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卷

  • 巡视工作
  • 发布时间:01-19
  • 来源: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

    苑瑞先(女 3月任职)

    副主任

    周苏军

     

    宋秉杰

    建制巡视组领导名录

    巡视一组长

    郭荣祥

    巡视二组长

    李茂林

    巡视三组长

    杨卫平

    巡视一组副组长

    刘志雄(7月任职)

    巡视三组副组长

    千梅海(女 朝鲜族)

    巡视四组副组长

    高鹏

    巡视六组副组长

    吴艳刚(达斡尔族)

    巡视四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殷建设

    巡视五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包远征

    巡视六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王宏亮

    纪委副厅级检查员

    呼和巴特尔(蒙古族)

     

    寇桂峰

     

    刘长春(蒙古族)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于20044月设立。截至2018年底,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和6个建制巡视组成。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督查室和数据管理室。

    自治区巡视办2018年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9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巡视工作动员会、专项督查会、整改推进会安排任务、推动落实。

    【政治巡视】  2018年,巡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不断校准政治方向,督促和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2018年,十届自治区党委开展两轮巡视,即第三轮巡视和第四轮巡视。第三轮巡视对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河套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18所高校党委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局、残联7个厅局(群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选择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3个重点单位党委开展机动巡视;并对自治区财政厅及有关盟市、旗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上下联动巡视巡察。第四轮巡视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玉泉区、回民区,包头市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突泉县,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奈曼旗、扎鲁特旗,赤峰市巴林左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大仆寺旗,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卓资县、察右后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阿拉善盟阿左旗等30个旗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

    第十届党委第三、第四轮巡视共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各类问题2334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908件。

    【巡视】  按照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要求,自治区党委及时修订印发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并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重新梳理巡视对象,按照每年开展2个轮次、覆盖50个党组织的“施工图”和“进度表”,2018年巡视58个党组织。截至2018年底,十届党委已完成对106个党组织的巡视任务,覆盖率达到44%

    【巡察】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坚持以巡视标准来规范巡察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通报巡察进展、布置重点任务、压实巡察责任。开展巡察调研督导工作,深入12个盟市、61个旗县(市、区)进行调研,举办东西部盟市巡察干部培训班。盟市“一办三组”(其中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为“一办六组”)、旗县“一办两组”机构设置已经到位。强化联动巡视巡察,结合实际选择部分盟市、旗县(市、区)同步派出巡察组联动作业;指导和推动盟市旗县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覆盖1833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24228个,移交问题线索3074件,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彰显。

    【成果运用】  每轮巡视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巡视组长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在实行“双反馈”“双签收”基础上,将巡视报告中的重点问题梳理成立行立改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和党委书记点人点事清单,一并反馈给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巡视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完善整改措施2100多项,建立完善制度1100多项。2018年,会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组成7个督查组,对第二轮、第三轮巡视的58个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其中4个党组织被责令延期集中整改、延期公开。

    【监督重点】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紧跟党中央巡视工作创新步伐,细化梳理出50余项政治巡视清单,持续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弱项,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中之重,对有关旗县(市、区)和区直部门打赢三大攻坚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提交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不断把巡视工作推向纵深。

    【信息化建设】  2018年,建成智能化数据工作室,档案存放容量扩展到1万卷。运用自主开发的档案管理系统,对2004年巡视机构成立以来形成的文书档案和工作档案全部扫描转化为电子档案,实现了全文检索和基础信息自动统计。开展“大数据应用年”活动,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全面推开数据管理系统,推动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巡察机构全部接通纪检监察内网。内部刊物《内蒙古巡视巡察》累计发刊214期,刊登党中央精神、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信息1600多篇。

    【组织保障】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坚持把巡视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部分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和提拔使用,从区直单位和盟市选择一批后备干部到巡视机构挂职锻炼。强化党建工作,对党总支进行换届,制定加强临时党支部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撰稿人:刘晓峰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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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

    苑瑞先(女 3月任职)

    副主任

    周苏军

     

    宋秉杰

    建制巡视组领导名录

    巡视一组长

    郭荣祥

    巡视二组长

    李茂林

    巡视三组长

    杨卫平

    巡视一组副组长

    刘志雄(7月任职)

    巡视三组副组长

    千梅海(女 朝鲜族)

    巡视四组副组长

    高鹏

    巡视六组副组长

    吴艳刚(达斡尔族)

    巡视四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殷建设

    巡视五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包远征

    巡视六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王宏亮

    纪委副厅级检查员

    呼和巴特尔(蒙古族)

     

    寇桂峰

     

    刘长春(蒙古族)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于20044月设立。截至2018年底,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和6个建制巡视组成。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督查室和数据管理室。

    自治区巡视办2018年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9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巡视工作动员会、专项督查会、整改推进会安排任务、推动落实。

    【政治巡视】  2018年,巡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不断校准政治方向,督促和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2018年,十届自治区党委开展两轮巡视,即第三轮巡视和第四轮巡视。第三轮巡视对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河套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18所高校党委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局、残联7个厅局(群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选择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3个重点单位党委开展机动巡视;并对自治区财政厅及有关盟市、旗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上下联动巡视巡察。第四轮巡视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玉泉区、回民区,包头市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突泉县,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奈曼旗、扎鲁特旗,赤峰市巴林左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大仆寺旗,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卓资县、察右后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乌海市乌达区、海南区,阿拉善盟阿左旗等30个旗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

    第十届党委第三、第四轮巡视共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各类问题2334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908件。

    【巡视】  按照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要求,自治区党委及时修订印发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并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重新梳理巡视对象,按照每年开展2个轮次、覆盖50个党组织的“施工图”和“进度表”,2018年巡视58个党组织。截至2018年底,十届党委已完成对106个党组织的巡视任务,覆盖率达到44%

    【巡察】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坚持以巡视标准来规范巡察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通报巡察进展、布置重点任务、压实巡察责任。开展巡察调研督导工作,深入12个盟市、61个旗县(市、区)进行调研,举办东西部盟市巡察干部培训班。盟市“一办三组”(其中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为“一办六组”)、旗县“一办两组”机构设置已经到位。强化联动巡视巡察,结合实际选择部分盟市、旗县(市、区)同步派出巡察组联动作业;指导和推动盟市旗县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覆盖1833个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24228个,移交问题线索3074件,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彰显。

    【成果运用】  每轮巡视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巡视组长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在实行“双反馈”“双签收”基础上,将巡视报告中的重点问题梳理成立行立改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和党委书记点人点事清单,一并反馈给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巡视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完善整改措施2100多项,建立完善制度1100多项。2018年,会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组成7个督查组,对第二轮、第三轮巡视的58个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其中4个党组织被责令延期集中整改、延期公开。

    【监督重点】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紧跟党中央巡视工作创新步伐,细化梳理出50余项政治巡视清单,持续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弱项,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中之重,对有关旗县(市、区)和区直部门打赢三大攻坚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提交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不断把巡视工作推向纵深。

    【信息化建设】  2018年,建成智能化数据工作室,档案存放容量扩展到1万卷。运用自主开发的档案管理系统,对2004年巡视机构成立以来形成的文书档案和工作档案全部扫描转化为电子档案,实现了全文检索和基础信息自动统计。开展“大数据应用年”活动,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全面推开数据管理系统,推动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巡察机构全部接通纪检监察内网。内部刊物《内蒙古巡视巡察》累计发刊214期,刊登党中央精神、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信息1600多篇。

    【组织保障】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坚持把巡视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部分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和提拔使用,从区直单位和盟市选择一批后备干部到巡视机构挂职锻炼。强化党建工作,对党总支进行换届,制定加强临时党支部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撰稿人:刘晓峰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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