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卷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建立更完善的分级诊疗体系,通过网格化布局建设城市医疗集团,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全区12个盟市划分为46个城市医疗集团网格,推动形成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资源整合模式,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制定《关于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经验的实施方案》,通过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并合理布局自治区、盟市、旗县、乡、村各级医疗资源,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发挥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国家《“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重点加强跨省异地就医比例较高和服务能力薄弱的心内科、普外科及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推进医联体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全区6个盟市统筹推进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平台建设,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影像、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协同服务,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卫生健康项目建设】 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8.63亿元支持内蒙古卫生健康领域项目21个,其中包括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7个集中隔离点项目、7个方舱医院项目和4个边境旗县医院、疾控中心项目。自治区本级在建项目有3个,总投资5.2亿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2个项目的资金支付已完成超过80%,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传染病病房建设项目主体封顶。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 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实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51个旗县加强旗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包括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10个,其他脱贫旗县21个,医疗服务能力薄弱旗县20个,做到31个脱贫旗县全覆盖。每个旗县支持1家旗县医院和若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医疗服务能力薄弱旗县主要支持旗县医院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就诊率。旗县内3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社区医疗管理与服务】 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社区医院评审验收工作,经自治区初评有15家机构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截至年末,全区有3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宣传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1%。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签约、在线服务,提升管理效果。全年,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412个,签约率59.52%,重点人群签约率76.4%,脱贫人口签约率97.31%。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建立更完善的分级诊疗体系,通过网格化布局建设城市医疗集团,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全区12个盟市划分为46个城市医疗集团网格,推动形成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资源整合模式,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制定《关于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经验的实施方案》,通过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并合理布局自治区、盟市、旗县、乡、村各级医疗资源,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发挥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国家《“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重点加强跨省异地就医比例较高和服务能力薄弱的心内科、普外科及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推进医联体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全区6个盟市统筹推进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平台建设,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影像、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协同服务,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卫生健康项目建设】 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8.63亿元支持内蒙古卫生健康领域项目21个,其中包括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7个集中隔离点项目、7个方舱医院项目和4个边境旗县医院、疾控中心项目。自治区本级在建项目有3个,总投资5.2亿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2个项目的资金支付已完成超过80%,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传染病病房建设项目主体封顶。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 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实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51个旗县加强旗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包括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10个,其他脱贫旗县21个,医疗服务能力薄弱旗县20个,做到31个脱贫旗县全覆盖。每个旗县支持1家旗县医院和若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医疗服务能力薄弱旗县主要支持旗县医院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就诊率。旗县内3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社区医疗管理与服务】 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社区医院评审验收工作,经自治区初评有15家机构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截至年末,全区有3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宣传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1%。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签约、在线服务,提升管理效果。全年,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412个,签约率59.52%,重点人群签约率76.4%,脱贫人口签约率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