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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 发布时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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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平均降水量271.8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减少1%,属平水年份。全区水资源总量509.22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减少1.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65.91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减少1.1%地下水资源量223.13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增加2.4%。全区15座大型水库和88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减少3.35亿立方米。2022年底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和鄂尔多斯黄河南岸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位较年初总体相对稳定,土默川平原较年初水位下降明显。2022年,全区供水总量和用水总量均为193.47亿立方米2021年增加1.81亿立方米。按供水水源统计,地表水源供水95.82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90.7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6.94亿立方米。按行业用水统计,农业用水145.4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3.24亿立方米,综合生活用水11.3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23.5亿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21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4。全区居民均生活用水量0.09立方米/日。全区人均水资源量2121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806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74.9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3.65立方米。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为8.9%和13%。

    【供水】  2022年,全区供水总量193.4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5.82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49.5%地下水源供水量90.7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46.9%;其他水源供水量6.94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3.6%。与2021年比较,供水总量增加1.8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减少9.83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增加11.67亿立方米2021年地下水源扣除微咸水后暨浅层地下水供水量进行比较,其他水源供水量减少0.03亿立方米2021年其他水源加微咸水合计值进行比较

    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3.10亿立方米占比3.2%引水工程供水72.89亿立方米,占比76.1%提水工程供水19.69亿立方米占比20.5%非工程供水0.13亿立方米,占比0.1%;跨一级流域调水0.02亿立方米黄河区永兴水库调水补给西北诸河区岱海,占比不足0.1%。与2021年相比蓄水工程供水减少1.78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减少7.16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减少0.36亿立方米,非工程供水减少0.52亿立方米,跨一级流域调水减少0.01亿立方米。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巴彦淖尔市,供水量46.54亿立方米,占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48.6%。地下水源供水量全部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90.7亿立方米,其中包含自产自用疏于水1.54亿立方米。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通辽市,供水量29.06亿立方米,占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32.0%。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量4.99亿立方米占比71.9%矿坑水利用量引用其他矿产生的疏于水量1.63亿立方米占比23.5%集雨工程利用量0.004亿立方米,占比不足0.1%微咸水0.32亿立方米占比4.6%。与2021年相比污水处理回用量增加0.19亿立方米,矿坑水利用量减少0.17亿立方米,集雨工程利用量减少0.03亿立方米,微咸水减少0.02亿立方米。全区其他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鄂尔多斯市,供水量1.84亿立方米,占全区其他水源供水量26.5%。

     

    34  2022年内蒙古行政分区供用耗水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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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用水量中包括乌梁素海补水3.74亿立方米、巴音温都尔湿地补水0.71亿立方米等人工河湖补水19.88亿立方米。

    2.巴彦淖尔市的供水量地表水和用水量农田中未扣除河套灌区排入黄河水量5.55亿立方米。

    3.黑河补水9.2亿立方米,根据水利部用水统计要求自2021年不再纳入用水量统计。

     

    35  2022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供用耗水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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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用水量中包括乌梁素海补水3.74亿立方米、巴音温都尔湿地补水0.71亿立方米等人工河湖补水19.88亿立方米。

    2.黄河区的供水量地表水和用水量农田中未扣除河套灌区排入黄河水量5.55亿立方米。

    3.黑河补水9.2亿立方米,根据水利部用水统计要求自2021年不再纳入用水量统计。

    表格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用水】  2022年,全区用水总量193.47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131.96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68.2%林牧渔畜用水13.47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7.0%;工业用水13.24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6.8%城镇公共用水3.32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1.7%;居民生活用水7.98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4.1%;人工生态环境补水23.5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12.1%。

    2021年相比2022年全区用水总量增加1.81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增加9.68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减少1.7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减少0.12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减少0.24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减少0.15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减少5.63亿立方米。

    按行政分区统计,巴彦淖尔市用水量最大,为54.54亿立方米,占全区用水总量28.2%;乌海市用水量最小,为2.75亿立方米,占全区用水总量1.4%。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区用水量分别为30.53亿立方米、51.85亿立方米、1.90亿立方米、98.71亿立方米和10.48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区用水总量15.8%、26.8%、1.0%、51.0%和5.4%。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为8.9%和13.0%。全区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21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4。全区居民均生活用水量0.091立方米/日。其中,城镇居民均0.0916立方米/日,农村居民均0.0896立方米/日。

    【耗水量】  2022年全区耗水总量138.20亿立方米2021年减少0.08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71.4%。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89.19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64.5%耗水率67.6%林牧渔畜耗水量11.13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8.1%耗水率82.6%工业耗水量9.45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6.8%,耗水率71.4%城镇公共耗水量1.86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1.3%,耗水率56.1%居民生活耗水量4.91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3.6%,耗水率61.5%;人工生态环境补水耗水量21.66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15.7%耗水率92.2%。

    【大中型水库蓄水】  2022年底,全区15座大型水库和88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24.87亿立方米,较年初蓄水量减少3.35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16.38亿立方米,较年初减少2.79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8.49亿立方米,较年初减少0.56亿立方米。按行政分区统计,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分别增加0.08亿立方米、0.03亿立方米、0.002亿立方米、0.15亿立方米,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包头市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分别减少0.71亿立方米、1.48亿立方米、0.51亿立方米、0.83亿立方米、0.04亿立方米、0.05亿立方米,阿拉善盟蓄水量无变化。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黄河区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增加0.15亿立方米,松花江、辽河、海河、西北诸河区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分别减少2.21亿立方米、0.40亿立方米、0.03亿立方米、0.86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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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2022年内蒙古行政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柱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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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2022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柱状示意图

     

    【自治区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监测体系】  2022年自治区安排3080万元资金开展自治区取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重点用于农业大中型地表水灌区渠首计量在线传输设施建设、农业灌溉“以电折水”机电井建设及取用水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灌区取用水在线监测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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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2022年9月18日,工作人员正在监测呼伦湖水质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供图)

     

    【节约用水】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相关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2022年度节水行动实施计划。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启动“节水贷”融资服务系统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修订2020年版部分用水定额,对节水评价不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完成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户名录复核更新工作。

    重点领域节水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主抓工业节水,建成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17家,节水标杆企业9家,遴选3家水效领跑者上报相关部委。开展黄河流域火力发电行业水效对标达标工作。启动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行动,包头师范学院入选国家首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纳入国家首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全区73个旗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建成率达71%。

    水权转让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制定《推进内蒙古盟市间二期水权转让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报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核。完成《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实施效果跟踪监测评估方案》技术审查。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完成盟市间水权转让一期北控公司2050立方米闲置水指标认定、收回及重新配置工作。

    【水土保持】  2022年,自治区分解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1128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份盟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明确任务责任,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截至12月31日,全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1167万亩,完成率103%。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印发《关于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2021年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通过水利部珠江委的技术成果复核,完成2021年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开展2022年度全区46个旗县37.8万平方千米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成果通过黄委会审核。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完成2022年生产建设项目季报编制、报送和归档整理。完成全区各级水土保持率的盟市、旗县分解计算复核及上报工作。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园和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监测计量设备标准化工作。完成监测设施设备梳理摸底工作。开展小型淤地坝摸底调研,推动建立小型淤地坝台账。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坡耕地治理工程、淤地坝及拦沙坝建设工程等6类工程149个项目,下达2022年水土保持投资计划64973万元其中央资金5117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7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总投资64210.7万元,完成率98.8%。初步建成水土保持综合业务平台、遥感监管、信息化监管、信息系统管理、淤地坝预警等业务系统。利用遥感技术和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覆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在生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检查和验收过程中,全面应用“互联网+”、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先进手段。270座淤地坝安装淤地坝信息监控系统,建成5个平台。落实资金全面维护淤地坝防汛监控系统,提升淤地坝安全度汛预警能力。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科学分析年度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消长变化情况,加强监测成果应用研究。开展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与评价,做好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应急监测,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数字孪生流域信息化运用和科技示范创建试点示范工作,提升水土保持发展水平。完成2021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自评工作,并函报水利部。在年度国家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中取得良好等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成自治区对盟市的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并通报考核结果。2022年11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等六厅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开展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大孔兑综合治理】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完成《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修编、《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统筹落实治理各部门资金近17亿元,加快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进程。

    【淤地坝工程管理】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实施方案》中,总体部署全年淤地坝安全度汛和督查检查工作,并明确淤地坝检查督查项目库、督查问题清单、督查检查单位和职责任务。结合自治区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复核工作,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对淤地坝开展全覆盖汛前排查。多批次派出汛前、汛期督查工作组,对涉及淤地坝的6个盟市和19旗县淤地坝进行检查,汛期水利厅对淤地坝进行暗访督察,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及时整改。推动各级责任主体落实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维修养护经费、巡查责任人报酬,确保责任人履职到位。  刘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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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平均降水量271.8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减少1%,属平水年份。全区水资源总量509.22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减少1.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65.91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减少1.1%地下水资源量223.13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增加2.4%。全区15座大型水库和88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减少3.35亿立方米。2022年底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和鄂尔多斯黄河南岸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位较年初总体相对稳定,土默川平原较年初水位下降明显。2022年,全区供水总量和用水总量均为193.47亿立方米2021年增加1.81亿立方米。按供水水源统计,地表水源供水95.82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90.7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6.94亿立方米。按行业用水统计,农业用水145.4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3.24亿立方米,综合生活用水11.3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23.5亿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21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4。全区居民均生活用水量0.09立方米/日。全区人均水资源量2121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806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74.9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3.65立方米。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为8.9%和13%。

    【供水】  2022年,全区供水总量193.4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5.82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49.5%地下水源供水量90.7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46.9%;其他水源供水量6.94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3.6%。与2021年比较,供水总量增加1.8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减少9.83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增加11.67亿立方米2021年地下水源扣除微咸水后暨浅层地下水供水量进行比较,其他水源供水量减少0.03亿立方米2021年其他水源加微咸水合计值进行比较

    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3.10亿立方米占比3.2%引水工程供水72.89亿立方米,占比76.1%提水工程供水19.69亿立方米占比20.5%非工程供水0.13亿立方米,占比0.1%;跨一级流域调水0.02亿立方米黄河区永兴水库调水补给西北诸河区岱海,占比不足0.1%。与2021年相比蓄水工程供水减少1.78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减少7.16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减少0.36亿立方米,非工程供水减少0.52亿立方米,跨一级流域调水减少0.01亿立方米。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巴彦淖尔市,供水量46.54亿立方米,占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48.6%。地下水源供水量全部为浅层地下水,供水量90.7亿立方米,其中包含自产自用疏于水1.54亿立方米。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通辽市,供水量29.06亿立方米,占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32.0%。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量4.99亿立方米占比71.9%矿坑水利用量引用其他矿产生的疏于水量1.63亿立方米占比23.5%集雨工程利用量0.004亿立方米,占比不足0.1%微咸水0.32亿立方米占比4.6%。与2021年相比污水处理回用量增加0.19亿立方米,矿坑水利用量减少0.17亿立方米,集雨工程利用量减少0.03亿立方米,微咸水减少0.02亿立方米。全区其他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鄂尔多斯市,供水量1.84亿立方米,占全区其他水源供水量26.5%。

     

    34  2022年内蒙古行政分区供用耗水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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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用水量中包括乌梁素海补水3.74亿立方米、巴音温都尔湿地补水0.71亿立方米等人工河湖补水19.88亿立方米。

    2.巴彦淖尔市的供水量地表水和用水量农田中未扣除河套灌区排入黄河水量5.55亿立方米。

    3.黑河补水9.2亿立方米,根据水利部用水统计要求自2021年不再纳入用水量统计。

     

    35  2022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供用耗水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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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用水量中包括乌梁素海补水3.74亿立方米、巴音温都尔湿地补水0.71亿立方米等人工河湖补水19.88亿立方米。

    2.黄河区的供水量地表水和用水量农田中未扣除河套灌区排入黄河水量5.55亿立方米。

    3.黑河补水9.2亿立方米,根据水利部用水统计要求自2021年不再纳入用水量统计。

    表格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用水】  2022年,全区用水总量193.47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131.96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68.2%林牧渔畜用水13.47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7.0%;工业用水13.24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6.8%城镇公共用水3.32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1.7%;居民生活用水7.98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4.1%;人工生态环境补水23.5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12.1%。

    2021年相比2022年全区用水总量增加1.81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增加9.68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减少1.7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减少0.12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减少0.24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减少0.15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减少5.63亿立方米。

    按行政分区统计,巴彦淖尔市用水量最大,为54.54亿立方米,占全区用水总量28.2%;乌海市用水量最小,为2.75亿立方米,占全区用水总量1.4%。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区用水量分别为30.53亿立方米、51.85亿立方米、1.90亿立方米、98.71亿立方米和10.48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区用水总量15.8%、26.8%、1.0%、51.0%和5.4%。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为8.9%和13.0%。全区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21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4。全区居民均生活用水量0.091立方米/日。其中,城镇居民均0.0916立方米/日,农村居民均0.0896立方米/日。

    【耗水量】  2022年全区耗水总量138.20亿立方米2021年减少0.08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71.4%。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89.19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64.5%耗水率67.6%林牧渔畜耗水量11.13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8.1%耗水率82.6%工业耗水量9.45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6.8%,耗水率71.4%城镇公共耗水量1.86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1.3%,耗水率56.1%居民生活耗水量4.91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3.6%,耗水率61.5%;人工生态环境补水耗水量21.66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15.7%耗水率92.2%。

    【大中型水库蓄水】  2022年底,全区15座大型水库和88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24.87亿立方米,较年初蓄水量减少3.35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16.38亿立方米,较年初减少2.79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8.49亿立方米,较年初减少0.56亿立方米。按行政分区统计,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分别增加0.08亿立方米、0.03亿立方米、0.002亿立方米、0.15亿立方米,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包头市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分别减少0.71亿立方米、1.48亿立方米、0.51亿立方米、0.83亿立方米、0.04亿立方米、0.05亿立方米,阿拉善盟蓄水量无变化。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黄河区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增加0.15亿立方米,松花江、辽河、海河、西北诸河区年末蓄水总量较年初分别减少2.21亿立方米、0.40亿立方米、0.03亿立方米、0.86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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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2022年内蒙古行政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柱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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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2022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柱状示意图

     

    【自治区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监测体系】  2022年自治区安排3080万元资金开展自治区取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重点用于农业大中型地表水灌区渠首计量在线传输设施建设、农业灌溉“以电折水”机电井建设及取用水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灌区取用水在线监测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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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2022年9月18日,工作人员正在监测呼伦湖水质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供图)

     

    【节约用水】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相关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2022年度节水行动实施计划。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启动“节水贷”融资服务系统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修订2020年版部分用水定额,对节水评价不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完成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户名录复核更新工作。

    重点领域节水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主抓工业节水,建成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17家,节水标杆企业9家,遴选3家水效领跑者上报相关部委。开展黄河流域火力发电行业水效对标达标工作。启动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行动,包头师范学院入选国家首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纳入国家首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全区73个旗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建成率达71%。

    水权转让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制定《推进内蒙古盟市间二期水权转让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报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核。完成《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实施效果跟踪监测评估方案》技术审查。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完成盟市间水权转让一期北控公司2050立方米闲置水指标认定、收回及重新配置工作。

    【水土保持】  2022年,自治区分解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1128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份盟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明确任务责任,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截至12月31日,全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1167万亩,完成率103%。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印发《关于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2021年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通过水利部珠江委的技术成果复核,完成2021年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开展2022年度全区46个旗县37.8万平方千米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成果通过黄委会审核。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完成2022年生产建设项目季报编制、报送和归档整理。完成全区各级水土保持率的盟市、旗县分解计算复核及上报工作。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园和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监测计量设备标准化工作。完成监测设施设备梳理摸底工作。开展小型淤地坝摸底调研,推动建立小型淤地坝台账。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坡耕地治理工程、淤地坝及拦沙坝建设工程等6类工程149个项目,下达2022年水土保持投资计划64973万元其中央资金5117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7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总投资64210.7万元,完成率98.8%。初步建成水土保持综合业务平台、遥感监管、信息化监管、信息系统管理、淤地坝预警等业务系统。利用遥感技术和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覆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在生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检查和验收过程中,全面应用“互联网+”、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先进手段。270座淤地坝安装淤地坝信息监控系统,建成5个平台。落实资金全面维护淤地坝防汛监控系统,提升淤地坝安全度汛预警能力。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科学分析年度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消长变化情况,加强监测成果应用研究。开展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与评价,做好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应急监测,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数字孪生流域信息化运用和科技示范创建试点示范工作,提升水土保持发展水平。完成2021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自评工作,并函报水利部。在年度国家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中取得良好等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成自治区对盟市的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并通报考核结果。2022年11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等六厅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开展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大孔兑综合治理】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完成《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修编、《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统筹落实治理各部门资金近17亿元,加快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进程。

    【淤地坝工程管理】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实施方案》中,总体部署全年淤地坝安全度汛和督查检查工作,并明确淤地坝检查督查项目库、督查问题清单、督查检查单位和职责任务。结合自治区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复核工作,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对淤地坝开展全覆盖汛前排查。多批次派出汛前、汛期督查工作组,对涉及淤地坝的6个盟市和19旗县淤地坝进行检查,汛期水利厅对淤地坝进行暗访督察,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及时整改。推动各级责任主体落实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维修养护经费、巡查责任人报酬,确保责任人履职到位。  刘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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