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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卷

  • 公共卫生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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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5元。启动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163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呼和浩特市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获得141万元资金奖励。全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3.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生儿访视率85.32%,产后访视率85.21%,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02%;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180万人,规范管理率66.46%;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46万人,规范管理率64.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9.53%;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8.88%。

    【重大疾病防控】  2018年,全区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92344例,较2017年下降2.24%。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69461例,较2017年上升2.74%;死亡132例,较2017年上升60.42%。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22883例,较2017年下降14.78%;死亡1人,较2017年减少1例。报告发病居前五位的病种是乙肝、肺结核、手足口病、梅毒和布病。报告死亡居前三位的是肺结核、艾滋病和乙肝。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12个盟市57个旗县(市、区)全面开展鼠疫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率和疫点处置率均达到100%,对2个盟市4个旗县发生的鼠间疫情进行有效处置,共检出鼠疫菌18株,全年未发生人间鼠疫疫情。在7个盟市启动“一站式”服务,艾滋病病毒监测较2017年同期增长11.9%。全区筛查结核病人数达到总人口数的2‰。开展全区人间布病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区布病患者专档管理建档率98.48%,患者规范治疗率96.59%,治疗率88.19%,慢性化率9.47%。全区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9.52%,81个旗县全部更新配备疫苗冷藏车。全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5个盟市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全区累计建设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7个、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75个,发布《内蒙古健康白皮书》。9月,组织完成全区地方病防治“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12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实施自治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37‰,103个旗县(市、区)综合医院全部设立精神科,80%的旗县开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全区精神科医师增加到649名,12个盟市均开展精神科家庭医师签约服务,6个盟市签约率100%。启动12320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在3个盟市启动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

    【卫生应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调整组建8支自治区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全区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培训17848人次,开展演练423次,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起,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75余起。开展“一县两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区103个旗县、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盟市综合疾控机构均达到卫生应急规范化要求。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基本物资装备储备目录(2018版)》,自治区本级投入242万元经费,为各盟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的疾控中心、旗县及自治区卫生应急队伍购置卫生应急装备。6个盟市的医疗机构与航空公司建立航空救援协议,打造陆空一体化医学救援体系。2018年共完成93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出动医疗卫生人员984人次,急救车辆423台次。

    【健康教育与促进】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5%。印发《关于“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自治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建设健康教育阵地,打造一批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一条街、一面墙、一个宣传栏。开展健康中国行、“一周两月”活动,2018年健康巡讲4万余场。6个旗县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开展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30%以上的二级医院和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和学校创建工作。贫困地区基本实现“一家一张明白纸、一家一个明白人、一家一份实用工具、一人一份健康教育处方”的工作目标。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和专家队伍。

    【健康内蒙古传播联盟】  2018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健康内蒙古传播联盟。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全区系统内外的医疗资源和教育、体育、科协等相关部门以及10多家自治区主流媒体共同缔结联盟,在联盟框架协议内开展战略合作,共同致力于健康内蒙古建设。该联盟建立和完善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的协调机制,全面推进落实健康内蒙古建设5大重点任务。联盟成立后,发布《健康内蒙古VIS视觉识别系统》和《内蒙古健康白皮书》,统一“健康内蒙古”公益品牌宣传标识,为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大学】  2018年10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大学成立,是全国首家由政府批准、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办的公益性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大学采取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的教学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设置固定教学场所,并走进社区、党政机关、高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基层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和指导,并借助网络平台及“远程医疗体系”等推出线上课程。依托“医联体”“健联体”等多种形式,培训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从业者,为全区大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理论、疾病预防常识、健康管理等服务,进而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和健康家庭等健康促进场所创建活动,截至2018年底,建成健康促进医院165家、健康促进学校1580所、健康社区1112个。在已建成健康促进县61个和慢病示范区30个的基础上,2018年启动22个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和48个自治区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7个新申报的国家卫生城市(2018—2020年周期),完成自治区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验收。24个旗县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2017—2019年周期),将达到标准的21个旗县名单上报全国爱卫办。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和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建成自治区卫生城市,全区20个设市城市全部建成自治区卫生城市。3个旗县、79个苏木乡镇、1210个嘎查村创建成为自治区卫生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卫生监督】  在全区全面推行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查机制,2018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区共7823单(不含游泳场所),完成6452单,完成率82.47%,完结率98.88%。相比2017年,监督抽检完成率提高10.78个百分点,完结率提高4.83个百分点。2018各类专业类别完成情况为公共场所4117单,完成3115单,完成率75.66%,完结率98.54%;生活饮用水263单,完成249单,完成率94.68%,完结率100%;职业卫生31单,完成30单,完成率96.77%,完结率100%;放射卫生225单,完成202单,完成率89.78%,完结率100%;学校卫生549单,完成495单,完成率90.16%,完结率65.26%;传染病防治1123单,完成1031单,完成率91.81%,完结率100%。医疗卫生1468单,完成1291单,完成率87.94%,完结率99.86%;消毒产品7单,完成4单,完成率57.14%,完结率100%;餐饮具消毒20单,完成15单,完成率75%,完结率100%;血液安全11单,完成11单,完成率100%,完结率100%;计划生育9单,完成9单,完成率100%,完结率100%。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自治区网信办、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有关机构1619户,立案54件,责令改正49户,警告20户,责令停业整顿18户,罚款户(人)39次,罚款金额16.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9407万元,吊销行政许可资质1户,移送司法机关2户。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对生活饮用水、游泳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筹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督导检查。

    【食品安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自查和督查工作,全区13个监测机构在103个监测点共采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4038份,监测食品类别21类。其中,化学污染物有害因素监测完成检测样品2235份,上报数据24279条;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共计监测1803份样品。食源性疾病共上报17775例,采集样本1527例。食源性疾病监测未发现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显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风险可控。开展亚麻籽粉、生马乳、策格、嚼克、生驼乳、灭菌驼乳、驼乳粉、荒漠肉苁蓉等8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完成亚麻籽粉、生马乳、嚼克、灭菌驼乳、生驼乳、驼乳粉的标准文本,并公开征求意见。

    【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清理完成5部地方性法规,精神卫生条例被列入2019年自治区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21项,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18项,取消证明事项2项,实行“两证合一”,动态调整卫生健康行政权力清单。制定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履行公众参与等五个必经程序,完成电子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编制发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乌兰察布市等地区开展试点,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两个全覆盖。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3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应诉案件1件,接访390多人次,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未发生因执法不严、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上访或个人极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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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5元。启动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163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呼和浩特市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获得141万元资金奖励。全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3.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生儿访视率85.32%,产后访视率85.21%,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02%;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180万人,规范管理率66.46%;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46万人,规范管理率64.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9.53%;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8.88%。

    【重大疾病防控】  2018年,全区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92344例,较2017年下降2.24%。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69461例,较2017年上升2.74%;死亡132例,较2017年上升60.42%。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22883例,较2017年下降14.78%;死亡1人,较2017年减少1例。报告发病居前五位的病种是乙肝、肺结核、手足口病、梅毒和布病。报告死亡居前三位的是肺结核、艾滋病和乙肝。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12个盟市57个旗县(市、区)全面开展鼠疫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率和疫点处置率均达到100%,对2个盟市4个旗县发生的鼠间疫情进行有效处置,共检出鼠疫菌18株,全年未发生人间鼠疫疫情。在7个盟市启动“一站式”服务,艾滋病病毒监测较2017年同期增长11.9%。全区筛查结核病人数达到总人口数的2‰。开展全区人间布病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区布病患者专档管理建档率98.48%,患者规范治疗率96.59%,治疗率88.19%,慢性化率9.47%。全区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9.52%,81个旗县全部更新配备疫苗冷藏车。全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5个盟市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全区累计建设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7个、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75个,发布《内蒙古健康白皮书》。9月,组织完成全区地方病防治“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12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实施自治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37‰,103个旗县(市、区)综合医院全部设立精神科,80%的旗县开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全区精神科医师增加到649名,12个盟市均开展精神科家庭医师签约服务,6个盟市签约率100%。启动12320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在3个盟市启动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

    【卫生应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调整组建8支自治区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全区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培训17848人次,开展演练423次,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起,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75余起。开展“一县两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区103个旗县、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盟市综合疾控机构均达到卫生应急规范化要求。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基本物资装备储备目录(2018版)》,自治区本级投入242万元经费,为各盟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的疾控中心、旗县及自治区卫生应急队伍购置卫生应急装备。6个盟市的医疗机构与航空公司建立航空救援协议,打造陆空一体化医学救援体系。2018年共完成93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出动医疗卫生人员984人次,急救车辆423台次。

    【健康教育与促进】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5%。印发《关于“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自治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建设健康教育阵地,打造一批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一条街、一面墙、一个宣传栏。开展健康中国行、“一周两月”活动,2018年健康巡讲4万余场。6个旗县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开展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30%以上的二级医院和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和学校创建工作。贫困地区基本实现“一家一张明白纸、一家一个明白人、一家一份实用工具、一人一份健康教育处方”的工作目标。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健康教育专家库和专家队伍。

    【健康内蒙古传播联盟】  2018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健康内蒙古传播联盟。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全区系统内外的医疗资源和教育、体育、科协等相关部门以及10多家自治区主流媒体共同缔结联盟,在联盟框架协议内开展战略合作,共同致力于健康内蒙古建设。该联盟建立和完善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的协调机制,全面推进落实健康内蒙古建设5大重点任务。联盟成立后,发布《健康内蒙古VIS视觉识别系统》和《内蒙古健康白皮书》,统一“健康内蒙古”公益品牌宣传标识,为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大学】  2018年10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大学成立,是全国首家由政府批准、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办的公益性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大学采取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的教学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设置固定教学场所,并走进社区、党政机关、高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基层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和指导,并借助网络平台及“远程医疗体系”等推出线上课程。依托“医联体”“健联体”等多种形式,培训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从业者,为全区大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理论、疾病预防常识、健康管理等服务,进而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和健康家庭等健康促进场所创建活动,截至2018年底,建成健康促进医院165家、健康促进学校1580所、健康社区1112个。在已建成健康促进县61个和慢病示范区30个的基础上,2018年启动22个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和48个自治区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7个新申报的国家卫生城市(2018—2020年周期),完成自治区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验收。24个旗县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2017—2019年周期),将达到标准的21个旗县名单上报全国爱卫办。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和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建成自治区卫生城市,全区20个设市城市全部建成自治区卫生城市。3个旗县、79个苏木乡镇、1210个嘎查村创建成为自治区卫生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卫生监督】  在全区全面推行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查机制,2018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区共7823单(不含游泳场所),完成6452单,完成率82.47%,完结率98.88%。相比2017年,监督抽检完成率提高10.78个百分点,完结率提高4.83个百分点。2018各类专业类别完成情况为公共场所4117单,完成3115单,完成率75.66%,完结率98.54%;生活饮用水263单,完成249单,完成率94.68%,完结率100%;职业卫生31单,完成30单,完成率96.77%,完结率100%;放射卫生225单,完成202单,完成率89.78%,完结率100%;学校卫生549单,完成495单,完成率90.16%,完结率65.26%;传染病防治1123单,完成1031单,完成率91.81%,完结率100%。医疗卫生1468单,完成1291单,完成率87.94%,完结率99.86%;消毒产品7单,完成4单,完成率57.14%,完结率100%;餐饮具消毒20单,完成15单,完成率75%,完结率100%;血液安全11单,完成11单,完成率100%,完结率100%;计划生育9单,完成9单,完成率100%,完结率100%。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自治区网信办、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有关机构1619户,立案54件,责令改正49户,警告20户,责令停业整顿18户,罚款户(人)39次,罚款金额16.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9407万元,吊销行政许可资质1户,移送司法机关2户。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对生活饮用水、游泳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筹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督导检查。

    【食品安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自查和督查工作,全区13个监测机构在103个监测点共采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4038份,监测食品类别21类。其中,化学污染物有害因素监测完成检测样品2235份,上报数据24279条;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共计监测1803份样品。食源性疾病共上报17775例,采集样本1527例。食源性疾病监测未发现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显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风险可控。开展亚麻籽粉、生马乳、策格、嚼克、生驼乳、灭菌驼乳、驼乳粉、荒漠肉苁蓉等8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完成亚麻籽粉、生马乳、嚼克、灭菌驼乳、生驼乳、驼乳粉的标准文本,并公开征求意见。

    【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清理完成5部地方性法规,精神卫生条例被列入2019年自治区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21项,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18项,取消证明事项2项,实行“两证合一”,动态调整卫生健康行政权力清单。制定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履行公众参与等五个必经程序,完成电子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编制发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乌兰察布市等地区开展试点,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两个全覆盖。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3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应诉案件1件,接访390多人次,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未发生因执法不严、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上访或个人极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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