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以下简称司法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基层治理年活动为抓手,统筹全面依法治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等职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建立法治建设研究基地,编写《法治内蒙古建设发展报告(2021)》。组织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举措》。
【法治督察】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建立法治建设任务提醒督办制度,向自治区83个党政部门点对点下发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提示函,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将此做法作为特色工作向全国进行介绍推广。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包头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健全完善督察工作协作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机制、成果共享机制、线索移交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完善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36%;自治区依法治区办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在“蒙企通”平台专门开设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受理企业诉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和困难,全年接到反映问题209件,生成督办单157件,办结103件,在办理54件(其中达成解决方案20件);不在受理范围(不涉企问题、在法律诉讼程序内)52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损失10亿多元。
【普法宣传】 2022年,自治区将“八五”普法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内蒙古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平安内蒙古建设等考核指标体系。全区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1.2万余次,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210场,培训普法骨干4万余名。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宪法宣誓、知识竞赛等活动,“宪法云课堂”在线观看83万余人。加强普法重点事项跟踪督促、结果评价,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普法活动9300余次。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建立“四制度一评议”机制,制定《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对自治区82个部门明确普法任务清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与呼和浩特市文旅投资集团合作,开展“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农村牧区行”系列活动,推出“马上说法”“小司来了”“说法论点”等系列作品532部,开办“以案说法”等栏目,联合央媒、自治区级主流权威媒体以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发稿3.23万篇新闻稿件,点击率5380余次。全区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2933户,培养“法律明白人”21968名。
【调解员培训】 自治区司法厅调解员培训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岗前培训是对初任人民调解员的任职培训。年度培训是对在岗人民调解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初任人民调解员应当参加旗县(市、区)司法局组织的岗前培训,集中学习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调解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合格的,颁发人民调解员工作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由指导设立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实施。年度培训实行分级负责。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督促各地落实,并适时组织示范性培训。盟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培训苏木、乡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旗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培训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骨干人民调解员。司法所主要负责培训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2022年,司法厅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线上培训1次,近3200名调解员参加培训。
【公共法律服务】 2022年,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司法厅制定实施《“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3468家,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话务总量30万通,热线接通率96.40%,满意率99.9%,质检率5.68%,形成内蒙古热线品牌。在运营服务工作上贯彻新发展理念,搭平台、聚合力,释放数字赋能、智慧管理的优势作用,打好“专业性、公益性、创新性”三张组合牌,为全区各族群众提供7×24小时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修正工作。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机构办理业务60余万件。召开自治区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司法鉴定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完成协会换届。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获评2022年“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律师工作】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加强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签订法律服务协议3708份,提供法律服务3.1万次,为农牧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累计131.53万元。建立帮扶关系3239个,建立联系点2715个,为基层农牧民提供法律服务30528次,举办涉农牧法律咨询5283场,受益群众23.4万人。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普遍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5600余场次,排查法律风险2000余项,提供法律意见5000余条,培养法务人才400余名,为乡镇企业挽回损失3350万元。
完成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报名人数27244人,比2021年增加1177人,增幅4.5%,居全国第12位,再创历史新高。
【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及职前培训师资库。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建立行政审批三级统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在“两优”专项行动中,又对29项审批事项办事材料、程序、时限进行精简,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压缩50%。
【“区块链+法治”创新试点】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区块链+法治”创新试点工作,先行推进公证业务区块链融合应用,有103家公证机构平台具备电子文书生成功能,累计出具13万份电子公证书,实现公证电子文书链上核验。建成公证区块链监管可视化平台以及电子公证书核验平台。开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为企业提供11类156项法律风险分析服务。开发行政复议小程序和行政复议案件审批App,全流程网上申请、线上办行政复议案件。律师、公证等9类9万条电子证照数据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同步。65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实现线上办理。研发特色便民服务应用17项,接入“蒙速办”App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社区矫正】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推进社区矫正改革发展。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推动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强化戒毒民警与社区矫正有机衔接,以建设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为保证,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戒毒工作】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加强戒毒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执法、强管理、清隐患、保安全”“赢百天决战、保百分安全”专项活动,挂牌建立45个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启用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以下简称司法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基层治理年活动为抓手,统筹全面依法治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等职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建立法治建设研究基地,编写《法治内蒙古建设发展报告(2021)》。组织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举措》。
【法治督察】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建立法治建设任务提醒督办制度,向自治区83个党政部门点对点下发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提示函,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将此做法作为特色工作向全国进行介绍推广。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包头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健全完善督察工作协作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机制、成果共享机制、线索移交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完善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36%;自治区依法治区办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在“蒙企通”平台专门开设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受理企业诉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和困难,全年接到反映问题209件,生成督办单157件,办结103件,在办理54件(其中达成解决方案20件);不在受理范围(不涉企问题、在法律诉讼程序内)52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损失10亿多元。
【普法宣传】 2022年,自治区将“八五”普法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内蒙古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平安内蒙古建设等考核指标体系。全区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1.2万余次,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210场,培训普法骨干4万余名。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宪法宣誓、知识竞赛等活动,“宪法云课堂”在线观看83万余人。加强普法重点事项跟踪督促、结果评价,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普法活动9300余次。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建立“四制度一评议”机制,制定《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对自治区82个部门明确普法任务清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与呼和浩特市文旅投资集团合作,开展“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农村牧区行”系列活动,推出“马上说法”“小司来了”“说法论点”等系列作品532部,开办“以案说法”等栏目,联合央媒、自治区级主流权威媒体以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发稿3.23万篇新闻稿件,点击率5380余次。全区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2933户,培养“法律明白人”21968名。
【调解员培训】 自治区司法厅调解员培训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岗前培训是对初任人民调解员的任职培训。年度培训是对在岗人民调解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初任人民调解员应当参加旗县(市、区)司法局组织的岗前培训,集中学习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调解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合格的,颁发人民调解员工作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初任培训工作,由指导设立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实施。年度培训实行分级负责。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督促各地落实,并适时组织示范性培训。盟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培训苏木、乡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旗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培训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骨干人民调解员。司法所主要负责培训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2022年,司法厅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线上培训1次,近3200名调解员参加培训。
【公共法律服务】 2022年,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司法厅制定实施《“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3468家,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话务总量30万通,热线接通率96.40%,满意率99.9%,质检率5.68%,形成内蒙古热线品牌。在运营服务工作上贯彻新发展理念,搭平台、聚合力,释放数字赋能、智慧管理的优势作用,打好“专业性、公益性、创新性”三张组合牌,为全区各族群众提供7×24小时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修正工作。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机构办理业务60余万件。召开自治区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司法鉴定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完成协会换届。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获评2022年“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律师工作】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加强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签订法律服务协议3708份,提供法律服务3.1万次,为农牧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累计131.53万元。建立帮扶关系3239个,建立联系点2715个,为基层农牧民提供法律服务30528次,举办涉农牧法律咨询5283场,受益群众23.4万人。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普遍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5600余场次,排查法律风险2000余项,提供法律意见5000余条,培养法务人才400余名,为乡镇企业挽回损失3350万元。
完成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报名人数27244人,比2021年增加1177人,增幅4.5%,居全国第12位,再创历史新高。
【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及职前培训师资库。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建立行政审批三级统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在“两优”专项行动中,又对29项审批事项办事材料、程序、时限进行精简,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压缩50%。
【“区块链+法治”创新试点】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区块链+法治”创新试点工作,先行推进公证业务区块链融合应用,有103家公证机构平台具备电子文书生成功能,累计出具13万份电子公证书,实现公证电子文书链上核验。建成公证区块链监管可视化平台以及电子公证书核验平台。开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为企业提供11类156项法律风险分析服务。开发行政复议小程序和行政复议案件审批App,全流程网上申请、线上办行政复议案件。律师、公证等9类9万条电子证照数据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同步。65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实现线上办理。研发特色便民服务应用17项,接入“蒙速办”App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网。
【社区矫正】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推进社区矫正改革发展。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推动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强化戒毒民警与社区矫正有机衔接,以建设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为保证,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戒毒工作】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加强戒毒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执法、强管理、清隐患、保安全”“赢百天决战、保百分安全”专项活动,挂牌建立45个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启用鄂尔多斯强制隔离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