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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 发布时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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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全区有12个盟市工会、103个旗县市、区工会、8个自治区产业工会、1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全区有基层工会组织44430个,其中单独基层工会42613个、联合基层工会1817个涵盖各类法人单位66469家、职工4061810人其中女职工1435742人、农牧民工976088人工会会员3890902人,其中女职工会员1378101人、农牧民工会员925873人。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18次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9次主席常务会议、50次党组会议,及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报告重大事项24件次。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全区各级工会迅即行动、周密部署,掀起工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区总工会及时召开干部大会、党组会、下发通知,在全区工会系统部署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宣讲、贯彻落实工作。举办理论骨干宣讲培训班、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宣讲、开辟网上学习专栏,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各级工会组建116支职工宣讲团,1400多名职工宣讲员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开展宣讲2100余场次,覆盖职工30万人次,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自治区总工会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区总工会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个部委评为“节约型机关”。

    【职工思想政治引领】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职工文艺演出、主题演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8000余场,覆盖职工400多万人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基层、扎根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宣传教育和研究阐释,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牢记“五句话”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的事实和道路。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编印全区职工思想政治读本,组织北疆职工乌兰牧骑下基层慰问演出,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列入工会系统主体培训班次、作为工会评先选优重要条件。围绕把内蒙古的正面形象立起来,多角度、多层次推进工会工作的宣传,在中央、自治区各主流媒体刊登工会工作稿件3600多篇,网络点击量8000多万次。加强全区工会意识形态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广泛开展“北疆职工好网民  点赞亮丽内蒙古”主题活动,转评赞240多万次。

    【工会改革】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开展“旗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自治区总工会以上率下,重点联系支持48个旗县级工会并安排资金给予支持,带动实现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全区103个旗县级工会联系指导全覆盖,推动力量配备、资金资源向旗县和基层工会倾斜。建设“智慧工会”二期平台,“北疆工惠”App在呼包鄂地区试运行,推进各级工会在网上开展工会组建、职工素质提升、困难帮扶等业务工作,构建工会信息互联互通“一张网”。制定关于加强盟市工会干部协管的规定,12个盟市、79个旗县市、区工会主席实现高配。做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6.76万人次,其中区总直接举办22期、培训4739人次。开展全区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掌握全区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新情况新变化,为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履行工会牵头职责,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出台企业推进产改主体作用、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建立专题培训机制等文件。开展产改5周年系列活动,举办产改专题培训班,设立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启动第二批15个项目40家企业试点。出台10项措施支持包头市打造全区第一个“工匠之都”,提高产业工人在“两委员一代表”和群团组织代表委员中的比例,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中,有12名产业工人和劳模工匠代表,占比近29%。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帮助5000名农牧民工和一线职工提升学历和技能水平。

    【劳动技能竞赛】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能源、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举办15项全区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55个工种的职工技术比武,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竞赛试点,经过比赛提升技术等级的职工在万名以上,对获得第一名选手,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配合做好首届内蒙古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大赛选拔赛,实施“互联网+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与职业教育院校合作共建6所内蒙古工匠学院。命名50个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和6家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开展职工技能革新项目2.1万项,发明创造6599项,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9.2万件,4项职工创新成果获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交流优秀奖。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帮助5000名农牧民工和一线职工提升学历和技能水平。

    【劳模选树】  2022年4月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对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出批示。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导向,做好全区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工作,授予19个集体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85个集体自治区工人先锋号,授予132名个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表彰80个全区五一巾帼标兵岗和117名全区五一巾帼标兵。向全国推荐的5个集体、22名个人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26个集体被命名为全国五一工人先锋号。开展第六届北疆工匠选树活动,选树“北疆工匠”15名,卢仁峰被评为2021年度“大国工匠年度人物”。联合选树20名全区“最美职工”、10名“最美环卫工人”。区总工会召开学习大国工匠精神座谈会,举办“大国工匠进企业、进高校、进班组”“千场劳模事迹宣讲”活动,拍摄百集系列纪实短片《劳动创造幸福——了不起的你》,在新华社客户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平台播出,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

    【工会法治化建设】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带头学法。完善落实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总支和各支部重点学习内容,举办4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学习答题活动。自治区总工会认真落实法治化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2022年全区工会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对区总工会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189份文件和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坚持依法管会,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自治区党委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部署要求,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不断深化“十抓,抓实”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提振了机关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激励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依法治会,健全规章制度。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党组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先后制定《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会工作可执行、可操作、可评价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做到干有依据、做有规矩、绩有考评。

    【风险防控与职工合法权益维护】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座谈会、风险防控专项工作调度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到2860家不同类型企业,开展职工队伍稳定风险常态化排查,协助地方党政妥善解决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群体性信访事件,全总党组给予充分肯定。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4.4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开展“同商共议  和谐共赢”平台企业集体协商专项行动,覆盖企业1278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6.4万人。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578起,挽回经济损失1455多万元。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全区12个盟市和70个旗县市、区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组建195人的诉调对接工作者队伍,为257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各级工会深入896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其中平台企业551家,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4万余人,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评估237件次其中平台企业140件次,督促整改69件,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各级工会积极与司法部门合作,与律师事务所协作、组建了352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抽调1310多名工会工作者、专业法律工作者深入包括平台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和职工,开展普法宣传1820余场,服务职工16.7万余人,其中覆盖平台企业780余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1万余人,农牧民工4.2万人次。开展各级“职工乌兰牧骑+普法”活动237场,通过快板、小品、说唱等艺术形式,为职工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治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开设“北疆职工法律讲堂”,就职工关心的劳动经济权益问题推出依法维权知识讲解28期。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工商联召开3次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席会议,对做好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制定《2022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任务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细化目标任务,采取量化和百分制评价办法,进一步压实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发《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指导各盟市、旗县工会深入园区、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劳动法律法规,全区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500家,和谐工业园区21个。三方共同推荐的9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示范工业园区”称号。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打造了100名金牌调解员,选树20个金牌调解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择优培育推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裁工作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赤峰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工作服务站、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办事处向荣社区服务中心为内蒙古第一批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为园区企业和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宣传、援助咨询、企业用工、收入分配、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建设、职工心理疏导等多样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服务。推动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工商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同商共议和谐共赢”平台企业集体协商专项行动的通知》,鼓励、引导企业与职工就双方共同关心,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协商,2022年,全区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7863份,覆盖企业2.4万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938份,覆盖企业2.5万家。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推动货运、快递、外卖配送、网约车行业开展协商,召开协商会议406次,围绕劳动报酬、计件单价、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签订集体合同186份,覆盖平台企业591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5万余人。组成4个互检组,深入12个盟市、36个旗县、100多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互检互评互学”活动,对各地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互检报告。12月13日,召开全区集体协商工作座谈交流会,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亮点,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各级工会举办集体协商培训班96次,培训工会干部、集体协商指导员8368人,不断提升工会干部、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他们在协调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职工服务】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构建以精准帮扶和普惠性服务为重点的工会服务职工体系,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娘家人”。多措并举,推动“揭榜领题”落地见效。认真落实全区工会组织“揭榜领题”工作部署,以领题任务为牵引,聚焦目标要求,将工会服务职工品牌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延伸,将符合建档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会帮扶范围。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全区各级工会筹集资金718.6万元,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6万人次。开展“党建引领促就业”“同‘新’战疫温暖前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定制化线上专场招聘、送岗直播活动,组织85家企业参与,招聘3859人。首次组织40余名优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疗休养活动,切实让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关怀。情系职工,常态化开展“送温暖”活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工会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物总额8276.6万元,走访慰问企业1517家,慰问职工171348人次。自治区总工会专项筹集下拨各类常态化送温暖资金800万元,引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活动。靶向施策,不断优化就业服务效能。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总工会云招聘平台累计组织3120家企业招聘11.9万人浏览量达106.5万次,实名制就业服务5.02万人次。稳步推进职工疗休养工作。适应职工疗休养工作发展,起草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技术工人和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共完成8个批次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带动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技术工人9987人次、一线职工7799人次的疗休养活动。持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先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常态化送温暖和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困难职工建档帮扶救助管理的通知》,分配下拨两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5406.3万元。对2015年底以来建档已脱困的127890名职工家庭进行数据筛查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其中1022名仍有帮扶需求的职工家庭以电话回访、入户慰问等方式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持续做好疫情形势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稳中求进,扎实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等14家单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确定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自治区级试点单位。推树通辽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保障中心为全国总工会试点工会帮扶中心,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全国总工会试点企业。聚焦需求,大力推进户外劳动者站点建设。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奖补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规范站点建设与奖补资金使用。2022年,全区各级工会投入资金约485万元,新增服务站点265个,50家服务站点被全国总工会确定为2022年“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全力做好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统筹“12351”职工维权热线、信访等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建立欠薪信息台账,安排专人对盟市实施日调度,向全国总工会报告调度情况。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引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庆丰收迎盛会”走访慰问,共筹集208.3万元资金慰问12846名农牧民工。

    【新就业劳动者关爱活动】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联合有关厅局制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实施意见,以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集体协商工作主线,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快递、外卖、网约车、货运等行业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将工会户外劳动者港湾、职工之家、爱心驿站等服务站点主动融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宣传政策、推介服务、扫码入会、办卡办证等一站式服务。筹集1400多万元资金,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送温暖、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在呼和浩特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帮扶和促进消费活动,为全区3万名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开展“两癌”筛查。

    【企业复工复产助力】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出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文件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职工权益的20条措施。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卫战,向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驻呼和浩特高校、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等拨付新冠抗疫资金近1100万元。推出18期“疫情期间职工法律知识讲堂”,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就工资、社保、加班、企业关停和减员裁员等职工关心的事项,进行法律讲解,并提供咨询服务。开通“守望相助、情暖内蒙”职工心理热线,为全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服务职工群众1300多人次。将基层工会法定节日慰问品标准由2000元上调至2500元,全额返还4.3万个小微企业工会经费2.4亿元。

    “我为职工办实事”活动】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展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就业创业系列活动、“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等线上线下常态化就业服务,实名制服务5万人次以上。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的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力度,拨付5406.3万元帮扶救助在档困难职工4206户,筹集“两节”送温暖慰问款物8276.6万元慰问17万人次。到896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提供用工法律风险评估237件次。建设100家示范性“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开展百场青年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命名10家“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参保职工120余万人,为5.9万人次患病职工发放保障金5500多万元。

    【基层组织建设】  2022年,自治区工会系统健全完善“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聚焦全区工会组织工作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揭榜领题”任务制定“1+10”工作方案采取头部企业重点建、区域行业联合建、乡镇街道兜底建模式,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暨慰问活动130余次,推动一批网约、货运、快递等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建会。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全区建立新业态工会组织1689个,发展会员8.5万人,12个盟市均成立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对2269个全国、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开展复查,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能力。

    【工会系统党的建设】  2022年,自治区各级工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锚定功能发挥、改革创新、质量评估、品牌引领四个着力点,通过党建巡回督查、“三会一课”巡听、争创“十抓型”党支部等创新举措,推动“北疆模范机关”和“最强党支部”建设提质升级。强化正风肃纪,以实的举措深化反腐败斗争。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相关做法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制定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开展新任处级干部和新入职干部廉政谈话,印发《工会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打造特色廉政文化长廊,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六大类监督台账48项具体监督内容,以政治监督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把巡视成果融入经常,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完成。

    【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  2022年9月29日自治区总工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自治区总工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和彦苓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慧宇作工作报告。会议履行有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张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睿霞、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兼职,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挂职,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李锋杰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第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谢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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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18次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9次主席常务会议、50次党组会议,及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报告重大事项24件次。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全区各级工会迅即行动、周密部署,掀起工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区总工会及时召开干部大会、党组会、下发通知,在全区工会系统部署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宣讲、贯彻落实工作。举办理论骨干宣讲培训班、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宣讲、开辟网上学习专栏,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各级工会组建116支职工宣讲团,1400多名职工宣讲员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开展宣讲2100余场次,覆盖职工30万人次,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自治区总工会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区总工会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个部委评为“节约型机关”。

    【职工思想政治引领】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职工文艺演出、主题演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8000余场,覆盖职工400多万人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基层、扎根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宣传教育和研究阐释,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牢记“五句话”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的事实和道路。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编印全区职工思想政治读本,组织北疆职工乌兰牧骑下基层慰问演出,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列入工会系统主体培训班次、作为工会评先选优重要条件。围绕把内蒙古的正面形象立起来,多角度、多层次推进工会工作的宣传,在中央、自治区各主流媒体刊登工会工作稿件3600多篇,网络点击量8000多万次。加强全区工会意识形态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广泛开展“北疆职工好网民  点赞亮丽内蒙古”主题活动,转评赞240多万次。

    【工会改革】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开展“旗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自治区总工会以上率下,重点联系支持48个旗县级工会并安排资金给予支持,带动实现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全区103个旗县级工会联系指导全覆盖,推动力量配备、资金资源向旗县和基层工会倾斜。建设“智慧工会”二期平台,“北疆工惠”App在呼包鄂地区试运行,推进各级工会在网上开展工会组建、职工素质提升、困难帮扶等业务工作,构建工会信息互联互通“一张网”。制定关于加强盟市工会干部协管的规定,12个盟市、79个旗县市、区工会主席实现高配。做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6.76万人次,其中区总直接举办22期、培训4739人次。开展全区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掌握全区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新情况新变化,为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履行工会牵头职责,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出台企业推进产改主体作用、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建立专题培训机制等文件。开展产改5周年系列活动,举办产改专题培训班,设立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启动第二批15个项目40家企业试点。出台10项措施支持包头市打造全区第一个“工匠之都”,提高产业工人在“两委员一代表”和群团组织代表委员中的比例,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中,有12名产业工人和劳模工匠代表,占比近29%。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帮助5000名农牧民工和一线职工提升学历和技能水平。

    【劳动技能竞赛】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能源、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举办15项全区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55个工种的职工技术比武,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竞赛试点,经过比赛提升技术等级的职工在万名以上,对获得第一名选手,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配合做好首届内蒙古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大赛选拔赛,实施“互联网+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与职业教育院校合作共建6所内蒙古工匠学院。命名50个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和6家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开展职工技能革新项目2.1万项,发明创造6599项,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9.2万件,4项职工创新成果获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交流优秀奖。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帮助5000名农牧民工和一线职工提升学历和技能水平。

    【劳模选树】  2022年4月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对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出批示。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导向,做好全区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工作,授予19个集体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85个集体自治区工人先锋号,授予132名个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表彰80个全区五一巾帼标兵岗和117名全区五一巾帼标兵。向全国推荐的5个集体、22名个人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26个集体被命名为全国五一工人先锋号。开展第六届北疆工匠选树活动,选树“北疆工匠”15名,卢仁峰被评为2021年度“大国工匠年度人物”。联合选树20名全区“最美职工”、10名“最美环卫工人”。区总工会召开学习大国工匠精神座谈会,举办“大国工匠进企业、进高校、进班组”“千场劳模事迹宣讲”活动,拍摄百集系列纪实短片《劳动创造幸福——了不起的你》,在新华社客户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平台播出,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

    【工会法治化建设】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带头学法。完善落实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总支和各支部重点学习内容,举办4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学习答题活动。自治区总工会认真落实法治化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2022年全区工会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对区总工会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189份文件和合同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坚持依法管会,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自治区党委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部署要求,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不断深化“十抓,抓实”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提振了机关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激励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依法治会,健全规章制度。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党组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先后制定《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会工作可执行、可操作、可评价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做到干有依据、做有规矩、绩有考评。

    【风险防控与职工合法权益维护】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座谈会、风险防控专项工作调度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到2860家不同类型企业,开展职工队伍稳定风险常态化排查,协助地方党政妥善解决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群体性信访事件,全总党组给予充分肯定。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4.4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开展“同商共议  和谐共赢”平台企业集体协商专项行动,覆盖企业1278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6.4万人。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578起,挽回经济损失1455多万元。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全区12个盟市和70个旗县市、区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组建195人的诉调对接工作者队伍,为257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各级工会深入896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其中平台企业551家,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4万余人,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评估237件次其中平台企业140件次,督促整改69件,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各级工会积极与司法部门合作,与律师事务所协作、组建了352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抽调1310多名工会工作者、专业法律工作者深入包括平台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和职工,开展普法宣传1820余场,服务职工16.7万余人,其中覆盖平台企业780余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1万余人,农牧民工4.2万人次。开展各级“职工乌兰牧骑+普法”活动237场,通过快板、小品、说唱等艺术形式,为职工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治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开设“北疆职工法律讲堂”,就职工关心的劳动经济权益问题推出依法维权知识讲解28期。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工商联召开3次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席会议,对做好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制定《2022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任务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细化目标任务,采取量化和百分制评价办法,进一步压实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发《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指导各盟市、旗县工会深入园区、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劳动法律法规,全区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500家,和谐工业园区21个。三方共同推荐的9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示范工业园区”称号。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打造了100名金牌调解员,选树20个金牌调解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择优培育推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裁工作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赤峰承接产业转移开发区工作服务站、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办事处向荣社区服务中心为内蒙古第一批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为园区企业和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宣传、援助咨询、企业用工、收入分配、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建设、职工心理疏导等多样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服务。推动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工商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同商共议和谐共赢”平台企业集体协商专项行动的通知》,鼓励、引导企业与职工就双方共同关心,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协商,2022年,全区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7863份,覆盖企业2.4万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938份,覆盖企业2.5万家。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推动货运、快递、外卖配送、网约车行业开展协商,召开协商会议406次,围绕劳动报酬、计件单价、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签订集体合同186份,覆盖平台企业591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5万余人。组成4个互检组,深入12个盟市、36个旗县、100多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互检互评互学”活动,对各地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互检报告。12月13日,召开全区集体协商工作座谈交流会,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亮点,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各级工会举办集体协商培训班96次,培训工会干部、集体协商指导员8368人,不断提升工会干部、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他们在协调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职工服务】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构建以精准帮扶和普惠性服务为重点的工会服务职工体系,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娘家人”。多措并举,推动“揭榜领题”落地见效。认真落实全区工会组织“揭榜领题”工作部署,以领题任务为牵引,聚焦目标要求,将工会服务职工品牌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延伸,将符合建档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会帮扶范围。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全区各级工会筹集资金718.6万元,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6万人次。开展“党建引领促就业”“同‘新’战疫温暖前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定制化线上专场招聘、送岗直播活动,组织85家企业参与,招聘3859人。首次组织40余名优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疗休养活动,切实让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关怀。情系职工,常态化开展“送温暖”活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工会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物总额8276.6万元,走访慰问企业1517家,慰问职工171348人次。自治区总工会专项筹集下拨各类常态化送温暖资金800万元,引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活动。靶向施策,不断优化就业服务效能。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总工会云招聘平台累计组织3120家企业招聘11.9万人浏览量达106.5万次,实名制就业服务5.02万人次。稳步推进职工疗休养工作。适应职工疗休养工作发展,起草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技术工人和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共完成8个批次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带动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技术工人9987人次、一线职工7799人次的疗休养活动。持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先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常态化送温暖和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困难职工建档帮扶救助管理的通知》,分配下拨两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5406.3万元。对2015年底以来建档已脱困的127890名职工家庭进行数据筛查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其中1022名仍有帮扶需求的职工家庭以电话回访、入户慰问等方式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持续做好疫情形势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稳中求进,扎实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等14家单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确定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自治区级试点单位。推树通辽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保障中心为全国总工会试点工会帮扶中心,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全国总工会试点企业。聚焦需求,大力推进户外劳动者站点建设。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奖补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规范站点建设与奖补资金使用。2022年,全区各级工会投入资金约485万元,新增服务站点265个,50家服务站点被全国总工会确定为2022年“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全力做好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统筹“12351”职工维权热线、信访等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建立欠薪信息台账,安排专人对盟市实施日调度,向全国总工会报告调度情况。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引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庆丰收迎盛会”走访慰问,共筹集208.3万元资金慰问12846名农牧民工。

    【新就业劳动者关爱活动】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联合有关厅局制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实施意见,以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集体协商工作主线,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快递、外卖、网约车、货运等行业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将工会户外劳动者港湾、职工之家、爱心驿站等服务站点主动融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宣传政策、推介服务、扫码入会、办卡办证等一站式服务。筹集1400多万元资金,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送温暖、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在呼和浩特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帮扶和促进消费活动,为全区3万名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开展“两癌”筛查。

    【企业复工复产助力】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出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文件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职工权益的20条措施。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卫战,向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驻呼和浩特高校、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等拨付新冠抗疫资金近1100万元。推出18期“疫情期间职工法律知识讲堂”,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就工资、社保、加班、企业关停和减员裁员等职工关心的事项,进行法律讲解,并提供咨询服务。开通“守望相助、情暖内蒙”职工心理热线,为全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服务职工群众1300多人次。将基层工会法定节日慰问品标准由2000元上调至2500元,全额返还4.3万个小微企业工会经费2.4亿元。

    “我为职工办实事”活动】  2022年,自治区总工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展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就业创业系列活动、“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等线上线下常态化就业服务,实名制服务5万人次以上。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的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力度,拨付5406.3万元帮扶救助在档困难职工4206户,筹集“两节”送温暖慰问款物8276.6万元慰问17万人次。到896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提供用工法律风险评估237件次。建设100家示范性“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开展百场青年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命名10家“全区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参保职工120余万人,为5.9万人次患病职工发放保障金5500多万元。

    【基层组织建设】  2022年,自治区工会系统健全完善“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聚焦全区工会组织工作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揭榜领题”任务制定“1+10”工作方案采取头部企业重点建、区域行业联合建、乡镇街道兜底建模式,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暨慰问活动130余次,推动一批网约、货运、快递等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建会。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全区建立新业态工会组织1689个,发展会员8.5万人,12个盟市均成立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对2269个全国、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开展复查,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能力。

    【工会系统党的建设】  2022年,自治区各级工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锚定功能发挥、改革创新、质量评估、品牌引领四个着力点,通过党建巡回督查、“三会一课”巡听、争创“十抓型”党支部等创新举措,推动“北疆模范机关”和“最强党支部”建设提质升级。强化正风肃纪,以实的举措深化反腐败斗争。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相关做法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制定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开展新任处级干部和新入职干部廉政谈话,印发《工会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打造特色廉政文化长廊,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六大类监督台账48项具体监督内容,以政治监督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把巡视成果融入经常,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完成。

    【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  2022年9月29日自治区总工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自治区总工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和彦苓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慧宇作工作报告。会议履行有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张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睿霞、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兼职,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挂职,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李锋杰当选为自治区总工会第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谢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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