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全区公安机关自上而下构建安保维稳“1部13专班”指挥运行体系,抽调70%机关警力下沉一线开展社会面“大巡防”,首次建立起“环京、环疆、环冀、环盟市”四层过滤网,组织开展“双清双打”“三查一控”等系列专项行动,圆满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作出突出贡献的145个集体、846名民辅警获得战时表彰奖励。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教导员刘安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内蒙古公安系统高建华、沈洋、葛启生、张博雨、慕彦斌5名同志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公安局3个集体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大队等18个集体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包头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建民等25名个人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等10个集体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兴安盟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四级高级警长王云凌等25名个人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社会稳定维护】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全面排查化解涉疫、涉稳风险隐患,深化开展“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攻坚”,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1万起,3个派出所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双清双打”专项行动。紧盯中共二十大安保决战决胜和第四季度治安特点,组织开展“清除涉稳隐患、清剿安全隐患、严打严重暴力犯罪、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共检查各类行业场所6.6万家次,整改隐患4225处,立案3728起,全区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专项行动被评为“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扫黄铲赌”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行业场所“大清查”、治安乱点“大整治”、违法犯罪线索“大起底”、“黄赌”案件“严打击”,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清查各类行业场所40666家次,查处涉黄行政案件1377起,治安处罚3136人;侦办涉黄刑事案件17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856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4856起,行政处罚22944人;侦办涉赌刑事案件28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45人,有效打击犯罪,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治安管理】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加强特种行业治安监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建立检查暗访、研判核查、“一案双查”、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升级完善旅馆业系统,建立强制备案机制。全区各地公安机关累计检查旅馆80308家次,帮助找回离家出走等监护人不知情的未成年人97人,预防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7起;部署开展特种行业及重点管理行业经营单位治安大检查、用作旅馆经营的自建房安全整治、保安服务行业清理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专项整治等四个专项工作,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全区累计检查、娱乐服务等各类行业场所41653家次,查处治安案件249起,侦办刑事案件8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11人;整治排查用作旅馆经营的自建房5071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达到100%;组织开展保安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区共有19811名保安员通过参加保安员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保安员证,整改相关27家未按要求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依法依规注销13家企业。全面启动“大巡防”。盟市、旗县公安机关70%的警力下沉一线、摆上街面,最大限度地投入警力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非访案事件。
常态化开展“三电”油气、银行保险机构、地铁公交、长途客运、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国防军工等重点单位、部位安全防范监督指导,出台《举报及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组织开展银行安全大检查,与银保监局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有效保障重要基础设施、重点行业部位安全运行。
【公共安全防护】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开展“抓防范、控发展、保平安”百日攻坚、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乌审旗配发民用猎枪清查追缴。持续推进“护校安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78处。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发布《关于依法收缴管制刀具的通告》,强力推进流散社会非法枪爆物品收缴工作。共侦办枪爆刑事案件1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2人,办理枪爆行政案件380起,行政处罚334人。
“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深入排查治理校园周边隐患,扎实推进校园安防建设,全力维护校园周边及内部安全稳定,其间,共组织开展督导检查1232次,排查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478处,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121处,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19起,全区6652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护学岗设置“4个100%”建设要求。
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实有人口大核查、出租房屋大清查、矛盾纠纷大排查等,累计核查实有人口2335万人(流动人口471万人)、清查出租房屋50余万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3万起,全面清除堵塞工作的盲区漏洞。
【打击违法犯罪】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格落实“1+6+N”工作方案体系,挂牌整治重点地区、挂账督办重点案件全部清零,公安部交办50项线索任务全部完成。行动期间,全区刑事、治安警情比2021年下降46.6%、18.7%,实现“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一个确保”目标任务。全年,破获刑事案件49624起,比2021年下降21.98%,破获“八类案件”2017起。新打掉涉黑犯罪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团伙11个。依法稳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破案468起,挽损4.01亿元。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猎狐2022”),抓捕3名境外在逃人员,挽回经济损失4.72亿余元,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破案1843起。
【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在公安大数据平台搭建“反诈预警”模块,实现对多渠道诈骗信息自动梳理精准推送,全年累计向全区推送预警信息898万余条,预警推送准确率超过90%;侦办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4832起,打掉电诈团伙1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652人。损失50万元以上案件嫌疑人100%到案。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优势开展打击跨境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共协助侦办跨境赌博案件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5人,涉案金额97亿余元。
【水利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水利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围绕河道非法采砂、防汛保安和地下水超采专项等重点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2年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考试重点考察内容。督促盟市水利(水务)局全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定期报送工作简报。向盟市印发《内蒙古水利厅关于2022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高尔夫球场涉水问题展开核查,对仍存在非法取水问题的高尔夫球场所在盟市水利局,督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采取停止供水等措施,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全链条打击惩治毒品犯罪,全区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3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53人;缴获各类毒品累计2929.4千克;共移送起诉案件318起,移送起诉嫌疑人635人。共破获部级目标案件20起,其中破获主侦案件13起;破获省级毒品目标案件23起;全区破获集群打零案件20起,其中破获百人以上案件7起;抓获在逃钉子对象1人,全年抓获区内涉毒网上逃犯44人,清网率为84.6%,抓获外省籍涉毒在逃人员28名。2022年,全区公安机关共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981人次,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334人。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破案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解救被拐妇女22人、儿童11人。制定印发《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性侵犯罪专项行动,打拐DNA数据库根据父母信息找回儿童数9人,核查清理积案数据29783条,完成工作指令反馈21条,完成协作指令反馈42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022年,自治区深化“减量控大”专项行动,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同比下降。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不断提升服务力度。在前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以自治区公安厅名义与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推出“全面取消驾驶人考试报名费”改革措施。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99501名驾考群众受益,直接为群众节约资金300余万元。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推出“二手车转让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改革措施。取消驾驶人各科目考试预约与培训学时强制捆绑,推出“优化驾驶人考试预约条件”改革措施,进一步强化与交通部门协作配合,初步形成各司其职、严格履职、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2年11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首次专题听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全区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实施《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运行118个“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5个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和基层所队智能办案区,联合检察机关建立119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四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深化完善,警情处置、受立案超期比2021年分别下降99%、99.8%,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严重违法问题明显减少。
【公安改革深化】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出台建立健全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机制实施意见及推出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十项措施,推动全区公安派出所规范设置,完成城区283个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推进“一村一辅警”100%配备,5人以下户籍派出所问题全面解决。建立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改革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改革十大精品案例”,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建成大数据赋能实战应用体系、数据资源一体化体系、公安厅举报中心等系列工程,完成“一中心三战队”实体化运行,大数据建设应用实现整体快约、局部领先。推进落实3.0版“放管服”改革方案,实现线上与线下一体化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率达85%,“全程网办”率达66%。制定出台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处分、调动和招聘暂行办法,建立警辅一体化管理“1+N”制度体系。
自治区党委编制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派出所设置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解决全区公安派出所机构规格普遍偏低问题,明确全区公安派出所规范整合后全部升格为副科级,每个派出所核定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和不少于5名政法专项编制,全面构建起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的公安派出所机构体系。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互联网+户政管理服务”平台,接入“蒙速办”App,身份证缴费实现电子化支付,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户政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全区户籍服务办事标准,试点推行户籍类证明和5项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体验。出台8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清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安队伍建设】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整治,查处违纪违法民辅警1082名,切实以铁的纪律管出铁的作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清理精简30%的统计报表,全面为基层松绑减负。持续推进素质强警工程,警察学院新校区、反恐基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分类招警2000余名,有效优化公安人才结构。认真落实爱警暖警措施,帮助286名民辅警家庭解决就医、就业、就读等实际困难,真正让“有困难找组织”成为民辅警第一选择。 (范丽莉)
【概况】 2022年,全区公安机关自上而下构建安保维稳“1部13专班”指挥运行体系,抽调70%机关警力下沉一线开展社会面“大巡防”,首次建立起“环京、环疆、环冀、环盟市”四层过滤网,组织开展“双清双打”“三查一控”等系列专项行动,圆满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作出突出贡献的145个集体、846名民辅警获得战时表彰奖励。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教导员刘安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内蒙古公安系统高建华、沈洋、葛启生、张博雨、慕彦斌5名同志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公安局3个集体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大队等18个集体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包头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建民等25名个人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等10个集体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兴安盟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四级高级警长王云凌等25名个人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社会稳定维护】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全面排查化解涉疫、涉稳风险隐患,深化开展“公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攻坚”,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1万起,3个派出所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双清双打”专项行动。紧盯中共二十大安保决战决胜和第四季度治安特点,组织开展“清除涉稳隐患、清剿安全隐患、严打严重暴力犯罪、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共检查各类行业场所6.6万家次,整改隐患4225处,立案3728起,全区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专项行动被评为“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扫黄铲赌”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行业场所“大清查”、治安乱点“大整治”、违法犯罪线索“大起底”、“黄赌”案件“严打击”,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清查各类行业场所40666家次,查处涉黄行政案件1377起,治安处罚3136人;侦办涉黄刑事案件17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856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4856起,行政处罚22944人;侦办涉赌刑事案件28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45人,有效打击犯罪,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治安管理】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加强特种行业治安监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建立检查暗访、研判核查、“一案双查”、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升级完善旅馆业系统,建立强制备案机制。全区各地公安机关累计检查旅馆80308家次,帮助找回离家出走等监护人不知情的未成年人97人,预防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7起;部署开展特种行业及重点管理行业经营单位治安大检查、用作旅馆经营的自建房安全整治、保安服务行业清理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专项整治等四个专项工作,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全区累计检查、娱乐服务等各类行业场所41653家次,查处治安案件249起,侦办刑事案件8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11人;整治排查用作旅馆经营的自建房5071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达到100%;组织开展保安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区共有19811名保安员通过参加保安员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保安员证,整改相关27家未按要求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依法依规注销13家企业。全面启动“大巡防”。盟市、旗县公安机关70%的警力下沉一线、摆上街面,最大限度地投入警力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非访案事件。
常态化开展“三电”油气、银行保险机构、地铁公交、长途客运、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国防军工等重点单位、部位安全防范监督指导,出台《举报及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组织开展银行安全大检查,与银保监局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有效保障重要基础设施、重点行业部位安全运行。
【公共安全防护】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开展“抓防范、控发展、保平安”百日攻坚、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乌审旗配发民用猎枪清查追缴。持续推进“护校安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78处。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发布《关于依法收缴管制刀具的通告》,强力推进流散社会非法枪爆物品收缴工作。共侦办枪爆刑事案件1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2人,办理枪爆行政案件380起,行政处罚334人。
“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深入排查治理校园周边隐患,扎实推进校园安防建设,全力维护校园周边及内部安全稳定,其间,共组织开展督导检查1232次,排查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478处,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121处,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19起,全区6652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护学岗设置“4个100%”建设要求。
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实有人口大核查、出租房屋大清查、矛盾纠纷大排查等,累计核查实有人口2335万人(流动人口471万人)、清查出租房屋50余万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3万起,全面清除堵塞工作的盲区漏洞。
【打击违法犯罪】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格落实“1+6+N”工作方案体系,挂牌整治重点地区、挂账督办重点案件全部清零,公安部交办50项线索任务全部完成。行动期间,全区刑事、治安警情比2021年下降46.6%、18.7%,实现“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一个确保”目标任务。全年,破获刑事案件49624起,比2021年下降21.98%,破获“八类案件”2017起。新打掉涉黑犯罪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团伙11个。依法稳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破案468起,挽损4.01亿元。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猎狐2022”),抓捕3名境外在逃人员,挽回经济损失4.72亿余元,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破案1843起。
【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在公安大数据平台搭建“反诈预警”模块,实现对多渠道诈骗信息自动梳理精准推送,全年累计向全区推送预警信息898万余条,预警推送准确率超过90%;侦办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4832起,打掉电诈团伙1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652人。损失50万元以上案件嫌疑人100%到案。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优势开展打击跨境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共协助侦办跨境赌博案件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5人,涉案金额97亿余元。
【水利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水利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围绕河道非法采砂、防汛保安和地下水超采专项等重点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2年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考试重点考察内容。督促盟市水利(水务)局全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定期报送工作简报。向盟市印发《内蒙古水利厅关于2022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高尔夫球场涉水问题展开核查,对仍存在非法取水问题的高尔夫球场所在盟市水利局,督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采取停止供水等措施,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全链条打击惩治毒品犯罪,全区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3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53人;缴获各类毒品累计2929.4千克;共移送起诉案件318起,移送起诉嫌疑人635人。共破获部级目标案件20起,其中破获主侦案件13起;破获省级毒品目标案件23起;全区破获集群打零案件20起,其中破获百人以上案件7起;抓获在逃钉子对象1人,全年抓获区内涉毒网上逃犯44人,清网率为84.6%,抓获外省籍涉毒在逃人员28名。2022年,全区公安机关共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981人次,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334人。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2022年,全区公安系统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破案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解救被拐妇女22人、儿童11人。制定印发《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性侵犯罪专项行动,打拐DNA数据库根据父母信息找回儿童数9人,核查清理积案数据29783条,完成工作指令反馈21条,完成协作指令反馈42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022年,自治区深化“减量控大”专项行动,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同比下降。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不断提升服务力度。在前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以自治区公安厅名义与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推出“全面取消驾驶人考试报名费”改革措施。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99501名驾考群众受益,直接为群众节约资金300余万元。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推出“二手车转让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改革措施。取消驾驶人各科目考试预约与培训学时强制捆绑,推出“优化驾驶人考试预约条件”改革措施,进一步强化与交通部门协作配合,初步形成各司其职、严格履职、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2年11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首次专题听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全区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实施《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运行118个“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5个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和基层所队智能办案区,联合检察机关建立119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四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深化完善,警情处置、受立案超期比2021年分别下降99%、99.8%,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严重违法问题明显减少。
【公安改革深化】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出台建立健全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机制实施意见及推出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十项措施,推动全区公安派出所规范设置,完成城区283个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推进“一村一辅警”100%配备,5人以下户籍派出所问题全面解决。建立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改革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改革十大精品案例”,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建成大数据赋能实战应用体系、数据资源一体化体系、公安厅举报中心等系列工程,完成“一中心三战队”实体化运行,大数据建设应用实现整体快约、局部领先。推进落实3.0版“放管服”改革方案,实现线上与线下一体化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率达85%,“全程网办”率达66%。制定出台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处分、调动和招聘暂行办法,建立警辅一体化管理“1+N”制度体系。
自治区党委编制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派出所设置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解决全区公安派出所机构规格普遍偏低问题,明确全区公安派出所规范整合后全部升格为副科级,每个派出所核定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和不少于5名政法专项编制,全面构建起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的公安派出所机构体系。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互联网+户政管理服务”平台,接入“蒙速办”App,身份证缴费实现电子化支付,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户政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全区户籍服务办事标准,试点推行户籍类证明和5项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体验。出台8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清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安队伍建设】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整治,查处违纪违法民辅警1082名,切实以铁的纪律管出铁的作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清理精简30%的统计报表,全面为基层松绑减负。持续推进素质强警工程,警察学院新校区、反恐基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分类招警2000余名,有效优化公安人才结构。认真落实爱警暖警措施,帮助286名民辅警家庭解决就医、就业、就读等实际困难,真正让“有困难找组织”成为民辅警第一选择。 (范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