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卷

  • 质量技术监督
  • 发布时间: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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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

    霍武

    副局长

    吕金华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14个正处级处室(局),下设12个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1个,正处级11个),直属驻盟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13个(副处级),行政编制73个(自治区局本级),事业编制1138个,系统内在职人员(1091)人。

    【质量强区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将2018年作为质量提升行动年,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组织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12个组深入各盟市一线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精准分析研判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现状,督促指导全区质监系统有效推进质量提升行动部署落实,形成1个综合调研报告和12个盟市分报告,为自治区和各盟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了重要参考。落实质量强区工作措施,将质量工作纳入对自治区盟市领导班子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完成对12个盟市2017年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2018年发布的全国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自治区继续保持B级,全区质量水平稳中有进。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规程》地方标准,评选确定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3家,自治区政府进行了表彰。指导帮助企业及个人参加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比活动,伊利集团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卢仁峰高级技师获得中国质量奖个人提名奖。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组织16家企业参加首届全国品牌博览会。完成“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品牌发展规划、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培训,从源头夯实质量提升基础。

    【标准化战略】  深化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标准化战略合作,印发2018年行动计划。落实标准化战略工作措施,自治区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备案地方标准233项,下达3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477项。全区累计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56个。制定《内蒙古制修订地方标准指南》,为支撑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提供标准立项方向。联合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牧业、林业部门推出领航标准54个。组织59家企业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自查清理970项地方标准(含计划项目)。组织全区2125家企业自我公开声明6233项标准,涵盖10230种产品。培育蒙牛乳业集团创建乳业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发布团体标准44项。拓展标准化工作领域,发布8项精准扶贫地方标准。开展党建标准化试点,编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标准化手册》,制定“标准化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全面宣传贯彻标准化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两次标准化工作发布会,组织“全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农牧业标准化高层论坛”“世界标准日主旨演讲会”等会议和论坛。

    【计量监督管理】  加强计量体系建设,受理新建计量标准180项、计量标准复查241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4项。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545046台(件),合格率97.8%。制发《推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2018年行动计划》。强化能源计量工作,联合发改委印发《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建设和碳计量技术的研究,现场验收能源计量示范单位15家。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开展医用计量器具、加油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加油机、砝码、百分表和铂电阻温度计标准装置计量比对工作。围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计量服务需求,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中小企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等专项行动。评选65家“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  规范认证活动,整治认证乱象。抽查质量管理体系、有机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580家,对12家企业进行后处理。配合国家认监委完成123批次流通领域的电线电缆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合格率74.8%。开展认证活动现场见证检查,覆盖认证机构80%以上。协助认证机构按时完成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效率,制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实施的通知》,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对延续资质的机构取消现场评审,试点委托包头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材料554家(含扩项),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构总数达1151家。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对12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36家机构进行约谈。配合国家认监委完成1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和10家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4家机构进行处罚。组织1106家机构完成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对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飞行检查中查出问题的8家机构进行整改跟踪验证,注销1家机构证书。组织建材、食品、职业安全等领域的486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工作,满意率达96.1%。

     

    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自治区计量院燃气表检定实验室了解强制检定工作情况,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常军政及自治区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陪同调研。(田伟 摄)

     

    【产品质量监督】  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分两批对8类85种3076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93.4%;对5个类别22种1071批次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完成国家下放许可产品的承接及受理、后置审查权限委托下放、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等工作,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对砂轮、建筑防水卷材、化肥等17种产品生产许可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开展“先证后核”“一企一证”“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压减申请材料,对一家企业多个产品实施合并审查,许可时间大幅压缩。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极大方便企业的申请办证程序。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工业产品获证企业1068家(总局发证251家,自治区发证817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食品相关产品、水泥、铁路简支梁、“地条钢”、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获证企业证后检查。围绕水泥等重点产品,开展无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共对101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36项并进行监督整改。印发《关于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培育创建活动的通知》《“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周”教育活动。

    开展煤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按照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煤炭市场监管工作,对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及时部署印发《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切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安排部署相关检查、抽查、督查工作。

    2018年10月,安排部署180批次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150批次风险监测。完成177批次监督抽查任务,不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75.1%;完成150批次风险监测任务,有28批次不符合,符合率为81.3%。相关情况已向自治区政府报告,并通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测等单位16923家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051份,立案263件,责令停产停业30家,查封、扣押特种设备2011台套,经济处罚1401.24万元。抽查特种设备获证企业878家、考试机构15家,检验特种设备152285台件。受理特种设备投诉举报703件,办结率99.86%。开展春节、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生产、使用单位28家,涉及特种设备715台,排查隐患79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重点场所1074家,发现安全隐患1932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75份,整改1535件,立案40件,封停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210台件。组织开展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29条客运索道以及230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隐患110项,及时组织隐患治理“回头看”,整改合格率为90%,对不合格设备进行封存、调整参数处理。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特种设备执法能力培训,组织全系统706人通过B类安全监察员换证考试。全区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2起,万台死亡人数为0.0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执法打假】  开展“质检利剑”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持续推进“双打”工作。对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等产品开展专项打假行动,立案78起,涉案货值59.72万元,查办大要案3起。对全区粮食主产区的滴灌带产品生产企业和乌兰察布市化德地区的絮片类产品开展区域集中整治。对各大中型超市商城销售卖场的2000余种商品进行了条码检查。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对两起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加强缺陷产品召回,抽查3个盟市4家企业14个批次的学生课业簿册,责令一家企业对存在缺陷的6000册课业簿册进行召回。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分中心作用,推送涉嫌侵权假冒伪劣羊绒制品相关产品信息60894条,编制上报《老年手机产品网络数据违法线索排查分析报告》《电子计价秤网络线索排查报告》等。强化执法打假分中心能力建设,与京东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共同打击侵权假冒、数据共享、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科研开发、建设和技术改革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法制建设与“放管服”改革】  推进法制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制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推进“放管服”改革,升级改造业务受理系统,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现让企业办事、办证“键对键”。完成“基础清单”标准编制,与自治区审改办共同研制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等四项地方标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成审查细则和服务指南事项标准207个,升级网上审批系统,构建三级网上行政审批平台。调整权责清单,下放行政权力92项,取消27项,保留78项。优化公共服务,公开招标确定3家评审服务机构,全年受理行政许可1455件,发证167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编制政务公开基本指导目录,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向自治区政府上报政务信息78条。强化行政信息“双公示”制度,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行政许可信息1359条。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对531件公文进行清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完成了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兴安盟等盟市检查工作。

    【科技研究与质检中心管理】  加强科技项目研究。完善科技管理制度,修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级质量检验中心管理办法》等,成立科技攻关与应用重点专项课题组,有效规范了科研工作管理。抓好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管理工作,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及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11项,获得重大专项立项5项,争取项目专项资金共计950万元;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8项;下达系统内科技计划项目19项、能力建设项目3项;对质检总局、自治区和质监系统内立项的67个科技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石化院”)承担的国家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通过验收。深化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首个厅际科技合作事项,自治区石化院仪器设备加入内蒙古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参加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强化质检中心管理,对6个国家级、17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的科研水平、技术能力、内部管理等进行自查与考核,督导3个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科普中心加快建设进度,协调质检总局开展国家中心验收、批筹工作。对1家自治区质检中心的技术能力、检验场地及仪器设备等方面进行审查。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质监综合业务系统,研究开发质监政务综合系统,开发建设质量信息大数据中心,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察监管等信息进行归集分析,强化指廊大数据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市场提供信息引导,为质量监管提供依据。

    【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强化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为质量技术监督和市场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计量院”)投资1.83亿元的科研基地(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全部完成,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分院(与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合建)项目稳步推进,自治区计量院承担的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获得发改委批准立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质检院”)取得农业部CATL资质机构审查,获得农产品检测参数能力333项,在服务业质量监测、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依稀简称“自治区纤检局”)参与修订ISO国际标准1项,完成8项国家标准立项答辩,检测仪器研发、方法研究、标准化养殖推广等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推进毛绒公证检验,完成绵羊毛公证检验539批次23379.96吨,山羊绒601批次5312.36吨,山羊绒收储601批4631.05吨。自治区标准化院国家标准馆藏新增题录1.1万条、电子标准文本2万册、纸质标准文本1619份。拥有标准题录130万条、电子全文标准信息14万份、纸质标准文本9.8万份。新增商品条码系统成员1021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保有量达到4900家,新增使用商品条码产品2.1万种,拥有全区法人单位基础信息150万条。自治区锅检院投入资金732.32万元,购置先进设备127台套,提升全院装备水平。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特检院”)筹建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防爆设备及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顺利验收。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以下简称“自治区建材院”)取得国建联信认证中心考核认证四星级证书,承担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自治区石化院参与起草的10个国家标准和1个行业标准全部发布实施,自治区石化院在国家质检总局分类监管考核中连续5年被评为Ⅰ类机构,积极拓展检测市场,先后中标国家能源局东三省、西北四省的抽检任务以及宁夏、山西等外省区产品抽检任务。自治区电子院电子产品、建筑工程安全、信息工程检测以及12365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两化咨询服务和信息安全测评。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稀土院”)提升技术能力,检测参数由原来的60个增加到378个,能够检测稀土产业链各环节产品的综合性理化性能。各盟市特检所围绕地方特种设备检验需要,提升人员素质、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内部管理水平,为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  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各类面授培训班51个,培训7257人次,对全系统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予以监督检查。推荐1名中青年干部和3名基层干部参加国家质检总局进修学习,选派4名干部到基层挂职参与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厅处级干部外出学习11班次21人次,安排参加自治区“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9期24人、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进修班3期3人。推荐上报2018年度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草原之光硕士创业行动等各方面人才材料50余人次。开展2018年技术监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参加2018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共1000余人,领取2018年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312人。申报初级工程师104人,中级工程师162人,高级工程师78人,正高级工程师14人。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演讲比赛、主题讲堂等活动。自治区建材院、标准化院、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院三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特检院被评为呼和浩特市文明单位。完成定点帮扶工作。历时五年多时间编撰的《内蒙古自治区志·质量技术监督志》(上下册186万多字)由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是自治区第二轮已出版20本专业志书中唯一的上下册的彩印志书。

    【荣誉】

    1.自治区计量院专家团队成功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

    2.自治区计量院“F2等级砝码标准装置移动实验室研发”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3.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被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授予“全国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先进单位”。

    4.内蒙古石化院被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评为“2017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活动优秀单位”。

    5.内蒙古石化院被自治区科技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示范机构”。

    6.内蒙古纤维检验局被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2018年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

    7.内蒙古特检院图书阅览室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职工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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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

    霍武

    副局长

    吕金华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14个正处级处室(局),下设12个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1个,正处级11个),直属驻盟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13个(副处级),行政编制73个(自治区局本级),事业编制1138个,系统内在职人员(1091)人。

    【质量强区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将2018年作为质量提升行动年,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组织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12个组深入各盟市一线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精准分析研判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现状,督促指导全区质监系统有效推进质量提升行动部署落实,形成1个综合调研报告和12个盟市分报告,为自治区和各盟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了重要参考。落实质量强区工作措施,将质量工作纳入对自治区盟市领导班子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完成对12个盟市2017年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2018年发布的全国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自治区继续保持B级,全区质量水平稳中有进。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评审规程》地方标准,评选确定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3家,自治区政府进行了表彰。指导帮助企业及个人参加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比活动,伊利集团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卢仁峰高级技师获得中国质量奖个人提名奖。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组织16家企业参加首届全国品牌博览会。完成“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品牌发展规划、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培训,从源头夯实质量提升基础。

    【标准化战略】  深化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标准化战略合作,印发2018年行动计划。落实标准化战略工作措施,自治区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备案地方标准233项,下达3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477项。全区累计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56个。制定《内蒙古制修订地方标准指南》,为支撑质量提升、绿色发展提供标准立项方向。联合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牧业、林业部门推出领航标准54个。组织59家企业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自查清理970项地方标准(含计划项目)。组织全区2125家企业自我公开声明6233项标准,涵盖10230种产品。培育蒙牛乳业集团创建乳业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发布团体标准44项。拓展标准化工作领域,发布8项精准扶贫地方标准。开展党建标准化试点,编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标准化手册》,制定“标准化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全面宣传贯彻标准化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两次标准化工作发布会,组织“全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农牧业标准化高层论坛”“世界标准日主旨演讲会”等会议和论坛。

    【计量监督管理】  加强计量体系建设,受理新建计量标准180项、计量标准复查241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4项。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545046台(件),合格率97.8%。制发《推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2018年行动计划》。强化能源计量工作,联合发改委印发《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建设和碳计量技术的研究,现场验收能源计量示范单位15家。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开展医用计量器具、加油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加油机、砝码、百分表和铂电阻温度计标准装置计量比对工作。围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计量服务需求,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中小企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等专项行动。评选65家“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  规范认证活动,整治认证乱象。抽查质量管理体系、有机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580家,对12家企业进行后处理。配合国家认监委完成123批次流通领域的电线电缆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合格率74.8%。开展认证活动现场见证检查,覆盖认证机构80%以上。协助认证机构按时完成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效率,制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实施的通知》,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对延续资质的机构取消现场评审,试点委托包头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材料554家(含扩项),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构总数达1151家。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对12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36家机构进行约谈。配合国家认监委完成1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和10家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4家机构进行处罚。组织1106家机构完成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对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飞行检查中查出问题的8家机构进行整改跟踪验证,注销1家机构证书。组织建材、食品、职业安全等领域的486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工作,满意率达96.1%。

     

    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自治区计量院燃气表检定实验室了解强制检定工作情况,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常军政及自治区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陪同调研。(田伟 摄)

     

    【产品质量监督】  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分两批对8类85种3076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93.4%;对5个类别22种1071批次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完成国家下放许可产品的承接及受理、后置审查权限委托下放、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等工作,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对砂轮、建筑防水卷材、化肥等17种产品生产许可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开展“先证后核”“一企一证”“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压减申请材料,对一家企业多个产品实施合并审查,许可时间大幅压缩。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极大方便企业的申请办证程序。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工业产品获证企业1068家(总局发证251家,自治区发证817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食品相关产品、水泥、铁路简支梁、“地条钢”、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获证企业证后检查。围绕水泥等重点产品,开展无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共对101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36项并进行监督整改。印发《关于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培育创建活动的通知》《“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食品安全宣传周”教育活动。

    开展煤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按照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煤炭市场监管工作,对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及时部署印发《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切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安排部署相关检查、抽查、督查工作。

    2018年10月,安排部署180批次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150批次风险监测。完成177批次监督抽查任务,不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75.1%;完成150批次风险监测任务,有28批次不符合,符合率为81.3%。相关情况已向自治区政府报告,并通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测等单位16923家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051份,立案263件,责令停产停业30家,查封、扣押特种设备2011台套,经济处罚1401.24万元。抽查特种设备获证企业878家、考试机构15家,检验特种设备152285台件。受理特种设备投诉举报703件,办结率99.86%。开展春节、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生产、使用单位28家,涉及特种设备715台,排查隐患79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重点场所1074家,发现安全隐患1932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75份,整改1535件,立案40件,封停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210台件。组织开展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29条客运索道以及230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隐患110项,及时组织隐患治理“回头看”,整改合格率为90%,对不合格设备进行封存、调整参数处理。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特种设备执法能力培训,组织全系统706人通过B类安全监察员换证考试。全区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2起,万台死亡人数为0.0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执法打假】  开展“质检利剑”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持续推进“双打”工作。对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等产品开展专项打假行动,立案78起,涉案货值59.72万元,查办大要案3起。对全区粮食主产区的滴灌带产品生产企业和乌兰察布市化德地区的絮片类产品开展区域集中整治。对各大中型超市商城销售卖场的2000余种商品进行了条码检查。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对两起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加强缺陷产品召回,抽查3个盟市4家企业14个批次的学生课业簿册,责令一家企业对存在缺陷的6000册课业簿册进行召回。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分中心作用,推送涉嫌侵权假冒伪劣羊绒制品相关产品信息60894条,编制上报《老年手机产品网络数据违法线索排查分析报告》《电子计价秤网络线索排查报告》等。强化执法打假分中心能力建设,与京东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共同打击侵权假冒、数据共享、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科研开发、建设和技术改革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法制建设与“放管服”改革】  推进法制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制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推进“放管服”改革,升级改造业务受理系统,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现让企业办事、办证“键对键”。完成“基础清单”标准编制,与自治区审改办共同研制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等四项地方标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成审查细则和服务指南事项标准207个,升级网上审批系统,构建三级网上行政审批平台。调整权责清单,下放行政权力92项,取消27项,保留78项。优化公共服务,公开招标确定3家评审服务机构,全年受理行政许可1455件,发证167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编制政务公开基本指导目录,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向自治区政府上报政务信息78条。强化行政信息“双公示”制度,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行政许可信息1359条。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对531件公文进行清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完成了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兴安盟等盟市检查工作。

    【科技研究与质检中心管理】  加强科技项目研究。完善科技管理制度,修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级质量检验中心管理办法》等,成立科技攻关与应用重点专项课题组,有效规范了科研工作管理。抓好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管理工作,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及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11项,获得重大专项立项5项,争取项目专项资金共计950万元;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8项;下达系统内科技计划项目19项、能力建设项目3项;对质检总局、自治区和质监系统内立项的67个科技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石化院”)承担的国家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通过验收。深化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首个厅际科技合作事项,自治区石化院仪器设备加入内蒙古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参加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强化质检中心管理,对6个国家级、17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的科研水平、技术能力、内部管理等进行自查与考核,督导3个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科普中心加快建设进度,协调质检总局开展国家中心验收、批筹工作。对1家自治区质检中心的技术能力、检验场地及仪器设备等方面进行审查。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质监综合业务系统,研究开发质监政务综合系统,开发建设质量信息大数据中心,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察监管等信息进行归集分析,强化指廊大数据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市场提供信息引导,为质量监管提供依据。

    【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强化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为质量技术监督和市场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计量院”)投资1.83亿元的科研基地(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全部完成,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分院(与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合建)项目稳步推进,自治区计量院承担的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获得发改委批准立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质检院”)取得农业部CATL资质机构审查,获得农产品检测参数能力333项,在服务业质量监测、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依稀简称“自治区纤检局”)参与修订ISO国际标准1项,完成8项国家标准立项答辩,检测仪器研发、方法研究、标准化养殖推广等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推进毛绒公证检验,完成绵羊毛公证检验539批次23379.96吨,山羊绒601批次5312.36吨,山羊绒收储601批4631.05吨。自治区标准化院国家标准馆藏新增题录1.1万条、电子标准文本2万册、纸质标准文本1619份。拥有标准题录130万条、电子全文标准信息14万份、纸质标准文本9.8万份。新增商品条码系统成员1021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保有量达到4900家,新增使用商品条码产品2.1万种,拥有全区法人单位基础信息150万条。自治区锅检院投入资金732.32万元,购置先进设备127台套,提升全院装备水平。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特检院”)筹建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防爆设备及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顺利验收。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以下简称“自治区建材院”)取得国建联信认证中心考核认证四星级证书,承担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自治区石化院参与起草的10个国家标准和1个行业标准全部发布实施,自治区石化院在国家质检总局分类监管考核中连续5年被评为Ⅰ类机构,积极拓展检测市场,先后中标国家能源局东三省、西北四省的抽检任务以及宁夏、山西等外省区产品抽检任务。自治区电子院电子产品、建筑工程安全、信息工程检测以及12365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两化咨询服务和信息安全测评。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稀土院”)提升技术能力,检测参数由原来的60个增加到378个,能够检测稀土产业链各环节产品的综合性理化性能。各盟市特检所围绕地方特种设备检验需要,提升人员素质、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内部管理水平,为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  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各类面授培训班51个,培训7257人次,对全系统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予以监督检查。推荐1名中青年干部和3名基层干部参加国家质检总局进修学习,选派4名干部到基层挂职参与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厅处级干部外出学习11班次21人次,安排参加自治区“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9期24人、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进修班3期3人。推荐上报2018年度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草原之光硕士创业行动等各方面人才材料50余人次。开展2018年技术监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参加2018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共1000余人,领取2018年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312人。申报初级工程师104人,中级工程师162人,高级工程师78人,正高级工程师14人。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演讲比赛、主题讲堂等活动。自治区建材院、标准化院、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院三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特检院被评为呼和浩特市文明单位。完成定点帮扶工作。历时五年多时间编撰的《内蒙古自治区志·质量技术监督志》(上下册186万多字)由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是自治区第二轮已出版20本专业志书中唯一的上下册的彩印志书。

    【荣誉】

    1.自治区计量院专家团队成功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

    2.自治区计量院“F2等级砝码标准装置移动实验室研发”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3.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被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授予“全国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先进单位”。

    4.内蒙古石化院被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评为“2017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活动优秀单位”。

    5.内蒙古石化院被自治区科技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示范机构”。

    6.内蒙古纤维检验局被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2018年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

    7.内蒙古特检院图书阅览室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职工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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