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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污染防治
  • 发布时间:11-09
  • 来源:
  • 【概况】  2022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优于国家考核目标0.7个百分点;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高于国家考核目标9.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优于国家考核目标3.5个百分点。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水体比例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考核目标的238.2%、307.8%、251.9%和171.5%。在2022年开展的2021年度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内蒙古自治区被评为“优秀”,在全国各省份排第十五位。

    【大气污染防治】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钢铁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5家、工业炉窑治理129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78项、清洁取暖改造37.5万户,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6万辆,中西部6市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1.5万台,全区5474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全区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两项指标在全国排名分别为第十名和第八名。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列为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9亿元。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中分别为第十三名和第十五名。

    【水污染防治】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自治区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补偿办法试行》,封堵停用入河排污口166个,对97个重点断面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和汛期加密监测,指导督促相关盟市完成150个问题整改,推动全区24个断面水质提升改善。开展全区2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行动,新增划定、优化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争取额尔古纳河流域11个断面以及岱海、达里诺尔湖实现差别化考核。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在全国339个地级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排名分别位列第十七名、第二名和第二十八名。兴安盟哈拉哈河被评为国家首批9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之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列入国家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土壤污染防治】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7000公顷耕地安全利用、860公顷耕地严格管控任务,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全部有效安全利用。实施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的5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完成全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编制完成自治区及36个畜牧养殖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白名单”“点对点”定向利用、小微企业收集、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等试点,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溯源管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发现的49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列入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建设,及时处置医疗废物,加强口岸地区、偏远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成果。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格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和隐患排查,实施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建立14个厅局组成的全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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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优于国家考核目标0.7个百分点;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高于国家考核目标9.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优于国家考核目标3.5个百分点。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水体比例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考核目标的238.2%、307.8%、251.9%和171.5%。在2022年开展的2021年度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内蒙古自治区被评为“优秀”,在全国各省份排第十五位。

    【大气污染防治】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钢铁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5家、工业炉窑治理129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78项、清洁取暖改造37.5万户,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6万辆,中西部6市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1.5万台,全区5474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全区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两项指标在全国排名分别为第十名和第八名。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列为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9亿元。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排名中分别为第十三名和第十五名。

    【水污染防治】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自治区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补偿办法试行》,封堵停用入河排污口166个,对97个重点断面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和汛期加密监测,指导督促相关盟市完成150个问题整改,推动全区24个断面水质提升改善。开展全区2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行动,新增划定、优化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争取额尔古纳河流域11个断面以及岱海、达里诺尔湖实现差别化考核。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在全国339个地级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排名分别位列第十七名、第二名和第二十八名。兴安盟哈拉哈河被评为国家首批9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之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列入国家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土壤污染防治】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7000公顷耕地安全利用、860公顷耕地严格管控任务,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全部有效安全利用。实施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的5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完成全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编制完成自治区及36个畜牧养殖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白名单”“点对点”定向利用、小微企业收集、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等试点,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溯源管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发现的49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列入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建设,及时处置医疗废物,加强口岸地区、偏远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成果。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格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和隐患排查,实施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建立14个厅局组成的全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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