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促进“四方责任”协同贯通,协调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改革化险工作,批准1家农商行开业。稳妥处置新时代信托重大风险。超额完成全年不良资产处置计划。全年,全区银行业清收处置不良贷款753.2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548.38亿元,较年初减少209.39亿元。不良贷款率2.02%,较年初下降1个百分点,降至10年最低水平。平稳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建立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议事协调机制,4家上市公司平稳退市。做好债券兑付到期日管理,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研判兑付风险,保证债券按时兑付,维护自治区信用环境,全区兑付信用债券92只1593.36亿元。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公司治理、合规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强化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选配。完善法人银行机构限制分红和收入分配机制。坚守法人银行机构发展定位路径,严控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行为。
【金融风险防控】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防非法集资领域风险反弹,排查涉非机构3005家;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陈案处置化解高于新发案件数。集中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行动,核查12337线索32条,排查机构523家,规范整治33家,司法处置6家。规范第三方理财公司460家,占全部的70.2%。清退网贷机构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年底前基本清退完毕。2022年,推进高风险机构压降,推动自治区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配合自治区政府制定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整体方案和“一行一策”方案。联合监管部门约谈部分盟市分管领导,压实地方属地化险责任。召开全区人民银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推进会议,把防控金融风险作为第一履职重点,提升风险防控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全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出现下降,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减少。
【银行保险业监管】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面对经济发展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疫情反复冲击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2022年行动方案》,从增强金融要素保障功能、提升金融发展活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强化行动方案保障措施等4方面,明确2022年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和实现路径,助力五大任务。全区绿色贷款余额达3507.4亿元,比2021年增长30.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2.8个百分点。有17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44.6亿元,有133家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再贷款87.3亿元,23个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获得贷款3.6亿元,12条重点产业链核心企业贷款余额910.9亿元。全年累计提供融资支持2468亿元,超额完成1400亿元支持目标。12月末全区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6918.95亿元,较年初新增1953.94亿元,比2021年增长7.83%,比2021年同期(7.38%)提高0.45个百分点。内蒙古银保监局共接收并转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2054件,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545件,占投诉总量的26.53%;人身保险公司1509件,占投诉总量的73.47%。通过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行政许可决定1363件,行政处罚决定406件。
【货币政策执行】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强化信贷形势预判,加大窗口指导,发挥各类货币政策工具效能,出台支持自治区稳经济大盘和稳增长10项金融举措,召开政策落实推进会10余次,指导全区各级人民银行举办银企对接活动60余场(次)。抓住重大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双碳、科创等领域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落地窗口期,主动对接项目和企业,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2022年底,全区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918.95亿元,比2021年增长7.83%,比2021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贷款1953.94亿元。全区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2313.6亿元,比2021年增长17.4%,比2021年同期提高7.1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存款4779.6亿元,增量为近年最高。金融支持稳企纾困。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阶段性减息等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开展“金融活水润百业”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金融8条,助力稳就业保就业。金融支持重点领域。构建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及金融支持稳企纾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1+3”工作框架,引导信贷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建立金融服务产业链主办行制度。2022年底,全区制造业贷款余额2380.9亿元,比2021年增长19.7%,全年增加343.8亿元。全区民营经济贷款余额5934.5亿元,全年增加205.8亿元。组织金融机构对接全区41个特色农牧产业、122种农畜产品,支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畜产业发展。2022年底,全区涉农贷款余额9548.9亿元,全年增加754.4亿元,占全部贷款增量的近4成。深化绿色金融政策研究和创新实践,推进绿色金融评价。全区绿色贷款余额3507.4亿元,比2021年增长30.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2.8个百分点。其中,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1766.9亿元,占全部绿色贷款余额的50.4%,比2021年增长61.1%;生态环境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余额655.2亿元,占全部绿色贷款余额的18.7%。落实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政策红利,发挥中央银行低成本资金引导作用。指导符合条件的城市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减轻购房者负担。2022年,全区新发放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3%,比2021年下降0.71个百分点。其中,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85%,比2021年下降0.76个百分点;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43%,比2021年下降0.32个百分点。
【外汇管理与服务】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支持涉外企业发展。制定金融支持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指导意见。2022年,全区跨境收支总额248.4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12.6%。其中,跨境贸易收支总额187.8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11.2%。银行代客结售汇总额158.2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8.8%。落实外汇领域便利化改革政策,落地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进外汇政务服务“一个窗口”建设。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支持大中型企业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增量扩面。新增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企业190余家,对蒙古国、俄罗斯人民币跨境结算显著增长。2022年,全区人民币跨境贸易收支总额54.8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27.6%。与蒙古国中央银行举办线上交流会,在本币、反洗钱及跨境支付等领域开展合作。开展外汇业务检查。加大外汇违规行为查处,打击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网络炒汇及骗取出口退税等外汇违法行为。
【反洗钱工作】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提升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水平。2022年,对720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分类评级,以评级结果为导向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实现全区181家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监管评估全覆盖。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组织召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工作启动会,成立自治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反洗钱监测分析,联合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全年移送洗钱线索29起、调查协查36起、查办案件10起。协助公安机关破获1起利用网络区块链兑换数字货币特大洗钱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捣毁洗钱窝点10余个,收缴非法所得1.3亿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打击非法传销以及禁毒等专项行动。 (李连俊)
【证券业监管】 202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督局落实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要求,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制定落实方案和业务操作指引,形成“1+3”制度体系。坚决贯彻“应退尽退”政策,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退市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年内辖区4家公司平稳退市(1家主动退市,3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公司数量接近全市场强制退市公司家数的1/10,处理投诉举报500余件,涉及投资者超千人,实现“退得下、退得稳”。上市公司风险化解成效明显,风险类公司从年初的6家压降至2家,压降率67%,风险公司占比降至8%,低于全国市场平均水平,“明天系”公司风险基本出清。公司债券兑付未发生违约。私募基金风险有效化解,初步建立照前会商机制。推动清理产权交易场所违规服务非标融资活动、涉邮币卡类交易场所兑付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指导辖区证券公司通过股权重组完善公司治理,妥善处置债券承销等业务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适应注册制改革,落实各条线监管转型要求,结合实际调整完善辅导监管、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大投保建设等9项工作制度机制,提升一线监管效能。拓展头部上市公司监管模式,圆满完成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强合规内控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落实“强基行动”,加强新三板挂牌公司分类监管。督促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归位尽责。
提升行政监管和案件查处质效,向证监会移交线索1起,办理案件5起,出具行政监管措施17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项。深化与地方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推进民事审判与行政执法协同合作备忘录签署。畅通打非工作机制,开展防非宣传活动。构建辖区大投保格局,强化投保投教日常监管,开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退市等专题座谈会和多项主题投教活动,实现上市公司、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投教基地等市场主体现场检查全覆盖。辖区诉调对接机制覆盖三级6家法院。优化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全年处理投诉举报2406件。
组织开展“读懂上市公司报告”深度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完善相关工作建言献策。创新宣传方式,组织举办资本市场百年发展史云展览。借力监管平台提升数据分析和舆情监测效果,联合地方证券业协会开发运用证券分支机构数据智能监测系统,提升对异常交易、违规展业等重要风险点的发现识别能力。指导辖区证券公司参与行业信创试点。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重要事项和重大风险。完善与地方政府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对资本市场进行系列宣传。 (董阅军 胡洁)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促进“四方责任”协同贯通,协调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改革化险工作,批准1家农商行开业。稳妥处置新时代信托重大风险。超额完成全年不良资产处置计划。全年,全区银行业清收处置不良贷款753.2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548.38亿元,较年初减少209.39亿元。不良贷款率2.02%,较年初下降1个百分点,降至10年最低水平。平稳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建立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议事协调机制,4家上市公司平稳退市。做好债券兑付到期日管理,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研判兑付风险,保证债券按时兑付,维护自治区信用环境,全区兑付信用债券92只1593.36亿元。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公司治理、合规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强化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选配。完善法人银行机构限制分红和收入分配机制。坚守法人银行机构发展定位路径,严控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行为。
【金融风险防控】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防非法集资领域风险反弹,排查涉非机构3005家;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陈案处置化解高于新发案件数。集中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行动,核查12337线索32条,排查机构523家,规范整治33家,司法处置6家。规范第三方理财公司460家,占全部的70.2%。清退网贷机构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年底前基本清退完毕。2022年,推进高风险机构压降,推动自治区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配合自治区政府制定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整体方案和“一行一策”方案。联合监管部门约谈部分盟市分管领导,压实地方属地化险责任。召开全区人民银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推进会议,把防控金融风险作为第一履职重点,提升风险防控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全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出现下降,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减少。
【银行保险业监管】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面对经济发展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疫情反复冲击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2022年行动方案》,从增强金融要素保障功能、提升金融发展活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强化行动方案保障措施等4方面,明确2022年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和实现路径,助力五大任务。全区绿色贷款余额达3507.4亿元,比2021年增长30.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2.8个百分点。有17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44.6亿元,有133家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再贷款87.3亿元,23个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获得贷款3.6亿元,12条重点产业链核心企业贷款余额910.9亿元。全年累计提供融资支持2468亿元,超额完成1400亿元支持目标。12月末全区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6918.95亿元,较年初新增1953.94亿元,比2021年增长7.83%,比2021年同期(7.38%)提高0.45个百分点。内蒙古银保监局共接收并转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2054件,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545件,占投诉总量的26.53%;人身保险公司1509件,占投诉总量的73.47%。通过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行政许可决定1363件,行政处罚决定406件。
【货币政策执行】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强化信贷形势预判,加大窗口指导,发挥各类货币政策工具效能,出台支持自治区稳经济大盘和稳增长10项金融举措,召开政策落实推进会10余次,指导全区各级人民银行举办银企对接活动60余场(次)。抓住重大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双碳、科创等领域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落地窗口期,主动对接项目和企业,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2022年底,全区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918.95亿元,比2021年增长7.83%,比2021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贷款1953.94亿元。全区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2313.6亿元,比2021年增长17.4%,比2021年同期提高7.1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存款4779.6亿元,增量为近年最高。金融支持稳企纾困。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阶段性减息等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开展“金融活水润百业”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金融8条,助力稳就业保就业。金融支持重点领域。构建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及金融支持稳企纾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1+3”工作框架,引导信贷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建立金融服务产业链主办行制度。2022年底,全区制造业贷款余额2380.9亿元,比2021年增长19.7%,全年增加343.8亿元。全区民营经济贷款余额5934.5亿元,全年增加205.8亿元。组织金融机构对接全区41个特色农牧产业、122种农畜产品,支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畜产业发展。2022年底,全区涉农贷款余额9548.9亿元,全年增加754.4亿元,占全部贷款增量的近4成。深化绿色金融政策研究和创新实践,推进绿色金融评价。全区绿色贷款余额3507.4亿元,比2021年增长30.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2.8个百分点。其中,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1766.9亿元,占全部绿色贷款余额的50.4%,比2021年增长61.1%;生态环境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余额655.2亿元,占全部绿色贷款余额的18.7%。落实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政策红利,发挥中央银行低成本资金引导作用。指导符合条件的城市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减轻购房者负担。2022年,全区新发放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3%,比2021年下降0.71个百分点。其中,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85%,比2021年下降0.76个百分点;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43%,比2021年下降0.32个百分点。
【外汇管理与服务】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支持涉外企业发展。制定金融支持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指导意见。2022年,全区跨境收支总额248.4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12.6%。其中,跨境贸易收支总额187.8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11.2%。银行代客结售汇总额158.2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8.8%。落实外汇领域便利化改革政策,落地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进外汇政务服务“一个窗口”建设。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支持大中型企业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增量扩面。新增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企业190余家,对蒙古国、俄罗斯人民币跨境结算显著增长。2022年,全区人民币跨境贸易收支总额54.8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27.6%。与蒙古国中央银行举办线上交流会,在本币、反洗钱及跨境支付等领域开展合作。开展外汇业务检查。加大外汇违规行为查处,打击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网络炒汇及骗取出口退税等外汇违法行为。
【反洗钱工作】 2022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提升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水平。2022年,对720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分类评级,以评级结果为导向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实现全区181家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监管评估全覆盖。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组织召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工作启动会,成立自治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反洗钱监测分析,联合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全年移送洗钱线索29起、调查协查36起、查办案件10起。协助公安机关破获1起利用网络区块链兑换数字货币特大洗钱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捣毁洗钱窝点10余个,收缴非法所得1.3亿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打击非法传销以及禁毒等专项行动。 (李连俊)
【证券业监管】 202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督局落实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要求,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制定落实方案和业务操作指引,形成“1+3”制度体系。坚决贯彻“应退尽退”政策,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退市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年内辖区4家公司平稳退市(1家主动退市,3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公司数量接近全市场强制退市公司家数的1/10,处理投诉举报500余件,涉及投资者超千人,实现“退得下、退得稳”。上市公司风险化解成效明显,风险类公司从年初的6家压降至2家,压降率67%,风险公司占比降至8%,低于全国市场平均水平,“明天系”公司风险基本出清。公司债券兑付未发生违约。私募基金风险有效化解,初步建立照前会商机制。推动清理产权交易场所违规服务非标融资活动、涉邮币卡类交易场所兑付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指导辖区证券公司通过股权重组完善公司治理,妥善处置债券承销等业务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适应注册制改革,落实各条线监管转型要求,结合实际调整完善辅导监管、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大投保建设等9项工作制度机制,提升一线监管效能。拓展头部上市公司监管模式,圆满完成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强合规内控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落实“强基行动”,加强新三板挂牌公司分类监管。督促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归位尽责。
提升行政监管和案件查处质效,向证监会移交线索1起,办理案件5起,出具行政监管措施17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项。深化与地方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推进民事审判与行政执法协同合作备忘录签署。畅通打非工作机制,开展防非宣传活动。构建辖区大投保格局,强化投保投教日常监管,开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退市等专题座谈会和多项主题投教活动,实现上市公司、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投教基地等市场主体现场检查全覆盖。辖区诉调对接机制覆盖三级6家法院。优化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全年处理投诉举报2406件。
组织开展“读懂上市公司报告”深度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完善相关工作建言献策。创新宣传方式,组织举办资本市场百年发展史云展览。借力监管平台提升数据分析和舆情监测效果,联合地方证券业协会开发运用证券分支机构数据智能监测系统,提升对异常交易、违规展业等重要风险点的发现识别能力。指导辖区证券公司参与行业信创试点。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重要事项和重大风险。完善与地方政府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对资本市场进行系列宣传。 (董阅军 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