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期刊  /  方志期刊  /  2023年  /  第四期

第四期

  • 【史志寻踪】西汉西河郡经济收入估测
  • 发布时间:2024-05-20
  • 来源:
  • 摘要:西汉时期,沿着阴山、黄河南麓的秦汉长城战略纵深,分布着西河郡、云中郡、五原郡、朔方郡、定襄郡等五大边郡,屯垦戍边的百万农民每年向戍守长城的几十万驻军,输送大量的粮食、草料、食盐等物资,节省了巨大的运输消耗。此外,还向国家提供了数额巨大的税收。它们同秦汉长城一道,共同维护了西汉北疆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西汉;西河郡;经济收入;估测

     

    西河郡是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从今山西东北部、陕西北部、内蒙古中部地区新辟合并的一个屯垦戍边的移民大郡。a西河郡辖区的重点在“河南地”(今鄂尔多斯地区),这里土质肥沃,灌溉便利,是西汉时期的重要农业基地。故此,被称为“新秦中”。由此可知,西河郡的富庶程度,不亚于秦汉核心区的关中平原。西汉时期,沿着阴山、黄河南麓的秦汉长城战略纵深,分布着西河郡、云中郡、五原郡、朔方郡、定襄郡等五大边郡,屯垦戍边的百万农民每年向戍守长城的几十万驻军,输送大量的粮草物资,节省了巨大的运输消耗,他们同秦汉长城一道,共同维护了西汉北疆的和平与发展。据《汉书·地理志》统计,西河郡共有“户13.639万,口69.8836万,36县”,比起云中、五原、朔方、定襄四郡,无论是户籍数、人口数还是管辖县的数量等方面,都要多数倍。b西汉时期,在西河郡屯垦戍边的农民,不但生产出巨量的粮食,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税收,西河郡如同一道北疆长城,为汉朝北疆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河郡的主要经济收入大致如下:

    一、粮食生产收入

    粮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也是西汉时期北疆驻军、移民、匈奴属国所需要的物质保障。西河郡生产的粮食,不但可以满足本地需要,而且还能提供各地急需,并且省去了很大的运输成本消耗,对于开发建设和稳定北疆地区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于农民垦田的数量《汉书·食货志》有所记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畝,百畝之收不过百石。”据此计算推测:西河郡69万移民中,应当有30万男丁,大约可以耕种1500万亩土地。如果一亩地产1石粟子,则每年可产1500万石粟子。《汉书·食货志》记载,武帝时谷价低廉,一石谷仅售5钱。如此计算,1500万石粟约值7500万钱。此外,与种粮食有关的“刍蒿”,也是一项有用的收入。“刍”指草料,“蒿”指秸秆。在西汉的北疆,秸秆是供应军马的好饲料,与战马和军队的战斗力相关。西河郡位于北疆地区,郡移民开辟农田后,产生的“刍蒿”也会很多。西河郡1500万亩地的秸秆应不在少数,这些秸秆既可以供应军马,也可以供应西河郡移民作为取暖和做饭的燃料。估值约百万钱。

    二、赋税收入

    西河郡移民所承担的赋税主要项目内容如下:

    (一)田租

    田租是西汉朝廷的税源之一。汉朝实行“与民修养”的移民屯垦政策,在北疆地区实行“三十税一”的政策。西河郡移民开辟农田之初田赋收入予以减免,随着北疆局面的安定,田赋最低约“三十税一”。如前所述,当时一个劳动力可耕种50亩。

    西河郡约有30万劳动力可耕种1500万亩地。每亩产1石粮,全郡可产1500万石粟,约值7500万钱。按田赋最低“三十税一”计算,西河郡的田租税约为250万钱。这个数字说明西汉时期在西河郡移民屯田主要目的重点是屯田积谷存粮,收田亩税是其次,故此缴纳费用数量较少。

    (二)人头税(算赋与口赋)

    西汉时期的人头税包括算赋与口赋,它们在西汉朝廷的财政收入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西汉时期对于人头税的征收,不但重于对田租的征收,而且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按照统一标准予以征收。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项,算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汉初规定凡年龄在15岁到56岁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要向国家缴纳120钱,称为一算,并且明确规定算赋的用途为国家军费开支。专门用于购置武器、战马、车辆等军用物资。《汉书·高帝纪上》记载:“﹝四年﹞八月,初为算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由此可知:算赋始于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具体征收办法据《汉旧仪》载:“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岁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汉朝时期,凡成年男女每人每年都要交纳120钱的算赋。b如前所述,当时西河郡约69万人。如果其中年龄在15岁到56岁的成年男女为30万人。如此计算,每人每年需要缴纳国家的算赋为120钱。30万人约需缴纳3600万钱。这个数字说明算赋是西河郡移民重要的税源,缴纳的数量较大,是西河郡农民重要的税源之一。第二项口赋:口赋也称为“口钱”,是西汉朝廷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当时未成年人是7岁到14岁的年龄段。口赋的税额为20—23钱。口赋即“口钱”,是西汉朝廷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汉书·昭帝纪》记载:“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春正月丁亥……(令)勿收四年五年口赋”。如淳注引《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a又《汉书·贡禹传》记载云:“自禹在位,数言得失,书数十上。禹以为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予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宜令儿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算。……天子下其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自此始。”b如前所述,当时西河郡为13万户,其中年龄在7岁到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按2万人计算,每人每年需缴口赋20钱。2万人需要缴纳40万钱。由此可见口赋也是西河郡农民重要的税源之一。以上两项,合计约为3640万钱。再加上田赋(约260万钱),西河郡农民缴纳给国家的各项税收约为3900万钱,市值为780万石粟,约相当于西河郡粮食全年产量(1500万石)的一半。

    三、食盐管理与收入

    食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边疆地区的驻军和移民需要国家提供食盐保障。西汉武帝总结经验,严厉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在西汉中央政府的统一管理下负责食盐专卖,为西汉朝廷输送了大量的经费,也为西河郡驻军和移民提供了食盐和一定量的经费保障。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汉朝朝廷在西河郡富昌县与博领县设立2处盐官。《地理志》云:西河郡“富昌,有盐官。莽曰富成……博陵,莽曰助桓。(有)盐官”。

    ③根据《汉书·地理志》统计,西汉朝廷先后在全国27个郡设置35处盐官,而在西河一个郡内就设2处盐官(在今鄂尔多斯共设6处盐官),可见西河郡及河套地区食盐资源之丰富。

    据实际考察,在鄂尔多斯杭锦旗敖伦布拉格古城附近有一处盐海子,此湖至今仍为杭锦旗的重要盐场。《中国历史地图集》(秦汉分册)将西河郡盐官县,标注在了敖伦布拉格古城。d如此,西河郡盐官县域与西河郡增山县的关系需要分析确定。或许,盐官县是国家专门设在盐湖的行政管理机构仅限于管理盐湖地区。

    通过杭锦旗官网公布的数据了解到:杭锦旗的食盐储量达505万吨,既是国计民生重要保障,也为精细化工、医药化工提供主要原料。地区盐业部门的品牌盐,为杭锦旗无机盐、杭锦旗盐。

    据丁邦友、魏晓明考证:汉武帝实行盐铁专营政策后,盐的价格有了较大的增长,达到每石(釜)300~1100钱。

    关于西河郡盐官生产与专卖食盐的数量,史书无载。通过西汉时期人口数量与盐官数量地对照,大致推算如下:汉武帝晚年至汉宣帝末年(公元前49年),西汉总人口约达到5000万人。以西河郡盐价为汉武帝时期均价计算,为每石食盐售价800钱。可以作计算为:

    西汉设在全国的盐官共35处,每处盐官平均供应43万人,西河郡共有两处盐官,应当供应86万人。以平均每人每年需食盐2斤计算,86万人共需172万斤食盐。在西汉时期“一石”等于120斤。由此计算:172万斤食盐约为14333石食盐;如每石售卖800钱,西河郡盐官专卖每年收入约11466400钱。算式如下:

    2斤盐×86万人=172万斤盐172万斤盐÷120斤(1石)=14333石食盐800钱(1石)×14333石食盐=11466400钱从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建立西河郡,到王莽初始元年(公元8年)北疆地区动乱前,约为一百多年时间,这是西汉王朝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时期。西河郡移民长期在这里屯垦生产,为汉朝北疆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汉王朝是中国封建时代统一、多民族王朝。突出的标志是多民族的融合与边疆地区的逐步开发与建设。内蒙古汉代考古研究表明:汉朝对于在北疆戍边的吏卒实行月奉制,且俸禄有级别之分。内蒙古额济纳旗出土汉简表明:西汉时期烽燧长的月奉约900钱,一般戍卒的月奉约600钱或约近600钱。

    汉武帝至西汉中后期,汉朝支付在北疆戍边的吏卒费用很高,国家需要在北疆就地解决部分货钱以应急需。考古人员在西河郡故城霍洛柴登古城发现的大型铸钱遗址中,出土大量的铸币,该铸币工场的开设是为了解决当时军事开支的费用。西河郡在西汉时期,在阴山与黄河南麓构成北疆地区的战略防御纵深,屯垦戍边的百万农民每年向戍守长城的几十万驻军,输送大量的粮草物资,节省了巨大运输消耗,它们同秦汉长城一道,共同维护了西汉北疆的和平与发展。屯垦戍边的农民为汉朝的和平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当时,北疆地区“数世不见烟火之警,人民炽盛,牛马布野”的和平景象,是在西河郡等边疆郡县的有力屏护下,才得以巩固和发展的。

    (作者单位:内蒙古文物学会)

    ①《汉书·地理志》记载云:“西河郡,武帝元朔四年置。南部都尉治塞外翁龙、埤是。莽曰归新,属并州。”见《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618页。

    ②《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618-1619页。

    ①《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中华书局,1975年,第1141页。

    ②《汉书·高帝纪》记载: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八月,“初为算赋。”具体征收办法据卫宏《汉旧仪》载:“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岁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又,《汉书·惠帝纪》记载,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应邵注曰:“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算”。见《汉书》卷一上《高帝纪》第一,中华书局,1975年,第46页。①口赋是西汉朝廷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汉书·昭帝纪》记载: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春正月丁亥……(令)勿收四年五年口赋”。如淳注引《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见《汉书》卷七《昭帝纪》第七,中华书局,1975年,第229—230页。

    ②《汉书》卷72《贡禹传》第四十二,中华书局,1975年,第3075、3079页。③《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618页。

    ④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7年,图幅17-18:并州、朔方刺史部图版。

    ⑤引自鄂尔多斯杭锦旗人民政府官网。

    ⑥丁邦友、魏晓明:《关于汉代盐价的历史考察》,《商丘师范学院学报》第23卷第2期。

    ①参阅魏坚:《大漠长风》,《额济纳汉简所见居延边塞交易与币值初探》,科学出版社,2020年,第99-101页。

    ②连吉林:《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发现秦汉铸钱作坊遗址》,《中国文物报》2014年5月23日考古学术版。

    ③《汉书》卷94下《匈奴传》第64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3826页。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史志寻踪】西汉西河郡经济收入估测
  • 发布时间:2024-05-20
  • 来源:
  • 摘要:西汉时期,沿着阴山、黄河南麓的秦汉长城战略纵深,分布着西河郡、云中郡、五原郡、朔方郡、定襄郡等五大边郡,屯垦戍边的百万农民每年向戍守长城的几十万驻军,输送大量的粮食、草料、食盐等物资,节省了巨大的运输消耗。此外,还向国家提供了数额巨大的税收。它们同秦汉长城一道,共同维护了西汉北疆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西汉;西河郡;经济收入;估测

     

    西河郡是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从今山西东北部、陕西北部、内蒙古中部地区新辟合并的一个屯垦戍边的移民大郡。a西河郡辖区的重点在“河南地”(今鄂尔多斯地区),这里土质肥沃,灌溉便利,是西汉时期的重要农业基地。故此,被称为“新秦中”。由此可知,西河郡的富庶程度,不亚于秦汉核心区的关中平原。西汉时期,沿着阴山、黄河南麓的秦汉长城战略纵深,分布着西河郡、云中郡、五原郡、朔方郡、定襄郡等五大边郡,屯垦戍边的百万农民每年向戍守长城的几十万驻军,输送大量的粮草物资,节省了巨大的运输消耗,他们同秦汉长城一道,共同维护了西汉北疆的和平与发展。据《汉书·地理志》统计,西河郡共有“户13.639万,口69.8836万,36县”,比起云中、五原、朔方、定襄四郡,无论是户籍数、人口数还是管辖县的数量等方面,都要多数倍。b西汉时期,在西河郡屯垦戍边的农民,不但生产出巨量的粮食,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税收,西河郡如同一道北疆长城,为汉朝北疆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河郡的主要经济收入大致如下:

    一、粮食生产收入

    粮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也是西汉时期北疆驻军、移民、匈奴属国所需要的物质保障。西河郡生产的粮食,不但可以满足本地需要,而且还能提供各地急需,并且省去了很大的运输成本消耗,对于开发建设和稳定北疆地区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于农民垦田的数量《汉书·食货志》有所记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畝,百畝之收不过百石。”据此计算推测:西河郡69万移民中,应当有30万男丁,大约可以耕种1500万亩土地。如果一亩地产1石粟子,则每年可产1500万石粟子。《汉书·食货志》记载,武帝时谷价低廉,一石谷仅售5钱。如此计算,1500万石粟约值7500万钱。此外,与种粮食有关的“刍蒿”,也是一项有用的收入。“刍”指草料,“蒿”指秸秆。在西汉的北疆,秸秆是供应军马的好饲料,与战马和军队的战斗力相关。西河郡位于北疆地区,郡移民开辟农田后,产生的“刍蒿”也会很多。西河郡1500万亩地的秸秆应不在少数,这些秸秆既可以供应军马,也可以供应西河郡移民作为取暖和做饭的燃料。估值约百万钱。

    二、赋税收入

    西河郡移民所承担的赋税主要项目内容如下:

    (一)田租

    田租是西汉朝廷的税源之一。汉朝实行“与民修养”的移民屯垦政策,在北疆地区实行“三十税一”的政策。西河郡移民开辟农田之初田赋收入予以减免,随着北疆局面的安定,田赋最低约“三十税一”。如前所述,当时一个劳动力可耕种50亩。

    西河郡约有30万劳动力可耕种1500万亩地。每亩产1石粮,全郡可产1500万石粟,约值7500万钱。按田赋最低“三十税一”计算,西河郡的田租税约为250万钱。这个数字说明西汉时期在西河郡移民屯田主要目的重点是屯田积谷存粮,收田亩税是其次,故此缴纳费用数量较少。

    (二)人头税(算赋与口赋)

    西汉时期的人头税包括算赋与口赋,它们在西汉朝廷的财政收入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西汉时期对于人头税的征收,不但重于对田租的征收,而且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按照统一标准予以征收。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项,算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汉初规定凡年龄在15岁到56岁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要向国家缴纳120钱,称为一算,并且明确规定算赋的用途为国家军费开支。专门用于购置武器、战马、车辆等军用物资。《汉书·高帝纪上》记载:“﹝四年﹞八月,初为算赋。”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由此可知:算赋始于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具体征收办法据《汉旧仪》载:“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岁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汉朝时期,凡成年男女每人每年都要交纳120钱的算赋。b如前所述,当时西河郡约69万人。如果其中年龄在15岁到56岁的成年男女为30万人。如此计算,每人每年需要缴纳国家的算赋为120钱。30万人约需缴纳3600万钱。这个数字说明算赋是西河郡移民重要的税源,缴纳的数量较大,是西河郡农民重要的税源之一。第二项口赋:口赋也称为“口钱”,是西汉朝廷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当时未成年人是7岁到14岁的年龄段。口赋的税额为20—23钱。口赋即“口钱”,是西汉朝廷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汉书·昭帝纪》记载:“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春正月丁亥……(令)勿收四年五年口赋”。如淳注引《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a又《汉书·贡禹传》记载云:“自禹在位,数言得失,书数十上。禹以为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予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宜令儿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算。……天子下其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自此始。”b如前所述,当时西河郡为13万户,其中年龄在7岁到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按2万人计算,每人每年需缴口赋20钱。2万人需要缴纳40万钱。由此可见口赋也是西河郡农民重要的税源之一。以上两项,合计约为3640万钱。再加上田赋(约260万钱),西河郡农民缴纳给国家的各项税收约为3900万钱,市值为780万石粟,约相当于西河郡粮食全年产量(1500万石)的一半。

    三、食盐管理与收入

    食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边疆地区的驻军和移民需要国家提供食盐保障。西汉武帝总结经验,严厉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在西汉中央政府的统一管理下负责食盐专卖,为西汉朝廷输送了大量的经费,也为西河郡驻军和移民提供了食盐和一定量的经费保障。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汉朝朝廷在西河郡富昌县与博领县设立2处盐官。《地理志》云:西河郡“富昌,有盐官。莽曰富成……博陵,莽曰助桓。(有)盐官”。

    ③根据《汉书·地理志》统计,西汉朝廷先后在全国27个郡设置35处盐官,而在西河一个郡内就设2处盐官(在今鄂尔多斯共设6处盐官),可见西河郡及河套地区食盐资源之丰富。

    据实际考察,在鄂尔多斯杭锦旗敖伦布拉格古城附近有一处盐海子,此湖至今仍为杭锦旗的重要盐场。《中国历史地图集》(秦汉分册)将西河郡盐官县,标注在了敖伦布拉格古城。d如此,西河郡盐官县域与西河郡增山县的关系需要分析确定。或许,盐官县是国家专门设在盐湖的行政管理机构仅限于管理盐湖地区。

    通过杭锦旗官网公布的数据了解到:杭锦旗的食盐储量达505万吨,既是国计民生重要保障,也为精细化工、医药化工提供主要原料。地区盐业部门的品牌盐,为杭锦旗无机盐、杭锦旗盐。

    据丁邦友、魏晓明考证:汉武帝实行盐铁专营政策后,盐的价格有了较大的增长,达到每石(釜)300~1100钱。

    关于西河郡盐官生产与专卖食盐的数量,史书无载。通过西汉时期人口数量与盐官数量地对照,大致推算如下:汉武帝晚年至汉宣帝末年(公元前49年),西汉总人口约达到5000万人。以西河郡盐价为汉武帝时期均价计算,为每石食盐售价800钱。可以作计算为:

    西汉设在全国的盐官共35处,每处盐官平均供应43万人,西河郡共有两处盐官,应当供应86万人。以平均每人每年需食盐2斤计算,86万人共需172万斤食盐。在西汉时期“一石”等于120斤。由此计算:172万斤食盐约为14333石食盐;如每石售卖800钱,西河郡盐官专卖每年收入约11466400钱。算式如下:

    2斤盐×86万人=172万斤盐172万斤盐÷120斤(1石)=14333石食盐800钱(1石)×14333石食盐=11466400钱从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建立西河郡,到王莽初始元年(公元8年)北疆地区动乱前,约为一百多年时间,这是西汉王朝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时期。西河郡移民长期在这里屯垦生产,为汉朝北疆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汉王朝是中国封建时代统一、多民族王朝。突出的标志是多民族的融合与边疆地区的逐步开发与建设。内蒙古汉代考古研究表明:汉朝对于在北疆戍边的吏卒实行月奉制,且俸禄有级别之分。内蒙古额济纳旗出土汉简表明:西汉时期烽燧长的月奉约900钱,一般戍卒的月奉约600钱或约近600钱。

    汉武帝至西汉中后期,汉朝支付在北疆戍边的吏卒费用很高,国家需要在北疆就地解决部分货钱以应急需。考古人员在西河郡故城霍洛柴登古城发现的大型铸钱遗址中,出土大量的铸币,该铸币工场的开设是为了解决当时军事开支的费用。西河郡在西汉时期,在阴山与黄河南麓构成北疆地区的战略防御纵深,屯垦戍边的百万农民每年向戍守长城的几十万驻军,输送大量的粮草物资,节省了巨大运输消耗,它们同秦汉长城一道,共同维护了西汉北疆的和平与发展。屯垦戍边的农民为汉朝的和平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当时,北疆地区“数世不见烟火之警,人民炽盛,牛马布野”的和平景象,是在西河郡等边疆郡县的有力屏护下,才得以巩固和发展的。

    (作者单位:内蒙古文物学会)

    ①《汉书·地理志》记载云:“西河郡,武帝元朔四年置。南部都尉治塞外翁龙、埤是。莽曰归新,属并州。”见《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618页。

    ②《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618-1619页。

    ①《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中华书局,1975年,第1141页。

    ②《汉书·高帝纪》记载: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八月,“初为算赋。”具体征收办法据卫宏《汉旧仪》载:“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岁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又,《汉书·惠帝纪》记载,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应邵注曰:“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算”。见《汉书》卷一上《高帝纪》第一,中华书局,1975年,第46页。①口赋是西汉朝廷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汉书·昭帝纪》记载: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春正月丁亥……(令)勿收四年五年口赋”。如淳注引《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见《汉书》卷七《昭帝纪》第七,中华书局,1975年,第229—230页。

    ②《汉书》卷72《贡禹传》第四十二,中华书局,1975年,第3075、3079页。③《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618页。

    ④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7年,图幅17-18:并州、朔方刺史部图版。

    ⑤引自鄂尔多斯杭锦旗人民政府官网。

    ⑥丁邦友、魏晓明:《关于汉代盐价的历史考察》,《商丘师范学院学报》第23卷第2期。

    ①参阅魏坚:《大漠长风》,《额济纳汉简所见居延边塞交易与币值初探》,科学出版社,2020年,第99-101页。

    ②连吉林:《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发现秦汉铸钱作坊遗址》,《中国文物报》2014年5月23日考古学术版。

    ③《汉书》卷94下《匈奴传》第64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3826页。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