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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财政
  • 发布时间:11-19
  • 来源: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4.4亿元2021年增长20.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7%,主要是煤炭等资源能源产品量价齐升,带动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5.1亿元2021年增长12.3%。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7.7亿元2021年下降19.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0.8亿元2021年下降9.2%;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5亿元2021年增长74.5%,其中兴安盟、赤峰市、包头市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增加较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亿元2021年增长9.9%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95.3亿元,比2021年增长6.3%。基金支出1937.1亿元2021年增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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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内蒙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中“四大主体税种”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25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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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减税降费】  2022年,自治区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第一时间向基层下达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216亿元,对留抵退税占财力比例高、财政运行风险等级高的旗县补助比例提高到100%。支持全年办理留抵退税2.8万户、443.8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07.9亿元,缓缴税费57.5亿元。顶格执行“六税两费”等地方权限内多项减税降费措施。

    【专项债券发行】  2022年自治区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在原有9个主要领域的基础上,增加新基建和新能源领域。全年累计发行新增和结存专项债278亿元,实际支出225.5亿元支出进度81.1%支持334个项目总投资2611.3亿元。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2022年,自治区支持稳定市场主体。用足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下达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2755万元,增强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全面推广电子保函替代9965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合同融资2.55亿元,及时退还保证金14.67亿元。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延缓缴纳17个特困行业养老等保险费13.8亿元,发放稳岗返还和就业补助资金32.3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落实保险费缓缴政策。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3项保险费政策阶段性实施至年底,并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17个特困行业。

    【科技投入】  2022年,自治区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全区科技支出40.7亿元增长15.4%。落实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支持“三区两中心”等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启动种业振兴和“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更好条件。下达专项资金2.7亿元,对高端领军人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等给予资金支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支持333家“小巨人”企业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优化升级。下达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58.6亿元,支持风力、光伏、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下达资金15.6亿元,支持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智慧园区等963个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生态环境支出】  2022年,自治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统筹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强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创建优质人居环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区节能环保支出140.6亿元。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列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资金48亿元。深入推进“一湖两海”和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支持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以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呼和浩特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资金11亿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下达资金5000万元,落实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下达资金9.5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段黄河重点生态区及包头市列入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资金3.5亿元。

    【民生保障支出】  2022年,自治区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下达盟市财力性转移支付1483.9亿元,比2021年增长27%,总量和增幅均为历年最高。压减自治区本级一般性支出安排25亿元困难地区财力补助。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特别是密切关注财政运行风险较高的旗县,切实兜住县级“三保”底线。支持疫情防控。自治区本级筹集疫情防控资金62.9亿元,全力保障患者救治、疫情防控物资和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高校学生分流返乡工作,坚持统筹专班等应急保障,提高防治人员待遇。加大对盟市、旗县特别是边境旗县疫情防控补助力度,加强重点口岸疫情闭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区社会保障支出983.9亿元增长12.5%。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等标准稳步提高。推动呼和浩特市列入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资金1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基本住房保障。全区住房保障支出159.2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71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惠及2.8万户,棚户区改造1万套。促进文体事业发展。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2亿元,增长0.8%。推动实施牧区“智慧广电”、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1400多个博物馆、图书馆等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保障重大体育赛事训练和参赛经费。

    【财政改革】  2022年,自治区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财政资源资金统筹能力。完善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监控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顺利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开展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减税降费等7个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沉淀资金大起底。各级缴回沉淀资金64.6亿元,撤销银行账户2547个实现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多余账户100%应撤尽撤、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盘活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偿还民营企业欠款、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缺口、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

    【债券发行使用】  2022年,自治区共发行政府债1381.8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78亿元,重点支持国家、自治区确定和支持的铁路、政府收费公路、奶业振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63.6亿元支持自治区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行再融资债券840.2亿元偿还历年到期债券,缓解到期债券的偿还压力,拉长债务期限,降低融资成本。

    【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  2022年,自治区按照“资金跟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大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常态化滚动储备项目,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项目储备机制。全年共储备项目2020个,审核通过1347个通过率67%。

    【政府债务化解】  2022年,自治区推进“四个一批”化债举措,助力基层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清零一批,制定《政府隐性债务“清零一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推动3个旗区隐性债务清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置换一批,密切关注、积极对接国家化解隐性债务试点政策,努力将更多高风险地区纳入支持范围。贴息一批,为49个债务高风险旗县贴息42.1亿元,专项用于政府性债务付息支出。制定《自治区“统贷分还”公路债务化解方案》,将6个盟市本级负担的具有跨区域公益性特点的“统贷分还”公路项目债务171.9亿元上划自治区本级管理。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933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584.9亿元,占71%专项债务余额2754.9亿元29%。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财政部下达债务余额限额内。

    【财政绩效化管理】  2022年,自治区完善绩效制度体系,通过专题培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入党校、进部门、下单位。2022年,通过制定党委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预算部门4张清单90项具体任务,选择9个盟市43个旗县同步进行试点,实施“任务清单”精准管控。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各个环节,推动建成“1+3+N”制度体系“1”是指出台1个宏观指导文件,即《实施意见》;“3”是指制定事前、事中、事后3个管理办法,“N”是指完善若干配套规定。在征集自治区本级和相关盟市300家部门项目的基础上,按照“一个部门一套指标体系”“一个项目一套指标内容”的原则,形成内蒙古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汇编。2022年1月1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模块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同步上线运行,全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实现全流程信息化。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从源头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创新入库项目绩效目标多方联审模式,组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预算编制人员和第三方机构人员现场联动审核,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及时调整预算,及时提高绩效目标评审的适时性、前瞻性和完整性。自治区本级连续6年开展绩效目标审核,连续5年实现“四同步”,并将目标编审范围延伸至部门整体支出以及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实施绩效跟踪监控。选择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监控。不断扩大评价范围,拓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广度。优先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以点带面,推动优化政策设计和改进预算项目管理。自治区本级连续第7年开展财政重点评价,2022年评价金额576.1亿元,累计评价金额1270.6亿元。

    【财政监督】  2022年,自治区开展全区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检查、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整治、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核查等工作,覆盖预算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各方面。其中,在全区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限制封存物资清理工作中,清理闲置物资9.3万件,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5.8亿元。对会计评估行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扰乱行业秩序的会计评估机构加大检查力度,累计处罚会计师事务所19家、资产评估机构6家,处罚注册会计师41人、资产评估师13人。在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处罚代理记账机构72家、企事业单位11家,行政警告11人。

    【行业监管】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持续开展超胜任能力检查和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对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9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自律惩戒,注销注册会计师50人。根据财政部要求,推进统一监管平台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全年,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鉴证报告等约3.5万份。  闫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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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4.4亿元2021年增长20.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7%,主要是煤炭等资源能源产品量价齐升,带动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5.1亿元2021年增长12.3%。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7.7亿元2021年下降19.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0.8亿元2021年下降9.2%;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5亿元2021年增长74.5%,其中兴安盟、赤峰市、包头市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增加较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亿元2021年增长9.9%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95.3亿元,比2021年增长6.3%。基金支出1937.1亿元2021年增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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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内蒙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中“四大主体税种”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25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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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减税降费】  2022年,自治区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第一时间向基层下达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216亿元,对留抵退税占财力比例高、财政运行风险等级高的旗县补助比例提高到100%。支持全年办理留抵退税2.8万户、443.8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07.9亿元,缓缴税费57.5亿元。顶格执行“六税两费”等地方权限内多项减税降费措施。

    【专项债券发行】  2022年自治区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在原有9个主要领域的基础上,增加新基建和新能源领域。全年累计发行新增和结存专项债278亿元,实际支出225.5亿元支出进度81.1%支持334个项目总投资2611.3亿元。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2022年,自治区支持稳定市场主体。用足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下达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2755万元,增强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全面推广电子保函替代9965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合同融资2.55亿元,及时退还保证金14.67亿元。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延缓缴纳17个特困行业养老等保险费13.8亿元,发放稳岗返还和就业补助资金32.3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落实保险费缓缴政策。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3项保险费政策阶段性实施至年底,并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17个特困行业。

    【科技投入】  2022年,自治区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全区科技支出40.7亿元增长15.4%。落实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支持“三区两中心”等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启动种业振兴和“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更好条件。下达专项资金2.7亿元,对高端领军人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等给予资金支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支持333家“小巨人”企业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优化升级。下达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58.6亿元,支持风力、光伏、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下达资金15.6亿元,支持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智慧园区等963个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生态环境支出】  2022年,自治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统筹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强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创建优质人居环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区节能环保支出140.6亿元。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列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资金48亿元。深入推进“一湖两海”和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支持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以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呼和浩特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资金11亿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下达资金5000万元,落实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下达资金9.5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段黄河重点生态区及包头市列入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资金3.5亿元。

    【民生保障支出】  2022年,自治区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下达盟市财力性转移支付1483.9亿元,比2021年增长27%,总量和增幅均为历年最高。压减自治区本级一般性支出安排25亿元困难地区财力补助。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特别是密切关注财政运行风险较高的旗县,切实兜住县级“三保”底线。支持疫情防控。自治区本级筹集疫情防控资金62.9亿元,全力保障患者救治、疫情防控物资和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高校学生分流返乡工作,坚持统筹专班等应急保障,提高防治人员待遇。加大对盟市、旗县特别是边境旗县疫情防控补助力度,加强重点口岸疫情闭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区社会保障支出983.9亿元增长12.5%。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等标准稳步提高。推动呼和浩特市列入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资金1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基本住房保障。全区住房保障支出159.2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71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惠及2.8万户,棚户区改造1万套。促进文体事业发展。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2亿元,增长0.8%。推动实施牧区“智慧广电”、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1400多个博物馆、图书馆等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保障重大体育赛事训练和参赛经费。

    【财政改革】  2022年,自治区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财政资源资金统筹能力。完善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监控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顺利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开展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减税降费等7个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沉淀资金大起底。各级缴回沉淀资金64.6亿元,撤销银行账户2547个实现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多余账户100%应撤尽撤、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盘活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偿还民营企业欠款、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缺口、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

    【债券发行使用】  2022年,自治区共发行政府债1381.8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78亿元,重点支持国家、自治区确定和支持的铁路、政府收费公路、奶业振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63.6亿元支持自治区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行再融资债券840.2亿元偿还历年到期债券,缓解到期债券的偿还压力,拉长债务期限,降低融资成本。

    【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  2022年,自治区按照“资金跟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大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常态化滚动储备项目,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项目储备机制。全年共储备项目2020个,审核通过1347个通过率67%。

    【政府债务化解】  2022年,自治区推进“四个一批”化债举措,助力基层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清零一批,制定《政府隐性债务“清零一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推动3个旗区隐性债务清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置换一批,密切关注、积极对接国家化解隐性债务试点政策,努力将更多高风险地区纳入支持范围。贴息一批,为49个债务高风险旗县贴息42.1亿元,专项用于政府性债务付息支出。制定《自治区“统贷分还”公路债务化解方案》,将6个盟市本级负担的具有跨区域公益性特点的“统贷分还”公路项目债务171.9亿元上划自治区本级管理。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933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584.9亿元,占71%专项债务余额2754.9亿元29%。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财政部下达债务余额限额内。

    【财政绩效化管理】  2022年,自治区完善绩效制度体系,通过专题培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入党校、进部门、下单位。2022年,通过制定党委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预算部门4张清单90项具体任务,选择9个盟市43个旗县同步进行试点,实施“任务清单”精准管控。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各个环节,推动建成“1+3+N”制度体系“1”是指出台1个宏观指导文件,即《实施意见》;“3”是指制定事前、事中、事后3个管理办法,“N”是指完善若干配套规定。在征集自治区本级和相关盟市300家部门项目的基础上,按照“一个部门一套指标体系”“一个项目一套指标内容”的原则,形成内蒙古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汇编。2022年1月1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模块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同步上线运行,全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实现全流程信息化。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从源头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创新入库项目绩效目标多方联审模式,组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预算编制人员和第三方机构人员现场联动审核,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及时调整预算,及时提高绩效目标评审的适时性、前瞻性和完整性。自治区本级连续6年开展绩效目标审核,连续5年实现“四同步”,并将目标编审范围延伸至部门整体支出以及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实施绩效跟踪监控。选择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监控。不断扩大评价范围,拓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广度。优先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以点带面,推动优化政策设计和改进预算项目管理。自治区本级连续第7年开展财政重点评价,2022年评价金额576.1亿元,累计评价金额1270.6亿元。

    【财政监督】  2022年,自治区开展全区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检查、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整治、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核查等工作,覆盖预算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各方面。其中,在全区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限制封存物资清理工作中,清理闲置物资9.3万件,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5.8亿元。对会计评估行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扰乱行业秩序的会计评估机构加大检查力度,累计处罚会计师事务所19家、资产评估机构6家,处罚注册会计师41人、资产评估师13人。在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处罚代理记账机构72家、企事业单位11家,行政警告11人。

    【行业监管】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持续开展超胜任能力检查和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对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9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自律惩戒,注销注册会计师50人。根据财政部要求,推进统一监管平台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全年,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鉴证报告等约3.5万份。  闫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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