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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老龄事务
  • 发布时间:11-20
  • 来源:
  •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第二批27个社区创建成功。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1+4+N”1指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4指重点推进“四项工程”即实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工程、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养老产业促进工程;N指开展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各地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揽子推进措施。自治区本级安排补助资金2.1亿元,累计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32个、日间照料中心373个,建成城市“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全年为34.7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08亿元。举办首届“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选树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18名个人获得“最美养老护理员提名”荣誉称号。遴选首批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基地,选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7所、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9所,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2.89万人。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盟市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治区本级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1472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至年底,全区累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1.8万户。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2022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成功申报2022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4036万元,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地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700余张,提供上门服务7400余人次。其他各盟市也按计划推动本地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同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由各盟市组织所辖旗、县市、区对本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入住养老机构、发放养老护理补贴、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等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的重要依据。至年底,全区完成对6.0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中65岁及以上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能力评估工作,部分地区在此基础上还对全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全面掌握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失能等级情况,为精准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奠定基础。

    【老年人生命健康保障】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各地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内老年人重点人群调查、健康管理、应急预案、分类分级诊疗方案等工作,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全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数量达到158个,总床位数达到3.1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641对,95%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独居老人探访关爱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

    【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积极构建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乡镇敬老院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和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发展。至年底,全区102个旗县建有县级兜底保障养老机构,建成127个乡镇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和3090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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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盟市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治区本级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1472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至年底,全区累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1.8万户。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2022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成功申报2022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4036万元,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地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700余张,提供上门服务7400余人次。其他各盟市也按计划推动本地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同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由各盟市组织所辖旗、县市、区对本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入住养老机构、发放养老护理补贴、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等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的重要依据。至年底,全区完成对6.0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中65岁及以上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能力评估工作,部分地区在此基础上还对全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全面掌握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失能等级情况,为精准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奠定基础。

    【老年人生命健康保障】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各地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内老年人重点人群调查、健康管理、应急预案、分类分级诊疗方案等工作,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全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数量达到158个,总床位数达到3.1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641对,95%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独居老人探访关爱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

    【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积极构建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乡镇敬老院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和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发展。至年底,全区102个旗县建有县级兜底保障养老机构,建成127个乡镇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和3090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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