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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工作研究】关于第三轮志书规范记述地名的思考
  • 发布时间:2023-07-06
  • 来源:
  •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中国古代方志非常重视土地的记述,方志“三宝体”的其中之一就是土地。土地是地名的内容,地名是土地的符号。我们要提高对地名的认识。地名不只是简单理解意义上的文化符号。2015年11月9—10日在福建省厦门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上,专家学者就提出第二轮志书修编要重视地名记述。笔者对此问题关注很长时间,已出版的志书在地名记述方面有什么缺憾值得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第三轮志书修编如何做到地名规范记述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一、必须记述地名的缘由

    土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本。地名是土地的符号。第三轮志书主要指综合志及地名志修编必须重视地名记述,有以下几个原因。

    地名与国家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发展等密切相关。

    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结果出炉,中国政府及民众提出严正抗议。有关专家学者在“中国方志”微博上发表文章《南海主权有志为证》,根据东汉《异物志》、南宋《诸蕃志》《琼管志》、明代《元史·地理志》、清代《增广海国图志》《泉州府志》等古代方志中有关南海的记载,有力证明南海是中国的领土。有的学者根据2008年9月出版的《海南省志·西南中沙群岛志》,从古代方志等古籍中整理出了南海及南海诸岛的地名变化,佐证了中国对南海的主权。目前,中国的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地名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地名。地名的这一重要特点决定了第三轮志书必须重视地名记述。

    地名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载体。

    马在蒙古民族生产、生活、交通、征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蒙古语中与马有关的地名特别多。有与马的名称有关的地名,也有与马的用品有关的地名,又有与马的传说有关的地名。蒙古民族的大地崇拜及崇尚马的信仰意识是该文化现象的历史文化根源。地名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这一点是第三轮志书重视地名记述的重要缘由之一。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地之全史。地名是广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研究会成立。2014—2017年,由该研究会主办的蒙汉文《内蒙古蒙古语地名文化研究》季刊,受到广大读者的青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地方志书所记述的内容没有地名是残缺不全的,违背志书横不缺项的编纂原则。就内蒙古而言,已出版的志书中对地名记述重视不够。志书中的地名记述内容是接地气的,是很被人关注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轮志书修编一定要重视地名记述。

    地方志书是重要地情文献资料之一。

    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是编纂志书的关键所在。地名是地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地名是乡土记忆,是乡土情愫。重视地名记述是第三轮志书彰显地方特色及时代特征的有效性途径之一。志书记述好地名,对发挥地方志的存史、资政、教育功能有积极作用。读者通过阅读志书记述的地名,了解地情、乡土文化,会激发他们热爱一方土地的热情。内蒙古地区地名中,少数民族语特别是蒙古语的地名很多。有的地名由几个民族语混合组成。地名是相对稳定的文化现象,但具有一定的活态性。同一个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其地名不一定一样。如满洲里原来是叫霍勤津布拉格,1901—1902年东清铁路在此地建成车站后,用俄语命名为满洲里亚,将其进行汉语音译时省略了“亚”。这就是今满洲里市的地名来源。第三轮志书重视对地名的记述,有益于志书突出地方特色,有利于彰显地方文化的多样性。

    第一轮和第二轮志书对地名记述重视不足。

    内蒙古地区的多数第一轮志书中,简单记述了地名普查、地名管理,替代了地名记述。其实,地名普查、地名管理只是地名的其中一个内容而已。极个别的志书记述了一些地名,但是记述特别简单。记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志书几乎没有。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很多都没有地名记述。目前,内蒙古地区出版了很多蒙古文地名书,内容丰富,有学术价值、资料价值、实用价值。可是,编纂地方志书时,没有很好利用这些成果。我们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对社会负责,客观记述地名。已出版志书中轻视地名记述,是未出版的第三轮志书要重视地名记述的原因之一。

    有的学者认为,地名是一个地方名称的表述和文字符号。志书的其他内容和地名息息相关。特别是志书的政区、自然地理、地图地势地貌图等及交通部分和地名有直接关系。因此,志书忽略地名记述是一个硬伤。地方志、地名的“职责”及目前已出版志书记述地名不理想的情况等,是未出版的第三轮志书必须重视地名记述的几个重要原因。

    二、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历史的长河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珍贵的地名文化,是集体的记忆、历史的智慧。如何将其传承保护弘扬作为历史记录者的修志人应该怎么做笔者认为,第三轮志书记述地名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资料要翔实,记述要客观。

    资料翔实,史实准确无误是志书的生命线。内蒙古地区有些志书记述的地名由来有误。如有的志书把少数民族语的一些地名根据其汉语音译词去解释;有的志书记述有几种解释的地名时,就记述其中一种解释;有的志书记述错误解读的地名。在已出版的一些志书中,杜撰地名来源、地名传说。内蒙古某个旗志中记述一座山的传说时,把山名与嫦娥的故事连在一起。其实,该山是以野生动物的名称命名的。因多种原因,该地在山周围居住的民众对嫦娥没有概念。显然,旗志记述的山的传说是编者自编的。地名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的浓缩,是祖先留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三轮志书记述地名时,一定要把握好其史实关。该查阅文献的要查阅文献,该做田野调查的要做田野调查,该请教专家的要请教专家。

    设置地名篇目时,要兼顾地名、地方志专业特点要求及地方地名资料情况三个方面。

    地名是一个地方的名称。地名大体可分为自然地名和人文地名。志书中的地名记述是把一个地方的地名内容按方志的体例体裁、行文规则等要求进行的记述。目前,很多志书分政区聚落地名、自然地理地名、交通地名、水利地名、文化地名、历史地名、工厂矿产地名、地名艺文、地名研究等记述地名。第三轮综合志设置地名篇目时,要记述什么内容,设置成章节目的哪个层次除了要考虑地名特点和志书结构合理匀称外,还需要顾及地方地名情况及其资料的拥有量。目前为止,内蒙古地区没有出版综合地名志,但是有关地名的书很多。上文述及,内蒙古地区已出版的新志书,对此类书籍的利用率极低。更谈不上组织有关人员做田野调查收集资料。第三轮志书设置地名篇目时,要充分考虑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编纂者要根据各地情况设置相应的章节目。

    地名归类要得当。

    已出版的志书中,有地把地名普查记述在民政部分中,有地把地名记述在区域部分中。地名和地名普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地名的概念比地名普查、地名管理大。地名普查、地名管理工作放在民政部分记述比较合理,地名普查的具体结果要记述在我们所说的地名中。前者的记述重点在于管理,后者的记述重点在具体地名的由来、变迁。志书编纂者要处理好这一交叉。在第三轮综合志书中把地名归类在区域部分中记述比较合理。地名传说记述在志书的民间文学部分中,地名艺文记述在文学艺术部分中。这样记述符合志书“横排竖写”“类为一志”的篇目设置要求。

    要重视自然地理名称记述。

    内蒙古地区已出版的志书中,个别志书在地貌部分中涉及到了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记述,专门记述的几乎没有。内蒙古地区地名中,蒙古语地名特别多,其中,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特别多。蒙古族的大自然崇拜、大地崇拜是该现象的历史文化根源。辽阔的沃野是游牧民族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地名记载反映了这些现象,延续着这种文化基因。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自然地理实体会发生一些变化,肯定影响其地名。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轮志书修编一定要重视自然地理实体记述。

    要遵守“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规范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

    第三轮汉文志书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时,除了应标注其所属语种外,还要记述其词义及汉语音译。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语音译和汉语名称是两个概念。地名“可可西里”属蒙古语,是根据方言音译的,她的标准读音应该是“呼和西里”,但现已约定俗成。那么,志书就记述成“可可西里”。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语音译时,在用汉语拼音书写的同时,尽量用本民族的文字进行标注。记述读音时除了约定俗成的一般应根据本民族语的标准语音。第三轮志书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时,要遵守地名方面的“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等规定原则。

    规范记述地名简称。

    地名简称记述不当,容易产生歧义。在已出版的志书中,有些太长的地名第一次出现时,记述了全称,括注了该地名简称。之后记述该地名时,记述了其简称。笔者认为,第三轮志书中,尽量少记述地名简称,如果确有必要记述地名简称,须给读者交待清楚记述简称的语境及环境。已出版的有些志书把呼和浩特市记述成了呼市。现在大家都知道呼市指的是呼和浩特市。但是,时隔多年后,人们对上述问题不一定清楚,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内蒙古地区有呼和浩特市和呼伦贝尔市。

    记述一个小的地方的名称时,必须同时记述它上面两级的地名。

    如,记述一个嘎查时,应同时记述辖它的旗县苏木乡镇名称。

    同一个地区有几种不同地名时,要记述全面。

    有些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地名。有些地区,在同一个历史时期,同时有几种不同地名。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有一个嘎查,达斡尔族叫它伊兰嘎查,蒙古族叫它格日尔嘎查。在当地,上述两种地名同时使用,伊兰是达斡尔语,格日尔是蒙古语,它们都和汉语的“光”是同一个意思。该地名这一现象充分体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第三轮志书一定要记述好上述地名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李克强总理要求:“搞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近两年,笔者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建议在编纂《内蒙古年鉴》时增加地名条目。目前,在《内蒙古年鉴》盟市旗县部分的概况条目中已记述地名由来,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志书编纂者要高度认识地名的重要性,要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做好地名记述。第三轮志书记述好地名,有利于志书结构合理,有益于突出志书的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对提高志书可读性,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

    撰稿  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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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研究】关于第三轮志书规范记述地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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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中国古代方志非常重视土地的记述,方志“三宝体”的其中之一就是土地。土地是地名的内容,地名是土地的符号。我们要提高对地名的认识。地名不只是简单理解意义上的文化符号。2015年11月9—10日在福建省厦门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上,专家学者就提出第二轮志书修编要重视地名记述。笔者对此问题关注很长时间,已出版的志书在地名记述方面有什么缺憾值得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第三轮志书修编如何做到地名规范记述本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一、必须记述地名的缘由

    土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本。地名是土地的符号。第三轮志书主要指综合志及地名志修编必须重视地名记述,有以下几个原因。

    地名与国家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发展等密切相关。

    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结果出炉,中国政府及民众提出严正抗议。有关专家学者在“中国方志”微博上发表文章《南海主权有志为证》,根据东汉《异物志》、南宋《诸蕃志》《琼管志》、明代《元史·地理志》、清代《增广海国图志》《泉州府志》等古代方志中有关南海的记载,有力证明南海是中国的领土。有的学者根据2008年9月出版的《海南省志·西南中沙群岛志》,从古代方志等古籍中整理出了南海及南海诸岛的地名变化,佐证了中国对南海的主权。目前,中国的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地名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地名。地名的这一重要特点决定了第三轮志书必须重视地名记述。

    地名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载体。

    马在蒙古民族生产、生活、交通、征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蒙古语中与马有关的地名特别多。有与马的名称有关的地名,也有与马的用品有关的地名,又有与马的传说有关的地名。蒙古民族的大地崇拜及崇尚马的信仰意识是该文化现象的历史文化根源。地名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这一点是第三轮志书重视地名记述的重要缘由之一。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地之全史。地名是广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研究会成立。2014—2017年,由该研究会主办的蒙汉文《内蒙古蒙古语地名文化研究》季刊,受到广大读者的青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地方志书所记述的内容没有地名是残缺不全的,违背志书横不缺项的编纂原则。就内蒙古而言,已出版的志书中对地名记述重视不够。志书中的地名记述内容是接地气的,是很被人关注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轮志书修编一定要重视地名记述。

    地方志书是重要地情文献资料之一。

    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是编纂志书的关键所在。地名是地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地名是乡土记忆,是乡土情愫。重视地名记述是第三轮志书彰显地方特色及时代特征的有效性途径之一。志书记述好地名,对发挥地方志的存史、资政、教育功能有积极作用。读者通过阅读志书记述的地名,了解地情、乡土文化,会激发他们热爱一方土地的热情。内蒙古地区地名中,少数民族语特别是蒙古语的地名很多。有的地名由几个民族语混合组成。地名是相对稳定的文化现象,但具有一定的活态性。同一个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其地名不一定一样。如满洲里原来是叫霍勤津布拉格,1901—1902年东清铁路在此地建成车站后,用俄语命名为满洲里亚,将其进行汉语音译时省略了“亚”。这就是今满洲里市的地名来源。第三轮志书重视对地名的记述,有益于志书突出地方特色,有利于彰显地方文化的多样性。

    第一轮和第二轮志书对地名记述重视不足。

    内蒙古地区的多数第一轮志书中,简单记述了地名普查、地名管理,替代了地名记述。其实,地名普查、地名管理只是地名的其中一个内容而已。极个别的志书记述了一些地名,但是记述特别简单。记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志书几乎没有。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很多都没有地名记述。目前,内蒙古地区出版了很多蒙古文地名书,内容丰富,有学术价值、资料价值、实用价值。可是,编纂地方志书时,没有很好利用这些成果。我们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对社会负责,客观记述地名。已出版志书中轻视地名记述,是未出版的第三轮志书要重视地名记述的原因之一。

    有的学者认为,地名是一个地方名称的表述和文字符号。志书的其他内容和地名息息相关。特别是志书的政区、自然地理、地图地势地貌图等及交通部分和地名有直接关系。因此,志书忽略地名记述是一个硬伤。地方志、地名的“职责”及目前已出版志书记述地名不理想的情况等,是未出版的第三轮志书必须重视地名记述的几个重要原因。

    二、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历史的长河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珍贵的地名文化,是集体的记忆、历史的智慧。如何将其传承保护弘扬作为历史记录者的修志人应该怎么做笔者认为,第三轮志书记述地名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资料要翔实,记述要客观。

    资料翔实,史实准确无误是志书的生命线。内蒙古地区有些志书记述的地名由来有误。如有的志书把少数民族语的一些地名根据其汉语音译词去解释;有的志书记述有几种解释的地名时,就记述其中一种解释;有的志书记述错误解读的地名。在已出版的一些志书中,杜撰地名来源、地名传说。内蒙古某个旗志中记述一座山的传说时,把山名与嫦娥的故事连在一起。其实,该山是以野生动物的名称命名的。因多种原因,该地在山周围居住的民众对嫦娥没有概念。显然,旗志记述的山的传说是编者自编的。地名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的浓缩,是祖先留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三轮志书记述地名时,一定要把握好其史实关。该查阅文献的要查阅文献,该做田野调查的要做田野调查,该请教专家的要请教专家。

    设置地名篇目时,要兼顾地名、地方志专业特点要求及地方地名资料情况三个方面。

    地名是一个地方的名称。地名大体可分为自然地名和人文地名。志书中的地名记述是把一个地方的地名内容按方志的体例体裁、行文规则等要求进行的记述。目前,很多志书分政区聚落地名、自然地理地名、交通地名、水利地名、文化地名、历史地名、工厂矿产地名、地名艺文、地名研究等记述地名。第三轮综合志设置地名篇目时,要记述什么内容,设置成章节目的哪个层次除了要考虑地名特点和志书结构合理匀称外,还需要顾及地方地名情况及其资料的拥有量。目前为止,内蒙古地区没有出版综合地名志,但是有关地名的书很多。上文述及,内蒙古地区已出版的新志书,对此类书籍的利用率极低。更谈不上组织有关人员做田野调查收集资料。第三轮志书设置地名篇目时,要充分考虑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编纂者要根据各地情况设置相应的章节目。

    地名归类要得当。

    已出版的志书中,有地把地名普查记述在民政部分中,有地把地名记述在区域部分中。地名和地名普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地名的概念比地名普查、地名管理大。地名普查、地名管理工作放在民政部分记述比较合理,地名普查的具体结果要记述在我们所说的地名中。前者的记述重点在于管理,后者的记述重点在具体地名的由来、变迁。志书编纂者要处理好这一交叉。在第三轮综合志书中把地名归类在区域部分中记述比较合理。地名传说记述在志书的民间文学部分中,地名艺文记述在文学艺术部分中。这样记述符合志书“横排竖写”“类为一志”的篇目设置要求。

    要重视自然地理名称记述。

    内蒙古地区已出版的志书中,个别志书在地貌部分中涉及到了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记述,专门记述的几乎没有。内蒙古地区地名中,蒙古语地名特别多,其中,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特别多。蒙古族的大自然崇拜、大地崇拜是该现象的历史文化根源。辽阔的沃野是游牧民族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地名记载反映了这些现象,延续着这种文化基因。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自然地理实体会发生一些变化,肯定影响其地名。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轮志书修编一定要重视自然地理实体记述。

    要遵守“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规范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

    第三轮汉文志书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时,除了应标注其所属语种外,还要记述其词义及汉语音译。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语音译和汉语名称是两个概念。地名“可可西里”属蒙古语,是根据方言音译的,她的标准读音应该是“呼和西里”,但现已约定俗成。那么,志书就记述成“可可西里”。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语音译时,在用汉语拼音书写的同时,尽量用本民族的文字进行标注。记述读音时除了约定俗成的一般应根据本民族语的标准语音。第三轮志书记述少数民族语地名时,要遵守地名方面的“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等规定原则。

    规范记述地名简称。

    地名简称记述不当,容易产生歧义。在已出版的志书中,有些太长的地名第一次出现时,记述了全称,括注了该地名简称。之后记述该地名时,记述了其简称。笔者认为,第三轮志书中,尽量少记述地名简称,如果确有必要记述地名简称,须给读者交待清楚记述简称的语境及环境。已出版的有些志书把呼和浩特市记述成了呼市。现在大家都知道呼市指的是呼和浩特市。但是,时隔多年后,人们对上述问题不一定清楚,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内蒙古地区有呼和浩特市和呼伦贝尔市。

    记述一个小的地方的名称时,必须同时记述它上面两级的地名。

    如,记述一个嘎查时,应同时记述辖它的旗县苏木乡镇名称。

    同一个地区有几种不同地名时,要记述全面。

    有些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地名。有些地区,在同一个历史时期,同时有几种不同地名。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有一个嘎查,达斡尔族叫它伊兰嘎查,蒙古族叫它格日尔嘎查。在当地,上述两种地名同时使用,伊兰是达斡尔语,格日尔是蒙古语,它们都和汉语的“光”是同一个意思。该地名这一现象充分体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第三轮志书一定要记述好上述地名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李克强总理要求:“搞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近两年,笔者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建议在编纂《内蒙古年鉴》时增加地名条目。目前,在《内蒙古年鉴》盟市旗县部分的概况条目中已记述地名由来,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志书编纂者要高度认识地名的重要性,要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做好地名记述。第三轮志书记述好地名,有利于志书结构合理,有益于突出志书的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对提高志书可读性,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

    撰稿  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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