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治区“三山一弯,两带十区,一核双星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布局基本形成。全区8600个应编规划村庄全部完成规划编制,15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率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着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区批准建设项目用地3.19万公顷;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7万公顷,比2021年增长62.25%。全区3289个重大项目涉及办理用地手续2113个,取得用地手续1982个,办结率94%。自治区261个清洁能源项目,涉及办理用地手续231个,办结183个。办理煤矿项目用地手续12个,面积9185.37公顷,能源(油田)项目1个、179.68公顷。
2022年,实施增减挂钩项目63个、总规模2266.67公顷。其中,自治区内项目8个、1033.33公顷,跨省调剂项目55个、1233.33公顷。自治区累计开展指标交易840公顷、交易金额10.21亿元;与广东省达成跨省调剂协议,确定调剂节余指标492.27公顷、涉及金额22.15亿元。完成年度确定的8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任务。
【“三区三线”划定】 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区三线”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于2022年5月启动“三区三线”(“三区”指生态空间区、农业空间区、城镇空间区,三线指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划定工作。自治区政府印发“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由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五次召开会议研究听取划定情况。自然资源厅成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3个技术审核专班和12个审核小组对各盟市划定成果进行审核。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8月11日上报国务院。10月21日,自然资源部反馈内蒙古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国家要求并立即启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各盟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立即将“三区三线”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划定“十四五”期间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线,于2022年8月8日启用,作为“十四五”期间审核各地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依据,“十四五”期间不得突破。
【地质勘查】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安排地质勘查基金项目196个,总投资3.63亿元。完成74个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审查及37个项目成果报告评审。11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十四五”方案》。
【资源开发利用】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细则》,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全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880公顷,完成2022年度消化任务(6800公顷)的130.57%;处置闲置土地5166.67公顷,完成年度处置任务(2133.33公顷)的242.18%。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2022年度批而未供消化任务超过本盟市年度消化任务的160%;乌海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2022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超过本盟市年度处置任务的300%。按要求报送10个旗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统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通知》,摸底统计本地区现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组织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有关工作。完成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面积核减用地审核上报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 2022年,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8月19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完成审查批复,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查批复率70%,完成6个盟市的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查。审查规划数据库,建成全区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情形、规划调整报批程序。印发《关于优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将自治区本级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时限由原60个工作日压减至25—40个工作日完成,实现评审备案材料接收、审核签发和结果反馈等所有环节全程网办。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59个,完成备案项目140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矿山资源储量填报提出要求,实测井工开采重点矿山、重点矿种储量动用情况,组织技术单位分析矿山储量动用情况。
【矿业权登记管理】 2022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矿业权登记三级权责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延续、保留、注销等登记事项的通知》《关于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更新事宜的通知》,厘清自治区、盟市、旗县权责,规范、明确矿业权登记管理相关事项,解决采矿权人相关诉求。印发通知,对非煤矿山开发利用管理提出管控要求,规范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原则,调研相邻省区关于支持煤化工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提出支持煤化工企业原煤供应5条意见建议。调查研究煤炭边角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梳理统计全区煤炭边角区块情况,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煤炭边角资源出让登记管理的通知》。矿业权报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完成8宗矿业权人名称事项变更登记。对全区煤炭资源储量情况分类进行梳理,完成7宗探矿权增列煤层气勘查矿种手续办理。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盘活矿业权工作方案》,建立“全区过期数据清理及已完成缴费义务矿业权数据核查处置台账”,清理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数据2952条。下达稀土开采控制指标14.165万吨、钨矿开采控制指标2000吨。把涉及矿业权登记业务全部归集到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实现同类事项同一平台在线办理。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随机抽取2022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抽查矿业权名单,抽取矿业权271宗。其中,由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实地核查矿业权221宗;厅本级专项抽查矿业权50宗。完成专项抽查工作,列入异常名录12宗。
【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验收、入库各类地质资料362档23724件,接收、验收原始地质资料219档23015件,向全国地质资料馆转送地质资料88档9690件、原始资料63档1.08万件。自治区馆藏成果地质资料总量18940档927735件。累计接收验收保管各类地质工作项目原始地质资料电子数据2872档286527件。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内有各类地质工作项目44893个。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一般指固体非能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标准研究,提交《稀土、油砂、水晶、冰洲石、电气石、天然碱、麦饭石、玛瑙、粗面岩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标准研究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函》。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2021年度全区103个旗县数据成果全部汇交国家;103个旗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三上”成果全部通过国家核查,“三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同步开展。2022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兰浩特市先行开展。自治区印发工作方案,开展视频培训,收集相关部门数据并开展监测工作。
【地下水监测】 2022年,全区12个盟市建立地下水监测区,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网的运行维护和取样调查,掌握监测区内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的动态变化规律。自治区有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点500个,全部实现自动监测。自治区级各类监测井1235眼,其中565眼实现自动监测,监测面积14629.32平方千米。
【第三次国土调查检查验收】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均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8个盟市通过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检查验收。6个单位和部门获得“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集体”称号,6人被授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个人”称号。
【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 2022年,自治区测绘院获得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立项2项,3个项目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内蒙古自然博物馆通过“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通过科普入馆、科普进校、科普下乡、云端科普4种方式,服务全区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6.7万人,开展科普课程600余节。“绿色勘查技术标准”等14项标准列入2022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022年,建设完成自然资源内蒙古卫星应用中心,上线运行“北疆云遥”系统,提供数据接收、处理、分发和应用服务,开通账户659个,累计提供65983景的卫星影像原始数据,覆盖面积1758.11万平方千米。开通兴安盟卫星数据常态化推送服务。
【不动产登记】 2022年,全区不动产登记依托一体化政务平台,打通网上缴费、缴税通道,实行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03个旗县实现网上缴税、缴费。全区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在公积金窗口同步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全区65个旗县在公积金窗口设立登记端口或办理网点,盟市本级实现公积金窗口同步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75个旗县在银行开放登记端口或办理网点。全区所有旗县实现实体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并汇聚自治区电子证照库。与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范围不断扩大。2022年,印发《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方案》,持续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化解。全区盟市本级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全域整体推进。52个旗县72个项目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颁发证书11743本。完成2020年、2021年自治区本级开展的26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项目。
推进2022年自治区本级开展的20个自然公园、7条河流、3个国有林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测绘管理】 2022年,自治区测绘院完成5个高精度实景三维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制作技术路线方法研究试点项目1∶500建模单元14个、1∶10000建模单元1090个、1∶2000建模单元4500个、1∶10000正射影像1090幅、1∶2000正射影像4500幅、1∶2000数字高程模型4500幅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7月,中标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航空和倾斜摄影制作高精度实景三维高分辨影像)项目成果质量评价项目。对项目12个标段生产单位提交的7类项目各类成果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对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价。2022年9月,中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卫星遥感影像制作高精度实景三维高分辨影像)项目检查验收。对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9盟市约60万平方千米的控制测量成果、DEM数据成果、DOM数据成果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完成18个基础测绘项目C级GPS控制点280个、二等水准测量224个测段、三等水准测量142个测段、1∶1000地形图16.6平方千米、1∶100003D成果4241幅、1∶10000地形图更新210幅、1∶10000基础测绘入库数据5151幅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12月,中标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测绘项目验收项目,开展对2022年需要质检的基础测绘项目苏尼特右旗和阿巴嘎旗914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核心要素测制;西乌珠穆沁旗489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核心要素测制;四子王旗和察哈尔右翼中旗900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核心要素测制;阿拉善左旗210幅、苏尼特右旗291幅、科尔沁右翼前旗82幅、新巴尔虎右旗282幅、鄂温克族自治旗135幅、鄂伦春自治旗374幅、根河市570幅共1944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全要素测制项目;乌拉特前旗、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759幅1∶10000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线划地图(DLG)核心要素测制等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完成2个委托验收项目,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1:1000地形图288幅,内蒙古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兴安盟分中心建设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2022年5月高分辨率影像制作项目中的科尔沁右翼前旗高分辨率正射影像29555平方千米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5月,中标岱海水下地形测绘及现代大地测量基准建设项目测绘工程验收项目。正在开展岱海水深图及水下地形图50平方千米、岱海及周边数字正射影像(DOM)150平方千米、岱海及周边数字高程模型(DEM)100平方千米;现代大地测量基准建设项目:二等水准测量300千米、三等水准测量3400千米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2022年,内蒙古投入资金约1312.39万元,优化维护自治区157个基准站。实施完成自治区中西部地区4200千米三等水准测量项目、岱海约51.8平方千米水下地形测量及周边32.5平方千米地形测量项目,完成设置黄河上中游地理标志、黄河至北端测绘项目,完成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运行维护项目。
【测绘基础地理信息】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安排1∶10000地形图测绘5006幅,约12万平方千米,投入3864.48万元。截至2022年底,安排自治区1∶10000地形图35096幅,约81.04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8.5%。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站实现12个盟市全覆盖。自治区“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实现与自治区“蒙速办”平台、工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互通。完成全区范围道路、铁路、居民点、地名地址及兴趣点等核心数据和影像数据的数据更新。完成鄂尔多斯城市840平方千米大比例尺数据更新。完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内蒙古)年度更新;不断缩短“内蒙古一号”重访周期,实现“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投入400万元,完成自治区地图、盟市图册(地图)、盟市地质灾害分布图、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用图、二十四节气文图、呼和浩特市街区图、《内蒙古黄河流域工作用图》、《内蒙古长城分布图》等地图产品的编制任务。完成应急设备日常更新维护、应急三维地理信息指挥系统更新维护和重点区域应急数据获取及应急数据库更新,开展3次应急演练。
【测绘成果资料管理】 2022年,自治区测绘院完成2万张纸质航片的数字化扫描工作(航片总数84057张)。投入245万元,开展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系统的功能完善和升级维护,增加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软件。投入60万元,优化数据成果档案借阅、归还、销毁等功能,建立档案借阅信息台账。
【执法督察】 2022年,自治区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将历年例行督察、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卫片执法、黄河流域违法等近5年的违法用地问题纳入整治范围。印发《关于加强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排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四类重点问题1225个。开展草原林地专项整治,排查线索10869个,完成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治177个。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立案查处违法采矿案件113件。开展黄河流域非法采矿破坏生态问题冬季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4起。开展环保督察越界开采违法违规整治,纳入问题整改台账181个,立案查处案件70起,累计回填土方量8200万立方米。建立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督察系统,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的多个重大专项行动划分信息模块,构建遥感图斑“一张网”,建立矢量数据运行库。强化“数字赋能”,推广“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督察系统应用。购置4台无人机、高精度移动站和移动图形工作站,利用信息手段审核各类违法线索图斑16万个。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和专项督察,查处重点案件8起。对整改进度缓慢的10个旗县(区)采取限制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措施,跟踪推进历年督察“挂账”问题整改。 (陈喜良 乔恒暄)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治区“三山一弯,两带十区,一核双星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布局基本形成。全区8600个应编规划村庄全部完成规划编制,15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率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着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区批准建设项目用地3.19万公顷;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7万公顷,比2021年增长62.25%。全区3289个重大项目涉及办理用地手续2113个,取得用地手续1982个,办结率94%。自治区261个清洁能源项目,涉及办理用地手续231个,办结183个。办理煤矿项目用地手续12个,面积9185.37公顷,能源(油田)项目1个、179.68公顷。
2022年,实施增减挂钩项目63个、总规模2266.67公顷。其中,自治区内项目8个、1033.33公顷,跨省调剂项目55个、1233.33公顷。自治区累计开展指标交易840公顷、交易金额10.21亿元;与广东省达成跨省调剂协议,确定调剂节余指标492.27公顷、涉及金额22.15亿元。完成年度确定的8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任务。
【“三区三线”划定】 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区三线”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于2022年5月启动“三区三线”(“三区”指生态空间区、农业空间区、城镇空间区,三线指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划定工作。自治区政府印发“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由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五次召开会议研究听取划定情况。自然资源厅成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3个技术审核专班和12个审核小组对各盟市划定成果进行审核。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8月11日上报国务院。10月21日,自然资源部反馈内蒙古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国家要求并立即启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各盟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立即将“三区三线”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划定“十四五”期间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线,于2022年8月8日启用,作为“十四五”期间审核各地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依据,“十四五”期间不得突破。
【地质勘查】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安排地质勘查基金项目196个,总投资3.63亿元。完成74个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年度工作方案审查及37个项目成果报告评审。11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十四五”方案》。
【资源开发利用】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细则》,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工作,全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880公顷,完成2022年度消化任务(6800公顷)的130.57%;处置闲置土地5166.67公顷,完成年度处置任务(2133.33公顷)的242.18%。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2022年度批而未供消化任务超过本盟市年度消化任务的160%;乌海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2022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超过本盟市年度处置任务的300%。按要求报送10个旗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统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通知》,摸底统计本地区现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组织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有关工作。完成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面积核减用地审核上报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 2022年,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8月19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完成审查批复,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查批复率70%,完成6个盟市的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查。审查规划数据库,建成全区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情形、规划调整报批程序。印发《关于优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将自治区本级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时限由原60个工作日压减至25—40个工作日完成,实现评审备案材料接收、审核签发和结果反馈等所有环节全程网办。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59个,完成备案项目140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矿山资源储量填报提出要求,实测井工开采重点矿山、重点矿种储量动用情况,组织技术单位分析矿山储量动用情况。
【矿业权登记管理】 2022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矿业权登记三级权责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延续、保留、注销等登记事项的通知》《关于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更新事宜的通知》,厘清自治区、盟市、旗县权责,规范、明确矿业权登记管理相关事项,解决采矿权人相关诉求。印发通知,对非煤矿山开发利用管理提出管控要求,规范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原则,调研相邻省区关于支持煤化工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提出支持煤化工企业原煤供应5条意见建议。调查研究煤炭边角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梳理统计全区煤炭边角区块情况,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煤炭边角资源出让登记管理的通知》。矿业权报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完成8宗矿业权人名称事项变更登记。对全区煤炭资源储量情况分类进行梳理,完成7宗探矿权增列煤层气勘查矿种手续办理。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盘活矿业权工作方案》,建立“全区过期数据清理及已完成缴费义务矿业权数据核查处置台账”,清理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数据2952条。下达稀土开采控制指标14.165万吨、钨矿开采控制指标2000吨。把涉及矿业权登记业务全部归集到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实现同类事项同一平台在线办理。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随机抽取2022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抽查矿业权名单,抽取矿业权271宗。其中,由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实地核查矿业权221宗;厅本级专项抽查矿业权50宗。完成专项抽查工作,列入异常名录12宗。
【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验收、入库各类地质资料362档23724件,接收、验收原始地质资料219档23015件,向全国地质资料馆转送地质资料88档9690件、原始资料63档1.08万件。自治区馆藏成果地质资料总量18940档927735件。累计接收验收保管各类地质工作项目原始地质资料电子数据2872档286527件。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内有各类地质工作项目44893个。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一般指固体非能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标准研究,提交《稀土、油砂、水晶、冰洲石、电气石、天然碱、麦饭石、玛瑙、粗面岩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标准研究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函》。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2021年度全区103个旗县数据成果全部汇交国家;103个旗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三上”成果全部通过国家核查,“三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同步开展。2022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乌兰浩特市先行开展。自治区印发工作方案,开展视频培训,收集相关部门数据并开展监测工作。
【地下水监测】 2022年,全区12个盟市建立地下水监测区,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网的运行维护和取样调查,掌握监测区内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的动态变化规律。自治区有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点500个,全部实现自动监测。自治区级各类监测井1235眼,其中565眼实现自动监测,监测面积14629.32平方千米。
【第三次国土调查检查验收】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均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8个盟市通过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检查验收。6个单位和部门获得“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集体”称号,6人被授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个人”称号。
【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 2022年,自治区测绘院获得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立项2项,3个项目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内蒙古自然博物馆通过“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通过科普入馆、科普进校、科普下乡、云端科普4种方式,服务全区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6.7万人,开展科普课程600余节。“绿色勘查技术标准”等14项标准列入2022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022年,建设完成自然资源内蒙古卫星应用中心,上线运行“北疆云遥”系统,提供数据接收、处理、分发和应用服务,开通账户659个,累计提供65983景的卫星影像原始数据,覆盖面积1758.11万平方千米。开通兴安盟卫星数据常态化推送服务。
【不动产登记】 2022年,全区不动产登记依托一体化政务平台,打通网上缴费、缴税通道,实行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03个旗县实现网上缴税、缴费。全区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在公积金窗口同步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全区65个旗县在公积金窗口设立登记端口或办理网点,盟市本级实现公积金窗口同步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75个旗县在银行开放登记端口或办理网点。全区所有旗县实现实体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并汇聚自治区电子证照库。与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范围不断扩大。2022年,印发《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方案》,持续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化解。全区盟市本级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全域整体推进。52个旗县72个项目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颁发证书11743本。完成2020年、2021年自治区本级开展的26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项目。
推进2022年自治区本级开展的20个自然公园、7条河流、3个国有林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测绘管理】 2022年,自治区测绘院完成5个高精度实景三维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制作技术路线方法研究试点项目1∶500建模单元14个、1∶10000建模单元1090个、1∶2000建模单元4500个、1∶10000正射影像1090幅、1∶2000正射影像4500幅、1∶2000数字高程模型4500幅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7月,中标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航空和倾斜摄影制作高精度实景三维高分辨影像)项目成果质量评价项目。对项目12个标段生产单位提交的7类项目各类成果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对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价。2022年9月,中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卫星遥感影像制作高精度实景三维高分辨影像)项目检查验收。对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9盟市约60万平方千米的控制测量成果、DEM数据成果、DOM数据成果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完成18个基础测绘项目C级GPS控制点280个、二等水准测量224个测段、三等水准测量142个测段、1∶1000地形图16.6平方千米、1∶100003D成果4241幅、1∶10000地形图更新210幅、1∶10000基础测绘入库数据5151幅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12月,中标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测绘项目验收项目,开展对2022年需要质检的基础测绘项目苏尼特右旗和阿巴嘎旗914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核心要素测制;西乌珠穆沁旗489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核心要素测制;四子王旗和察哈尔右翼中旗900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核心要素测制;阿拉善左旗210幅、苏尼特右旗291幅、科尔沁右翼前旗82幅、新巴尔虎右旗282幅、鄂温克族自治旗135幅、鄂伦春自治旗374幅、根河市570幅共1944幅1∶10000比例尺DEM、DOM、DLG全要素测制项目;乌拉特前旗、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759幅1∶10000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线划地图(DLG)核心要素测制等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完成2个委托验收项目,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1:1000地形图288幅,内蒙古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兴安盟分中心建设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2022年5月高分辨率影像制作项目中的科尔沁右翼前旗高分辨率正射影像29555平方千米的检查验收工作。2022年5月,中标岱海水下地形测绘及现代大地测量基准建设项目测绘工程验收项目。正在开展岱海水深图及水下地形图50平方千米、岱海及周边数字正射影像(DOM)150平方千米、岱海及周边数字高程模型(DEM)100平方千米;现代大地测量基准建设项目:二等水准测量300千米、三等水准测量3400千米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2022年,内蒙古投入资金约1312.39万元,优化维护自治区157个基准站。实施完成自治区中西部地区4200千米三等水准测量项目、岱海约51.8平方千米水下地形测量及周边32.5平方千米地形测量项目,完成设置黄河上中游地理标志、黄河至北端测绘项目,完成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运行维护项目。
【测绘基础地理信息】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安排1∶10000地形图测绘5006幅,约12万平方千米,投入3864.48万元。截至2022年底,安排自治区1∶10000地形图35096幅,约81.04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8.5%。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站实现12个盟市全覆盖。自治区“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实现与自治区“蒙速办”平台、工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互通。完成全区范围道路、铁路、居民点、地名地址及兴趣点等核心数据和影像数据的数据更新。完成鄂尔多斯城市840平方千米大比例尺数据更新。完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内蒙古)年度更新;不断缩短“内蒙古一号”重访周期,实现“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投入400万元,完成自治区地图、盟市图册(地图)、盟市地质灾害分布图、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用图、二十四节气文图、呼和浩特市街区图、《内蒙古黄河流域工作用图》、《内蒙古长城分布图》等地图产品的编制任务。完成应急设备日常更新维护、应急三维地理信息指挥系统更新维护和重点区域应急数据获取及应急数据库更新,开展3次应急演练。
【测绘成果资料管理】 2022年,自治区测绘院完成2万张纸质航片的数字化扫描工作(航片总数84057张)。投入245万元,开展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系统的功能完善和升级维护,增加数字水印及安全控制软件。投入60万元,优化数据成果档案借阅、归还、销毁等功能,建立档案借阅信息台账。
【执法督察】 2022年,自治区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将历年例行督察、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卫片执法、黄河流域违法等近5年的违法用地问题纳入整治范围。印发《关于加强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排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四类重点问题1225个。开展草原林地专项整治,排查线索10869个,完成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治177个。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立案查处违法采矿案件113件。开展黄河流域非法采矿破坏生态问题冬季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4起。开展环保督察越界开采违法违规整治,纳入问题整改台账181个,立案查处案件70起,累计回填土方量8200万立方米。建立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督察系统,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的多个重大专项行动划分信息模块,构建遥感图斑“一张网”,建立矢量数据运行库。强化“数字赋能”,推广“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督察系统应用。购置4台无人机、高精度移动站和移动图形工作站,利用信息手段审核各类违法线索图斑16万个。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和专项督察,查处重点案件8起。对整改进度缓慢的10个旗县(区)采取限制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措施,跟踪推进历年督察“挂账”问题整改。 (陈喜良 乔恒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