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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专稿】额济纳出土的居延汉简
  • 额济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西部,是一个少数民族边境旗县,汉代属居延县地和张掖郡都尉治地。据考证额济纳为西夏党项语亦集乃的音转,亦集乃即黑水之意。  

    西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汉朝用兵匈奴,骠骑将军霍去病复与合骑候公孙敖数万骑出陇西、北地,入居延,打败匈奴浑邪王和体屠王部众收复河西,把居延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为通西域汉代设立了武威、张掖、酒泉、敦煌河西四郡。太初三年(前102年)发戎甲卒18万在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二都尉,擢用前伏波将军路博德为居延都尉,在居延地区修筑遮虏障,形成了著名的居延边塞,起到了守卫河西走廊的作用。额济纳不仅是汉代重要的军事要塞,也是汉代边塞屯田垦殖区域。戍边将士不仅承担守疆实边的任务,还要开展繁忙的屯田垦殖经济,居延地区呈现出空前繁盛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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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战乱动荡和时局变革,最终导致汉代苦心经营的军事防御设施瘫痪废弃,昔日烽烟四起的居延边塞逐渐沉睡在苍茫的戈壁。  

    近代以来,额济纳河流域蕴藏的瑰宝遭到了国外探险者的盗掘。20世纪中国档案界有轰动世界的四项重大考古发现,其中一项就发现于内蒙古额济纳旗,即居延汉简。建国之后,国内的文物考古工作者们在这里做了大量的考古发掘和调查研究工作,使这一地区的辉煌历史重现人间。  

       

    一、发现居延汉简  

    居延汉简的发现和出土,始于20世纪30年代初。1930年,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内蒙古额济纳旗进行了多学科的考察活动,在额济纳河流域发现了汉代烽燧亭障。考察团成员瑞典人贝格曼在测量灰色的土墩宝日川吉(博罗松治)时,由于捡拾坠地的钢笔发现了一枚生锈的汉代五珠钱,他与中国学者陈忠器等人开始在此进行发掘,首次发现了写有汉文字迹的木片,陈宗器初步推断这些木片是汉代的木简。随后考察团又在其他烽燧亭障30多个地点发掘出土了更多的木简,并将烽燧亭障遗址统一编号命名,属于汉代的遗址在编号前冠以“A”或“P”,烽燧编号前冠以“T”,障城或房子编号前冠以“F”、“K”或“H”。贝格曼按照事先的规定,把宝日川吉标定为P9烽燧。

       

    早在192710月,我国的考古学家黄文弼参加第一批西北科学考察时,就在居延地区葱都尔的一处废墟中发现了写有汉文字迹的木简。他认为这些木简与斯坦因在玉门关掘获的木简同属于一类,均是汉晋时期的古物,说明这一带就是汉代遮虏障。但不知处于何种原因发掘工作未能继续下去,最终把这次震惊世界的考古巨大发现推迟了三年,幸运之神将耀眼的光环戴在了贝格曼的头上。  

    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在额济纳旗汉代烽燧亭障遗址发掘出土了1万余枚居延汉简,同时还出土了其它的文物和纸张。汉简大多为零散的简牍,保留着原有状态的册书,仅有永元五年到七年的“永元器物部”和永元二年候长郑赦的予宁文书这两件册书。永元器物部是永元五年至六年“见官兵釜碨月言簿”3编和永元七年“官兵釜碨四时簿”2编联缀而成的账簿,由78枚简组成,是广地候官南部所属候长将其所辖的破胡燧和河上燧每月现有努、箭等兵器和官物釜、碨等物品的名称、数量,以公文格式如数呈报给候官的报告。这批汉简几经辗转现藏于台湾。  

    1972年至1976年间,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地区和人民解放军驻地部队等单位组成居延考古队,按照计划在额济纳旗对汉代居延遗址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和发掘工作,又一次发现了大量的居延汉简和其它文物,现藏于甘肃省博物馆。1972年秋,居延考古队沿额济纳河南起金塔双成子、北至居延海进行了踏察,采集汉简及其它文物200余件。1973年至1974年的夏季和秋季,对甲渠候官、甲渠第四燧和肩水金关等遗址进行了发掘,出土居延汉简19637余枚。1976年,又在布肯托尼地区进行调查发现汉简170余枚。甘肃居延考古队在额济纳旗前后采集或发掘汉简20000余枚,其中有的仍然保存原始书册的状态,能够复原或较完整的册书多达70余种,各别册书还有具体的名称,甘肃省出版的简牍研究论文集等对简册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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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至2002年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阿盟博物馆和额济纳旗文物管理所组成的联合考古队,在居延地区开展考古工作。为配合地方公路改线,先后抢救发掘了甲渠塞T9“第十六燧”、T14“第七燧”、T13“第九燧”、T10“第十四燧”和卅井塞北端的T116查干川吉烽燧。同时,清理了甲渠塞部分烽燧东侧的灰土堆,共发掘清理出土500余枚汉简,其中较完整的王莽登基诏书和封匈奴单于诏书等册书,非常珍贵。同时还出土了其它汉代遗物,现藏于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2006年以来,额济纳旗文物管理所在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和居延边塞长城资源调查工作的数年间,又陆续采集到500余枚居延汉简,其中有部分素简。据不完全统计,在额济纳旗汉代烽燧亭障遗址总计出土居延汉简31000余枚。  

    由于居延汉简出土的时间有所不同,因此出现了“旧简”、“新简”和“额济纳汉简”之称。即1930年出土的1万余枚居延汉简称为“旧简”;1972年以后出土的2万余枚居延汉简称为“新简”;1998年以来出土的500余枚居延汉简又称之为“额济纳汉简”。   

       

    二、居延汉简的形制与分类  

    居延汉简从制作材料区别,系“简牍”中的“牍”类,主要用当地生长的胡杨和红柳材料制作而成,竹简甚少。居延木简制作是戍卒日常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其用途和内容不同制形略异。先将原材料刨为椠木片,然后制成札条进行刮削,一般木简上下两端平齐,两面光滑平整。  

    居延汉简的长度一般以汉代的汉尺为标准,因此又称为尺牍。尺寸最长者系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的152号简,长57厘米;最短者是出土于甲渠候官探方51坑的165号简,长度仅为3.8厘米,系题签简。在全部木简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属于汉尺牍的简册,为22.5厘米至23.5厘米不等。居延汉简木质坚韧,不易腐烂,保存良好,字迹清晰,主要得益于当地干燥的气候条件。  

    居延汉简出土年代最早的纪年简为元朔元年(前128年),有天汉二年(前99年)、太始二年(前95年)、征和三年(前90年)、后元元年(前88年)等纪年简。武帝中期的年简较少,昭帝至王莽时期的年号简基本是连续的,宣帝时期的年简最多。最晚的一枚则是西晋太康四年九月七日年简(公元283年)。  

    居延汉简的出土都有具体的方位或层位,多为残册散简或零墨断简。保存较完整的簿册是用二道或三道细麻绳编缀,王莽时期还有用红绳编缀的。这些较完整簿册内容连贯,都有一定的行文程序和文牍格式。编连成册的简是商周至魏晋之间书籍的主要装帧形式,对于研究古代文档制度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  

    居延汉简以其本身形状书写名称区分为牒、检、板、檄、椠、简、两行、觚、册、符、传、过所、削衣等类。有例行公文,官吏任免,人事变动,边塞动静,军纪处理,奉廪劳作,物资输调,物品出入、检核、折伤等。此外,还有邮信、名籍、牒书、爰书、勋状、存档公文底稿以及吏民之间的买卖和借贷契约等等。  

    居延汉简的研究分类,基本上承袭了王国维的汉晋木简研究方法。劳榦根据简牍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的方法,即是沿袭王国维的简牍分类方法而稍加变通而成的。劳榦在1944年的考证中以性质和用途分简牍为五大类。一是文书类,有书檄、封检、符券、刑讼;二是簿册类,有烽燧、戍役、疾病死亡、钱谷、名籍、资绩、器物、车马、酒食、计簿、杂簿;三是信札类;四是经籍类,有历谱、小学、六经诸子、律令、医方、术数;五是杂类,包括无年号者、有年号者。  

    1960年的修订本中,劳榦又重分简牍为七大类66项,第一类是简牍之制,封检形式、检署、露布、版书、符券、契据、编简之制;第二类是公文形式与一般制度,诏书、玺印、小官印、刚卯、算赀、殿最、别火官、养老、抚恤、捕亡、刺史、都吏、司马、大司空属、地方属佐、文吏与武吏、期会、都亭部、传舍、车马、行程;第三类是有关史事文件举例,汉武诏书、五铢钱、王路堂、王莽诏书用月令文、西域、羌人;第四类是有关四郡问题,四郡建置、禄福县、武威县、居、居延地望;第五类是边塞制度,边郡制度、烽燧、亭障、坞堡、邸阁、兵器、屯田、将屯、农都尉、罪人徙边、内郡人与戍卒、边塞吏卒之家属、雇佣与“客”;第六类是边郡生活,粮食、谷类、牛犁、服御器、酒与酒价、塞上衣著、缣帛、蟾釄、社、古代记时之法、五夜;第七类是书牍与文字,书牍、“七”字的繁写、《仓颉篇》与《急就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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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居延汉简的内容  

    居延汉简内容涉及面很广,概括起来,政治方面可以从简牍中了解到汉代的养老制度、抚恤制度、吏制等。经济方面内容,关于农垦屯田的记载占有较大比例,涉及屯田组织、农事系统、屯垦劳力、田仓就运、田卒生活、剥削形式和剥削量,以及农具、籽种、水利、耕耘、管理、收藏、内销、外运、粮价、定量等等。军事方面内容,居延汉简多是西北边塞烽燧亭鄣的文书档案,与军事有关的简牍比比皆是。科技文化方面,居延旧简中记载有九九表。居延纪年简,多载有年月日,一般在月名与日序之间注明朔旦,这对核定研究两汉朔闰之排列无疑是第一手资料。  

    政策法令和重要事件类册书有金关出土的甘露二年 “丞相御史律令”3枚简,是宣帝时追查广陵王刘胥集团阴谋篡权活动,通缉逆党逃犯发布全国的文件。刘胥,武帝子,勾结楚王刘延寿等,在昭帝时期即觊觎王位,五凤四年谋反事发,畏罪自杀。册书提到的人物很多,具列逃犯姓名、年岁、身份、经历、体态、习性等特征,责令郡守“严教属县官令以下啬夫、吏正、父老”祥加侦讯,“推迹未罢、毋令居部家中不举”等严厉规定。  

    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六年“甲渠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3枚简,皆为两行,是上报文书的存档底稿。秦胡有可能是指秦时移居河西已经汉化的胡族人。卢水,即源出祁连山、流经张掖最后汇成额济纳河的黑水。卢水士民,应即史籍记载的卢水胡,世居河西的古老少数民族。简中的“大将军”,即当时驻守河西地区的“行河西大将军事、凉州牧、守张掖属国都尉”窦融。此册明令禁止役使卢水士民的牲畜、劳力,给予特殊的优待,有利于共同对匈奴作战。  

    属本类的简册还很多。如甲渠候官出土的昭、宣时期的简,可能是属于“盐铁令品”的条文之一;“大司农罪人入钱赎品”散简6枚,约是武帝元封六年桑弘羊任大司农以后制定的赎罪令;建武初年残册20枚,引“旧制律令”“捕斩匈奴虏反羌购赏科别”,很可能就是武帝元朔六年“有司秦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的奖赏条例。金关出土的成帝时期的“诏书辑录”残册,包括文、武、元帝一些诏书的简要内容;成帝永始三年“诏书”册16枚简,是一份反映西汉末年严重的阶级矛盾的重要史料。甲渠候官出土的王莽“诏书辑录”残册,包括始建国、天凤以及居摄年间的一些诏书,并有发文日期。同时期的还有关于更改官制、改长安名称和五均平准内容的“诏书”、“律令”残文四种。反映王莽政权使者巡视边塞的有地皇三年“天子使者行塞勅吏卒记”、“省兵物录”二种18枚简。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谷秩别令”;四至六年甲渠候官“言府书”五种,内引光武帝禁止嫁娶过制、屠杀马牛、砍伐树木和五年大赦令等诏书;建武初年“军情”简,是居延屯戍官吏之间互通情报的一封书信,透露光武帝进兵陇东,与窦融联合,筹划进击隗嚣的一些重大政治、军事活动。  

    与屯戍制度和条例有关的册书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初年“塞上烽火品约”等。建武初年“塞上烽火品约”17枚简,长38.5厘米,因为具有“法律”性质,所以比一般的简更长一些。每简首部标小圆点,尾简署标题。条文内容规定在居延各塞燧出现侵扰时,匈奴人来自不同方位、人数、时间和意图等,需要及时准确燔举烽火的类别和数量;在天气出现异常如何传递、应合、纠正等,应使用不同的联防示警信号;以及在各种特殊情况下发生变动或失误,采取相应具体的措施。这是居延都尉塞上、甲渠塞、卅井塞和殄北塞临敌报警、燔举烽火的条例,既烽火品约。它反映出了汉代传递烽火信号的具体规定或制度,是汉代候望烽燧系统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条令和要求,具有很高的协同性和操作性。  

    塞上:即边塞之上,意近边塞哨所。品约:塞上烽火品约由“品”和“约”两个部分组成。汉代律令中的级次、条款称之为“品”,《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五年诏,“旧令制度,各有科品”。“约”,约束、承诺,具有法律、条约的性质。《汉书·高帝纪》:高祖“与父老约,法三章耳”。“品”与“约”皆有法律效应,不同点在于“约”不能象“品”一样做出准确的品级区分,只是概要的规定。  

    关于官吏任免的册书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五年“居延令移甲渠吏迁补牒”5枚简等。  

    与军纪和赏罚有关系的册书甲渠候官出土的元康年间“候史广德坐罪行罚”檄1枚,是用以处罚候史广德的通报,以胡杨树枝草草削成,长82厘米。正面,斥责他管理部燧不善、军粮不齐,未按命令如期汇报,处分打五十杖;背面,列举其所属的十三至十八燧戍务败敞的事实。  

    还有甲渠候官出土的河平三年“斥免将军行塞所举燧长”、“验问候吏无追逐器”,天凤三年“米糒少簿”、“兵物少不足”,地黄四年“验问遂长不在署”、“贫寒燧长罢休当还食”,复汉元年“候长私渠署、教勅吏卒无状”,建武三年“审阅器物不具簿”、“误死马驹案”,建武四年“燧长失鼓”、“推辟丁宫入宫檄留迟”,建武六年“召问渠长失亡”,建武七年“燧长诣官失符”、“诣官误时当坐”等简册。  

    在甲渠候官还出土了多册建武四至六年甲渠候弹劾、治裁违法官吏的“劾状”。举出的罪状有亭燧败坡、行烽火不合品约、弱部任职、酗酒、偷盗、伤人、逃亡等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五年“候长王褒劾状”,记述了这位候长战时没有看清对面烽台发出的信号,匆忙间指派燧长骑驿马前往探询,行至在河谷低洼处与埋伏的匈奴骑兵发生激烈格斗,人马尽被掠去。  

    日常公文类有甲渠候官出土的“作治障塞”7枚简,记录了修建项目、规格、用料和人数。阳朔三年“肩水士吏即日视事”是官吏上任通告。帝皇四年“使者移诏书录”是批转诏书的文件。更始二年“甲渠督监贼督蓬”督促下级加强警戒。建始二年“将军行塞,候长、燧长并居”命令官吏集中等候视察。建武三年“燧长病书牒”是当时的请假条,先由燧长申请,再经候长转报,最后一简左侧有候官的批示:“今言府请令就医”。肩水金关出土的元康二年“皇帝玺书驿录”是传递宣帝致书居延骑千人紧急命令的记录。居摄三年“官大奴杜同出入牒”是官奴婢的通行证。  

    与名籍、兵器、俸廪、钱粮簿有关的册书肩水金关出土的有元凤五年、六年“金关财物出入”、“通道厩粮谷出入”;始建国二年“橐他塞莫当燧守御器簿” 由22枚散简复原后组成,属于候官呈报给都尉府的报告,是以公文格式上报所存四十八种防守器械的名称、数量等内容的册书。同期的“骑士名籍”62枚简,上中下三排横写,按军营编队,分别登记一百余名骑士的姓名、职务和籍贯;地黄三年“劳边使者过界中费”由9枚简组成,上下两处用绳编缀,册书编联完整,是王莽的使者在金关食用米肉等食品名称、数量开支的明细账簿。此外,还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地黄四年甲渠各部“兵器折伤簿”二种,建武三年、六年“甲渠兵器出入”、“胡虏所盗兵器”、“官兵器核计簿”以及同时期的吏卒“廪食”、“腊肉钱簿”等多种。  

    爰书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书,共36枚简,是有关诉讼内容的完整简册,记述了军官与普通百姓的经济纠纷案。出土时呈卷状,写有文字一面朝内,一侧还存放注有确切年月和名称的木签,这是关于甲渠候粟君与平民寇恩诉讼之事的部分存档资料。从简册中可以看出居延高级官吏合伙经商,盘剥雇工的情况,也反映了当时法律诉讼和司法程序的状况。  

    寇恩因粟君无理扣押了他的车器,并抵赖他为粟君买米肉所出的钱,告发了粟君。可是粟君却致书居延县庭,反诬寇恩卖掉他的牛不赔,得不偿失。于是县庭“验问了”寇恩。后来,粟君又致书居延都尉府,府令重新验问了寇恩。都乡(居延县管辖的乡一级名称)啬夫官将此口供连同报告一起上报,由居延县批转甲渠候官。此案由居延县审理,在24天的时间里,经过3次验问,4次“爰书”(司法裁判中的证明文书),最终以普通百姓寇恩的胜诉结案。此案审判程序完备,对于汉代法制史研究来说,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书籍类出土有王莽或建武初年的“相利善剑刀”6枚简,是一篇鉴别刀剑优劣的专著,文义精赅,阐述善剑、弊剑及花纹的标准共十四条,涉及到剑的形态、纹饰、成分、制作技术、发展史等重要问题。其他的还有《算术书》、《九九术》、《仓颉篇》、《急就篇》、《论语》和医药方等著述残简。  

    出土各种形式的“历书”、“干支表”数量很多。与天文星象有关的简也有发现,有甲渠候官出土的记载日食的残简和记载星位的禁忌简。甲渠候官出土地理方面发现长安至河西的驿置里程简,横排四行,列京兆、右扶风、北地、安定、武威、张掖郡二十个地名和里程,是关于西北地理、交通的重要资料。  

    在大量残册散简中,内容更为广泛。诸如各塞部燧的名称位置、隶书关系、人员编制、武器装备、戍务劳作,各种吏卒、家属、百姓、奴婢、刑徒的名册、考核,交通证件和公文、邮驿记录,各类钱粮财物的收支,调输、赋税、财产、买卖、雇佣、借贷的计算等等,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居延以至全国的政治面貌、经济状况、军事系统、屯田水利、地理交通和各时期的变化情况。  

       

    四、居延汉简的整理研究  

    19315月,居延汉简运抵北京,由劳榦、贺昌群、向达、马衡、余逊等先生分工合作,对汉简作了部分整理、考释工作。  

    1936年,原西北科学考察团首先将劳榦、余逊二先生的部分考释用晒蓝纸印刷成册出版,世称“晒蓝本”,这是最早的居延汉简释文稿本。抗日战争爆发后,原藏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的居延汉简秘密护送至香港,并拍摄成照片,准备交由商务印书馆影印,但在制版过程中书版全部毁于战火之中。  

    1941年,将居延汉简运往美国,暂存国会图书馆。1943年,根据照片写成的《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在四川南溪以石印版问世,次年《居延汉简考释·考证之部》也以石印出版,这是有关居延汉简较早的释文和考证。  

    1949年,重新整理、核对、校改,加上了简号索引,出版了铅印本。  

    1956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出版了《居延汉简甲编》,图版和释文有较大改进。  

    1957年,劳榦《居延汉简·图版之部》,在台湾公布,这是一万余枚居延简影第一次公诸于世。  

    1960年,劳榦根据新出简文照片对《居延汉简考释》一书进行了修改,出版了《居延汉简·考释之部》,居延汉简的照片和释文有了比较准确的本子。  

    1980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出版的《居延汉简甲乙编》,发表了照片和经过重新修订的释文,同时注明出土地点,有益推动了居延汉简研究的进展。  

    1998年,台湾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整理小组,借助红外线显示仪等先进技术设备,在核对原简的基础上,对原来的误释和未释的简牍进行整理,并对原有的释文作了纠正和补充,出版了《居延汉简补编》,补充了《居延汉简甲乙编》未曾收录的编号简和未有编号的简牍。  

    居延汉简的出土轰动了世界史学界,从20世纪30年代起,汉简研究很快成为一门新兴的显学,成果丰厚,影响颇大。目前正式出版发表研究居延汉简的专著、通论性著作、专论性著作和各领域专论达百余种。此外,还有研究居延汉简的论文集和期刊、专刊等。内容涉及居延汉简本体研究、居延汉简文字词语考释、居延汉简与汉代政治研究、居延汉简与军事研究、居延汉简与汉代经济研究、居延汉简与地理及交通研究、居延汉简与汉代思想及文化研究、居延汉简与汉代科学技术研究、居延汉简与文书学研究、居延汉简与语言学研究、居延汉简与书法艺术研究等其他研究。研究工作从单纯研究孤立的简文,扩大到研究成册或同类的简,复原了各类文书档案,同时在研究方法上,也从文字考释转向更多更高的领域。居延汉简的研究已发展成为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献学、文书档案学、中医药学、数学、天文历法、法律、军事、交通等各方面多门学科的世界性研究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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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居延汉简的价值  

    居延汉简反映出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不仅真实记录了居延地区的原始屯戍活动和兴衰历史,而且还保留了从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重要的档案和文献资料,其学术史料价值是不言而喻。对研究长城乃至汉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边防、屯田、水利、地理、交通、法律、文化、科技、民族、宗教等状况,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有的可以弥补文献古籍略而不载或载而不详之不足,有的可以纠正史书上记载的错误,还有的可以为文献古籍记载述而不明之处作诠释。因而居延汉简无论其自身,还是其内容,都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历史与文物价值。被誉为中国档案界20世纪的“四大发现”之一,当之无愧。  

    无论是“旧简”、“新简”和“额济纳汉简”,均在不同的时期出土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地区。  

    综上所述,居延汉简是记载汉晋时期居延地区历史的百科全书,它犹如一座文化宝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居延汉简不仅是宣传额济纳的一张名片,也是象征额济纳历史文化的标志,属于世界文化的瑰宝。  

    参考书目  

    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9月。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12月。  

    孙家洲:《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文物出版社,200710月。  

       

    (作者: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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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稿】额济纳出土的居延汉简
  • 额济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西部,是一个少数民族边境旗县,汉代属居延县地和张掖郡都尉治地。据考证额济纳为西夏党项语亦集乃的音转,亦集乃即黑水之意。  

    西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汉朝用兵匈奴,骠骑将军霍去病复与合骑候公孙敖数万骑出陇西、北地,入居延,打败匈奴浑邪王和体屠王部众收复河西,把居延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为通西域汉代设立了武威、张掖、酒泉、敦煌河西四郡。太初三年(前102年)发戎甲卒18万在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二都尉,擢用前伏波将军路博德为居延都尉,在居延地区修筑遮虏障,形成了著名的居延边塞,起到了守卫河西走廊的作用。额济纳不仅是汉代重要的军事要塞,也是汉代边塞屯田垦殖区域。戍边将士不仅承担守疆实边的任务,还要开展繁忙的屯田垦殖经济,居延地区呈现出空前繁盛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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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战乱动荡和时局变革,最终导致汉代苦心经营的军事防御设施瘫痪废弃,昔日烽烟四起的居延边塞逐渐沉睡在苍茫的戈壁。  

    近代以来,额济纳河流域蕴藏的瑰宝遭到了国外探险者的盗掘。20世纪中国档案界有轰动世界的四项重大考古发现,其中一项就发现于内蒙古额济纳旗,即居延汉简。建国之后,国内的文物考古工作者们在这里做了大量的考古发掘和调查研究工作,使这一地区的辉煌历史重现人间。  

       

    一、发现居延汉简  

    居延汉简的发现和出土,始于20世纪30年代初。1930年,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内蒙古额济纳旗进行了多学科的考察活动,在额济纳河流域发现了汉代烽燧亭障。考察团成员瑞典人贝格曼在测量灰色的土墩宝日川吉(博罗松治)时,由于捡拾坠地的钢笔发现了一枚生锈的汉代五珠钱,他与中国学者陈忠器等人开始在此进行发掘,首次发现了写有汉文字迹的木片,陈宗器初步推断这些木片是汉代的木简。随后考察团又在其他烽燧亭障30多个地点发掘出土了更多的木简,并将烽燧亭障遗址统一编号命名,属于汉代的遗址在编号前冠以“A”或“P”,烽燧编号前冠以“T”,障城或房子编号前冠以“F”、“K”或“H”。贝格曼按照事先的规定,把宝日川吉标定为P9烽燧。

       

    早在192710月,我国的考古学家黄文弼参加第一批西北科学考察时,就在居延地区葱都尔的一处废墟中发现了写有汉文字迹的木简。他认为这些木简与斯坦因在玉门关掘获的木简同属于一类,均是汉晋时期的古物,说明这一带就是汉代遮虏障。但不知处于何种原因发掘工作未能继续下去,最终把这次震惊世界的考古巨大发现推迟了三年,幸运之神将耀眼的光环戴在了贝格曼的头上。  

    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在额济纳旗汉代烽燧亭障遗址发掘出土了1万余枚居延汉简,同时还出土了其它的文物和纸张。汉简大多为零散的简牍,保留着原有状态的册书,仅有永元五年到七年的“永元器物部”和永元二年候长郑赦的予宁文书这两件册书。永元器物部是永元五年至六年“见官兵釜碨月言簿”3编和永元七年“官兵釜碨四时簿”2编联缀而成的账簿,由78枚简组成,是广地候官南部所属候长将其所辖的破胡燧和河上燧每月现有努、箭等兵器和官物釜、碨等物品的名称、数量,以公文格式如数呈报给候官的报告。这批汉简几经辗转现藏于台湾。  

    1972年至1976年间,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地区和人民解放军驻地部队等单位组成居延考古队,按照计划在额济纳旗对汉代居延遗址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和发掘工作,又一次发现了大量的居延汉简和其它文物,现藏于甘肃省博物馆。1972年秋,居延考古队沿额济纳河南起金塔双成子、北至居延海进行了踏察,采集汉简及其它文物200余件。1973年至1974年的夏季和秋季,对甲渠候官、甲渠第四燧和肩水金关等遗址进行了发掘,出土居延汉简19637余枚。1976年,又在布肯托尼地区进行调查发现汉简170余枚。甘肃居延考古队在额济纳旗前后采集或发掘汉简20000余枚,其中有的仍然保存原始书册的状态,能够复原或较完整的册书多达70余种,各别册书还有具体的名称,甘肃省出版的简牍研究论文集等对简册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汉简2

     

    1998年至2002年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阿盟博物馆和额济纳旗文物管理所组成的联合考古队,在居延地区开展考古工作。为配合地方公路改线,先后抢救发掘了甲渠塞T9“第十六燧”、T14“第七燧”、T13“第九燧”、T10“第十四燧”和卅井塞北端的T116查干川吉烽燧。同时,清理了甲渠塞部分烽燧东侧的灰土堆,共发掘清理出土500余枚汉简,其中较完整的王莽登基诏书和封匈奴单于诏书等册书,非常珍贵。同时还出土了其它汉代遗物,现藏于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2006年以来,额济纳旗文物管理所在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和居延边塞长城资源调查工作的数年间,又陆续采集到500余枚居延汉简,其中有部分素简。据不完全统计,在额济纳旗汉代烽燧亭障遗址总计出土居延汉简31000余枚。  

    由于居延汉简出土的时间有所不同,因此出现了“旧简”、“新简”和“额济纳汉简”之称。即1930年出土的1万余枚居延汉简称为“旧简”;1972年以后出土的2万余枚居延汉简称为“新简”;1998年以来出土的500余枚居延汉简又称之为“额济纳汉简”。   

       

    二、居延汉简的形制与分类  

    居延汉简从制作材料区别,系“简牍”中的“牍”类,主要用当地生长的胡杨和红柳材料制作而成,竹简甚少。居延木简制作是戍卒日常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其用途和内容不同制形略异。先将原材料刨为椠木片,然后制成札条进行刮削,一般木简上下两端平齐,两面光滑平整。  

    居延汉简的长度一般以汉代的汉尺为标准,因此又称为尺牍。尺寸最长者系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的152号简,长57厘米;最短者是出土于甲渠候官探方51坑的165号简,长度仅为3.8厘米,系题签简。在全部木简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属于汉尺牍的简册,为22.5厘米至23.5厘米不等。居延汉简木质坚韧,不易腐烂,保存良好,字迹清晰,主要得益于当地干燥的气候条件。  

    居延汉简出土年代最早的纪年简为元朔元年(前128年),有天汉二年(前99年)、太始二年(前95年)、征和三年(前90年)、后元元年(前88年)等纪年简。武帝中期的年简较少,昭帝至王莽时期的年号简基本是连续的,宣帝时期的年简最多。最晚的一枚则是西晋太康四年九月七日年简(公元283年)。  

    居延汉简的出土都有具体的方位或层位,多为残册散简或零墨断简。保存较完整的簿册是用二道或三道细麻绳编缀,王莽时期还有用红绳编缀的。这些较完整簿册内容连贯,都有一定的行文程序和文牍格式。编连成册的简是商周至魏晋之间书籍的主要装帧形式,对于研究古代文档制度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  

    居延汉简以其本身形状书写名称区分为牒、检、板、檄、椠、简、两行、觚、册、符、传、过所、削衣等类。有例行公文,官吏任免,人事变动,边塞动静,军纪处理,奉廪劳作,物资输调,物品出入、检核、折伤等。此外,还有邮信、名籍、牒书、爰书、勋状、存档公文底稿以及吏民之间的买卖和借贷契约等等。  

    居延汉简的研究分类,基本上承袭了王国维的汉晋木简研究方法。劳榦根据简牍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的方法,即是沿袭王国维的简牍分类方法而稍加变通而成的。劳榦在1944年的考证中以性质和用途分简牍为五大类。一是文书类,有书檄、封检、符券、刑讼;二是簿册类,有烽燧、戍役、疾病死亡、钱谷、名籍、资绩、器物、车马、酒食、计簿、杂簿;三是信札类;四是经籍类,有历谱、小学、六经诸子、律令、医方、术数;五是杂类,包括无年号者、有年号者。  

    1960年的修订本中,劳榦又重分简牍为七大类66项,第一类是简牍之制,封检形式、检署、露布、版书、符券、契据、编简之制;第二类是公文形式与一般制度,诏书、玺印、小官印、刚卯、算赀、殿最、别火官、养老、抚恤、捕亡、刺史、都吏、司马、大司空属、地方属佐、文吏与武吏、期会、都亭部、传舍、车马、行程;第三类是有关史事文件举例,汉武诏书、五铢钱、王路堂、王莽诏书用月令文、西域、羌人;第四类是有关四郡问题,四郡建置、禄福县、武威县、居、居延地望;第五类是边塞制度,边郡制度、烽燧、亭障、坞堡、邸阁、兵器、屯田、将屯、农都尉、罪人徙边、内郡人与戍卒、边塞吏卒之家属、雇佣与“客”;第六类是边郡生活,粮食、谷类、牛犁、服御器、酒与酒价、塞上衣著、缣帛、蟾釄、社、古代记时之法、五夜;第七类是书牍与文字,书牍、“七”字的繁写、《仓颉篇》与《急就篇》等。  

       

     汉简3 

       

    三、居延汉简的内容  

    居延汉简内容涉及面很广,概括起来,政治方面可以从简牍中了解到汉代的养老制度、抚恤制度、吏制等。经济方面内容,关于农垦屯田的记载占有较大比例,涉及屯田组织、农事系统、屯垦劳力、田仓就运、田卒生活、剥削形式和剥削量,以及农具、籽种、水利、耕耘、管理、收藏、内销、外运、粮价、定量等等。军事方面内容,居延汉简多是西北边塞烽燧亭鄣的文书档案,与军事有关的简牍比比皆是。科技文化方面,居延旧简中记载有九九表。居延纪年简,多载有年月日,一般在月名与日序之间注明朔旦,这对核定研究两汉朔闰之排列无疑是第一手资料。  

    政策法令和重要事件类册书有金关出土的甘露二年 “丞相御史律令”3枚简,是宣帝时追查广陵王刘胥集团阴谋篡权活动,通缉逆党逃犯发布全国的文件。刘胥,武帝子,勾结楚王刘延寿等,在昭帝时期即觊觎王位,五凤四年谋反事发,畏罪自杀。册书提到的人物很多,具列逃犯姓名、年岁、身份、经历、体态、习性等特征,责令郡守“严教属县官令以下啬夫、吏正、父老”祥加侦讯,“推迹未罢、毋令居部家中不举”等严厉规定。  

    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六年“甲渠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3枚简,皆为两行,是上报文书的存档底稿。秦胡有可能是指秦时移居河西已经汉化的胡族人。卢水,即源出祁连山、流经张掖最后汇成额济纳河的黑水。卢水士民,应即史籍记载的卢水胡,世居河西的古老少数民族。简中的“大将军”,即当时驻守河西地区的“行河西大将军事、凉州牧、守张掖属国都尉”窦融。此册明令禁止役使卢水士民的牲畜、劳力,给予特殊的优待,有利于共同对匈奴作战。  

    属本类的简册还很多。如甲渠候官出土的昭、宣时期的简,可能是属于“盐铁令品”的条文之一;“大司农罪人入钱赎品”散简6枚,约是武帝元封六年桑弘羊任大司农以后制定的赎罪令;建武初年残册20枚,引“旧制律令”“捕斩匈奴虏反羌购赏科别”,很可能就是武帝元朔六年“有司秦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的奖赏条例。金关出土的成帝时期的“诏书辑录”残册,包括文、武、元帝一些诏书的简要内容;成帝永始三年“诏书”册16枚简,是一份反映西汉末年严重的阶级矛盾的重要史料。甲渠候官出土的王莽“诏书辑录”残册,包括始建国、天凤以及居摄年间的一些诏书,并有发文日期。同时期的还有关于更改官制、改长安名称和五均平准内容的“诏书”、“律令”残文四种。反映王莽政权使者巡视边塞的有地皇三年“天子使者行塞勅吏卒记”、“省兵物录”二种18枚简。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谷秩别令”;四至六年甲渠候官“言府书”五种,内引光武帝禁止嫁娶过制、屠杀马牛、砍伐树木和五年大赦令等诏书;建武初年“军情”简,是居延屯戍官吏之间互通情报的一封书信,透露光武帝进兵陇东,与窦融联合,筹划进击隗嚣的一些重大政治、军事活动。  

    与屯戍制度和条例有关的册书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初年“塞上烽火品约”等。建武初年“塞上烽火品约”17枚简,长38.5厘米,因为具有“法律”性质,所以比一般的简更长一些。每简首部标小圆点,尾简署标题。条文内容规定在居延各塞燧出现侵扰时,匈奴人来自不同方位、人数、时间和意图等,需要及时准确燔举烽火的类别和数量;在天气出现异常如何传递、应合、纠正等,应使用不同的联防示警信号;以及在各种特殊情况下发生变动或失误,采取相应具体的措施。这是居延都尉塞上、甲渠塞、卅井塞和殄北塞临敌报警、燔举烽火的条例,既烽火品约。它反映出了汉代传递烽火信号的具体规定或制度,是汉代候望烽燧系统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条令和要求,具有很高的协同性和操作性。  

    塞上:即边塞之上,意近边塞哨所。品约:塞上烽火品约由“品”和“约”两个部分组成。汉代律令中的级次、条款称之为“品”,《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五年诏,“旧令制度,各有科品”。“约”,约束、承诺,具有法律、条约的性质。《汉书·高帝纪》:高祖“与父老约,法三章耳”。“品”与“约”皆有法律效应,不同点在于“约”不能象“品”一样做出准确的品级区分,只是概要的规定。  

    关于官吏任免的册书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五年“居延令移甲渠吏迁补牒”5枚简等。  

    与军纪和赏罚有关系的册书甲渠候官出土的元康年间“候史广德坐罪行罚”檄1枚,是用以处罚候史广德的通报,以胡杨树枝草草削成,长82厘米。正面,斥责他管理部燧不善、军粮不齐,未按命令如期汇报,处分打五十杖;背面,列举其所属的十三至十八燧戍务败敞的事实。  

    还有甲渠候官出土的河平三年“斥免将军行塞所举燧长”、“验问候吏无追逐器”,天凤三年“米糒少簿”、“兵物少不足”,地黄四年“验问遂长不在署”、“贫寒燧长罢休当还食”,复汉元年“候长私渠署、教勅吏卒无状”,建武三年“审阅器物不具簿”、“误死马驹案”,建武四年“燧长失鼓”、“推辟丁宫入宫檄留迟”,建武六年“召问渠长失亡”,建武七年“燧长诣官失符”、“诣官误时当坐”等简册。  

    在甲渠候官还出土了多册建武四至六年甲渠候弹劾、治裁违法官吏的“劾状”。举出的罪状有亭燧败坡、行烽火不合品约、弱部任职、酗酒、偷盗、伤人、逃亡等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五年“候长王褒劾状”,记述了这位候长战时没有看清对面烽台发出的信号,匆忙间指派燧长骑驿马前往探询,行至在河谷低洼处与埋伏的匈奴骑兵发生激烈格斗,人马尽被掠去。  

    日常公文类有甲渠候官出土的“作治障塞”7枚简,记录了修建项目、规格、用料和人数。阳朔三年“肩水士吏即日视事”是官吏上任通告。帝皇四年“使者移诏书录”是批转诏书的文件。更始二年“甲渠督监贼督蓬”督促下级加强警戒。建始二年“将军行塞,候长、燧长并居”命令官吏集中等候视察。建武三年“燧长病书牒”是当时的请假条,先由燧长申请,再经候长转报,最后一简左侧有候官的批示:“今言府请令就医”。肩水金关出土的元康二年“皇帝玺书驿录”是传递宣帝致书居延骑千人紧急命令的记录。居摄三年“官大奴杜同出入牒”是官奴婢的通行证。  

    与名籍、兵器、俸廪、钱粮簿有关的册书肩水金关出土的有元凤五年、六年“金关财物出入”、“通道厩粮谷出入”;始建国二年“橐他塞莫当燧守御器簿” 由22枚散简复原后组成,属于候官呈报给都尉府的报告,是以公文格式上报所存四十八种防守器械的名称、数量等内容的册书。同期的“骑士名籍”62枚简,上中下三排横写,按军营编队,分别登记一百余名骑士的姓名、职务和籍贯;地黄三年“劳边使者过界中费”由9枚简组成,上下两处用绳编缀,册书编联完整,是王莽的使者在金关食用米肉等食品名称、数量开支的明细账簿。此外,还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地黄四年甲渠各部“兵器折伤簿”二种,建武三年、六年“甲渠兵器出入”、“胡虏所盗兵器”、“官兵器核计簿”以及同时期的吏卒“廪食”、“腊肉钱簿”等多种。  

    爰书有甲渠候官出土的“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册书,共36枚简,是有关诉讼内容的完整简册,记述了军官与普通百姓的经济纠纷案。出土时呈卷状,写有文字一面朝内,一侧还存放注有确切年月和名称的木签,这是关于甲渠候粟君与平民寇恩诉讼之事的部分存档资料。从简册中可以看出居延高级官吏合伙经商,盘剥雇工的情况,也反映了当时法律诉讼和司法程序的状况。  

    寇恩因粟君无理扣押了他的车器,并抵赖他为粟君买米肉所出的钱,告发了粟君。可是粟君却致书居延县庭,反诬寇恩卖掉他的牛不赔,得不偿失。于是县庭“验问了”寇恩。后来,粟君又致书居延都尉府,府令重新验问了寇恩。都乡(居延县管辖的乡一级名称)啬夫官将此口供连同报告一起上报,由居延县批转甲渠候官。此案由居延县审理,在24天的时间里,经过3次验问,4次“爰书”(司法裁判中的证明文书),最终以普通百姓寇恩的胜诉结案。此案审判程序完备,对于汉代法制史研究来说,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书籍类出土有王莽或建武初年的“相利善剑刀”6枚简,是一篇鉴别刀剑优劣的专著,文义精赅,阐述善剑、弊剑及花纹的标准共十四条,涉及到剑的形态、纹饰、成分、制作技术、发展史等重要问题。其他的还有《算术书》、《九九术》、《仓颉篇》、《急就篇》、《论语》和医药方等著述残简。  

    出土各种形式的“历书”、“干支表”数量很多。与天文星象有关的简也有发现,有甲渠候官出土的记载日食的残简和记载星位的禁忌简。甲渠候官出土地理方面发现长安至河西的驿置里程简,横排四行,列京兆、右扶风、北地、安定、武威、张掖郡二十个地名和里程,是关于西北地理、交通的重要资料。  

    在大量残册散简中,内容更为广泛。诸如各塞部燧的名称位置、隶书关系、人员编制、武器装备、戍务劳作,各种吏卒、家属、百姓、奴婢、刑徒的名册、考核,交通证件和公文、邮驿记录,各类钱粮财物的收支,调输、赋税、财产、买卖、雇佣、借贷的计算等等,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居延以至全国的政治面貌、经济状况、军事系统、屯田水利、地理交通和各时期的变化情况。  

       

    四、居延汉简的整理研究  

    19315月,居延汉简运抵北京,由劳榦、贺昌群、向达、马衡、余逊等先生分工合作,对汉简作了部分整理、考释工作。  

    1936年,原西北科学考察团首先将劳榦、余逊二先生的部分考释用晒蓝纸印刷成册出版,世称“晒蓝本”,这是最早的居延汉简释文稿本。抗日战争爆发后,原藏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的居延汉简秘密护送至香港,并拍摄成照片,准备交由商务印书馆影印,但在制版过程中书版全部毁于战火之中。  

    1941年,将居延汉简运往美国,暂存国会图书馆。1943年,根据照片写成的《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在四川南溪以石印版问世,次年《居延汉简考释·考证之部》也以石印出版,这是有关居延汉简较早的释文和考证。  

    1949年,重新整理、核对、校改,加上了简号索引,出版了铅印本。  

    1956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出版了《居延汉简甲编》,图版和释文有较大改进。  

    1957年,劳榦《居延汉简·图版之部》,在台湾公布,这是一万余枚居延简影第一次公诸于世。  

    1960年,劳榦根据新出简文照片对《居延汉简考释》一书进行了修改,出版了《居延汉简·考释之部》,居延汉简的照片和释文有了比较准确的本子。  

    1980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出版的《居延汉简甲乙编》,发表了照片和经过重新修订的释文,同时注明出土地点,有益推动了居延汉简研究的进展。  

    1998年,台湾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整理小组,借助红外线显示仪等先进技术设备,在核对原简的基础上,对原来的误释和未释的简牍进行整理,并对原有的释文作了纠正和补充,出版了《居延汉简补编》,补充了《居延汉简甲乙编》未曾收录的编号简和未有编号的简牍。  

    居延汉简的出土轰动了世界史学界,从20世纪30年代起,汉简研究很快成为一门新兴的显学,成果丰厚,影响颇大。目前正式出版发表研究居延汉简的专著、通论性著作、专论性著作和各领域专论达百余种。此外,还有研究居延汉简的论文集和期刊、专刊等。内容涉及居延汉简本体研究、居延汉简文字词语考释、居延汉简与汉代政治研究、居延汉简与军事研究、居延汉简与汉代经济研究、居延汉简与地理及交通研究、居延汉简与汉代思想及文化研究、居延汉简与汉代科学技术研究、居延汉简与文书学研究、居延汉简与语言学研究、居延汉简与书法艺术研究等其他研究。研究工作从单纯研究孤立的简文,扩大到研究成册或同类的简,复原了各类文书档案,同时在研究方法上,也从文字考释转向更多更高的领域。居延汉简的研究已发展成为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献学、文书档案学、中医药学、数学、天文历法、法律、军事、交通等各方面多门学科的世界性研究学科。

      

     汉简4 

       

       

    五、居延汉简的价值  

    居延汉简反映出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不仅真实记录了居延地区的原始屯戍活动和兴衰历史,而且还保留了从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重要的档案和文献资料,其学术史料价值是不言而喻。对研究长城乃至汉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边防、屯田、水利、地理、交通、法律、文化、科技、民族、宗教等状况,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有的可以弥补文献古籍略而不载或载而不详之不足,有的可以纠正史书上记载的错误,还有的可以为文献古籍记载述而不明之处作诠释。因而居延汉简无论其自身,还是其内容,都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历史与文物价值。被誉为中国档案界20世纪的“四大发现”之一,当之无愧。  

    无论是“旧简”、“新简”和“额济纳汉简”,均在不同的时期出土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地区。  

    综上所述,居延汉简是记载汉晋时期居延地区历史的百科全书,它犹如一座文化宝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居延汉简不仅是宣传额济纳的一张名片,也是象征额济纳历史文化的标志,属于世界文化的瑰宝。  

    参考书目  

    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9月。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12月。  

    孙家洲:《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文物出版社,200710月。  

       

    (作者: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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