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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统计
  • 发布时间:11-19
  • 来源: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围绕推进“五大任务”和“八大产业集群”及“12条产业链”,建立监测台账,利用“统计服务微信系统”开展30余项调研。统计信息分析获自治区党政领导批示100余篇次,在国家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中实现“零”的突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两办”信息采用排名中连续两年位列区直机关第一名。自治区统计局不断提升数据服务能力水平,创新年鉴数字载体模式,制作U盘新产品,建立“一部门一张表”,每月固定为19个部门量身定制数据指标。年内完成统计资料电子化试点,实现与国家统计局电子资料馆的联通。举办经济运行和“数说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4场,“内蒙古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4.4万人,连续三年在全国省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行榜中列第一名。运用“12340云平台”自主开展并完成委托的全面从严治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等23项调查,完成样本量19.2万余个。在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考评中,全区有工业统计、能源统计、贸易外经统计、人口和就业统计等21项工作获“优秀”,优秀榜位次跃升到全国第二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获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科长史含宇获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

    【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改进数据管理审核方式,按照名录库工作要求,通过动态更新“投转产”名单、建立健全扩限平台“培育库”、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大入退库管理力度。坚持“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即改”原则,数据审核直达并全覆盖至所有“四上”企业和项目,建立报表期“日审核”台账、标记查询、增设模板以及审核“回头看”等方式,实时监测月度间数据波动,同时加大专业、行业之间数据趋势性、匹配性审核力度。优化数据评估方法,坚持“年报数据季度监测、季报数据月度监测”思路,优化以专业为基础、GDP核算为核心的数据质量监测体系,结合工作实践和评估需求不断改进月度评估机制。举办2期盟市统计局长业务培训班,以评促改解决基层在抓数据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办直通全区1.6万家统计调查单位、覆盖近1.8万名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采取“每日调度+通报”机制、“线上+线下”全流程管控等方式,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确保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质量。

    【统计改革创新】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规范有序完成全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各旗县生产总值汇总数与盟市生产总值、各盟市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区生产总值两个层面的基本衔接。落实生态价值核算改革任务,探索研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编制制度和内蒙古GEP评估指标体系及核算方法;建立旅游、专利密集型和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部门合作机制;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季度、年度测算研究。不断完善能耗核算制度,研究建立盟市能源平衡表统一核算和月度原料用能测算方案;全程参与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夯实碳排放核算基础数据,组织开展煤化工行业固碳率测算、清洁能源统计核算等相关课题研究;完成工业园区“法产并重”统计改革试点,开展“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样本统筹设计试点、个体经营户名录库更新维护以及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和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改革;通过明确入退库、更新维护流程,推进工业园区名录库精细化管理;完成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法人企业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试点,持续推进服务零售总额测算,按照自治区实际,改进测算月度服务业生产指数方法。

    【基层统计工作】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将“四上”企业入退库延伸至苏木乡镇、工业园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延伸至嘎查村社区,推进农业统计报表电子化,自治区成为全国首个农业统计报表由乡镇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起报的省级地区;先后两次修订印发《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县级、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视频连线+实地检查”验收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八有八化”建设成果,通报表彰第四、第五批86个“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一旗县一台账”推进旗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依托“统计服务微信系统”建立园区统计人员信息库,把工业园区统计工作接入统计专网,提升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统计监督与法治建设】  2022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配套印发《贯彻落实〈若干举措〉任务分工方案》,提出51项任务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区统计厅与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统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反馈工作办法》,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等制度。对12个盟市36个旗县市、区540余家企业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企业。建立“一企业一台账”,详细记录每户执法检查企业的基本信息、被检查次数等情况,通报3起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正式启动旗县级统计督察试点工作。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先后通过动员会、专题调度会、盟市局长业务培训班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建立专项纠治问责清单和整改台账,每半月调度一次各地工作情况,全区各级统计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开展统计诚信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评选出首批41家“统计诚信企业”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进党校行政学院、进企业社区,点对点向调查对象开展线上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把“案例集”二维码“嵌入”《执法检查告知书》发送到执法对象手中,采取精准讲法、定制送法、互动普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优化统计法治环境。

    【部门统计】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23个部门建立定期获取行政记录资料机制;与自治区林草局联合开展森林价值核算试点;分别与住建、文旅、农牧、商务等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旅游及相关产业、农林牧渔业核算以及消费市场和商贸流通业监测合作机制。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在保证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审批流程,在预审环节主动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对接,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手册》,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举办部门统计工作培训班,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统计信息化建设】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推进地理信息技术与统计数据相融合的统计“一张图”数字化平台建设,开发完成综合数据管理功能,搭建并优化工业园区、智能报表、监测预警等功能;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持续完善“一张图”数字化平台在月度数据质量评估会上的数据导入、图表组件编辑等功能。通过优化公式、模板等功能,实现数据获取、指标组合、图表制作、演示汇报全流程在“一张图”系统中完成,2022年3月,“一张图”数字化平台建设被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编入《2021年度全区改革优秀案例》。开展省级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四级专网、内外网网站、视频会议系统筹更新维护工作,做好信创工作并实现办公软件正版化,按要求对全局所有应用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渗透测试等安全检测,保证统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统计工作效率提升】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对外提供数据时限由之前的5—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减少统计报表9张263个指标),减少指标309个涉及15项制度;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调查项目审批,通过电子证照关联,减少3件材料,将两项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申报使用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事项,由原来盟市统计局各自申报用款计划改为区局统一填报,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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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围绕推进“五大任务”和“八大产业集群”及“12条产业链”,建立监测台账,利用“统计服务微信系统”开展30余项调研。统计信息分析获自治区党政领导批示100余篇次,在国家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中实现“零”的突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两办”信息采用排名中连续两年位列区直机关第一名。自治区统计局不断提升数据服务能力水平,创新年鉴数字载体模式,制作U盘新产品,建立“一部门一张表”,每月固定为19个部门量身定制数据指标。年内完成统计资料电子化试点,实现与国家统计局电子资料馆的联通。举办经济运行和“数说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4场,“内蒙古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4.4万人,连续三年在全国省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行榜中列第一名。运用“12340云平台”自主开展并完成委托的全面从严治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等23项调查,完成样本量19.2万余个。在2022年度国家统计局考评中,全区有工业统计、能源统计、贸易外经统计、人口和就业统计等21项工作获“优秀”,优秀榜位次跃升到全国第二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获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科长史含宇获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

    【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改进数据管理审核方式,按照名录库工作要求,通过动态更新“投转产”名单、建立健全扩限平台“培育库”、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大入退库管理力度。坚持“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即改”原则,数据审核直达并全覆盖至所有“四上”企业和项目,建立报表期“日审核”台账、标记查询、增设模板以及审核“回头看”等方式,实时监测月度间数据波动,同时加大专业、行业之间数据趋势性、匹配性审核力度。优化数据评估方法,坚持“年报数据季度监测、季报数据月度监测”思路,优化以专业为基础、GDP核算为核心的数据质量监测体系,结合工作实践和评估需求不断改进月度评估机制。举办2期盟市统计局长业务培训班,以评促改解决基层在抓数据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办直通全区1.6万家统计调查单位、覆盖近1.8万名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采取“每日调度+通报”机制、“线上+线下”全流程管控等方式,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确保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质量。

    【统计改革创新】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规范有序完成全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各旗县生产总值汇总数与盟市生产总值、各盟市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区生产总值两个层面的基本衔接。落实生态价值核算改革任务,探索研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编制制度和内蒙古GEP评估指标体系及核算方法;建立旅游、专利密集型和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部门合作机制;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季度、年度测算研究。不断完善能耗核算制度,研究建立盟市能源平衡表统一核算和月度原料用能测算方案;全程参与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夯实碳排放核算基础数据,组织开展煤化工行业固碳率测算、清洁能源统计核算等相关课题研究;完成工业园区“法产并重”统计改革试点,开展“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样本统筹设计试点、个体经营户名录库更新维护以及知识产权产品投资和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改革;通过明确入退库、更新维护流程,推进工业园区名录库精细化管理;完成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法人企业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试点,持续推进服务零售总额测算,按照自治区实际,改进测算月度服务业生产指数方法。

    【基层统计工作】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将“四上”企业入退库延伸至苏木乡镇、工业园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延伸至嘎查村社区,推进农业统计报表电子化,自治区成为全国首个农业统计报表由乡镇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起报的省级地区;先后两次修订印发《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县级、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视频连线+实地检查”验收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八有八化”建设成果,通报表彰第四、第五批86个“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一旗县一台账”推进旗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依托“统计服务微信系统”建立园区统计人员信息库,把工业园区统计工作接入统计专网,提升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统计监督与法治建设】  2022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配套印发《贯彻落实〈若干举措〉任务分工方案》,提出51项任务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区统计厅与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统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反馈工作办法》,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等制度。对12个盟市36个旗县市、区540余家企业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企业。建立“一企业一台账”,详细记录每户执法检查企业的基本信息、被检查次数等情况,通报3起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正式启动旗县级统计督察试点工作。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先后通过动员会、专题调度会、盟市局长业务培训班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建立专项纠治问责清单和整改台账,每半月调度一次各地工作情况,全区各级统计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开展统计诚信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评选出首批41家“统计诚信企业”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进党校行政学院、进企业社区,点对点向调查对象开展线上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把“案例集”二维码“嵌入”《执法检查告知书》发送到执法对象手中,采取精准讲法、定制送法、互动普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优化统计法治环境。

    【部门统计】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23个部门建立定期获取行政记录资料机制;与自治区林草局联合开展森林价值核算试点;分别与住建、文旅、农牧、商务等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旅游及相关产业、农林牧渔业核算以及消费市场和商贸流通业监测合作机制。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在保证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审批流程,在预审环节主动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对接,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手册》,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举办部门统计工作培训班,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统计信息化建设】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推进地理信息技术与统计数据相融合的统计“一张图”数字化平台建设,开发完成综合数据管理功能,搭建并优化工业园区、智能报表、监测预警等功能;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持续完善“一张图”数字化平台在月度数据质量评估会上的数据导入、图表组件编辑等功能。通过优化公式、模板等功能,实现数据获取、指标组合、图表制作、演示汇报全流程在“一张图”系统中完成,2022年3月,“一张图”数字化平台建设被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编入《2021年度全区改革优秀案例》。开展省级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四级专网、内外网网站、视频会议系统筹更新维护工作,做好信创工作并实现办公软件正版化,按要求对全局所有应用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渗透测试等安全检测,保证统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统计工作效率提升】  2022年,自治区统计局对外提供数据时限由之前的5—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减少统计报表9张263个指标),减少指标309个涉及15项制度;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调查项目审批,通过电子证照关联,减少3件材料,将两项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申报使用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事项,由原来盟市统计局各自申报用款计划改为区局统一填报,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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