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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卷

  • 能源管理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能源管理工作。机关行政编制54名。下设事业单位2个: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4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9名。2021年,全区能源发展基本符合预期,能源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工作推进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能源发展机制不健全,电力市场还不能有效支持新能源优先利用,支持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的配套电价和政策保障还需完善;受煤价高企、机组检修、电力需求超预期增长等因素影响,电力供需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显现,时段性、区域性电力短缺问题突出,供需形势总体趋向偏紧;煤炭供需和调运还不稳定,冬季煤炭需求高峰期间煤炭保供稳价仍然存在压力,蒙东地区煤炭长期处于供需紧平衡或偏紧状态。

    【能源资源】  内蒙古自治区既有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资源,也有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全区含煤面积占国土面积12%,12个盟市均有分布,煤种较全,其中烟煤占61.3%、褐煤占38.5%、无烟煤占0.2%,全区煤炭累计查明和预测资源量9539亿吨,其中累计查明资源储量4731亿吨、占全国25%;全区石油地质储量6.5亿吨,主要分布在锡林郭勒盟的二连油田、呼伦贝尔市的海拉尔油田,剩余技术可采储量6472万吨、占全国2.4%;全区天然气地质资源量2.13亿立方米,集中分布在鄂尔多斯市的苏里格气田、大牛地气田和东胜气田,剩余技术可采储量10580亿立方米、占全国18%;全区风能技术可开发量14.6亿千瓦(离地高度70米风能资源),占全国陆地风能技术可开发量的56.8%,风能资源自东向西呈增强趋势,大部分具备开发条件,主要分布在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赤峰市等地;全区太阳能年总辐射量为4831~7012兆焦/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600~3400小时,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

    【现代能源经济发展】  以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为总体目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及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技术创新、氢能、能源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规划,提出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开展能源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黄河流域能源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和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方案研究编制工作。主动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任务,聚焦“两率先”“两超过”发展目标,启动研究构建蒙西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自治区新能源资源配置管理办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管理办法,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做好中央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2021年,出台50条能源增产保供措施,推动各项增产保供措施落地落实。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先后5批次为125处煤矿核增、调增产能1.9亿吨,全区煤炭产量显著提高,年产量10.6亿吨,10月、11月产量均超过1亿吨,创历史最高水平。稳定电力生产运行,加大对非停、出力受阻、超期不启煤电机组现场核查和约谈力度,非停、出力受阻规模降至近5年最低水平。在自用电价内部疏导、外送电价倒挂的情况下,保华北和东北地区用电,全年外送电量超过240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76%,外送电量规模继续领跑全国。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年天然气产量比上年增长4.4%,达到290亿立方米,新增煤制气产能12亿立方米。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抓住国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着力发展新能源,2021年底新能源总装机5446万千瓦,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装机占比35.4%。全年新能源发电量119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20%,较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批复2021年自用保障性并网新能源、第一批大型新能源基地和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推进控煤减碳,严控“两高”项目不合理用电,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完成煤电节能改造848万千瓦。以新能源满足用能需求,启动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和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成灵活性改造143万千瓦。

    【提升能源产业链水平】  2021年,把改革作为破解煤电企业经营困境的“金钥匙”,在全国率先推动电价改革。8月推出煤电电价上浮10%政策,10月在交易电价上浮20%基础上,放开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交易电价上限。11月试行新峰谷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基本完成蒙东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启动零碳产业园建设,推进乌兰察布源网荷储一体化、通辽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项目建设。布局风光氢储一体化产业链,推动7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引进10余家产业链头部企业,为打通氢能全产业链奠定基础。

    【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能】  2021年,把群众冬季取暖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落实国家发改委下达的18个省(区市)煤炭保供任务,保供煤矿全部补签四季度中长期合同,保障对口省老百姓冬季用能需求。出台平价“暖心煤”政策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全区128万户农牧民用上“暖心煤”。守住民生用气底线,按期完成供暖季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合同气量覆盖全部民生用气。组织开展有序用电、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演练,制定用户轮停、有序用能等方案,提升有序用能应急能力。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区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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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能源管理工作。机关行政编制54名。下设事业单位2个: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4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9名。2021年,全区能源发展基本符合预期,能源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工作推进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能源发展机制不健全,电力市场还不能有效支持新能源优先利用,支持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的配套电价和政策保障还需完善;受煤价高企、机组检修、电力需求超预期增长等因素影响,电力供需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显现,时段性、区域性电力短缺问题突出,供需形势总体趋向偏紧;煤炭供需和调运还不稳定,冬季煤炭需求高峰期间煤炭保供稳价仍然存在压力,蒙东地区煤炭长期处于供需紧平衡或偏紧状态。

    【能源资源】  内蒙古自治区既有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资源,也有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全区含煤面积占国土面积12%,12个盟市均有分布,煤种较全,其中烟煤占61.3%、褐煤占38.5%、无烟煤占0.2%,全区煤炭累计查明和预测资源量9539亿吨,其中累计查明资源储量4731亿吨、占全国25%;全区石油地质储量6.5亿吨,主要分布在锡林郭勒盟的二连油田、呼伦贝尔市的海拉尔油田,剩余技术可采储量6472万吨、占全国2.4%;全区天然气地质资源量2.13亿立方米,集中分布在鄂尔多斯市的苏里格气田、大牛地气田和东胜气田,剩余技术可采储量10580亿立方米、占全国18%;全区风能技术可开发量14.6亿千瓦(离地高度70米风能资源),占全国陆地风能技术可开发量的56.8%,风能资源自东向西呈增强趋势,大部分具备开发条件,主要分布在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赤峰市等地;全区太阳能年总辐射量为4831~7012兆焦/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600~3400小时,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

    【现代能源经济发展】  以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为总体目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及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技术创新、氢能、能源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规划,提出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开展能源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黄河流域能源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和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方案研究编制工作。主动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任务,聚焦“两率先”“两超过”发展目标,启动研究构建蒙西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自治区新能源资源配置管理办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管理办法,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做好中央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2021年,出台50条能源增产保供措施,推动各项增产保供措施落地落实。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先后5批次为125处煤矿核增、调增产能1.9亿吨,全区煤炭产量显著提高,年产量10.6亿吨,10月、11月产量均超过1亿吨,创历史最高水平。稳定电力生产运行,加大对非停、出力受阻、超期不启煤电机组现场核查和约谈力度,非停、出力受阻规模降至近5年最低水平。在自用电价内部疏导、外送电价倒挂的情况下,保华北和东北地区用电,全年外送电量超过240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76%,外送电量规模继续领跑全国。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年天然气产量比上年增长4.4%,达到290亿立方米,新增煤制气产能12亿立方米。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抓住国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着力发展新能源,2021年底新能源总装机5446万千瓦,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装机占比35.4%。全年新能源发电量119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20%,较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批复2021年自用保障性并网新能源、第一批大型新能源基地和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推进控煤减碳,严控“两高”项目不合理用电,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完成煤电节能改造848万千瓦。以新能源满足用能需求,启动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和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成灵活性改造143万千瓦。

    【提升能源产业链水平】  2021年,把改革作为破解煤电企业经营困境的“金钥匙”,在全国率先推动电价改革。8月推出煤电电价上浮10%政策,10月在交易电价上浮20%基础上,放开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交易电价上限。11月试行新峰谷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基本完成蒙东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启动零碳产业园建设,推进乌兰察布源网荷储一体化、通辽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项目建设。布局风光氢储一体化产业链,推动7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引进10余家产业链头部企业,为打通氢能全产业链奠定基础。

    【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能】  2021年,把群众冬季取暖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落实国家发改委下达的18个省(区市)煤炭保供任务,保供煤矿全部补签四季度中长期合同,保障对口省老百姓冬季用能需求。出台平价“暖心煤”政策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全区128万户农牧民用上“暖心煤”。守住民生用气底线,按期完成供暖季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合同气量覆盖全部民生用气。组织开展有序用电、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演练,制定用户轮停、有序用能等方案,提升有序用能应急能力。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区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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