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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特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2014工作要点
  •     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服务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题,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紧推动《方志内蒙古》拍摄工作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方志内蒙古》拍摄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协调与沟通力度,按照与内蒙古电视台签订的合作协议,由领导小组织策划全程拍摄工作。今年上半年要在呼和浩特集完成的基础上,实现包头、通辽、阿拉善集和自治区概览集的拍摄制作任务,下半年力争完成其他盟市集任务。  

        

    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相关实施细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的相关条款内容,制定出台自治区志和盟市、旗县(市、区)志评审验收实施细则和行文规则。  

       

      三、做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后续工作  

      按照中指组关于信息化建设要求,继续完善办公自动化、志书编纂、年鉴编纂等5个软件系统。重点做好与各盟市网站的联网工作,逐步使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方志信息资源网络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区情资料库、区情网站的动态专栏等内容,及时更新网上资料。加快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各栏目内容的充实和完善工作,确保网站的运行和质量。  

        

    四、组织好二轮修志进度和首轮修志收尾工作  

      重点抓好首轮区志收尾和全区二轮修志进度。首轮修志收尾重点是针对个别单位已完成首轮志稿评审验收后的志书出版工作。二轮修志的重点是就部分单位抓紧督促启动二轮修志工作,对已启动的单位做好业务指导等全程跟踪工作。  

        

    五、增强《内蒙古年鉴》和《内蒙古史志》的时效性  

      举全室之力全力抓好年鉴工作,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地情资料处按照《内蒙古年鉴》编辑责任制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内蒙古史志》继续实行主编、副主编和编辑三编审、三校对责任制,在总结以往组稿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拓创新,切实提高稿件质量。  

        

    六、有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赴兄弟省市区参加评审志稿、观摩学习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修志人员业务培训。  

      七、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编纂任务  

      尽快送印《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稿,4月份前出版。尽快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人物志》修改审校任务。年内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1996-2010)编纂出版任务。完成《内蒙古总卷》编纂任务。  

        

    八、加强资料室管理和旧志整理工作  

      继续开展历代旧方志的搜集、保管、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努力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  

        

    九、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奉献精神,增强单位内部凝聚力。严格落实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严格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反“四风”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继续深入做好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做好赤峰宁城县南窝铺村定点帮扶工作。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特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2014工作要点
  •     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服务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题,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紧推动《方志内蒙古》拍摄工作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方志内蒙古》拍摄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协调与沟通力度,按照与内蒙古电视台签订的合作协议,由领导小组织策划全程拍摄工作。今年上半年要在呼和浩特集完成的基础上,实现包头、通辽、阿拉善集和自治区概览集的拍摄制作任务,下半年力争完成其他盟市集任务。  

        

    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相关实施细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的相关条款内容,制定出台自治区志和盟市、旗县(市、区)志评审验收实施细则和行文规则。  

       

      三、做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后续工作  

      按照中指组关于信息化建设要求,继续完善办公自动化、志书编纂、年鉴编纂等5个软件系统。重点做好与各盟市网站的联网工作,逐步使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方志信息资源网络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区情资料库、区情网站的动态专栏等内容,及时更新网上资料。加快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各栏目内容的充实和完善工作,确保网站的运行和质量。  

        

    四、组织好二轮修志进度和首轮修志收尾工作  

      重点抓好首轮区志收尾和全区二轮修志进度。首轮修志收尾重点是针对个别单位已完成首轮志稿评审验收后的志书出版工作。二轮修志的重点是就部分单位抓紧督促启动二轮修志工作,对已启动的单位做好业务指导等全程跟踪工作。  

        

    五、增强《内蒙古年鉴》和《内蒙古史志》的时效性  

      举全室之力全力抓好年鉴工作,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地情资料处按照《内蒙古年鉴》编辑责任制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内蒙古史志》继续实行主编、副主编和编辑三编审、三校对责任制,在总结以往组稿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拓创新,切实提高稿件质量。  

        

    六、有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赴兄弟省市区参加评审志稿、观摩学习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修志人员业务培训。  

      七、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编纂任务  

      尽快送印《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稿,4月份前出版。尽快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人物志》修改审校任务。年内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内蒙古名人书画摄影精品集》、《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1996-2010)编纂出版任务。完成《内蒙古总卷》编纂任务。  

        

    八、加强资料室管理和旧志整理工作  

      继续开展历代旧方志的搜集、保管、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努力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  

        

    九、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奉献精神,增强单位内部凝聚力。严格落实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严格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反“四风”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继续深入做好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做好赤峰宁城县南窝铺村定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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