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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发布时间:11-20
  • 来源: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印发《加强全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方案》《小型水库管理和维修养护技术指南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编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定额标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经费编制与核定。10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标准化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制定工程名录和实施计划。2022年,将厅直管的三盛公水利枢纽和红山水库作为首批标准化管理试点,并编制完成水库、堤防、水闸标准化管理手册示范文本。2022年,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55起、死亡459人,同比分别下降38.6%、32.1%。其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23人,同比分别下降60.0%、55.8%。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大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刘燕英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成立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推动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举报奖励、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体系建设“一体化”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省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突出2个专题和15个专项,强化重点攻坚、质效评估和整体提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2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化工产业转移、化工园区、化工老旧装置、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等风险隐患整治,实现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联合督导检查全覆盖,推动阿拉善盟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精细化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的若干措施。推进黄河流域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组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整治,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完成工贸“钢8条”“铝7条”“粉6条”重大隐患和重点事项“清零”任务。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安全防范,完成中共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安保任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全区组织2.5万个检查组,检查单位14.71万家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32.79万项,责令停产整顿631家,暂扣吊销证照49家,关闭取缔59家,约谈警示1280人。

     

    54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图片35.jpg 

    表格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安全生产执法与事故查处】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查处。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评估+执法+服务”行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年”活动,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开展示范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督导,执法检查2.24万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29万起,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报送率和合格率实现“双100%”。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力度,对50起工矿商贸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评估。建立安全生产重点指标统计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全口径事故灾害情况。编印《2020—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制作警示教育片《逾越红线的代价》获得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评选一等奖。

    【管理模式】  2022年,内蒙古采取区域集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管理全区222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彻底解决分散管理小型水库无人管和管理不规范、不专业的问题。完成赤峰市翁牛特旗和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建设国家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旗县的申报工作。

    【管理责任落实】  2022年,内蒙古在全区范围公布505座水库的“四个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在全国范围公布15座大型水库责任人。  

    【度汛管理】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复核完成所有大中型水库的汛限水位。完成全区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汛前维修养护、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人员落实和汛期的巡查值守、应急处置以及汛后水毁修复。完成小水电、水库、堤防3类工程的安全度汛检查,并在汛前全部整改完成发现问题,确保度汛安全。完成全区505座水库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编制及重点水库的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抽查检查。协调财政厅下达4000余万元资金,用于非常规溢洪道、坝顶路面硬化、导水墙等工程措施的建设。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现场召开水库超标准洪水应急演练,并将演练脚本和演练总结情况下发到各旗县区进行参考。成功抵御4次大范围的强降雨。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检验水利厅制定的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事故报告、应急抢险和善后处置等各个环节。争取防汛抗旱风险普查资金170万元,完成自治区水库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对水库流域范围的雨情数据、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的收集、展示和预警,提升水库“四预”能力。争取38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完成244座小型水库雨水情设施建设项目和248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较水利部要求时限提前3年完成任务。选取包头市昆都仑水库和呼伦贝尔市扬旗山水库开展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机制】  2022年,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修订《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厅本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印发《进一步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等四类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体系建设。审批通过完成8家水利施工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和4家标准化二级达标水管单位。逐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共建立问题隐患清单3278个制度措施清单542项。制定《构建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规范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应对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

    【水库安全鉴定】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完成全区36座淤积严重、功能丧失的水库的论证、降等报废工作。完成12座小型病险水库的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完成8座水库除险加固续建项目建设。实施1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其中,纳入中央补助资金项目6座,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使用地方一般债券资金4座,在建设中。完成29座超期未鉴定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  刘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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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印发《加强全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方案》《小型水库管理和维修养护技术指南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编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定额标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经费编制与核定。10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标准化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制定工程名录和实施计划。2022年,将厅直管的三盛公水利枢纽和红山水库作为首批标准化管理试点,并编制完成水库、堤防、水闸标准化管理手册示范文本。2022年,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55起、死亡459人,同比分别下降38.6%、32.1%。其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23人,同比分别下降60.0%、55.8%。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大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刘燕英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成立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推动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举报奖励、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体系建设“一体化”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省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突出2个专题和15个专项,强化重点攻坚、质效评估和整体提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2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化工产业转移、化工园区、化工老旧装置、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等风险隐患整治,实现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联合督导检查全覆盖,推动阿拉善盟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精细化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的若干措施。推进黄河流域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组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整治,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完成工贸“钢8条”“铝7条”“粉6条”重大隐患和重点事项“清零”任务。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安全防范,完成中共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安保任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全区组织2.5万个检查组,检查单位14.71万家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32.79万项,责令停产整顿631家,暂扣吊销证照49家,关闭取缔59家,约谈警示1280人。

     

    54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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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安全生产执法与事故查处】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查处。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评估+执法+服务”行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年”活动,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开展示范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督导,执法检查2.24万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29万起,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报送率和合格率实现“双100%”。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力度,对50起工矿商贸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评估。建立安全生产重点指标统计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全口径事故灾害情况。编印《2020—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制作警示教育片《逾越红线的代价》获得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评选一等奖。

    【管理模式】  2022年,内蒙古采取区域集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管理全区222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彻底解决分散管理小型水库无人管和管理不规范、不专业的问题。完成赤峰市翁牛特旗和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建设国家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旗县的申报工作。

    【管理责任落实】  2022年,内蒙古在全区范围公布505座水库的“四个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在全国范围公布15座大型水库责任人。  

    【度汛管理】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复核完成所有大中型水库的汛限水位。完成全区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汛前维修养护、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人员落实和汛期的巡查值守、应急处置以及汛后水毁修复。完成小水电、水库、堤防3类工程的安全度汛检查,并在汛前全部整改完成发现问题,确保度汛安全。完成全区505座水库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编制及重点水库的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抽查检查。协调财政厅下达4000余万元资金,用于非常规溢洪道、坝顶路面硬化、导水墙等工程措施的建设。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现场召开水库超标准洪水应急演练,并将演练脚本和演练总结情况下发到各旗县区进行参考。成功抵御4次大范围的强降雨。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检验水利厅制定的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事故报告、应急抢险和善后处置等各个环节。争取防汛抗旱风险普查资金170万元,完成自治区水库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对水库流域范围的雨情数据、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的收集、展示和预警,提升水库“四预”能力。争取38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完成244座小型水库雨水情设施建设项目和248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较水利部要求时限提前3年完成任务。选取包头市昆都仑水库和呼伦贝尔市扬旗山水库开展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机制】  2022年,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修订《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厅本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印发《进一步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等四类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体系建设。审批通过完成8家水利施工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和4家标准化二级达标水管单位。逐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共建立问题隐患清单3278个制度措施清单542项。制定《构建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规范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应对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

    【水库安全鉴定】  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完成全区36座淤积严重、功能丧失的水库的论证、降等报废工作。完成12座小型病险水库的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完成8座水库除险加固续建项目建设。实施1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其中,纳入中央补助资金项目6座,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使用地方一般债券资金4座,在建设中。完成29座超期未鉴定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  刘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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