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年(1913),设置热河特别行政区,改平泉州为平泉县。宁城县境汉制属热河特别行政区平泉县管辖。民国20年(1931)3月,从平泉县划出四区(公爷府)、五区(西桥)、六区(八里罕),分设大宁设治局,治所在宁城小城子。12月,大宁设治局改称宁城设治局。
民国22年(1933)10月,宁城设治局改称宁城县,治所在小城子,与喀喇沁中旗旗县并存,旗治所在大城子。民国26年(1937)3月,宁城县第三区西桥以北15个村划归建平县。7月,平泉县并入宁城县,县府设小城子。民国28年(1939)6月,旗县合并,称喀喇沁中旗,旗治所由大城子迁至小城子。民国29年(1940)11月,治所由小城子迁平泉。
1945年9月,成立平泉县,宁城地区隶属平泉县。1946年1月,组建喀喇沁中旗,仍实行蒙汉分制。5月,热河省将平泉县分为平泉县和宁城县,在小城子组建宁城县人民政府。1947年6月8日,宁城县全境解放。11月,旗县政府再次合并,撤销喀喇沁中旗建制,称宁城县人民政府。1948年4月,热河省政府决定改宁城县人民政府为宁城县喀喇沁中旗联合政府。7月,联合政府治所迁至八里罕。
民国2年(1913),设置热河特别行政区,改平泉州为平泉县。宁城县境汉制属热河特别行政区平泉县管辖。民国20年(1931)3月,从平泉县划出四区(公爷府)、五区(西桥)、六区(八里罕),分设大宁设治局,治所在宁城小城子。12月,大宁设治局改称宁城设治局。
民国22年(1933)10月,宁城设治局改称宁城县,治所在小城子,与喀喇沁中旗旗县并存,旗治所在大城子。民国26年(1937)3月,宁城县第三区西桥以北15个村划归建平县。7月,平泉县并入宁城县,县府设小城子。民国28年(1939)6月,旗县合并,称喀喇沁中旗,旗治所由大城子迁至小城子。民国29年(1940)11月,治所由小城子迁平泉。
1945年9月,成立平泉县,宁城地区隶属平泉县。1946年1月,组建喀喇沁中旗,仍实行蒙汉分制。5月,热河省将平泉县分为平泉县和宁城县,在小城子组建宁城县人民政府。1947年6月8日,宁城县全境解放。11月,旗县政府再次合并,撤销喀喇沁中旗建制,称宁城县人民政府。1948年4月,热河省政府决定改宁城县人民政府为宁城县喀喇沁中旗联合政府。7月,联合政府治所迁至八里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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