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人大代表变动】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7人调离自治区,15人辞去代表职务;另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名。至2023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27名。
【组织机构调整】 2022年,自治区为加强社会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增设社会建设业务二处,将社会建设处更名为社会建设业务一处。社会建设业务一处负责社会管理、民政事务、体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社会建设业务二处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群团工作以及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为加强自治区人大立法研究支撑保障,设立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协助开展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立法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地方立法评估、地方性法规报备等工作。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022年,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谋划和推进的工作,以法治方式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用制度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常委会会议7次,就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70件次,确保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全年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4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60件,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提前启动、着手实施十四届常委会五年(2023—2027)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准备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开展监督工作49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2人(次)。其中,任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1人(决定任命自治区副主席2人),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盟工委工作人员153人,任免自治区监委工作人员6人,任免法检两院司法人员212人。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督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6件议案、515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建议共468件,占建议总数的90.9%。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建设】 2022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大会常委会党组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全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13次。全面对标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研究提出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常委会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出台促进条例、开展监督工作,依法服务保障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的意见》,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及时跟进制定任务清单,逐项对标对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专题调研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赴盟市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了调研报告,重点围绕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民族团结、从更深层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提出问题清单,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重新梳理确定2022年度机关廉政潜在风险点,科学确定风险等级,细化防控举措。制定《在人大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办法》,严格落实省级领导同志宣传报道规定。加强对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统筹,严格控制调研人数,防止调研扎堆,轻车简从,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注重调研成效,努力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对照“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对机关各部门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改进,开展机关专项行动,梳理认定机关九个部门共38条优化工作流程建议。
【人大代表变动】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7人调离自治区,15人辞去代表职务;另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名。至2023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27名。
【组织机构调整】 2022年,自治区为加强社会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增设社会建设业务二处,将社会建设处更名为社会建设业务一处。社会建设业务一处负责社会管理、民政事务、体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社会建设业务二处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群团工作以及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为加强自治区人大立法研究支撑保障,设立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协助开展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立法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地方立法评估、地方性法规报备等工作。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022年,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谋划和推进的工作,以法治方式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用制度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常委会会议7次,就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70件次,确保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全年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4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60件,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提前启动、着手实施十四届常委会五年(2023—2027)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准备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开展监督工作49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2人(次)。其中,任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1人(决定任命自治区副主席2人),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盟工委工作人员153人,任免自治区监委工作人员6人,任免法检两院司法人员212人。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督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6件议案、515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建议共468件,占建议总数的90.9%。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建设】 2022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大会常委会党组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全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13次。全面对标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研究提出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常委会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出台促进条例、开展监督工作,依法服务保障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的意见》,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及时跟进制定任务清单,逐项对标对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专题调研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赴盟市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了调研报告,重点围绕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民族团结、从更深层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提出问题清单,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重新梳理确定2022年度机关廉政潜在风险点,科学确定风险等级,细化防控举措。制定《在人大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办法》,严格落实省级领导同志宣传报道规定。加强对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统筹,严格控制调研人数,防止调研扎堆,轻车简从,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注重调研成效,努力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对照“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对机关各部门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改进,开展机关专项行动,梳理认定机关九个部门共38条优化工作流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