发放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代表选票共17张,收回有效票17张,选举产生了贺彪、孟秀芳、赵在旺、冰霜、徐媛英5名同志为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委员。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戴建峰讲话。他指出,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成立后,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时成立党小组,规范离退休党员管理。地方志研究室要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带领下,抓好抓实党史学习教育。

随后,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5名委员参加。会上选举贺彪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孟秀芳同志为党总支副书记,赵在旺同志为组织委员,冰霜同志为宣传委员,徐媛英同志为纪检委员,并通过了《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职责分工方案》。

 

 

贺彪同志以党支部书记身份,明确了各位委员职责,对党支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位委员要牢记职责,担当使命,形成合力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党支部要紧密围绕地方志当前工作任务,聚焦主业,敢于创新,做到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

528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批复,同意贺彪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孟秀芳同志为党总支副书记,赵在旺同志为组织委员,冰霜同志为宣传委员,徐媛英同志为纪检委员。自治区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