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9卷  /  农牧林水

2019卷

  • 森林保护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陈佰山

    党委副书记、局长

    闫宏光

    党委副书记

    赵宝军

    副局长

    韩锡波

     

    田凤奇

     

    曹起武

    总会计师

    周艳昌

    【概况】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单位。负责管理的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生态主体功能区面积1067万公顷,森林面积837.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8.39%,活立木总蓄积10.33亿立方米。其森林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碳汇制氧、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着我国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呼伦贝尔草原和东北粮食主产区的生态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森林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征占用林地管理规定,制定出台《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林地管理办法》,对103个林地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行事前介入和跟踪监管,坚决杜绝违法占用林地现象。完成980.9万公顷森林资源一类清查和233.3万公顷二类调查任务,编制19个林业局森林经营规划。森林督查工作实现全覆盖。推进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完成22.808万公顷开垦林地自然属性精准核查,配合属地政府推进社会属性精准核查,收回开垦林地0.235万公顷,还林0.133万公顷。编制完成《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规划》。开展森林资源执法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侵占林地、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862起,重点区域涉林案件呈断崖式下降。

    【森林资源管护】  修订完善管护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星级化管护标准,推进“多站合一”职能整合,提升管护站综合管理水平。争取资金4681万元,对139个管护站进行新建改造,对424个管护站点进行新能源升级。推进乌尔旗汉至温库吐通电线路建设。因地制宜对32个交通枢纽、关键节点的管护站点增加旅游驿站功能。安排奖补资金400万元,完成295座野外厕所环保达标改造。清理整顿违规家庭经济户134户。推进“河长制”,全面启动激流河流域生态保护行动。落实“绿盾”行动和环保要求,自查自纠,建档立卡,集中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存在的问题。

    【提升森林质量】  编制林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完成森林抚育任务39.07万公顷、补植补造1.8万公顷、人工造林0.2万公顷、退耕还林0.13万公顷、重点地段造林绿化247.67万公顷、森林保险植被恢复335.07万公顷、异地补植0.27万公顷。完成种子园经营237公顷、采穗圃经营273.33公顷、育苗作业142.87公顷产苗8438万株、球果采集36.5万公斤,调剂合格种子0.9万公斤。投入资金1600万元,开展苗圃基础设施填平补齐建设,保证林区造林苗木的基本需求。开展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6万公顷,全面完成“四率”指标。

    【自然保护地建设】  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汗马、根河源等8处湿地列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牛耳河、绰源两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挂牌。编制阿龙山敖鲁古雅、吉文布苏里、毕拉河百湖谷3处自治区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落实湿地红线制度,完成退耕还湿556.67公顷,退化湿地修复19.13公顷。推进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编制莫尔道嘎、毕拉河等12处保护小区总体规划。林区湿地保护小区总数26个,湿地保护面积突破63万公顷,湿地保护率52.5%。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时发现、上报非洲猪瘟疫情。

    【森林火灾防控】  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治防火工作宽、松、软现象。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9861万元建设7个防火项目。争取自治区调剂使用天保资金5亿元,建设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维修养护防火应急道路,购置防火车辆设备。争取国家防火应急道路试点项目,2016—2018年累计下达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8亿元,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360公里。自筹资金9442万元修复重点部位危旧桥涵,维修和购置防火设备,修缮防扑火营房等基础设施。推进总投资近4亿元的林区应急通讯指挥系统、森林火灾高危区数字超短波火场通信、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从应急通讯、内网、公网等方面弥补通信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源头治理,在重点时段实行全面“三清”、彻底封山、包片管护、靠前驻防。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快速处置24起雷电火灾,当日灭火率91.7%。特别是高效扑救了汗马、北部原始林区阿巴河森林火灾,将损失降到最低。2018年林区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同比下降40%和51%,森林受害率0.7‰,未发生人为森林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得耳布尔林业局取得连续60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

    【依法治林】  《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施行。协调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护大兴安岭生态系统14条意见》,建立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为开展生态损害补偿开辟新途径。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五年间林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分别增加10.17万公顷、8874万立方米、0.95个百分点,达到837.02万公顷、9.41亿立方米、78.39%,森林面积扩大,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建设成效走在国有林区前列。

    【巩固“两供一业”移交成果】  依法合规履行“两供一业”人员、资产、负债移交各项手续,累计拨付“两供一业”人员费用4.94亿元,保障移交人员权益。

    【森林管护、经营、防火内部购买服务改革】  按照《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各项实施办法,完善购买计划、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管、考核评价等业务流程,构建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动态管控机制,促进人员、资金等生产要素向一线流动,激发体制机制活力。2018年,林区森林管护全部签订内部购买服务合同;森林经营由上年的6个试点转向全面推开,全林区共有246个单位、546个森林经营工队、9796名作业人员从事森林经营购买服务工作。森林防火根据林区南北差异,实行局与局之间异地购买服务,在少数农林交错地带探索开展社会化购买服务。

    【管理运行体系】  修订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将年度考核中生态建设指标权重调整到50%,建立健全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为主要指标的生态保护建设绩效考核体系。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阿尔山、满归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试点工作得到国家认可。乌尔旗汉森林经营方案实施试点工作迈出步伐。阿尔山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组织上报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推进林区国家公园建设。

    【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  林区94个重点旅游项目列入《呼伦贝尔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104个旅游项目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避让范围。满归红豆康养小镇入选自治区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名单;莫尔道嘎林业局入选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满归红豆小镇、阿里河相思谷森林特色小镇入选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名单;得耳布尔林业局入选“中国森林康养基地”。支持根河积极发展驯鹿产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强化,4条旅游公路、根河源房车自驾车露营基地等项目先后完工。举办森林旅游节系列活动,扩大林区旅游影响面。

    【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食用菌栽培、森林碳汇等接续替代产业】  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超过0.24万公顷,中草药种植面积超过0.067万公顷,特种动物养殖规模1万余头。加强天然野生资源保护利用,执行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管理办法,严控采青、掠青、盗采偃松林果、笃斯越橘、兴安杜鹃等行为。碳汇产业稳步推进,天然次生林经营碳汇方法学开发等三个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课题进入评审阶段。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统计数据库,完成自2008年以后林区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完成情况等数据信息录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严防建设内容与预算内容不符,建设资金超范围、超标准等现象,构建从项目内容到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

    【审计稽查】  对所属20个单位开展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40个单位开展2017年度财务收支及绩效考核目标审计;对19个单位开展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跟踪审计;对所属各单位天然林停伐、湿地保护、森林抚育补助等财政专项资金,10个单位85个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开展专项稽查,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  完成12座加油站地埋双层油罐安全达标改造。对重点工程、危险化学品、输电线路、森林旅游等关键环节和项目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年无一般级别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人力资源管理】  按照巡视整改要求,重点整治“吃空饷”问题。强化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结合林区改革发展需求,围绕林业基础知识、森林资源监测、卫星遥感应用技术、森林抚育技术规程等重点领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660人次。与专业院校合作,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管理等富余职工转岗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学员199人次。

    【拓展职工增收渠道】  严格按照投标程序选择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各管理人,完成合同备案、专户开设等前期工作;注入收缴资金2.9亿元,全面启动投资运营,职工的“钱袋子”更加充实。将重大生态工程和国土绿化项目作为林区最大产业,编制完成了林区国土绿化3年专项行动、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等规划方案,全力争取投入、引进资金、盘活存量,引导职工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增加收入。安排资金2077.5万元对从事森林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补;安排资金1500万元对防火期间驻防、检查、巡护、瞭望及后勤人员进行补助;落实夫妻管护站补助资金。

    【职工群众生活保障】  核定审批各类退休、退职1511人。垫付资金1.34亿元,保证剥离企业办社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增资资金按时发放,落实已去世人员抚恤金。协调属地政府,为181名家庭困难的混岗集体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共筹集发放送温暖资金1113万元。全年发放家庭经济无息贷款1836万元,扶持家庭经济户737户,带动就业2261人。

    【林区公路建设】  牙克石至根河256公里二级公路将开工建设,960公里资源路、1715公里通林场路纳入国家支持范围,下达计划和部分建设资金。

    (撰稿人:郑伟)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森林保护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陈佰山

    党委副书记、局长

    闫宏光

    党委副书记

    赵宝军

    副局长

    韩锡波

     

    田凤奇

     

    曹起武

    总会计师

    周艳昌

    【概况】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单位。负责管理的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生态主体功能区面积1067万公顷,森林面积837.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8.39%,活立木总蓄积10.33亿立方米。其森林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保育土壤、碳汇制氧、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着我国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呼伦贝尔草原和东北粮食主产区的生态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森林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征占用林地管理规定,制定出台《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林地管理办法》,对103个林地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行事前介入和跟踪监管,坚决杜绝违法占用林地现象。完成980.9万公顷森林资源一类清查和233.3万公顷二类调查任务,编制19个林业局森林经营规划。森林督查工作实现全覆盖。推进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完成22.808万公顷开垦林地自然属性精准核查,配合属地政府推进社会属性精准核查,收回开垦林地0.235万公顷,还林0.133万公顷。编制完成《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规划》。开展森林资源执法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侵占林地、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862起,重点区域涉林案件呈断崖式下降。

    【森林资源管护】  修订完善管护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星级化管护标准,推进“多站合一”职能整合,提升管护站综合管理水平。争取资金4681万元,对139个管护站进行新建改造,对424个管护站点进行新能源升级。推进乌尔旗汉至温库吐通电线路建设。因地制宜对32个交通枢纽、关键节点的管护站点增加旅游驿站功能。安排奖补资金400万元,完成295座野外厕所环保达标改造。清理整顿违规家庭经济户134户。推进“河长制”,全面启动激流河流域生态保护行动。落实“绿盾”行动和环保要求,自查自纠,建档立卡,集中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存在的问题。

    【提升森林质量】  编制林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完成森林抚育任务39.07万公顷、补植补造1.8万公顷、人工造林0.2万公顷、退耕还林0.13万公顷、重点地段造林绿化247.67万公顷、森林保险植被恢复335.07万公顷、异地补植0.27万公顷。完成种子园经营237公顷、采穗圃经营273.33公顷、育苗作业142.87公顷产苗8438万株、球果采集36.5万公斤,调剂合格种子0.9万公斤。投入资金1600万元,开展苗圃基础设施填平补齐建设,保证林区造林苗木的基本需求。开展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6万公顷,全面完成“四率”指标。

    【自然保护地建设】  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汗马、根河源等8处湿地列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牛耳河、绰源两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挂牌。编制阿龙山敖鲁古雅、吉文布苏里、毕拉河百湖谷3处自治区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落实湿地红线制度,完成退耕还湿556.67公顷,退化湿地修复19.13公顷。推进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编制莫尔道嘎、毕拉河等12处保护小区总体规划。林区湿地保护小区总数26个,湿地保护面积突破63万公顷,湿地保护率52.5%。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时发现、上报非洲猪瘟疫情。

    【森林火灾防控】  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治防火工作宽、松、软现象。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9861万元建设7个防火项目。争取自治区调剂使用天保资金5亿元,建设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维修养护防火应急道路,购置防火车辆设备。争取国家防火应急道路试点项目,2016—2018年累计下达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8亿元,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360公里。自筹资金9442万元修复重点部位危旧桥涵,维修和购置防火设备,修缮防扑火营房等基础设施。推进总投资近4亿元的林区应急通讯指挥系统、森林火灾高危区数字超短波火场通信、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从应急通讯、内网、公网等方面弥补通信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源头治理,在重点时段实行全面“三清”、彻底封山、包片管护、靠前驻防。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快速处置24起雷电火灾,当日灭火率91.7%。特别是高效扑救了汗马、北部原始林区阿巴河森林火灾,将损失降到最低。2018年林区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同比下降40%和51%,森林受害率0.7‰,未发生人为森林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得耳布尔林业局取得连续60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

    【依法治林】  《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施行。协调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护大兴安岭生态系统14条意见》,建立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为开展生态损害补偿开辟新途径。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五年间林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分别增加10.17万公顷、8874万立方米、0.95个百分点,达到837.02万公顷、9.41亿立方米、78.39%,森林面积扩大,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建设成效走在国有林区前列。

    【巩固“两供一业”移交成果】  依法合规履行“两供一业”人员、资产、负债移交各项手续,累计拨付“两供一业”人员费用4.94亿元,保障移交人员权益。

    【森林管护、经营、防火内部购买服务改革】  按照《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各项实施办法,完善购买计划、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管、考核评价等业务流程,构建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动态管控机制,促进人员、资金等生产要素向一线流动,激发体制机制活力。2018年,林区森林管护全部签订内部购买服务合同;森林经营由上年的6个试点转向全面推开,全林区共有246个单位、546个森林经营工队、9796名作业人员从事森林经营购买服务工作。森林防火根据林区南北差异,实行局与局之间异地购买服务,在少数农林交错地带探索开展社会化购买服务。

    【管理运行体系】  修订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将年度考核中生态建设指标权重调整到50%,建立健全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为主要指标的生态保护建设绩效考核体系。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阿尔山、满归建设用地变更登记试点工作得到国家认可。乌尔旗汉森林经营方案实施试点工作迈出步伐。阿尔山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组织上报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推进林区国家公园建设。

    【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  林区94个重点旅游项目列入《呼伦贝尔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104个旅游项目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避让范围。满归红豆康养小镇入选自治区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培育名单;莫尔道嘎林业局入选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满归红豆小镇、阿里河相思谷森林特色小镇入选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名单;得耳布尔林业局入选“中国森林康养基地”。支持根河积极发展驯鹿产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强化,4条旅游公路、根河源房车自驾车露营基地等项目先后完工。举办森林旅游节系列活动,扩大林区旅游影响面。

    【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食用菌栽培、森林碳汇等接续替代产业】  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超过0.24万公顷,中草药种植面积超过0.067万公顷,特种动物养殖规模1万余头。加强天然野生资源保护利用,执行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管理办法,严控采青、掠青、盗采偃松林果、笃斯越橘、兴安杜鹃等行为。碳汇产业稳步推进,天然次生林经营碳汇方法学开发等三个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课题进入评审阶段。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统计数据库,完成自2008年以后林区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完成情况等数据信息录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严防建设内容与预算内容不符,建设资金超范围、超标准等现象,构建从项目内容到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

    【审计稽查】  对所属20个单位开展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40个单位开展2017年度财务收支及绩效考核目标审计;对19个单位开展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跟踪审计;对所属各单位天然林停伐、湿地保护、森林抚育补助等财政专项资金,10个单位85个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开展专项稽查,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  完成12座加油站地埋双层油罐安全达标改造。对重点工程、危险化学品、输电线路、森林旅游等关键环节和项目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年无一般级别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人力资源管理】  按照巡视整改要求,重点整治“吃空饷”问题。强化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结合林区改革发展需求,围绕林业基础知识、森林资源监测、卫星遥感应用技术、森林抚育技术规程等重点领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660人次。与专业院校合作,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管理等富余职工转岗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学员199人次。

    【拓展职工增收渠道】  严格按照投标程序选择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各管理人,完成合同备案、专户开设等前期工作;注入收缴资金2.9亿元,全面启动投资运营,职工的“钱袋子”更加充实。将重大生态工程和国土绿化项目作为林区最大产业,编制完成了林区国土绿化3年专项行动、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等规划方案,全力争取投入、引进资金、盘活存量,引导职工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增加收入。安排资金2077.5万元对从事森林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补;安排资金1500万元对防火期间驻防、检查、巡护、瞭望及后勤人员进行补助;落实夫妻管护站补助资金。

    【职工群众生活保障】  核定审批各类退休、退职1511人。垫付资金1.34亿元,保证剥离企业办社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增资资金按时发放,落实已去世人员抚恤金。协调属地政府,为181名家庭困难的混岗集体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共筹集发放送温暖资金1113万元。全年发放家庭经济无息贷款1836万元,扶持家庭经济户737户,带动就业2261人。

    【林区公路建设】  牙克石至根河256公里二级公路将开工建设,960公里资源路、1715公里通林场路纳入国家支持范围,下达计划和部分建设资金。

    (撰稿人:郑伟)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