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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卷

  • 审计监督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概况】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审计厅实有人员235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审计厅,该办公室设秘书处。自治区审计厅设23个处室委,派出区直机关4个审计处;派驻盟市3个审计处。所属3个事业单位,有主管社团组织2个。2021年,全区审计机关共审计2211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90.76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4.8亿元,核减投资额6.7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和简报6842篇,提出审计建议4451条,推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85项,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010件。

    【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限确认、移送问题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及办结时限确认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谋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为推动全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绘制施工表、路线图。制定向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督办台账制度,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1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要文稿14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要审计报告、重大事项26件;12个盟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47件。

    【优化营商环境跟踪审计】  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展“乱收费”、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在直接惠企利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完善制度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财政审计】  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自治区本级33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配合审计署完成税收征管涉及自治区相关单位的疑点核实工作。组织开展202010月至2021年12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首次开展对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各盟市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情况进行调研,撰写《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计案例》,为下一步深化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打下基础。

    【民生审计】  开展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组织对2020年扶贫和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形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1年全区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认可。审计2020年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基金、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揭示民生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制度管理层面上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主城区2020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情况的审计,揭示的重复申请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公租房租金收缴、实物配租、使用不规范,安居工程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以及专项资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拨付不及时、老旧小区改造招投标程序倒置等问题引起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督促整改。

    【经济责任审计】  2021年,全区审计领导干部1213人,其中: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236人;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人员920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2人;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主要领导人员45人;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9人;其他1人。查出违法违规问题金额372.95亿元,其中: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4.56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案件线索305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任中审计呼伦贝尔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组织指导全区各盟市审计局分别对其辖区内1个旗县市、区或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编辑出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方法和案例选编》,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不断指导深化此项审计工作。

    【金融审计】  推动自治区深化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商行改革化险审计监督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城商行改革化险审计监督组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定》《审计监督组工作报告报送规则》等文件,在防范和化解内蒙古城商行风险方面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对乌海银行不良资产清理清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其他专项审计】  统筹各级审计机关642名审计力量,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107家合作社、1200家所属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同时,完成对鄂尔多斯市及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和乌海市及海勃湾区、海南区煤炭资源专项试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自治区本级8个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和2019年、2020年全区科技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5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内部审计】  加强对自治区本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与协作,探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合作机制,协调组织国企内部审计人员参与自治区审计厅组织的大型审计项目,不但提高国家审计项目质量,还促进审计业务水平的提升。在全区内部审计系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为本组织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增值作用”理论研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配合专项整治审计】  围绕净化政治生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抽调22名审计人员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巡办开展查办案件及巡视工作,开展自治区本级44家一级预算单位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工作,参加自治区本级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专班,完成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任务。

    【审计整改】  着力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促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推动建立各类长效机制13项。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涉及自治区的299项审计查出问题,完成整改296项,持续整改3项,整改率98%。同时对2018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改。针对《关于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1084项问题,完成整改1037项,持续整改47项,整改率95%,其他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也在有序督促推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审计科研】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实施意见》,首创将研究型审计理念植入各个审计环节的研究型审计实施路径思维导图,着力地促进研究型审计实践。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研究,推进以厅机关各处室为单位的经常性研究制度,全年收到厅机关及盟市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科研课题论文90。营造全员参与审计研究氛围,厅主要领导担任课题组长,指导完成中国审计学会合作课题《国家审计如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研究任务,并在中国审计学会2021年终课题交流大会上做专题汇报。提升审计学科在社会科学界的影响力,申报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社科基金项目《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和对策研究》,获得优秀等次。开展全区审计系统优秀审计科研课题论文评选活动,编辑出版《全区2019、2020年度优秀审计科研论文集》1部、编辑出版《内蒙古审计》刊物6期。

    【审计队伍建设】  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工作要求,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抓手,围绕党建引领业务、业务促进党建,加强机关和审计一线临时党支部建设,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开展深度融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自治区审计厅1名审计干部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培养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水平,选派参加审计署各类培训班11期36人次,本级组织业务培训11期1500余人次。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重实干、看实绩的用人导向。2021年,厅机关选拔任用24名处级领导干部,推荐3名优秀审计干部到自治区国有企业或有关部门任职。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开展关心关爱审计干部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优化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运用干部职级待遇政策,为63名干部晋升职级,有效释放激励效应,激发审计干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

    【荣誉】  2021年,包头市全市人防系统专项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市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县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全区三级审计机关23个优秀审计项目获得自治区审计厅通报表彰。燕伟龙  其乐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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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审计厅实有人员235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审计厅,该办公室设秘书处。自治区审计厅设23个处室委,派出区直机关4个审计处;派驻盟市3个审计处。所属3个事业单位,有主管社团组织2个。2021年,全区审计机关共审计2211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90.76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4.8亿元,核减投资额6.7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和简报6842篇,提出审计建议4451条,推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85项,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010件。

    【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限确认、移送问题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及办结时限确认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谋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为推动全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绘制施工表、路线图。制定向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督办台账制度,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1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要文稿14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要审计报告、重大事项26件;12个盟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47件。

    【优化营商环境跟踪审计】  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展“乱收费”、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在直接惠企利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完善制度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财政审计】  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自治区本级33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配合审计署完成税收征管涉及自治区相关单位的疑点核实工作。组织开展202010月至2021年12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首次开展对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各盟市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情况进行调研,撰写《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计案例》,为下一步深化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打下基础。

    【民生审计】  开展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组织对2020年扶贫和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形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1年全区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认可。审计2020年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基金、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揭示民生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制度管理层面上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主城区2020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情况的审计,揭示的重复申请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公租房租金收缴、实物配租、使用不规范,安居工程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以及专项资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拨付不及时、老旧小区改造招投标程序倒置等问题引起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督促整改。

    【经济责任审计】  2021年,全区审计领导干部1213人,其中: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236人;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人员920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2人;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主要领导人员45人;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9人;其他1人。查出违法违规问题金额372.95亿元,其中: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4.56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案件线索305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任中审计呼伦贝尔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组织指导全区各盟市审计局分别对其辖区内1个旗县市、区或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编辑出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方法和案例选编》,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不断指导深化此项审计工作。

    【金融审计】  推动自治区深化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商行改革化险审计监督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城商行改革化险审计监督组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定》《审计监督组工作报告报送规则》等文件,在防范和化解内蒙古城商行风险方面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对乌海银行不良资产清理清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其他专项审计】  统筹各级审计机关642名审计力量,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107家合作社、1200家所属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同时,完成对鄂尔多斯市及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和乌海市及海勃湾区、海南区煤炭资源专项试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自治区本级8个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和2019年、2020年全区科技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5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内部审计】  加强对自治区本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与协作,探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合作机制,协调组织国企内部审计人员参与自治区审计厅组织的大型审计项目,不但提高国家审计项目质量,还促进审计业务水平的提升。在全区内部审计系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为本组织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增值作用”理论研讨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配合专项整治审计】  围绕净化政治生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抽调22名审计人员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巡办开展查办案件及巡视工作,开展自治区本级44家一级预算单位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工作,参加自治区本级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专班,完成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任务。

    【审计整改】  着力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促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推动建立各类长效机制13项。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涉及自治区的299项审计查出问题,完成整改296项,持续整改3项,整改率98%。同时对2018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改。针对《关于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1084项问题,完成整改1037项,持续整改47项,整改率95%,其他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也在有序督促推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审计科研】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实施意见》,首创将研究型审计理念植入各个审计环节的研究型审计实施路径思维导图,着力地促进研究型审计实践。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研究,推进以厅机关各处室为单位的经常性研究制度,全年收到厅机关及盟市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科研课题论文90。营造全员参与审计研究氛围,厅主要领导担任课题组长,指导完成中国审计学会合作课题《国家审计如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研究任务,并在中国审计学会2021年终课题交流大会上做专题汇报。提升审计学科在社会科学界的影响力,申报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社科基金项目《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和对策研究》,获得优秀等次。开展全区审计系统优秀审计科研课题论文评选活动,编辑出版《全区2019、2020年度优秀审计科研论文集》1部、编辑出版《内蒙古审计》刊物6期。

    【审计队伍建设】  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工作要求,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抓手,围绕党建引领业务、业务促进党建,加强机关和审计一线临时党支部建设,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开展深度融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自治区审计厅1名审计干部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培养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水平,选派参加审计署各类培训班11期36人次,本级组织业务培训11期1500余人次。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重实干、看实绩的用人导向。2021年,厅机关选拔任用24名处级领导干部,推荐3名优秀审计干部到自治区国有企业或有关部门任职。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开展关心关爱审计干部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优化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运用干部职级待遇政策,为63名干部晋升职级,有效释放激励效应,激发审计干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

    【荣誉】  2021年,包头市全市人防系统专项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市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县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全区三级审计机关23个优秀审计项目获得自治区审计厅通报表彰。燕伟龙  其乐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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