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自治区妇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按照“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一条主线、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深化北疆巾帼铸魂、家家幸福安康、强基扩面促活三大工程、抓实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维权关爱、生命健康五项巾帼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聚焦妇女群众急难愁盼,以“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送”活动为依托,多措并举筹募投入资金8313.49万元、惠及妇女儿童800多万台,3次在全国妇联会议上作典型发言,6次受到全国妇联领导表扬,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在全国平安建设考核中排名第一,发挥出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兴安盟人民医院妇二科主任于洋等20位女性获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呼和浩特日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云静等200位女性获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呼和浩特市公安行政事项审批中心等100个单位获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自治区妇联获得2022年度《中国妇女报》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先进榜;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妇联官方微博在全国妇联系统排名第三;内蒙古自治区在2021年平安建设考核考评中,“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考评结果为一档,全国排名并列第一;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寿兰兰获得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颁发的“母亲邮包”公益项目十周年爱心证书。
【机构改革】 2022年,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自治区妇联单独设置组织部,机关党委不再与其合署办公;设置机关党委,不再单独设置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在机关党委挂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牌子。根据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要求,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按照“撤一设一”原则,使用自治区原妇女干部学校机构编制资源,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完成核定编制、机构设置,调整变更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北疆巾帼铸魂工程】 2022年,自治区妇联组建中共二十大精神巾帼宣讲团,分众化学习宣传宣讲3000余场次,组织迎接学习宣传二十大群众性主题活动4568场次,开展“巾帼思政大讲堂”和妇女恳谈等活动8000余场次,覆盖妇女群众315万人次,团结引领广大妇女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线上学堂为载体,创建“北疆巾帼思政大讲堂”品牌,助推思政课堂直达基层,直达妇女群众,直播点击量98万人次。自治区妇联选送的1个示范“学习讲堂”、2个理论宣讲先进集体、2名理论宣讲先进个人和1个优秀理论宣讲报告获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表彰。申报的草原英雄小姐妹事迹展馆被全国妇联命名为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强基扩面促活工程】 2022年,自治区妇联采取“135一线工作机制”和“妇女小组三个123工作法”等,推进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指导盟市妇联不断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妇联组织体系和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妇女工作体系,将妇联组织向各领域特别是新领域覆盖。自治区妇联指导内蒙古建筑行业协会、呼和浩特市邮政快递行业成立妇联。全区各级新领域妇联组织达4412个,较2021年度新增723个。各级各类妇女之家、妇女微家达到1.74万个,较2021年度新增923个。协调争取将副处级女干部培训班纳入内蒙古党校主体班次,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女领导干部培训班、嘎查村女干部培训班。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430期,培训10.2万余人,提升各级妇联干部履职能力。
【困难妇女司法救助】 2022年,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各级妇联在入户走访和开展“十送”活动过程中摸排发现困难妇女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2022年,救助困难妇女370人,发放救助金482.08万元。
【妇儿“两纲”目标任务落实】 2022年,自治区妇联推动落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要求,定期调度39个成员单位“两纲”目标任务进展情况,1—12月,各成员单位制定全面落实妇女儿童“两纲”目标任务举措928条,开展落实“两纲”相关工作1218项。将“两纲”表彰纳入2022年度表彰计划,评选50个先进集体、100名个人。
【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2022年,自治区妇联创建20个自治区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获评全国示范基地。委派224名女科技专家走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惠及1.4万女农牧民带头人。
【创业就业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实施“北疆布丝瑰创业就业行动”,开展技能培训8000人次,实现经济效益2600余万元,直接带动1300名妇女就业。组织女性就业招聘活动270场,提供岗位10.9万个。
【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举办巾帼兴粮爱粮、小镇姑娘大赛和电商直播带货等活动,巩固脱贫成果。全媒体关注量1.08亿次。举办高素质女农牧民技能培训147期、培训1.65万人。新建4个清华大学乡村振兴远程教学站,培训服务13.8万人。
【生命健康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推动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覆盖面,争取资金1778万元为确诊“两癌”的低收入妇女每人提供1万元救助。动员组织2.7万名巾帼志愿者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募集1470.17万元款物分276批次关爱困境妇女、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构建健康内蒙古元素。春节前筹集557万余元生活物资和药品,慰问3.3万户困境家庭,助力农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北疆亮姐”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大赛】 2022年9月15—16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强国复兴有我北疆巾帼争先”——内蒙古自治区“北疆亮姐”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大赛。44名选手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竞技和团体决赛三个环节的比拼,最终包头市代表队、乌海市代表队、乌兰察布市代表队分别获得团体奖第一、二、三名;12名选手分获家务服务、养老护理、母婴护理、家政经理人4个组单项第一、二、三名;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获得优秀组织奖。
【北疆巾帼志愿服务】 2022年6月23日,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北疆巾帼志愿服务典型揭晓仪式,现场揭晓首届北疆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感动人物”:侯维霞、赵青秀、何红、王智慧、邢淑梅、张秀艳、王红梅、高保云、周丽、贺惠娟;“十大暖心故事”:向日葵困境儿童关爱计划项目、固阳县“拉话话”志愿服务项目、林西县玉米皮文创产业巾帼志愿服务项目、海拉尔区义工联合会松柏之爱项目、“守护美丽家园”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爱相随老有依”助老项目、公益九月爸爸妈妈我们一起回家项目、“护航未来”困境儿童帮扶项目、《爱助夕阳》助老爱老项目、公乌素镇利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心愿墙”点亮居民“微心愿”项目;“十大优秀项目”:《有一群人,他们温暖热诚》《温馨驿站里的“爱心早餐”》《服务他人 快乐自己》《关爱空巢老人 守护“娜荷芽”》《手留余香的持恒善举》《在公益中享受快乐》《“赝品”妈妈的正版母爱》《巾帼力量凝心聚力 阳光服务共筑家园》《“我帮你进行时”》《“辣妹子”巾帼志愿服务暖人心》。
【自治区级示范儿童之家建设】 2022年,自治区妇联共投入80万元,在12个盟市以及满洲里市依托现有场地建设13个儿童之家。立足家教指导、心理疏导、普法宣传、亲子阅读、亲子游戏等方面,为儿童提供健康安全的校外活动场所。自治区级示范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自2011年开始,截至2022年,自治区妇联已累计在全区建设自治区级示范儿童之家148个。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妇联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了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自治区妇联落实打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举措,建立台账,做好线索摸排和关爱服务工作。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专题听取呼市妇联打拐专项行动线索摸排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分管副主席赵红军实地走访慰问困难妇女家庭13户。累计排查家庭400万余户,发现相关线索31条,涉及呼市、通辽、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等地,全部及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和自治区公安厅。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36名因人户分离或无户口导致、无法享受低保等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等问题的妇女,专门致函自治区公安厅,协调推动解决妇女实际困难,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办实事解难事,自治区公安厅已安排属地公安部门分头落实,陆续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 2022年,自治区妇联继续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引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深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通过盟市申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审定,并与自治区司法厅协调对接,2022年确定向社会购买实施48个项目,聚焦家事调解、法律服务、儿童自护、巾帼普法、议事协商、心理关爱、家庭教育等基层社会治理领域,调解疏导家庭矛盾1000余件,提供心理咨询2180人次,法律咨询1600人次,办理心理疏导个案1023件,法律援助案件86件,发放问卷调查5525份,入户调研排查1400余人,举办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普法宣传讲座等285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活动83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万份,制作普法小视频60期。线上线下受益群众达91万余人,为妇女群众和家庭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多元化的高质量服务。2022年“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获得自治区财政厅政府购买示范项目奖补资金80万元,用于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妇女维权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图22 2022年6月23日,“情洒北疆·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公益
捐赠活动 (自治区妇联办公室 供图)
【科技创新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卫健委、国资委、总工会、科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意见》,为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等奖项的科技工作者家庭提供价值不低于5000元的家庭服务,助力科技兴蒙。2022年,自治区共派出专家和科技人员224人次,入户入田间地头现场服务指导647人次,开展线上线下技术讲座、培训、政策宣传服务15397人次,服务内容包括牛羊养殖、饲料加工、番茄栽培、食用菌接种等30多项技术,深入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鄂尔多斯等12个盟市,提高农牧户生产效率,发挥巾帼科技服务支撑作用。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2022年,自治区妇联落实自治区妇联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持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和生命权益问题,印发《关于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专项行动通知》《关于做好妇联维权维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动员基层力量,集中对婚姻家庭纠纷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20类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并及时上报,同时关注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女性,围绕“十送”活动提供关心关爱,共排查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406件,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介入,提供调解、法律心理帮助和关爱服务,全部给予了妥善处理。加强重点人群和家庭全面摸底,用心用情做好关爱帮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关于进一步开展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部署各级妇联组织嘎查村(社区)妇联通过各种方式全面走访,摸清辖区困难、流动、留守、残疾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底数,开展定期探访,全区共摸排出重点妇女总数68224人,重点儿童总数22988人,重点家庭20018户,针对其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遭受家暴的、重大残疾或疾病的要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做到按需关爱,精准帮扶。并将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情况定期报全国妇联。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核指标要求和自治区平安办关于平安建设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协调自治区政法委、高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等部门配合,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核工作,受到全国妇联书面通报表扬,自治区妇联2021年度“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核工作全国排名并列第一。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 2022年,自治区妇联坚持12338热线7×24小时服务和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全区旗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信访事项2137件,同比2021年度增加348件,其中权益部本级接待信访案件360件,全部给予及时答复或协调转办。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妇联组建36支队伍招募180余名心理志愿者开通心理咨询服务,为家庭亲子矛盾、精神压力或恐慌等问题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及时辅导,12个盟市全部畅通7×24小时妇女维权服务12338热线,开展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健康咨询等公益服务,密切关注涉妇女儿童舆情,及时送关爱送温暖,维护家庭稳定,助力疫情防控。妥善处置涉妇女儿童网络舆情和自杀危机求助个案,为有需求的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介入处置网络舆情30余起,全部按照自治区妇联党组批示要求,及时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党组和全国妇联权益部。有效干预了2起未成年人自杀危机案件。举办自治区妇联涉妇女领域政治安全专题培训,把防范化解妇女领域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筑牢维护自治区妇女领域政治安全的思想防线。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性侵、土地权益纠纷、就业权益侵害等与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求助案件,全年办结妇女权益、女性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54件,为受援人员挽回经济损失203万元。举办全区妇联组织维权信访人员培训班,紧紧围绕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全国妇联《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各项要求,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妇联组织维权信访工作进行培训,自治区妇联“12338”热线接线人员、各盟市妇联负责权益工作副主席、权益部部长以及全区妇联系统信访干部、“12338”热线接线员共计227人分别在线上线下参加了培训。 (武艳丽)
【概况】 2022年,自治区妇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按照“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一条主线、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深化北疆巾帼铸魂、家家幸福安康、强基扩面促活三大工程、抓实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维权关爱、生命健康五项巾帼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聚焦妇女群众急难愁盼,以“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送”活动为依托,多措并举筹募投入资金8313.49万元、惠及妇女儿童800多万台,3次在全国妇联会议上作典型发言,6次受到全国妇联领导表扬,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在全国平安建设考核中排名第一,发挥出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兴安盟人民医院妇二科主任于洋等20位女性获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呼和浩特日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云静等200位女性获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呼和浩特市公安行政事项审批中心等100个单位获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自治区妇联获得2022年度《中国妇女报》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先进榜;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妇联官方微博在全国妇联系统排名第三;内蒙古自治区在2021年平安建设考核考评中,“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考评结果为一档,全国排名并列第一;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寿兰兰获得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颁发的“母亲邮包”公益项目十周年爱心证书。
【机构改革】 2022年,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自治区妇联单独设置组织部,机关党委不再与其合署办公;设置机关党委,不再单独设置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在机关党委挂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牌子。根据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要求,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按照“撤一设一”原则,使用自治区原妇女干部学校机构编制资源,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完成核定编制、机构设置,调整变更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北疆巾帼铸魂工程】 2022年,自治区妇联组建中共二十大精神巾帼宣讲团,分众化学习宣传宣讲3000余场次,组织迎接学习宣传二十大群众性主题活动4568场次,开展“巾帼思政大讲堂”和妇女恳谈等活动8000余场次,覆盖妇女群众315万人次,团结引领广大妇女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线上学堂为载体,创建“北疆巾帼思政大讲堂”品牌,助推思政课堂直达基层,直达妇女群众,直播点击量98万人次。自治区妇联选送的1个示范“学习讲堂”、2个理论宣讲先进集体、2名理论宣讲先进个人和1个优秀理论宣讲报告获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表彰。申报的草原英雄小姐妹事迹展馆被全国妇联命名为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强基扩面促活工程】 2022年,自治区妇联采取“135一线工作机制”和“妇女小组三个123工作法”等,推进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指导盟市妇联不断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妇联组织体系和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妇女工作体系,将妇联组织向各领域特别是新领域覆盖。自治区妇联指导内蒙古建筑行业协会、呼和浩特市邮政快递行业成立妇联。全区各级新领域妇联组织达4412个,较2021年度新增723个。各级各类妇女之家、妇女微家达到1.74万个,较2021年度新增923个。协调争取将副处级女干部培训班纳入内蒙古党校主体班次,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女领导干部培训班、嘎查村女干部培训班。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430期,培训10.2万余人,提升各级妇联干部履职能力。
【困难妇女司法救助】 2022年,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各级妇联在入户走访和开展“十送”活动过程中摸排发现困难妇女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2022年,救助困难妇女370人,发放救助金482.08万元。
【妇儿“两纲”目标任务落实】 2022年,自治区妇联推动落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要求,定期调度39个成员单位“两纲”目标任务进展情况,1—12月,各成员单位制定全面落实妇女儿童“两纲”目标任务举措928条,开展落实“两纲”相关工作1218项。将“两纲”表彰纳入2022年度表彰计划,评选50个先进集体、100名个人。
【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2022年,自治区妇联创建20个自治区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获评全国示范基地。委派224名女科技专家走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惠及1.4万女农牧民带头人。
【创业就业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实施“北疆布丝瑰创业就业行动”,开展技能培训8000人次,实现经济效益2600余万元,直接带动1300名妇女就业。组织女性就业招聘活动270场,提供岗位10.9万个。
【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举办巾帼兴粮爱粮、小镇姑娘大赛和电商直播带货等活动,巩固脱贫成果。全媒体关注量1.08亿次。举办高素质女农牧民技能培训147期、培训1.65万人。新建4个清华大学乡村振兴远程教学站,培训服务13.8万人。
【生命健康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推动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覆盖面,争取资金1778万元为确诊“两癌”的低收入妇女每人提供1万元救助。动员组织2.7万名巾帼志愿者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募集1470.17万元款物分276批次关爱困境妇女、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构建健康内蒙古元素。春节前筹集557万余元生活物资和药品,慰问3.3万户困境家庭,助力农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北疆亮姐”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大赛】 2022年9月15—16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强国复兴有我北疆巾帼争先”——内蒙古自治区“北疆亮姐”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大赛。44名选手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竞技和团体决赛三个环节的比拼,最终包头市代表队、乌海市代表队、乌兰察布市代表队分别获得团体奖第一、二、三名;12名选手分获家务服务、养老护理、母婴护理、家政经理人4个组单项第一、二、三名;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获得优秀组织奖。
【北疆巾帼志愿服务】 2022年6月23日,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北疆巾帼志愿服务典型揭晓仪式,现场揭晓首届北疆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感动人物”:侯维霞、赵青秀、何红、王智慧、邢淑梅、张秀艳、王红梅、高保云、周丽、贺惠娟;“十大暖心故事”:向日葵困境儿童关爱计划项目、固阳县“拉话话”志愿服务项目、林西县玉米皮文创产业巾帼志愿服务项目、海拉尔区义工联合会松柏之爱项目、“守护美丽家园”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爱相随老有依”助老项目、公益九月爸爸妈妈我们一起回家项目、“护航未来”困境儿童帮扶项目、《爱助夕阳》助老爱老项目、公乌素镇利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心愿墙”点亮居民“微心愿”项目;“十大优秀项目”:《有一群人,他们温暖热诚》《温馨驿站里的“爱心早餐”》《服务他人 快乐自己》《关爱空巢老人 守护“娜荷芽”》《手留余香的持恒善举》《在公益中享受快乐》《“赝品”妈妈的正版母爱》《巾帼力量凝心聚力 阳光服务共筑家园》《“我帮你进行时”》《“辣妹子”巾帼志愿服务暖人心》。
【自治区级示范儿童之家建设】 2022年,自治区妇联共投入80万元,在12个盟市以及满洲里市依托现有场地建设13个儿童之家。立足家教指导、心理疏导、普法宣传、亲子阅读、亲子游戏等方面,为儿童提供健康安全的校外活动场所。自治区级示范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自2011年开始,截至2022年,自治区妇联已累计在全区建设自治区级示范儿童之家148个。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妇联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了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自治区妇联落实打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举措,建立台账,做好线索摸排和关爱服务工作。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专题听取呼市妇联打拐专项行动线索摸排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分管副主席赵红军实地走访慰问困难妇女家庭13户。累计排查家庭400万余户,发现相关线索31条,涉及呼市、通辽、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等地,全部及时移交属地公安部门和自治区公安厅。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36名因人户分离或无户口导致、无法享受低保等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等问题的妇女,专门致函自治区公安厅,协调推动解决妇女实际困难,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办实事解难事,自治区公安厅已安排属地公安部门分头落实,陆续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 2022年,自治区妇联继续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引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深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通过盟市申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审定,并与自治区司法厅协调对接,2022年确定向社会购买实施48个项目,聚焦家事调解、法律服务、儿童自护、巾帼普法、议事协商、心理关爱、家庭教育等基层社会治理领域,调解疏导家庭矛盾1000余件,提供心理咨询2180人次,法律咨询1600人次,办理心理疏导个案1023件,法律援助案件86件,发放问卷调查5525份,入户调研排查1400余人,举办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普法宣传讲座等285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活动83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万份,制作普法小视频60期。线上线下受益群众达91万余人,为妇女群众和家庭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多元化的高质量服务。2022年“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获得自治区财政厅政府购买示范项目奖补资金80万元,用于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妇女维权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图22 2022年6月23日,“情洒北疆·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公益
捐赠活动 (自治区妇联办公室 供图)
【科技创新巾帼行动】 2022年,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卫健委、国资委、总工会、科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意见》,为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等奖项的科技工作者家庭提供价值不低于5000元的家庭服务,助力科技兴蒙。2022年,自治区共派出专家和科技人员224人次,入户入田间地头现场服务指导647人次,开展线上线下技术讲座、培训、政策宣传服务15397人次,服务内容包括牛羊养殖、饲料加工、番茄栽培、食用菌接种等30多项技术,深入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鄂尔多斯等12个盟市,提高农牧户生产效率,发挥巾帼科技服务支撑作用。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2022年,自治区妇联落实自治区妇联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持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和生命权益问题,印发《关于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专项行动通知》《关于做好妇联维权维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动员基层力量,集中对婚姻家庭纠纷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20类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并及时上报,同时关注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女性,围绕“十送”活动提供关心关爱,共排查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406件,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介入,提供调解、法律心理帮助和关爱服务,全部给予了妥善处理。加强重点人群和家庭全面摸底,用心用情做好关爱帮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关于进一步开展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部署各级妇联组织嘎查村(社区)妇联通过各种方式全面走访,摸清辖区困难、流动、留守、残疾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底数,开展定期探访,全区共摸排出重点妇女总数68224人,重点儿童总数22988人,重点家庭20018户,针对其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遭受家暴的、重大残疾或疾病的要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做到按需关爱,精准帮扶。并将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情况定期报全国妇联。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核指标要求和自治区平安办关于平安建设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协调自治区政法委、高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等部门配合,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核工作,受到全国妇联书面通报表扬,自治区妇联2021年度“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核工作全国排名并列第一。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 2022年,自治区妇联坚持12338热线7×24小时服务和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全区旗县级以上妇联共接待信访事项2137件,同比2021年度增加348件,其中权益部本级接待信访案件360件,全部给予及时答复或协调转办。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妇联组建36支队伍招募180余名心理志愿者开通心理咨询服务,为家庭亲子矛盾、精神压力或恐慌等问题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及时辅导,12个盟市全部畅通7×24小时妇女维权服务12338热线,开展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健康咨询等公益服务,密切关注涉妇女儿童舆情,及时送关爱送温暖,维护家庭稳定,助力疫情防控。妥善处置涉妇女儿童网络舆情和自杀危机求助个案,为有需求的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介入处置网络舆情30余起,全部按照自治区妇联党组批示要求,及时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党组和全国妇联权益部。有效干预了2起未成年人自杀危机案件。举办自治区妇联涉妇女领域政治安全专题培训,把防范化解妇女领域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筑牢维护自治区妇女领域政治安全的思想防线。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性侵、土地权益纠纷、就业权益侵害等与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求助案件,全年办结妇女权益、女性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54件,为受援人员挽回经济损失203万元。举办全区妇联组织维权信访人员培训班,紧紧围绕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全国妇联《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各项要求,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妇联组织维权信访工作进行培训,自治区妇联“12338”热线接线人员、各盟市妇联负责权益工作副主席、权益部部长以及全区妇联系统信访干部、“12338”热线接线员共计227人分别在线上线下参加了培训。 (武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