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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供销合作
  • 发布时间: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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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王政和(1月离任)

    杨春山(蒙古族  1月任职)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刘贵荣

     李树青(1月任职)

     金朝霞(女  蒙古族  1月任职)

    监事会副主任  高岱宗(1月任职)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有三级联合社机构107个(其中自治区级联合社1个,盟市级联合社12个,计划单列市联合社1个,旗县级联合社93个);各类法人企业622个,比上年增加12个;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16271个(其中基层供销合作社87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0113个,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5280个),比上年增加586个;主管、领办的行业(专业)协会850个。全系统职工总数36257人,其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合社机关1381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共有8个处室(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审计处、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党务工作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处、流通网络建设处)、8家直属企业(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牧王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特投资公司、内蒙古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供销合作设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家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经贸学校)。2018年,全年完成商品购销总额802.72亿元,比上年增长6.23%;利润总额6.42亿元,比上年增长4.6%;所有者权益(净资产)78.67亿元,比上年增长6.6%。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全系统对标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6〕6号)精神,截至2018年9月,全区93个设立供销合作社的旗县全部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先后召开22次与改革内容相关的会议,研究部署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联合社治理、社有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及清理等重点工作。制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推进综合改革联系点工作制度和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专项督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及“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悬挂情况,重点跟进赤峰市承担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专项试点和包头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试点工作。组织5个试点盟市、22个试点旗县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自查自验,召开试点单位改革经验交流会,确定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联系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



    2018 年10月19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召开试点盟市、旗县综合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 (刘艳 提供)

     

    【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建设】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把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从2017年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中切出2000万元用于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各地通过依托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嫁接”、联合嘎查村“两委”共建、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建设等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全年恢复建设基层供销合作社426个,创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51个,现有基层供销合作社基本覆盖全区苏木乡镇。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经营场所、选址标准、外观形象、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五规范”,吸引农村牧区能人大户、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等要素融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年新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09个,总数达到10113个,入社成员24.03万个,带动农牧户34.59万户,15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国家级示范社、5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自治区级示范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5280个,创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12个,在做好农资供应、农畜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承接电商、邮政、保险、电信、快递、社保等公共服务,为供销合作社更好地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2018年,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实现营业收入139.12亿元、利润总额2.0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9.4%、12.7%;旗县及旗县以下供销合作社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全系统的占比分别达到86.5%、81.3%,供销合作社多年来越往上越强、越往下越弱的局面开始改观。

     

    2018年全区苏木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试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江岸供销合作社的面貌(刘艳 提供)

     

    【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土地(草牧场)托管由点向面推广。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组建的为农(牧)服务中心创新服务供给,通过智能配肥、烘干储藏、农机服务、饲草收割、牲畜代管等多种服务模式,参与农牧业全程社会化服务。2018年,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到11个盟市、40个旗县,社会化服务规模397万亩,建成庄稼医院361个,建设生产性为农(牧)服务中心66个,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1.2万人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稳步推进。全系统依托地方绿色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5家,其中:省部级54家,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的产业融合模式,实现股份联结、业务合作、层级联系,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牧民形成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和合作金融服务探索推进。包头市供销合作社牵头建设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26笔,贷款金额1078万元;土地流转交易34宗,交易面积1052.67公顷。赤峰市喀喇沁旗、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供销合作社采取“粮食银行”模式,包头市土右旗供销合作社采取“资金互助会”模式,通辽市扎鲁特旗供销合作社采取“众联农民资金互助”模式,降低合作社的融资成本,缓解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

    【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全系统119家农资企业实现销售88.5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219家农畜产品经营企业实现销售198.99亿元,比上年增长4.3%;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实现零售总额221亿元,比上年增长1.2%;拥有再生资源经营企业24个、交易市场8个、产业园区4个。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传统业务体量占到全系统的九成以上。新型业务增长迅速。自治区供销电子商务公司累计争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商惠农工程项目资金7380万元,通过“以股代投”方式投入到17个县域电商运营中心,不断推动电商、信贷、便民服务等多功能融合发展。2018年,全系统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6.78亿元,比上年增长26.9%。系统流通服务网点实现新的拓展。全系统拥有连锁经营企业154个、配送中心195个、乡村经营服务网络终端12109个,网点基本覆盖全区所有嘎查村。

    【社有企业改革】  全系统社有企业622家,其中:全资企业131家、控股企业124家、参股企业282家,年内实现销售收入220.16亿元,占全系统销售总额一半以上;亿元以上规模企业41家,销售总额占系统总数的28.4%,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赤峰市供销合作社重组赤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推动全市农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兴安盟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兴安盟农资供应联盟”,吸纳专业合作社、化肥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成员单位409家,为农牧民合作社解决贷款1.6亿元,通过联盟供应的化肥、柴油共为农牧民节约资金1270万元。通辽市军利易购公司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乌海市盐业公司获批成为乌海市唯一符合自治区1A级(国家食盐批发企业标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出台《直属出资企业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依法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防范投资风险。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出资企业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基本建立。

    【联合社治理】  全区已有7个盟市供销合作社、22个旗县供销合作社建立上对下的综合业绩考核制度,7个盟市供销合作社、21个旗县供销合作社建立下对上的工作评价机制;12个盟市供销合作社、89个旗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1个盟市供销合作社、68个旗县供销合作社组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搭建项目资金和投资平台,推动上下贯通、联合发展机制建设。“三会”制度有序推进。赤峰市编委批复同意在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加挂赤峰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牌子,调整核定理事会、监事会领导职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时隔20多年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

    【脱贫攻坚】  各级供销合作社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在脱贫攻坚中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项目扶贫、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定点帮扶。全系统累计向贫困旗县投入项目扶持资金4248万元,约占项目资金总额的一半。组织参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海南“冬交会”首届农产品扶贫展,推动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在贫困旗县建立电商公司25个、发展农村牧区电商服务站845个,直接购买贫困地区农畜产品6384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25个,帮助3464人脱贫摘帽,抽调131人到贫困嘎查村挂职、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定点帮扶的兴安盟索伦镇丰林嘎查建立爱心超市5家,并通过超市为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六届七次理事会议暨六届六次监事会议】  4月23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六届七次理事会议暨六届六次监事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替补、选举部分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选举李树青、金朝霞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选举高岱宗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学习传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监事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韶春所作的批示;听取杨春山所作的理事会工作报告和高岱宗所作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彰2017年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财政厅、发改委等14位部门监事,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组长李岩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各盟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人事任免】  1月8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召开直属系统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任免的决定。根据决定,提名李树青、金朝霞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提名高岱宗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王政和不再担任党组成员和监事会主任职务,退休;郭桢不再担任巡视员职务,退休。2月8日,中共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批复金朝霞兼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书记。

    【部门合作】  12月14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发文,进一步落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战略合作协议。12月21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荣誉】  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授予内蒙古赤峰市供销合作社、通辽市供销合作社、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供销合作社、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供销合作社、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供销合作社、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桑根达来供销合作社等8个单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月1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三等奖。8月10日,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内蒙古牧王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企业内蒙古新蒙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储运小组工会分会“自治区模范职工小家”称号。11月16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供销合作社等12家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通辽市扎鲁特旗玛拉沁艾力养牛专业合作社等16家专业合作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北堡乡阳湾村综合服务社等180个综合服务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成立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8月13日,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成立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撰稿人: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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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王政和(1月离任)

    杨春山(蒙古族  1月任职)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刘贵荣

     李树青(1月任职)

     金朝霞(女  蒙古族  1月任职)

    监事会副主任  高岱宗(1月任职)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有三级联合社机构107个(其中自治区级联合社1个,盟市级联合社12个,计划单列市联合社1个,旗县级联合社93个);各类法人企业622个,比上年增加12个;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16271个(其中基层供销合作社87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0113个,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5280个),比上年增加586个;主管、领办的行业(专业)协会850个。全系统职工总数36257人,其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合社机关1381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共有8个处室(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审计处、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党务工作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处、流通网络建设处)、8家直属企业(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牧王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特投资公司、内蒙古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供销合作设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家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经贸学校)。2018年,全年完成商品购销总额802.72亿元,比上年增长6.23%;利润总额6.42亿元,比上年增长4.6%;所有者权益(净资产)78.67亿元,比上年增长6.6%。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全系统对标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6〕6号)精神,截至2018年9月,全区93个设立供销合作社的旗县全部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先后召开22次与改革内容相关的会议,研究部署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联合社治理、社有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及清理等重点工作。制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推进综合改革联系点工作制度和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专项督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及“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悬挂情况,重点跟进赤峰市承担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专项试点和包头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试点工作。组织5个试点盟市、22个试点旗县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自查自验,召开试点单位改革经验交流会,确定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联系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



    2018 年10月19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召开试点盟市、旗县综合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 (刘艳 提供)

     

    【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建设】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把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从2017年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中切出2000万元用于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各地通过依托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嫁接”、联合嘎查村“两委”共建、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建设等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任务,全年恢复建设基层供销合作社426个,创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51个,现有基层供销合作社基本覆盖全区苏木乡镇。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经营场所、选址标准、外观形象、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五规范”,吸引农村牧区能人大户、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等要素融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年新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09个,总数达到10113个,入社成员24.03万个,带动农牧户34.59万户,15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国家级示范社、5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被评定为自治区级示范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5280个,创建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12个,在做好农资供应、农畜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承接电商、邮政、保险、电信、快递、社保等公共服务,为供销合作社更好地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2018年,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实现营业收入139.12亿元、利润总额2.0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9.4%、12.7%;旗县及旗县以下供销合作社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全系统的占比分别达到86.5%、81.3%,供销合作社多年来越往上越强、越往下越弱的局面开始改观。

     

    2018年全区苏木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试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江岸供销合作社的面貌(刘艳 提供)

     

    【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土地(草牧场)托管由点向面推广。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组建的为农(牧)服务中心创新服务供给,通过智能配肥、烘干储藏、农机服务、饲草收割、牲畜代管等多种服务模式,参与农牧业全程社会化服务。2018年,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到11个盟市、40个旗县,社会化服务规模397万亩,建成庄稼医院361个,建设生产性为农(牧)服务中心66个,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1.2万人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稳步推进。全系统依托地方绿色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5家,其中:省部级54家,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的产业融合模式,实现股份联结、业务合作、层级联系,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牧民形成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和合作金融服务探索推进。包头市供销合作社牵头建设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26笔,贷款金额1078万元;土地流转交易34宗,交易面积1052.67公顷。赤峰市喀喇沁旗、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供销合作社采取“粮食银行”模式,包头市土右旗供销合作社采取“资金互助会”模式,通辽市扎鲁特旗供销合作社采取“众联农民资金互助”模式,降低合作社的融资成本,缓解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

    【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全系统119家农资企业实现销售88.5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219家农畜产品经营企业实现销售198.99亿元,比上年增长4.3%;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实现零售总额221亿元,比上年增长1.2%;拥有再生资源经营企业24个、交易市场8个、产业园区4个。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传统业务体量占到全系统的九成以上。新型业务增长迅速。自治区供销电子商务公司累计争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商惠农工程项目资金7380万元,通过“以股代投”方式投入到17个县域电商运营中心,不断推动电商、信贷、便民服务等多功能融合发展。2018年,全系统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6.78亿元,比上年增长26.9%。系统流通服务网点实现新的拓展。全系统拥有连锁经营企业154个、配送中心195个、乡村经营服务网络终端12109个,网点基本覆盖全区所有嘎查村。

    【社有企业改革】  全系统社有企业622家,其中:全资企业131家、控股企业124家、参股企业282家,年内实现销售收入220.16亿元,占全系统销售总额一半以上;亿元以上规模企业41家,销售总额占系统总数的28.4%,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赤峰市供销合作社重组赤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推动全市农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兴安盟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兴安盟农资供应联盟”,吸纳专业合作社、化肥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成员单位409家,为农牧民合作社解决贷款1.6亿元,通过联盟供应的化肥、柴油共为农牧民节约资金1270万元。通辽市军利易购公司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乌海市盐业公司获批成为乌海市唯一符合自治区1A级(国家食盐批发企业标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出台《直属出资企业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依法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防范投资风险。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出资企业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基本建立。

    【联合社治理】  全区已有7个盟市供销合作社、22个旗县供销合作社建立上对下的综合业绩考核制度,7个盟市供销合作社、21个旗县供销合作社建立下对上的工作评价机制;12个盟市供销合作社、89个旗县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1个盟市供销合作社、68个旗县供销合作社组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搭建项目资金和投资平台,推动上下贯通、联合发展机制建设。“三会”制度有序推进。赤峰市编委批复同意在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加挂赤峰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牌子,调整核定理事会、监事会领导职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时隔20多年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

    【脱贫攻坚】  各级供销合作社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在脱贫攻坚中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项目扶贫、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定点帮扶。全系统累计向贫困旗县投入项目扶持资金4248万元,约占项目资金总额的一半。组织参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海南“冬交会”首届农产品扶贫展,推动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在贫困旗县建立电商公司25个、发展农村牧区电商服务站845个,直接购买贫困地区农畜产品6384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25个,帮助3464人脱贫摘帽,抽调131人到贫困嘎查村挂职、驻村开展帮扶工作。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定点帮扶的兴安盟索伦镇丰林嘎查建立爱心超市5家,并通过超市为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六届七次理事会议暨六届六次监事会议】  4月23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六届七次理事会议暨六届六次监事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替补、选举部分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选举李树青、金朝霞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选举高岱宗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学习传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监事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韶春所作的批示;听取杨春山所作的理事会工作报告和高岱宗所作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彰2017年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财政厅、发改委等14位部门监事,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组长李岩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各盟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人事任免】  1月8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召开直属系统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任免的决定。根据决定,提名李树青、金朝霞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提名高岱宗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王政和不再担任党组成员和监事会主任职务,退休;郭桢不再担任巡视员职务,退休。2月8日,中共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批复金朝霞兼任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书记。

    【部门合作】  12月14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发文,进一步落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战略合作协议。12月21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荣誉】  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授予内蒙古赤峰市供销合作社、通辽市供销合作社、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供销合作社、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供销合作社、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供销合作社、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桑根达来供销合作社等8个单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月1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三等奖。8月10日,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内蒙古牧王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企业内蒙古新蒙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储运小组工会分会“自治区模范职工小家”称号。11月16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供销合作社等12家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通辽市扎鲁特旗玛拉沁艾力养牛专业合作社等16家专业合作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北堡乡阳湾村综合服务社等180个综合服务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成立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8月13日,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成立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撰稿人: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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