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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志鉴论坛】关于志书对会议记述的探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随着国家政权的创立,各级各类机构和诸多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地方各类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促使政令畅通和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党和党中央政府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使国家日益走向富强、昌盛,在国内国际享有卓著声誉。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各个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除颁发纲领性文件外,都举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会议进行贯彻落实,这是至为重要的举措。在档案资料中,各种会议资料铺天盖地,掩盖了许多重要内容。在志书编纂中面对浩如烟海的资料,几任编纂者无所适从,因此,大事记中是连篇累牍、名目繁多的会议条目,连主编都不忍割爱。致而首轮《福建省志·政府志》附录中设1949年至1990年省政府主要会议议题,占43页,达4万字,拓开了志书对会议记录的先河,却未为人们所共识,被漠然置之。第二轮修志启动之初,对政府会议记述也未列入议题,既没人倡议,也鲜有人仿效,未在志界引起微波。2006年方志出版社出版的福建《龙岩市志》地方人民政府编第二章设重要会议,合三节:专员办公会议、专题会议、政府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各类会议分别按届次记述。“中国共产党党员地方组织”编第二章设代表大会与重要会议,含地委重要会议、党员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市委其他重要会议。一些会议大事记有记,专门会议也记,加大文字膨胀,如2000114日召开的全市会议多处记述,内容大体相同。而一些会议记述仅是晴蜒点水点上一笔,如专员办公会议第九次专员办公会议记述1989325日召开,专题研究加强烤烟生产管理问题,既无加强措施,也没记结果,似此实无必要。××年鉴大事记中,一个月内有17条会议条文。  

    志书不是会议记录,而是一地翔实、系统的资料文献,充当着爱国爱乡教材的重任,为领导者提供决策依据,为研究者提供可靠资料,以达到“资治、教化、存史”之目的。党委、政府,各部门各系统每每召开会议推动各个时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重要会议记述是非常之必要,但是不能将会议码在档案。笔者认为,志书不宜设“会议”章,这是因为:  

    一、重要会议标准难以界定。以《龙岩市志》为例,其主要会议是否代表或概括了一地重要事项,如研究加强烤烟管理之事是否是全市之重要事类,暂且不说,局外人看,那绝不是全市之大事,一些重大之事该召开重要会议研究解决的,也许是漏记了,便给人有以偏概全之感。而一地举凡重要之事需纳入重要会议研究的,如何确定,很难说得清,更难确定。重要与非重要之间是很难有尺度去衡量的。倘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容易引起人们的错觉,不能信手拈来,捡到篮子都是菜,混淆人们的视线,是为不妥的。  

    二、无论任何会议只是一种形式,不是目的。志书记述着重是事件的目的和效果。首轮修志,诸多志界人士竭力反对诸如各类计划的记述,认为计划是纸上谈兵,作为国家或一级政府必须制定各类事项发展之计划,这是鼓舞人们去完成各项任务的奋斗目标,最能激动人心。但计划的实施,由于各种因素需在进行中不断调整,那是未曾实现的蓝图,无论完成或未完成莫不如此。因此,首轮福建《尤溪县志》、《福州市仓山区志》均没有记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直至第二轮修志,各地才将“计划”列入编写之列,却也使“计划”泛滥,门门类类,诸如科技、教育、普法等均有计划。缘于“计划”不是目的,与志书的记述不相吻合。会议也是如此,主持者尽管将会议演绎得有声有色,如何鼓舞人心,最终却要落实在行动中,是结果。这是志书记述之所在,而会议仅仅是形式。志书力戒泛泛议论,不着边际的说教,而是实事求是记述某一事物发生、发展过程和结果,设“会议”篇记述会议,却与此大相径庭。会议的初衷和目的,不完全是一致的。很多情况下,会议的雷声大,落实却雨点小。如福州市台江区的旧城改造,首次会议是非常重要之会议,而连续几年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召开专题会议、区长会议、办公会议、现场会议,甚而是一个环节都需要召开多次会议,才能付诸实施。过多过滥的会议就掩盖了会议的主旨,导致主次不清、主次混淆。  

    三、志书是文献资料,与会议主旨不相吻合。198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称:文献是“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会议不具备这一特性,不宜在诸多篇章中设“会议”记述。  

    四、会议缺乏“资政、教化、存史”之价值,甚而导致诸多事项的重复。仍以《龙岩市志》为例,19891016日召开的第二十七次专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二轻企业的发展问题,如此“简略”的记述,很难看出“资治、教化、存史”之作用。笔者主编的第二轮福州市《台江区志》之初,也在“政府编”中设“重要会议”,列出许多会议项目,定稿之时,还是舍弃不设,缘于是,与其他事类没有可比性。志书虽则力主创新,但创新是在发展中的创新,而不是违反客观规律的标新立异。志书记述事物不可能事无巨细,枝缠蔓绕,旁枝斜逸,应是主次分明、特色分明,摒弃面面俱到和琐细之事,以突出一地之特色,力戒重要事类被微波细浪湮没。  

    志书如何记述会议?  

    1.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会议必须设专题记述其会议简况、过程和作出的决议。  

    2.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办公会议等不予分类记述。  

    3.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记。特别重要的会议可在本部门简略记述。  

      (作者:福建省清流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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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书不是会议记录,而是一地翔实、系统的资料文献,充当着爱国爱乡教材的重任,为领导者提供决策依据,为研究者提供可靠资料,以达到“资治、教化、存史”之目的。党委、政府,各部门各系统每每召开会议推动各个时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重要会议记述是非常之必要,但是不能将会议码在档案。笔者认为,志书不宜设“会议”章,这是因为:  

    一、重要会议标准难以界定。以《龙岩市志》为例,其主要会议是否代表或概括了一地重要事项,如研究加强烤烟管理之事是否是全市之重要事类,暂且不说,局外人看,那绝不是全市之大事,一些重大之事该召开重要会议研究解决的,也许是漏记了,便给人有以偏概全之感。而一地举凡重要之事需纳入重要会议研究的,如何确定,很难说得清,更难确定。重要与非重要之间是很难有尺度去衡量的。倘若标题与内容不符,容易引起人们的错觉,不能信手拈来,捡到篮子都是菜,混淆人们的视线,是为不妥的。  

    二、无论任何会议只是一种形式,不是目的。志书记述着重是事件的目的和效果。首轮修志,诸多志界人士竭力反对诸如各类计划的记述,认为计划是纸上谈兵,作为国家或一级政府必须制定各类事项发展之计划,这是鼓舞人们去完成各项任务的奋斗目标,最能激动人心。但计划的实施,由于各种因素需在进行中不断调整,那是未曾实现的蓝图,无论完成或未完成莫不如此。因此,首轮福建《尤溪县志》、《福州市仓山区志》均没有记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直至第二轮修志,各地才将“计划”列入编写之列,却也使“计划”泛滥,门门类类,诸如科技、教育、普法等均有计划。缘于“计划”不是目的,与志书的记述不相吻合。会议也是如此,主持者尽管将会议演绎得有声有色,如何鼓舞人心,最终却要落实在行动中,是结果。这是志书记述之所在,而会议仅仅是形式。志书力戒泛泛议论,不着边际的说教,而是实事求是记述某一事物发生、发展过程和结果,设“会议”篇记述会议,却与此大相径庭。会议的初衷和目的,不完全是一致的。很多情况下,会议的雷声大,落实却雨点小。如福州市台江区的旧城改造,首次会议是非常重要之会议,而连续几年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召开专题会议、区长会议、办公会议、现场会议,甚而是一个环节都需要召开多次会议,才能付诸实施。过多过滥的会议就掩盖了会议的主旨,导致主次不清、主次混淆。  

    三、志书是文献资料,与会议主旨不相吻合。198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称:文献是“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会议不具备这一特性,不宜在诸多篇章中设“会议”记述。  

    四、会议缺乏“资政、教化、存史”之价值,甚而导致诸多事项的重复。仍以《龙岩市志》为例,19891016日召开的第二十七次专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二轻企业的发展问题,如此“简略”的记述,很难看出“资治、教化、存史”之作用。笔者主编的第二轮福州市《台江区志》之初,也在“政府编”中设“重要会议”,列出许多会议项目,定稿之时,还是舍弃不设,缘于是,与其他事类没有可比性。志书虽则力主创新,但创新是在发展中的创新,而不是违反客观规律的标新立异。志书记述事物不可能事无巨细,枝缠蔓绕,旁枝斜逸,应是主次分明、特色分明,摒弃面面俱到和琐细之事,以突出一地之特色,力戒重要事类被微波细浪湮没。  

    志书如何记述会议?  

    1.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会议必须设专题记述其会议简况、过程和作出的决议。  

    2.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办公会议等不予分类记述。  

    3.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记。特别重要的会议可在本部门简略记述。  

      (作者:福建省清流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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