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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卷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发布时间:10-19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17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标准定额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管理处、城市执法监督处、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行政编制78名。

    【城市建设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双修”、城市“微改造”等,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预计全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60亿元。住建部对自治区4个全国“双修”试点城市开展评估。新增国家园林城市1个、国家园林县城5个。喀喇沁旗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依坡就势精准布局,选用成本低、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在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巴彦浩特镇入选全国“首届十佳小镇美学榜样”。推动扎兰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22条(片),历史建筑381处,城市文脉得到进一步保护和传承。

    城市精细化管理 贯彻落实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编制精细化管理标准,建成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的城市管理执法监管数据平台。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82%以上,新建小区100%。深入开展设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存量违法建设治理91.72%。结合“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涌现出“城管环卫一体化”“五级街长+N员”“路长制”“城市保洁以克论净”“城市女子中队”“物业菜单式管理”等一批服务模式和标准。鄂尔多斯市积极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乌海市、锡林浩特市、乌拉特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被住建部评为2019年度“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村镇建设】

    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制定《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建立危房改造月报告制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2019年,全年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8万户、竣工率100%80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实现“清零达标”。兴和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绩效奖励地区。坚持标准和目标不动摇,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切实做到“五个精准”。组织实施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地踏查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将问题整改与过程监管贯穿工作始终,强化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监督指导。

    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 加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牧区垃圾收运体系,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安排专项资金8200万元,支持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在突泉县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达到干净整洁目标的行政村(嘎查)9807个,占比88.86%1126个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整治994个,占比88.28%

    牧区改厕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试点示范开展牧区改厕工作。各地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环保达标的要求,合理确定牧户改厕模式。安排专项资金1.55亿元,支持33个牧业旗牧区改厕,推行正蓝旗牧区改厕试点做法,全年建成4万户牧区无害化卫生厕所。

    【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

    房地产市场调控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不断加大调控力度,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集中整治,全区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3041家、房地产开发项目1805个,约谈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149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433份,注销问题开发企业资质384个,对137起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与相关部门联合惩戒问题企业449家。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41.9亿元、同比增长18%,施工面积1.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5%,新开工面积370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5%,商品房销售面积2008.2万平方米、与2018年持平,销售额1243.9亿元、同比增长11.7%。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406.1亿元,贷款余额1106.2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78.6%

    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购房人无过错即办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集中办理、分类解决。推动各地通过“费证分离”“以函代证”“并联审批”等途径,切实解决回迁难、入住难、办证难问题。全区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845个、87.96万套,完成率分别为59.5%60%。推动落实网签备案全覆盖,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保障性安居工程 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5.3万套、开工率100.2%,基本建成4.6万套、完成率170.4%,完成投资147.7亿元。乌兰察布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城市。巴彦淖尔市积极探索“原地翻建”“改旧为新”的非成套住房改扩翻模式,走出一条既符合政策要求,又切合地方实际的棚改新路。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对新市民的保障力度,全年发放租赁补贴4.2万户,超额完成5327户,发放补贴7416万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党中央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全年开工4.5万户。自治区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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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17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标准定额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管理处、城市执法监督处、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行政编制78名。

    【城市建设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双修”、城市“微改造”等,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预计全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60亿元。住建部对自治区4个全国“双修”试点城市开展评估。新增国家园林城市1个、国家园林县城5个。喀喇沁旗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依坡就势精准布局,选用成本低、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在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巴彦浩特镇入选全国“首届十佳小镇美学榜样”。推动扎兰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22条(片),历史建筑381处,城市文脉得到进一步保护和传承。

    城市精细化管理 贯彻落实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编制精细化管理标准,建成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的城市管理执法监管数据平台。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82%以上,新建小区100%。深入开展设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存量违法建设治理91.72%。结合“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涌现出“城管环卫一体化”“五级街长+N员”“路长制”“城市保洁以克论净”“城市女子中队”“物业菜单式管理”等一批服务模式和标准。鄂尔多斯市积极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乌海市、锡林浩特市、乌拉特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被住建部评为2019年度“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村镇建设】

    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制定《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建立危房改造月报告制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2019年,全年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8万户、竣工率100%80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实现“清零达标”。兴和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绩效奖励地区。坚持标准和目标不动摇,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切实做到“五个精准”。组织实施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地踏查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将问题整改与过程监管贯穿工作始终,强化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监督指导。

    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 加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牧区垃圾收运体系,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安排专项资金8200万元,支持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在突泉县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达到干净整洁目标的行政村(嘎查)9807个,占比88.86%1126个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整治994个,占比88.28%

    牧区改厕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试点示范开展牧区改厕工作。各地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环保达标的要求,合理确定牧户改厕模式。安排专项资金1.55亿元,支持33个牧业旗牧区改厕,推行正蓝旗牧区改厕试点做法,全年建成4万户牧区无害化卫生厕所。

    【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

    房地产市场调控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不断加大调控力度,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集中整治,全区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3041家、房地产开发项目1805个,约谈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149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433份,注销问题开发企业资质384个,对137起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与相关部门联合惩戒问题企业449家。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41.9亿元、同比增长18%,施工面积1.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5%,新开工面积370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5%,商品房销售面积2008.2万平方米、与2018年持平,销售额1243.9亿元、同比增长11.7%。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406.1亿元,贷款余额1106.2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78.6%

    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购房人无过错即办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集中办理、分类解决。推动各地通过“费证分离”“以函代证”“并联审批”等途径,切实解决回迁难、入住难、办证难问题。全区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845个、87.96万套,完成率分别为59.5%60%。推动落实网签备案全覆盖,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保障性安居工程 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5.3万套、开工率100.2%,基本建成4.6万套、完成率170.4%,完成投资147.7亿元。乌兰察布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城市。巴彦淖尔市积极探索“原地翻建”“改旧为新”的非成套住房改扩翻模式,走出一条既符合政策要求,又切合地方实际的棚改新路。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对新市民的保障力度,全年发放租赁补贴4.2万户,超额完成5327户,发放补贴7416万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党中央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全年开工4.5万户。自治区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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