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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综述
  • 发布时间: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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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20余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政治建设、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进行追责问责。全区共问责8029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全区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1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人。

    出台《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组织全部进行“三务”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下访2242人次、解决问题矛盾843个,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人员1.1万余人,评选“清风干部”9.2万余人,基层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设1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其中,有6个内设机构下设17个处,均为正处级建制。核定人员编制262个。设有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时代风纪杂志社、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大青山廉政教育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80个。

    【监察监督】  各级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机关部门全力配合,全面完成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834个,实际转隶人员1560人。12个盟市统一规划建设37个留置场所,全区统一组建1000人的留置看护队伍,实行全区统筹、盟市调度、综合使用。

    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四个一”工作制度,推动政法机关建立配合监察体制改革“1+4”制度体系10项制度,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离工作模式,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留置调查。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旗县(市、区)监委全部向所辖苏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监察监督赋权扩面。

    【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  在机关开展“大数据应用年”活动,重点建设以机关管理系统为基础,以案件管理系统为支撑,以信息查询系统为关键,以宣传推送系统为辅助的4个大数据应用系统。机关管理系统搭建内网协同办公平台、钉钉平台、党建云平台,实现机关高效有序运行。案件管理系统全流程网上处置问题线索,实现线索处置的全程留痕、闭环运行。信息查询系统联通37个部门单位、汇总整合137项相关数据,为办案提供数据查询服务2600余批次、查询条目33万余条,缩短了查询时间、节约了办案人力。宣传推送系统整合“网、微、端、刊、室、厅”,形成了平台新、机制活、内容好的传播格局。

    【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  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2100余人次,充分转化运用办案实战中的人才培养、认定成果。通过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为基层纪委监委培养办案能手。表彰先进集体41个、先进工作者30名,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73名。

    【纪检监察干部管理】  实行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委(委员)平行分工的扁平化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推行制度管理、流程管理、要点管理、清单管理、日程管理、反馈管理,全面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水平。邀请审计机关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财务审计,对涉案资金和办案经费进行全程监控。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全区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253人。查处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机构改革】  2018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按照党中央纪委职能分离、部门分设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室进行了改革,共设立10个纪检监察室,其中,6个执纪监督室,4个审查调查室,并在机制、程序和制度上作了相应的优化和完善。

    机制调整  明确各纪检监察室的职能定位。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的职能职责重新划分和明确,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为执纪监督室,负责对联系地区和单位(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第七至第十纪检监察室为审查调查室,不联系具体的地区和单位,专司初步核实、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工作。实行“模块化”办案方式。对需要初步核实和立案的案件,采取“模块化”方式开展,审查调查组长由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实行“一案一授权”,案管室负责函告承办部门或审查调查组长。函告承办部门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审查调查组的工作审核把关;直接函告审查调查组长的,分管委领导对审查调查组的工作审核把关。优化对各纪检监察室的管理模式。改变过去“书记——副书记——常委——纪检监察室”的传统管理模式,采取扁平化管理,由常委分管执纪监督室并直接对书记负责,减少中间环节,缩小知悉面,提高工作效率。4个审查调查室由3名常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分管,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由常委、委员作为审查调查组长,加强个案精准指导、统筹协调。完善执纪监督室自办、合办、督办工作机制。一方面,执纪监督室在日常监督和谈话函询中发现的轻微违纪、单一违纪问题可以按照授权立案审查调查,保障执纪监督室全流程、全要素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另一方面,建立执纪监督室与包联纪检监察组“组团”合办案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整合执纪力量。第三方面,统一由执纪监督室向下交办、督办、审办。改变过去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纪检监察室多头向下交办问题线索的模式,由执纪监督室负责向联系地区、单位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问题线索,并负责对交办问题线索进行业务指导、跟踪督办和审核把关。

    程序规范  强化对问题线索研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问题线索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研判。原则上,每月由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相关委领导、案管室和承办室负责人参加,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排查分析,确定处置方式,提出处置要求,对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后续处理方式;对采取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根据情形予以了结、作出相应处理或立案审查调查;需要立案审查调查的,确定审查调查组长。各执纪监督室定期由室主任召开线索处置专题会议,执纪监督室有关人员参加,综合分析拟处置问题线索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按照“四种方式”提出处置意见。各审查调查室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需经过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由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持,相关委领导,案管室、承办室或审查调查组长参加,研究确定审查调查重点和方向。加强案管室对问题线索的统一调度。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自治区纪委监委受理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统一登记、录入系统后,再交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办理。问题线索需要在各纪检监察室之间移交的,经委领导同意后,必须先移交案管室,再由案管室进行调度。明确执纪监督室的职责权限。规定执纪监督室在谈话函询中,除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外,也可以采取调取有关人员个人事项报告、个人金融凭证、银行流水,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核查。同时,按照“模块化”办案方式,执纪监督室可以依据授权,开展初步核实、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工作。

    制度修订  制定《执纪监督部门工作职责(试行)》《审查调查部门工作职责(试行)》,专门明确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的职责,为有效保障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分离进行制度性明确。出台《审查调查部门工作模式》,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对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对人员按照“两长三员”分工管理,明确审查调查组各岗位职责等内容。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监督执纪监察常用文书目录》“四个一”工作制度,印发全区施行。为全区纪委监委内部工作运行提供规范和指导。出台全区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体系10项制度,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文件印发,为建立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三项技能”练兵活动征文比赛】  15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三项技能”练兵活动征文比赛颁奖会议。此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谈话、笔录、取证“三项技能”练兵活动征文比赛,全区各级共征集征文稿件5336篇,经过层层筛选,评选出100篇获奖作品,15家单位分别荣获单位优胜奖、优秀组织奖。

    【新闻发布会】  118日,自治区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月胜通报201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陈继清通报2017年以来查处的十大有影响力案件。817日上午,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上半年案件查办、专项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和巡视监督等有关工作“成绩单”。党中央驻区及自治区30余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自治区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体会议】  12122日,自治区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布小林、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等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作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1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为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2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任命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同时任命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三地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组成人员。至此,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

    【监察体制改革】  全区9个设区的市和103个县级监察委员会已挂牌成立,自治区本级和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监察委员会将于23日前完成挂牌。改革中,全区共划转编制1953名,转隶1623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3日,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至此,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三级监察委员会人员转隶、班子组建、集中办公、转隶融合业务培训及挂牌工作。这标志着全区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李纪恒到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到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党委巡视办调研,强调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乘势而上再加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调研期间,李纪恒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自治区领导刘奇凡、那顺孟和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刘奇凡工作调研】  7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二连浩特市调研指导基层“三务”公开工作,并研究解决重点信访事项。7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扶贫帮扶点兴安盟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走访慰问受灾贫困户,并就进一步做好扶贫帮扶工作提出要求。73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一行深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社区、行政村,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刘奇凡先后到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保合少镇面铺窑村、保合少村和迎新路街道团结小区社区,实地查看党风廉政建设、“三务”公开平台运行、基层便民服务、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并走访慰问当地退役老军人,向他们送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问候。9151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先后到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机关、阿勒腾席热镇、伊金霍洛镇布拉格嘎查,东胜区罕台镇、政务服务中心、天骄路街道,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就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苏木乡镇延伸进行专题调研。925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纪委监委机关、白海子镇纪委、新体路街道和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就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进行专题调研。121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督导调研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张院忠参加调研座谈。

    【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暨2017年度工作汇报会】  223日,会议听取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述职、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月胜主持会议。

    【派驻机构2017年度工作汇报会】  226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机构2017年度工作汇报会,全面听取32个纪检监察组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并对派驻机构进行业绩评估和民主测评。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档案工作会议】  316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档案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纪检监察档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这是多年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第一次召开的专题研究部署档案工作的会议。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郑东波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介绍了本地区的档案工作经验。

    【北京市纪委监委在自治区考察】  41617日,北京市纪委监委考察组一行到自治区,就建立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方面跨区协作工作机制,形成联动联治、齐心协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模式等方面内容进行考察调研并举行座谈。期间,考察组一行还深入自治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呼和浩特市留置场所管理中心进行调研。

    【盟市纪委监委年中工作汇报会】  727日,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盟市纪委监委年中工作汇报会,贯彻落实全国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集中听取全区12个盟市纪委监委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总结梳理对账,加强精准指导,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区纪检监察“三项技能”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开班】  109日上午,全区纪检监察“三项技能”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开班授课。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喇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本次培训办班3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骨干近400人将参加培训。

    【自治区纪委监委大数据应用年成果现场观摩会及审查调查经验交流会召开】  1213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大数据应用年成果现场观摩会及审查调查经验交流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此次会议作为纪检监察系统大数据应用成果的一次集中观摩与交流,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来说尚属首次,也意味着内蒙古自治区高扬起智慧反腐的时代风帆,迈入了运用大数据精准监督执纪的新时代。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会并讲话。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员指导。与会人员现场观摩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大数据应用成果展示,观看自治区纪委监委网上3D廉政教育展厅、大数据应用成果专题片,交流了大数据应用及审查调查工作经验。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自治区有关单位和党中央驻区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约380人参加会议。

    【全区公安机关新录用留置公安看护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举办】  1227日,全区公安机关新录用留置公安看护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开班,683名新考录的公安特警集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留置看护业务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全员将被分配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场所承担留置看护任务。2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为培训班做专题辅导。

    【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122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表彰近年来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41个、先进个人103个,以及2018年重大案件优秀审查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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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20余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政治建设、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进行追责问责。全区共问责8029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全区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1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人。

    出台《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组织全部进行“三务”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下访2242人次、解决问题矛盾843个,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人员1.1万余人,评选“清风干部”9.2万余人,基层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设1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其中,有6个内设机构下设17个处,均为正处级建制。核定人员编制262个。设有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时代风纪杂志社、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大青山廉政教育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80个。

    【监察监督】  各级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机关部门全力配合,全面完成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834个,实际转隶人员1560人。12个盟市统一规划建设37个留置场所,全区统一组建1000人的留置看护队伍,实行全区统筹、盟市调度、综合使用。

    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四个一”工作制度,推动政法机关建立配合监察体制改革“1+4”制度体系10项制度,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离工作模式,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留置调查。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旗县(市、区)监委全部向所辖苏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监察监督赋权扩面。

    【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  在机关开展“大数据应用年”活动,重点建设以机关管理系统为基础,以案件管理系统为支撑,以信息查询系统为关键,以宣传推送系统为辅助的4个大数据应用系统。机关管理系统搭建内网协同办公平台、钉钉平台、党建云平台,实现机关高效有序运行。案件管理系统全流程网上处置问题线索,实现线索处置的全程留痕、闭环运行。信息查询系统联通37个部门单位、汇总整合137项相关数据,为办案提供数据查询服务2600余批次、查询条目33万余条,缩短了查询时间、节约了办案人力。宣传推送系统整合“网、微、端、刊、室、厅”,形成了平台新、机制活、内容好的传播格局。

    【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  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2100余人次,充分转化运用办案实战中的人才培养、认定成果。通过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为基层纪委监委培养办案能手。表彰先进集体41个、先进工作者30名,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73名。

    【纪检监察干部管理】  实行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委(委员)平行分工的扁平化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推行制度管理、流程管理、要点管理、清单管理、日程管理、反馈管理,全面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水平。邀请审计机关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财务审计,对涉案资金和办案经费进行全程监控。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全区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253人。查处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机构改革】  2018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按照党中央纪委职能分离、部门分设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室进行了改革,共设立10个纪检监察室,其中,6个执纪监督室,4个审查调查室,并在机制、程序和制度上作了相应的优化和完善。

    机制调整  明确各纪检监察室的职能定位。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的职能职责重新划分和明确,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为执纪监督室,负责对联系地区和单位(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第七至第十纪检监察室为审查调查室,不联系具体的地区和单位,专司初步核实、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工作。实行“模块化”办案方式。对需要初步核实和立案的案件,采取“模块化”方式开展,审查调查组长由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实行“一案一授权”,案管室负责函告承办部门或审查调查组长。函告承办部门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审查调查组的工作审核把关;直接函告审查调查组长的,分管委领导对审查调查组的工作审核把关。优化对各纪检监察室的管理模式。改变过去“书记——副书记——常委——纪检监察室”的传统管理模式,采取扁平化管理,由常委分管执纪监督室并直接对书记负责,减少中间环节,缩小知悉面,提高工作效率。4个审查调查室由3名常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分管,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由常委、委员作为审查调查组长,加强个案精准指导、统筹协调。完善执纪监督室自办、合办、督办工作机制。一方面,执纪监督室在日常监督和谈话函询中发现的轻微违纪、单一违纪问题可以按照授权立案审查调查,保障执纪监督室全流程、全要素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另一方面,建立执纪监督室与包联纪检监察组“组团”合办案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整合执纪力量。第三方面,统一由执纪监督室向下交办、督办、审办。改变过去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纪检监察室多头向下交办问题线索的模式,由执纪监督室负责向联系地区、单位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问题线索,并负责对交办问题线索进行业务指导、跟踪督办和审核把关。

    程序规范  强化对问题线索研判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问题线索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研判。原则上,每月由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相关委领导、案管室和承办室负责人参加,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排查分析,确定处置方式,提出处置要求,对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后续处理方式;对采取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根据情形予以了结、作出相应处理或立案审查调查;需要立案审查调查的,确定审查调查组长。各执纪监督室定期由室主任召开线索处置专题会议,执纪监督室有关人员参加,综合分析拟处置问题线索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按照“四种方式”提出处置意见。各审查调查室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需经过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由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持,相关委领导,案管室、承办室或审查调查组长参加,研究确定审查调查重点和方向。加强案管室对问题线索的统一调度。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自治区纪委监委受理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统一登记、录入系统后,再交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办理。问题线索需要在各纪检监察室之间移交的,经委领导同意后,必须先移交案管室,再由案管室进行调度。明确执纪监督室的职责权限。规定执纪监督室在谈话函询中,除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外,也可以采取调取有关人员个人事项报告、个人金融凭证、银行流水,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核查。同时,按照“模块化”办案方式,执纪监督室可以依据授权,开展初步核实、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工作。

    制度修订  制定《执纪监督部门工作职责(试行)》《审查调查部门工作职责(试行)》,专门明确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的职责,为有效保障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分离进行制度性明确。出台《审查调查部门工作模式》,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对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对人员按照“两长三员”分工管理,明确审查调查组各岗位职责等内容。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监督执纪监察常用文书目录》“四个一”工作制度,印发全区施行。为全区纪委监委内部工作运行提供规范和指导。出台全区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体系10项制度,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文件印发,为建立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三项技能”练兵活动征文比赛】  15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三项技能”练兵活动征文比赛颁奖会议。此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谈话、笔录、取证“三项技能”练兵活动征文比赛,全区各级共征集征文稿件5336篇,经过层层筛选,评选出100篇获奖作品,15家单位分别荣获单位优胜奖、优秀组织奖。

    【新闻发布会】  118日,自治区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月胜通报201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陈继清通报2017年以来查处的十大有影响力案件。817日上午,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上半年案件查办、专项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和巡视监督等有关工作“成绩单”。党中央驻区及自治区30余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自治区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体会议】  12122日,自治区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布小林、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等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作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1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为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2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任命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同时任命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三地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组成人员。至此,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

    【监察体制改革】  全区9个设区的市和103个县级监察委员会已挂牌成立,自治区本级和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监察委员会将于23日前完成挂牌。改革中,全区共划转编制1953名,转隶1623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3日,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至此,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三级监察委员会人员转隶、班子组建、集中办公、转隶融合业务培训及挂牌工作。这标志着全区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李纪恒到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到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党委巡视办调研,强调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乘势而上再加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调研期间,李纪恒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自治区领导刘奇凡、那顺孟和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刘奇凡工作调研】  7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二连浩特市调研指导基层“三务”公开工作,并研究解决重点信访事项。7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扶贫帮扶点兴安盟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走访慰问受灾贫困户,并就进一步做好扶贫帮扶工作提出要求。73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一行深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社区、行政村,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刘奇凡先后到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保合少镇面铺窑村、保合少村和迎新路街道团结小区社区,实地查看党风廉政建设、“三务”公开平台运行、基层便民服务、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并走访慰问当地退役老军人,向他们送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问候。9151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先后到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机关、阿勒腾席热镇、伊金霍洛镇布拉格嘎查,东胜区罕台镇、政务服务中心、天骄路街道,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就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苏木乡镇延伸进行专题调研。925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纪委监委机关、白海子镇纪委、新体路街道和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就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进行专题调研。121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督导调研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张院忠参加调研座谈。

    【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暨2017年度工作汇报会】  223日,会议听取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述职、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月胜主持会议。

    【派驻机构2017年度工作汇报会】  226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机构2017年度工作汇报会,全面听取32个纪检监察组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并对派驻机构进行业绩评估和民主测评。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档案工作会议】  316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档案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纪检监察档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这是多年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第一次召开的专题研究部署档案工作的会议。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郑东波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介绍了本地区的档案工作经验。

    【北京市纪委监委在自治区考察】  41617日,北京市纪委监委考察组一行到自治区,就建立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方面跨区协作工作机制,形成联动联治、齐心协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模式等方面内容进行考察调研并举行座谈。期间,考察组一行还深入自治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呼和浩特市留置场所管理中心进行调研。

    【盟市纪委监委年中工作汇报会】  727日,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盟市纪委监委年中工作汇报会,贯彻落实全国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集中听取全区12个盟市纪委监委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总结梳理对账,加强精准指导,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区纪检监察“三项技能”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开班】  109日上午,全区纪检监察“三项技能”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开班授课。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喇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本次培训办班3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骨干近400人将参加培训。

    【自治区纪委监委大数据应用年成果现场观摩会及审查调查经验交流会召开】  1213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大数据应用年成果现场观摩会及审查调查经验交流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此次会议作为纪检监察系统大数据应用成果的一次集中观摩与交流,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来说尚属首次,也意味着内蒙古自治区高扬起智慧反腐的时代风帆,迈入了运用大数据精准监督执纪的新时代。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到会并讲话。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员指导。与会人员现场观摩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大数据应用成果展示,观看自治区纪委监委网上3D廉政教育展厅、大数据应用成果专题片,交流了大数据应用及审查调查工作经验。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自治区有关单位和党中央驻区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约380人参加会议。

    【全区公安机关新录用留置公安看护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举办】  1227日,全区公安机关新录用留置公安看护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开班,683名新考录的公安特警集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留置看护业务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全员将被分配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场所承担留置看护任务。2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为培训班做专题辅导。

    【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122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表彰近年来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41个、先进个人103个,以及2018年重大案件优秀审查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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