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全国政协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重要要求,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措施,着力纾民困、解民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兜住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区已脱贫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39.65万人。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初步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22年5月,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6.1万人、特困人员9.6万人,1—4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为5.94万人次临时遇困群众提供急难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338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
聚焦“兜准底”。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主动发现机制,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象269.2万人。深化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实施医疗救助227万人,支出资金10.2亿余元;为4.58万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大学生等落实教育救助资金4.2亿元;将5507户低保、特困等家庭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安置困难人员就业1.37万人;下拨2021—2022年度党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亿余元。
聚焦“兜好底”。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21年全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772元/月、6731元/年;城乡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308元/月、10533元/年。指导各地科学合理确定2022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持续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2022年已筹集党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3.62亿元。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援助有效衔接机制,积极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开通社会救助“微服务”平台,推动救助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救助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全国政协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重要要求,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措施,着力纾民困、解民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兜住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区已脱贫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39.65万人。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初步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22年5月,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6.1万人、特困人员9.6万人,1—4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为5.94万人次临时遇困群众提供急难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338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
聚焦“兜准底”。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主动发现机制,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象269.2万人。深化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实施医疗救助227万人,支出资金10.2亿余元;为4.58万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大学生等落实教育救助资金4.2亿元;将5507户低保、特困等家庭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安置困难人员就业1.37万人;下拨2021—2022年度党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亿余元。
聚焦“兜好底”。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21年全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772元/月、6731元/年;城乡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308元/月、10533元/年。指导各地科学合理确定2022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持续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2022年已筹集党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3.62亿元。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援助有效衔接机制,积极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开通社会救助“微服务”平台,推动救助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救助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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