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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特载)全国省级、全军、武警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纪要
  •    2007年4月19~20日,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承办的全国省级、全区、武警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和占钧,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光范,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纳麒出席开幕式并致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军、武警方志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田嘉通报了指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他指出,2006年,指导小组办公室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开展了十三项重要工作,完成了两件大事。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全国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是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会议的胜利召开,为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来的首次全国性表彰先进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2007年,指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快首轮修志收尾,推动第二轮修志的全面发展,筹备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中国地方志协会换届及落实相关工作,大力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全国地方志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处、方志期刊指导处、中国地方志协会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首轮修志收尾、《中国地方志》的出版发行和中国地方志协会换届等有关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第一轮修志的收尾、全面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探讨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当前地方志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会议专门安排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方志机构负责人介绍本地工作开展情况:云南省介绍了首轮修志完成情况;海南省介绍了首轮修志的收尾情况;安徽省、吉林省介绍了本地地方志法规的制定、颁布施行情况;全国第二轮修志省级试点单位四川省、河南省介绍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北京市、江苏省介绍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情况;山东省、广东省介绍了本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思路、规划情况;西藏自治区介绍了本地修志工作整体进展情况;湖北省介绍了本地近期的修志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条例》颁布施行后,全国地方志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高潮,地方志工作呈现出新气象,形势喜人。一是促进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以及媒体对地方志工作的广泛关注,提高了地方志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是政府的任务和职责,加强了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行政职能,实现了地方志工作由“我要干”(地方志工作只是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事情)向“要我干”(地方志工作是政府的任务和职责,是由政府交予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的转变;三是推进了各地地方志立法工作;四是加快了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五是加强了地方志队伍建设,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修志队伍创造了有利条件;六是促进地方志工作中以往较难解决的诸如机构、经费等问题的解决。会议认为,全国地方志系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运用《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责,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    
        会议强调了早日完成首轮修志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首轮修志的早日完成,是二十余年来数以万计的地方志工作者的迫切愿望,也是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总体要求。会议认为,2007年是首轮修志收尾工作的攻坚和冲刺阶段,未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要加快进度,又要确保志书质量,在2008年实现全国首轮修志工作的全面完成。
        会议指出,自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全国各地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研究出现的新情况,解决遇到的新问题,取得了新的成果,积累了新的经验。会议提出,当前第二轮修志工作要着重处理好四个关系问题:一是要处理好第二轮修志与首轮修志的继承和创新关系;二是要处理好编纂地方志书这一中心任务和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确保出合格志书,争取出良志、佳志与修志进度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与发挥地方志工作服务功能的关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会议提出,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全国地方志系统要牢牢把握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方向,建立一个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地方志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最后由田嘉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突出的特点是务实、高效,富有成果。针对会议讨论交流情况和当前全国地方志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他对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
        他指出,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持之以恒,不断深入。他强调,在形势好的时候,要看到地方志工作的艰巨性,看到地方志工作的基础还较为薄弱,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地方志事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他要求,全国地方志系统一定要继续按照指导小组有关文件、会议的要求和指导小组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按照朱佳木同志在2006年10月召开的学习贯彻《条例》经验交流会上提出的“五个结合”的要求,继续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这“五个结合”是: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加紧各地地方志立法、最终完成首轮修志和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教训、加强读志用志工作、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结合起来。他指出,“五个结合”的核心就是要抓落实,促发展。
        二、关于首轮修志收尾工作
        在讲话中,他强调了早日完成首轮修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早日完成首轮修志是各级地方志工作者刻不容缓的责任。针对云南省已经全面完成首轮修志工作和海南省经过努力后来居上的情况,他表示,两省的经验证明,只要高度重视,措施得当,经过不懈的努力,各地是可以按期完成或者扭转被动的工作局面的。他要求,末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务必在2008年全面完成,不能再拖延下去。他强调要求,各地在抓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实现首轮修志收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全面推进
        他指出,第二轮修志工作首先要把规划工作做好,使工作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其次要进一步明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抓好编修志书这一中心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发展;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层层把关做好工作,编修出合格的志书,出一批良志、佳志。他强调,第二轮修志一定要出好书。质量问题是关系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百年大计,决不能含糊,一定要把它作为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毫不动摇,常抓不懈。
        四、关于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他指出,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努力的方向。就如何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他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国地方志工作。他指出,科学发展观对于各项文化事业,包括地方志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已经有了丰富的实践、宝贵的经验和丰硕的成果,为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只有坚持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地方志工作,努力探索地方志事业的客观规律,才能不断增强地方志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要继续坚持地方志工作的五条基本经验。他指出,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坚持陈奎元同志在2006年4月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会议上概括和总结的五条基本经验:一是“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是开展地方志工作正确的工作体制;二是“一纳入、五到位”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制度化、法制化是地方志工作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四是确保志书质量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五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修志队伍是修志工作的重要保证。他强调,这五条基本经验是20多年来地方志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一定要继续坚持。
        (三)要依法修志,长期坚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地方志工作已经进入依法修志的轨道。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极为重要的工作。全国地方志系统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运用《条例》千方百计地做好地方志工作,为实现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要始终抓好编纂质量、理论研究和地方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三项重点工作。他指出,志书是严谨、朴实、科学的资料性文献,它是否具有权威性、能否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关键在于质量。新编地方志书必须做到指导思想正确,篇目设计科学,资料丰富翔实,文字通顺流畅,地方、时代和专业特色鲜明,装帧设计精美等,要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编修志书的全过程要做到层层把关,依靠人才和制度来保证出合格的志书,多出良志、佳志。他指出,理论研究是地方志的基础工作,既要加强方志基础理论研究,逐步建立学科体系;又要加强方志应用理论研究,及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他指出,地方志书具有“资治、教化、存史”功能,强化地方志书的服务性,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要充分利用地方志的地情资料优势,认真研究和认识地情、国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五)要逐步建立三个工作保障体系。他提出:一是要建立地情资料的收集、管理、使用体系,将我们国家珍贵的文化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二是要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志书编纂质量管理和质量标准体系,使志书质量管理规范化,志书最终产品的质量评价标准化。三是要建立高效、优良的咨询服务体系,使地方志和地方志工作能更加有效地为社会服务,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地方志和地方志工作,彰显地方志工作的活力和重要性。
        会议最后号召,全国地方志系统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丰硕的工作成果,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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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载)全国省级、全军、武警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纪要
  •    2007年4月19~20日,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承办的全国省级、全区、武警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和占钧,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光范,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纳麒出席开幕式并致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军、武警方志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田嘉通报了指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他指出,2006年,指导小组办公室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开展了十三项重要工作,完成了两件大事。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全国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是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会议的胜利召开,为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来的首次全国性表彰先进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2007年,指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快首轮修志收尾,推动第二轮修志的全面发展,筹备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中国地方志协会换届及落实相关工作,大力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全国地方志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处、方志期刊指导处、中国地方志协会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首轮修志收尾、《中国地方志》的出版发行和中国地方志协会换届等有关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第一轮修志的收尾、全面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探讨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当前地方志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会议专门安排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方志机构负责人介绍本地工作开展情况:云南省介绍了首轮修志完成情况;海南省介绍了首轮修志的收尾情况;安徽省、吉林省介绍了本地地方志法规的制定、颁布施行情况;全国第二轮修志省级试点单位四川省、河南省介绍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北京市、江苏省介绍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情况;山东省、广东省介绍了本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思路、规划情况;西藏自治区介绍了本地修志工作整体进展情况;湖北省介绍了本地近期的修志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条例》颁布施行后,全国地方志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高潮,地方志工作呈现出新气象,形势喜人。一是促进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以及媒体对地方志工作的广泛关注,提高了地方志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是政府的任务和职责,加强了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行政职能,实现了地方志工作由“我要干”(地方志工作只是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事情)向“要我干”(地方志工作是政府的任务和职责,是由政府交予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的转变;三是推进了各地地方志立法工作;四是加快了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五是加强了地方志队伍建设,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修志队伍创造了有利条件;六是促进地方志工作中以往较难解决的诸如机构、经费等问题的解决。会议认为,全国地方志系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运用《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责,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    
        会议强调了早日完成首轮修志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首轮修志的早日完成,是二十余年来数以万计的地方志工作者的迫切愿望,也是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总体要求。会议认为,2007年是首轮修志收尾工作的攻坚和冲刺阶段,未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要加快进度,又要确保志书质量,在2008年实现全国首轮修志工作的全面完成。
        会议指出,自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全国各地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研究出现的新情况,解决遇到的新问题,取得了新的成果,积累了新的经验。会议提出,当前第二轮修志工作要着重处理好四个关系问题:一是要处理好第二轮修志与首轮修志的继承和创新关系;二是要处理好编纂地方志书这一中心任务和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确保出合格志书,争取出良志、佳志与修志进度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与发挥地方志工作服务功能的关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会议提出,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全国地方志系统要牢牢把握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方向,建立一个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地方志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最后由田嘉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突出的特点是务实、高效,富有成果。针对会议讨论交流情况和当前全国地方志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他对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
        他指出,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持之以恒,不断深入。他强调,在形势好的时候,要看到地方志工作的艰巨性,看到地方志工作的基础还较为薄弱,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地方志事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他要求,全国地方志系统一定要继续按照指导小组有关文件、会议的要求和指导小组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按照朱佳木同志在2006年10月召开的学习贯彻《条例》经验交流会上提出的“五个结合”的要求,继续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这“五个结合”是: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加紧各地地方志立法、最终完成首轮修志和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教训、加强读志用志工作、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结合起来。他指出,“五个结合”的核心就是要抓落实,促发展。
        二、关于首轮修志收尾工作
        在讲话中,他强调了早日完成首轮修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早日完成首轮修志是各级地方志工作者刻不容缓的责任。针对云南省已经全面完成首轮修志工作和海南省经过努力后来居上的情况,他表示,两省的经验证明,只要高度重视,措施得当,经过不懈的努力,各地是可以按期完成或者扭转被动的工作局面的。他要求,末完成首轮修志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务必在2008年全面完成,不能再拖延下去。他强调要求,各地在抓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实现首轮修志收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全面推进
        他指出,第二轮修志工作首先要把规划工作做好,使工作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其次要进一步明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抓好编修志书这一中心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发展;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层层把关做好工作,编修出合格的志书,出一批良志、佳志。他强调,第二轮修志一定要出好书。质量问题是关系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百年大计,决不能含糊,一定要把它作为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毫不动摇,常抓不懈。
        四、关于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他指出,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努力的方向。就如何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他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国地方志工作。他指出,科学发展观对于各项文化事业,包括地方志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已经有了丰富的实践、宝贵的经验和丰硕的成果,为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只有坚持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指导地方志工作,努力探索地方志事业的客观规律,才能不断增强地方志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要继续坚持地方志工作的五条基本经验。他指出,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坚持陈奎元同志在2006年4月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会议上概括和总结的五条基本经验:一是“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是开展地方志工作正确的工作体制;二是“一纳入、五到位”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制度化、法制化是地方志工作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四是确保志书质量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五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修志队伍是修志工作的重要保证。他强调,这五条基本经验是20多年来地方志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一定要继续坚持。
        (三)要依法修志,长期坚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地方志工作已经进入依法修志的轨道。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极为重要的工作。全国地方志系统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运用《条例》千方百计地做好地方志工作,为实现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要始终抓好编纂质量、理论研究和地方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三项重点工作。他指出,志书是严谨、朴实、科学的资料性文献,它是否具有权威性、能否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关键在于质量。新编地方志书必须做到指导思想正确,篇目设计科学,资料丰富翔实,文字通顺流畅,地方、时代和专业特色鲜明,装帧设计精美等,要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编修志书的全过程要做到层层把关,依靠人才和制度来保证出合格的志书,多出良志、佳志。他指出,理论研究是地方志的基础工作,既要加强方志基础理论研究,逐步建立学科体系;又要加强方志应用理论研究,及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他指出,地方志书具有“资治、教化、存史”功能,强化地方志书的服务性,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要充分利用地方志的地情资料优势,认真研究和认识地情、国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五)要逐步建立三个工作保障体系。他提出:一是要建立地情资料的收集、管理、使用体系,将我们国家珍贵的文化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二是要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志书编纂质量管理和质量标准体系,使志书质量管理规范化,志书最终产品的质量评价标准化。三是要建立高效、优良的咨询服务体系,使地方志和地方志工作能更加有效地为社会服务,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地方志和地方志工作,彰显地方志工作的活力和重要性。
        会议最后号召,全国地方志系统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丰硕的工作成果,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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