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概况】 2022年,全区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6类自然保护地,共380个,总面积1571.81万公顷,约占自治区面积的13.29%。其中,世界级和国家级151个,面积633.63万公顷;自治区级105个,面积765.83万公顷;自治区级以下124个,面积172.35万公顷。全区自然保护地之间交叉重叠面积约101.33万公顷。除去交叉重叠面积保护地总面积1470.48万公顷,约占自治区总面积的12.43%。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区216个,总面积1294.6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29个,面积426.12万公顷;自治区级64个,面积696.53万公顷;自治区级以下123个,面积172.01万公顷。全区有风景名胜区5个,总面积52.7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2个,面积15.21万公顷;自治区级3个,面积37.53万公顷。全区共有地质公园23个,总面积48.56万公顷。其中,世界级3个,面积27.77万公顷;国家级11个,面积12.9万公顷;自治区级9个,面积7.89万公顷。全区共有湿地公园63个,总面积39.61万公顷。其中,国家级55个,面积37.41万公顷;自治区级8个,面积1.2万公顷。全区共有森林公园58个,总面积132.5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36个,面积109.57万公顷;自治区级21个,面积22.67万公顷;自治区级以下1个,面积0.34万公顷。全区共有国家沙漠公园15个,总面积4.66万公顷。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申建,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新建乌兰察布国家地质公园、阿拉善右旗九棵树国家沙漠公园、察汗淖尔自治区湿地公园、巴丹吉林沙漠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0处,额仑草原等14个草原自然公园被列入首批国家建设试点,推进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自然保护区建设】 2022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与宁夏林草局就贺兰山国家公园申建工作进行会商,研究共同推动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相关事宜,并签署合作协议。蒙宁两区人民政府共同向国家林草局提交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的申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大青山、巴丹吉林、呼伦贝尔、松嫩鹤乡、大兴安岭、贺兰山6个区域进入国家公园候选名单,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位。争取2022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7825万元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20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58.12%。
【湿地公园建设】 2022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推进“一湖两海”和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投入9278.3万元的“察汗淖尔湿地公园”项目开工建设,察汗淖尔自治区湿地公园晋升国家湿地公园。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开展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组织各盟市对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规范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台账建设,实现自治区、盟市台账动态一致。绿盾“2017—2022”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完成率95.3%。完成新巴尔虎黄羊、黄岗梁、东阿拉善等8个不同类型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自治区第三批重要湿地名录发布】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严格落实湿地保护管理分级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临河黄河、纳林湖等12处湿地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内蒙古敖鲁古雅湿地公园、内蒙古商都湿地公园2处自治区湿地公园晋升国家湿地公园,各盟市发布盟市重要湿地71处。
【概况】 2022年,全区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6类自然保护地,共380个,总面积1571.81万公顷,约占自治区面积的13.29%。其中,世界级和国家级151个,面积633.63万公顷;自治区级105个,面积765.83万公顷;自治区级以下124个,面积172.35万公顷。全区自然保护地之间交叉重叠面积约101.33万公顷。除去交叉重叠面积保护地总面积1470.48万公顷,约占自治区总面积的12.43%。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区216个,总面积1294.6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29个,面积426.12万公顷;自治区级64个,面积696.53万公顷;自治区级以下123个,面积172.01万公顷。全区有风景名胜区5个,总面积52.7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2个,面积15.21万公顷;自治区级3个,面积37.53万公顷。全区共有地质公园23个,总面积48.56万公顷。其中,世界级3个,面积27.77万公顷;国家级11个,面积12.9万公顷;自治区级9个,面积7.89万公顷。全区共有湿地公园63个,总面积39.61万公顷。其中,国家级55个,面积37.41万公顷;自治区级8个,面积1.2万公顷。全区共有森林公园58个,总面积132.5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36个,面积109.57万公顷;自治区级21个,面积22.67万公顷;自治区级以下1个,面积0.34万公顷。全区共有国家沙漠公园15个,总面积4.66万公顷。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申建,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新建乌兰察布国家地质公园、阿拉善右旗九棵树国家沙漠公园、察汗淖尔自治区湿地公园、巴丹吉林沙漠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0处,额仑草原等14个草原自然公园被列入首批国家建设试点,推进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自然保护区建设】 2022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与宁夏林草局就贺兰山国家公园申建工作进行会商,研究共同推动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相关事宜,并签署合作协议。蒙宁两区人民政府共同向国家林草局提交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的申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大青山、巴丹吉林、呼伦贝尔、松嫩鹤乡、大兴安岭、贺兰山6个区域进入国家公园候选名单,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位。争取2022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7825万元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20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58.12%。
【湿地公园建设】 2022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入推进“一湖两海”和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投入9278.3万元的“察汗淖尔湿地公园”项目开工建设,察汗淖尔自治区湿地公园晋升国家湿地公园。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开展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组织各盟市对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规范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台账建设,实现自治区、盟市台账动态一致。绿盾“2017—2022”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完成率95.3%。完成新巴尔虎黄羊、黄岗梁、东阿拉善等8个不同类型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自治区第三批重要湿地名录发布】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严格落实湿地保护管理分级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临河黄河、纳林湖等12处湿地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内蒙古敖鲁古雅湿地公园、内蒙古商都湿地公园2处自治区湿地公园晋升国家湿地公园,各盟市发布盟市重要湿地7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