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8月,自治区制定印发《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针对黄河各段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隐患分段施策、分段治理。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十四五”任务及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建立督导调度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大黄河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强化不达标水体监管。完成黄河干流及16条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优化布设河套灌区手工监测点位23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点40个,实现河套灌区农田灌溉退水水质监测全覆盖,全面完成沿黄河3千米范围内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和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突出问题整改,流域内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7.1%,黄河干流9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支流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成功消劣。
【黄河流域整改任务落实】 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督办的黄河流域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督办的28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26个,查处7个环境违法行为。中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回访调研报告》反馈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7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地表水专项督察中呼和浩特市17项任务已完成整改13项,包头市24项任务已完成整改14项。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暗访反映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10项任务完成整改7项。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2年自治区完成黄河干流及16条主要支流排污口基础资料整合、无人机航测、人工现场排查等工作,排查点位4314个,岸线长度2879千米,总流域面积4005平方千米。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督办的黄河流域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督办的28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26个,对7个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2022年,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12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开展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千米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233项问题完成整改231项。建立沿黄7盟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存等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置、从严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赵勇)
【概况】 2022年8月,自治区制定印发《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针对黄河各段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隐患分段施策、分段治理。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十四五”任务及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建立督导调度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大黄河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强化不达标水体监管。完成黄河干流及16条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优化布设河套灌区手工监测点位23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点40个,实现河套灌区农田灌溉退水水质监测全覆盖,全面完成沿黄河3千米范围内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和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突出问题整改,流域内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7.1%,黄河干流9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支流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成功消劣。
【黄河流域整改任务落实】 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督办的黄河流域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督办的28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26个,查处7个环境违法行为。中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回访调研报告》反馈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7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地表水专项督察中呼和浩特市17项任务已完成整改13项,包头市24项任务已完成整改14项。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暗访反映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10项任务完成整改7项。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2年自治区完成黄河干流及16条主要支流排污口基础资料整合、无人机航测、人工现场排查等工作,排查点位4314个,岸线长度2879千米,总流域面积4005平方千米。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督办的黄河流域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督办的28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26个,对7个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2022年,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12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开展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千米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233项问题完成整改231项。建立沿黄7盟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存等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置、从严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