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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农村牧区水利建设
  • 发布时间:11-19
  • 来源: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档立卡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地以嘎查村、供水工程为单元,完成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档立卡摸底排查工作。在旗县市、区水利局建立管理服务档案,完善饮用水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更新问题清单。2022年夏季全区旱情期,饮用水安全动态监测由月调度加密至日调度,即查即改临时性供水问题,动态消除饮水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牧区群众用水需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村牧区供水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分年度推进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实施。2022年,全区累计投入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资金3.4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2.83亿元,继续开展老旧管网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牧区水源点建设和规模化供水工程,重点解决水质动态超标、水源水量不足、管网严重老化、边境旗市季节性缺水、拉水距离远等突出问题,巩固提升23万名农牧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分解下达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7121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000万元,可维修养护工程1954处,受益农牧民167万人。建立“以水养水”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能力的通知》,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强化水费收缴,完善监管机制,推动落实“三个责任”有名有实有效。强化“自治区、盟市、旗县、行政村”四级农村牧区饮水监督举报平台运用,设立维修养护专项基金。

    【大中型灌区基础建设】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采取旬调度、月研判等形式,推进尼尔基、绰勒两灌区田间工程建设。2022年12月,完成尼尔基和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建设任务。国家“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重点支持建设的河套灌区、镫口扬水灌区累计下达9.26亿元其中2022年下达资金6.94亿元截至12月末完成投资6.26亿元完成率90.2%。2022年国家下达三湖河、花木兰、济沁河、红星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1.38亿元,截至12月末,完成投资1.34亿元,完成率97.4%。2022年自治区大中型灌区项目改善灌溉面积8万公顷,新增节水能力5957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075.96万公斤。河套灌区永济灌域被列为现代化灌区数字孪生试点。推进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开展“政府+社会”融资模式推进河套灌区节水建设可行性论证。孪井滩、镫口等3个灌区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灌区。在春夏作物关键需水期,大中型灌区保灌面积近133.33万公顷,为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基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2年11月19日,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业节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区农业节水机制,改革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4项机制。推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4。2022年11月10日自治区水利厅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农牧业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同时系统内部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2年工作方案》,部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结合国家对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西辽河“量水而行”要求,分介质下达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7428万元,重点用于黄河流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时兼顾其他流域面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落地。2022年,推进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面积38.8万公顷。细化验收台账和验收计划,明确验收范围、验收程序和验收目标。完成自治区“以电折水”平台建设,联合蒙东、蒙西电力公司开展农业灌溉用电户号的摸排工作,完成2022年度“一井一系数”率定工作。  刘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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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档立卡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地以嘎查村、供水工程为单元,完成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档立卡摸底排查工作。在旗县市、区水利局建立管理服务档案,完善饮用水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更新问题清单。2022年夏季全区旱情期,饮用水安全动态监测由月调度加密至日调度,即查即改临时性供水问题,动态消除饮水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牧区群众用水需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村牧区供水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分年度推进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实施。2022年,全区累计投入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资金3.4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2.83亿元,继续开展老旧管网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牧区水源点建设和规模化供水工程,重点解决水质动态超标、水源水量不足、管网严重老化、边境旗市季节性缺水、拉水距离远等突出问题,巩固提升23万名农牧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分解下达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7121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000万元,可维修养护工程1954处,受益农牧民167万人。建立“以水养水”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能力的通知》,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强化水费收缴,完善监管机制,推动落实“三个责任”有名有实有效。强化“自治区、盟市、旗县、行政村”四级农村牧区饮水监督举报平台运用,设立维修养护专项基金。

    【大中型灌区基础建设】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采取旬调度、月研判等形式,推进尼尔基、绰勒两灌区田间工程建设。2022年12月,完成尼尔基和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建设任务。国家“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重点支持建设的河套灌区、镫口扬水灌区累计下达9.26亿元其中2022年下达资金6.94亿元截至12月末完成投资6.26亿元完成率90.2%。2022年国家下达三湖河、花木兰、济沁河、红星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1.38亿元,截至12月末,完成投资1.34亿元,完成率97.4%。2022年自治区大中型灌区项目改善灌溉面积8万公顷,新增节水能力5957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075.96万公斤。河套灌区永济灌域被列为现代化灌区数字孪生试点。推进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开展“政府+社会”融资模式推进河套灌区节水建设可行性论证。孪井滩、镫口等3个灌区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灌区。在春夏作物关键需水期,大中型灌区保灌面积近133.33万公顷,为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基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2年11月19日,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业节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区农业节水机制,改革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4项机制。推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4。2022年11月10日自治区水利厅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农牧业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同时系统内部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2年工作方案》,部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结合国家对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西辽河“量水而行”要求,分介质下达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7428万元,重点用于黄河流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时兼顾其他流域面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落地。2022年,推进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面积38.8万公顷。细化验收台账和验收计划,明确验收范围、验收程序和验收目标。完成自治区“以电折水”平台建设,联合蒙东、蒙西电力公司开展农业灌溉用电户号的摸排工作,完成2022年度“一井一系数”率定工作。  刘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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