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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粮食和物资储备
  • 发布时间:11-19
  • 来源:
  •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和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发展方案》,并将仓储设施建设、储备粮监管工作等列入自治区政府督查内容,明确各盟市主要领导的职责压实责任。

    【成品粮油储备】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自治区发展厅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解决成品粮油储备财政资金没保障、计划规模不落实、信贷资金不予支持、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兑现等问题。

    【秋粮收购】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办法暂行》,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印发实施。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储粮、有车运粮”,组织秋粮收购,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收购秩序,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管理方式创新】  2022年,呼和浩特市成品储备粮油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采取一年一定价、动态轮换的方式进行,承储企业集中拍卖轮换时,产生的价差收益上缴财政,价差支出由财政弥补,集中储存统一管理,畅通轮换渠道,确保常储常新。在集中储存,定点散存,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依托呼和浩特市西郊粮油批发市场经销商和粮油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渠道开展轮换工作,实现了静态储备、滚动轮换的运行模式,确保成品粮油常储常新、品质良好。并且实现轮换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监控。建立成品粮油轮换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成品粮油出入库全程线上监管。同时,在成品粮油储备轮换销售管理方面,要求中标商严格按照购新顶陈、以货换货、交款拉货的形式进行轮换,与中标商合同期终止时,中标商按中标价购回全部货物,钱货两清。承储企业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成品粮油轮换过程。包头市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申请财政资金1100余万元,支持9个粮食企业更新仓储设施,提升加工技术;呼伦贝尔市在岭东、岭西各建一个市级储备库,基本完成前期手续;赤峰市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9亿元全部用于改造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巴彦淖尔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粮食流通监管行为。

    【粮食产销协作】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参加线上第四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宣传推介“内蒙古好粮油”“内蒙古好杂粮”等精品粮油。持续加强与有关省区的战略协作,举办2022年鲁蒙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签订《鲁蒙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协议》,巩固和拓展产销合作关系。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并联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工作。储备粮管理制度得以重构、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储备规模、口粮比例均超过国家要求。自治区取消并公开遴选9家储备粮承储企业,竞价销售3.9万吨、招标采购4万吨储备粮,各盟市也对承储库点进行优化,合理布局储备粮。年内,把新收获粮食品种监测范围由小麦、玉米2个品种扩大到小麦、玉米、稻谷、大豆、葵花子5个品种。完成国家交办的76份新收获粮食样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对170份国家库存粮食和70份自治区新入库储备粮的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各项指标达到新入库要求。自治区完成40个数据接口和视频监控联通工作,成功与国家平台对接,在线监管能力提升。

    【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盟市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100%全覆盖检查,自治区交叉检查比例由国家要求的40%提高至52%,并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案件查办、专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和督导范围。异地交叉检查结果为储备粮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达标率100%。

    【专项巡视专项整治】  2022年,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专项整治工作查纠3046个问题,完成整改3030个整改完成率99.5%。2022年度巡视反馈的问题,涉及12个盟市、6个部门,已整改销号55个,取得阶段性成效16个,整改率100%。  张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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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粮食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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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和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发展方案》,并将仓储设施建设、储备粮监管工作等列入自治区政府督查内容,明确各盟市主要领导的职责压实责任。

    【成品粮油储备】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自治区发展厅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解决成品粮油储备财政资金没保障、计划规模不落实、信贷资金不予支持、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兑现等问题。

    【秋粮收购】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办法暂行》,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印发实施。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储粮、有车运粮”,组织秋粮收购,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收购秩序,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管理方式创新】  2022年,呼和浩特市成品储备粮油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采取一年一定价、动态轮换的方式进行,承储企业集中拍卖轮换时,产生的价差收益上缴财政,价差支出由财政弥补,集中储存统一管理,畅通轮换渠道,确保常储常新。在集中储存,定点散存,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依托呼和浩特市西郊粮油批发市场经销商和粮油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渠道开展轮换工作,实现了静态储备、滚动轮换的运行模式,确保成品粮油常储常新、品质良好。并且实现轮换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监控。建立成品粮油轮换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成品粮油出入库全程线上监管。同时,在成品粮油储备轮换销售管理方面,要求中标商严格按照购新顶陈、以货换货、交款拉货的形式进行轮换,与中标商合同期终止时,中标商按中标价购回全部货物,钱货两清。承储企业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成品粮油轮换过程。包头市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申请财政资金1100余万元,支持9个粮食企业更新仓储设施,提升加工技术;呼伦贝尔市在岭东、岭西各建一个市级储备库,基本完成前期手续;赤峰市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9亿元全部用于改造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巴彦淖尔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粮食流通监管行为。

    【粮食产销协作】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参加线上第四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宣传推介“内蒙古好粮油”“内蒙古好杂粮”等精品粮油。持续加强与有关省区的战略协作,举办2022年鲁蒙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签订《鲁蒙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协议》,巩固和拓展产销合作关系。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并联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工作。储备粮管理制度得以重构、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储备规模、口粮比例均超过国家要求。自治区取消并公开遴选9家储备粮承储企业,竞价销售3.9万吨、招标采购4万吨储备粮,各盟市也对承储库点进行优化,合理布局储备粮。年内,把新收获粮食品种监测范围由小麦、玉米2个品种扩大到小麦、玉米、稻谷、大豆、葵花子5个品种。完成国家交办的76份新收获粮食样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对170份国家库存粮食和70份自治区新入库储备粮的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各项指标达到新入库要求。自治区完成40个数据接口和视频监控联通工作,成功与国家平台对接,在线监管能力提升。

    【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2022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盟市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100%全覆盖检查,自治区交叉检查比例由国家要求的40%提高至52%,并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案件查办、专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和督导范围。异地交叉检查结果为储备粮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达标率100%。

    【专项巡视专项整治】  2022年,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专项整治工作查纠3046个问题,完成整改3030个整改完成率99.5%。2022年度巡视反馈的问题,涉及12个盟市、6个部门,已整改销号55个,取得阶段性成效16个,整改率100%。  张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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