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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卷

  • 大数据发展  
  • 发布时间:10-18
  • 来源:
  •  

    【概况】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于201716日成立,为自治区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厅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规划投资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字经济发展处、数据资源管理处、网络与数据安全处、合作交流处9个处室。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共50名,2019年末实有41人。

    【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201610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党中央网信办批准内蒙古为国家8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之一。20181214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26项改革任务、65项具体改革事项。自治区大数据局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的工作部署,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明确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2019年,召开10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印发改革专刊8期,全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督查检查安排,赴自治区纪委监委、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等33个部门,对国家综合试验区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截至2019年底,65项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有21项已经完成,44项正在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截至2019年底,全区4G基站10.1万个,12个盟市均开通5G试验基站,三大运营商基本具备IPv6承载能力,全区网络出区总带宽达到18.97T(含数据中心)。工信部批复同意建设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 推进中国电信内蒙古云计算信息园(二期)、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二期)、华为云数据中心(二期)等续建项目,开工建设阿里巴巴信息港、苹果北方数据基地、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数据中心等项目,新签约中国银行金融科技信息中心等项目。全区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超过110万台,综合装几率超过60%。制定印发《自治区促进数据中心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北方节点、自治区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航天云网工业互联网平台、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平台、旷视人工智能超算平台等项目建设。伊利正在建设食品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正在组织建设自治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内蒙古分中心。

     


    923日,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开工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提供)

     

    415日,自治区首家人工智能超算平台落户和林格尔新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提供)

     

    【政务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自治区“云上北疆”大数据云平台(一期)完成初步验收,建成部分已投入使用,已承载自治区纪委监委、统计局等厅局大数据应用,沉淀数据2亿余条,正在开展数据治理和应用工作。平台获得“2019 IDC中国数字化转型运营模式转型领军者”和“2019 IDC中国数字化转型政府行业应用场景创新——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奖项。

    【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构建】 研究形成《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立项研制《大数据标准体系规范》《政务数据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等多项标准规范。进一步建设完善自治区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文化、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成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数据库,正在加快建设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整合库和相关主题数据库。

    【政务数据共享开放】 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二期)》和《自治区政务信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编制发布12个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和57个自治区部门单位的4251个政务数据资源目录、46808个信息项。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等40个部门拟建项目的目录预编审核工作。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资源申请受理、审核发布等工作。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 制定出台《自治区贯彻〈关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做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梳理完成第一批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共696个开放目录,5480个信息项,正在建设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政府治理大数据创新应用】 推动建设完善自治区智慧党建平台、纪检监察大数据应用平台、智慧公安、宏观决策分析系统、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智慧农牧业大数据平台、林草时空大数据平台、智慧水利大数据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重点项目,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大数据安全保障建设】 研究形成《自治区大数据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分析报告》《大数据安全标准体系编制规范》和《公共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正在建立健全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大数据应用安全、云平台防护、网络安全审查等管理制度。开展金融和重要领域密码应用工作。与有关单位主办“2019草原云谷大数据安全高峰论坛”“内蒙古首届网络安全论坛”等会议活动。

    【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断提升。自治区税务局“i税服务平台”,获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加快建设完善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养老云平台、教育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数据平台、城市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平台、气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等重点项目,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 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呼和浩特、包头石拐区、呼伦贝尔、鄂尔多斯、乌海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成效逐步显现,正在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自治区广电网络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综合利用广电网络及智能终端,着力解决农牧区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延伸,全区行政村通4G达到98%,贫困村通宽带达到98%

    【大数据技术产品创新体系建设】 重点引进蒙古文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大数据分析技术内蒙古工程实验室、草原畜牧业溯源内蒙古大数据工程实验室、清华大学分布式数据处理系统研究中心等,围绕基础理论、数字技术、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创新研究,发布全国首个蒙古文人工智能AI平台。正在引进国家互联网医疗工程实验室、工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在全区设立分中心。

    【数字产业化发展】 发挥数据中心规模优势,开展“以数招商”,培育上下游产业,推进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建设完善创维智能家电产业园、清华同方10万台服务器制造基地、显鸿科技蒙芯射频芯片、航天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核心区、乌兰察布中关村科技园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赤峰拓佳电子产业园等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产业数字化发展】 组织实施自治区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开展“万企登云”工程,举办内蒙古产业数字化发展峰会和内蒙古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高峰论坛,发挥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设一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工业上云企业突破1万家。建设完善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微软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孵化基地、蒙牛全球电商平台、蒙草草原生态产业大数据平台、货车帮内蒙古公路物流信息平台、东方国信BIM实训基地、京东智能无人配送基地、乌兰察布大数据服务外包基地、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等重点项目。推进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印发《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正在搭建,线下园区即将建成投用。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发挥自治区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大数据发展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作用,组织召开数字内蒙古建设交流座谈会,组织研究《自治区“十四五”数字内蒙古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已纳入自治区“十四五”专项规划。推动拟定《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大数据体制建设】 地方机构改革后,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设立大数据局,包头市、通辽市在工信局加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乌兰察布市在网信办加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其他盟市也明确了大数据管理部门,初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大数据工作机制。自治区大数据投资公司、大数据产业联合会、大数据学会、大数据与云计算标准委员会等行业企业协会开展丰富的产学研用活动,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大数据发展氛围。正在推动成立数字经济研究院和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改组大数据投资公司,组建“云上北疆”云平台运营公司。

     

    125日,内蒙古数字经济研究院揭牌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提供)

     

    【法规标准政策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列入自治区五年立法计划,完成年度立法调研和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加快大数据相关标准研制,参加3项国家标准研制,申请批复立项地方标准23项,发布2项。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发挥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引导设立13支可以投资大数据领域的产业基金,总规模89亿元。建立自治区大数据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初步完成摸底工作。

    【宣传和交流合作】 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北斗航天卫星应用科技集团、华为、腾讯等企业签订的协议,推动产业和应用落地发展。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交流,积极组织参加“数字中国”峰会、丝博会、中蒙博览会、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展会活动,宣传推介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建设成果。举办“2019大数据创新应用与数字中国建设发展大会”“2019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高性能计算机学术年会”“2019内蒙古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峰会”“内蒙古政务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发展高峰论坛”等会议活动,不断提升“云上北疆 中国数谷”知名度。建立健全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库,入库项目202个,项目总投资额1346亿元。不断创新“网络招商、平台招商、精准招商”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军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在推动建设数字内蒙古展示体验中心。

    【人才保障机制】 大数据高层次人才需求纳入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积极引进大数据高层次人才。自治区18所高校设立大数据相关专业,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高校与阿里、华为、青软、东方国信等企业合作开展大数据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内蒙古大数据应用技术学院、大数据网络学院建设。举办自治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专题研修班、赴美大数据专题学习等一系列培训学习和宣教活动,着力普及大数据相关知识,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数字素养不断提升。

    (撰稿人:李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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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于201716日成立,为自治区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厅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规划投资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字经济发展处、数据资源管理处、网络与数据安全处、合作交流处9个处室。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共50名,2019年末实有41人。

    【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201610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党中央网信办批准内蒙古为国家8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之一。20181214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26项改革任务、65项具体改革事项。自治区大数据局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的工作部署,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明确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2019年,召开10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印发改革专刊8期,全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督查检查安排,赴自治区纪委监委、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等33个部门,对国家综合试验区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截至2019年底,65项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有21项已经完成,44项正在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截至2019年底,全区4G基站10.1万个,12个盟市均开通5G试验基站,三大运营商基本具备IPv6承载能力,全区网络出区总带宽达到18.97T(含数据中心)。工信部批复同意建设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 推进中国电信内蒙古云计算信息园(二期)、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二期)、华为云数据中心(二期)等续建项目,开工建设阿里巴巴信息港、苹果北方数据基地、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数据中心等项目,新签约中国银行金融科技信息中心等项目。全区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超过110万台,综合装几率超过60%。制定印发《自治区促进数据中心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北方节点、自治区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航天云网工业互联网平台、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平台、旷视人工智能超算平台等项目建设。伊利正在建设食品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正在组织建设自治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内蒙古分中心。

     


    923日,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开工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提供)

     

    415日,自治区首家人工智能超算平台落户和林格尔新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提供)

     

    【政务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自治区“云上北疆”大数据云平台(一期)完成初步验收,建成部分已投入使用,已承载自治区纪委监委、统计局等厅局大数据应用,沉淀数据2亿余条,正在开展数据治理和应用工作。平台获得“2019 IDC中国数字化转型运营模式转型领军者”和“2019 IDC中国数字化转型政府行业应用场景创新——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奖项。

    【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构建】 研究形成《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立项研制《大数据标准体系规范》《政务数据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等多项标准规范。进一步建设完善自治区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文化、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成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数据库,正在加快建设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整合库和相关主题数据库。

    【政务数据共享开放】 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二期)》和《自治区政务信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编制发布12个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和57个自治区部门单位的4251个政务数据资源目录、46808个信息项。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等40个部门拟建项目的目录预编审核工作。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资源申请受理、审核发布等工作。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 制定出台《自治区贯彻〈关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做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梳理完成第一批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共696个开放目录,5480个信息项,正在建设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政府治理大数据创新应用】 推动建设完善自治区智慧党建平台、纪检监察大数据应用平台、智慧公安、宏观决策分析系统、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智慧农牧业大数据平台、林草时空大数据平台、智慧水利大数据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重点项目,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大数据安全保障建设】 研究形成《自治区大数据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分析报告》《大数据安全标准体系编制规范》和《公共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正在建立健全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大数据应用安全、云平台防护、网络安全审查等管理制度。开展金融和重要领域密码应用工作。与有关单位主办“2019草原云谷大数据安全高峰论坛”“内蒙古首届网络安全论坛”等会议活动。

    【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断提升。自治区税务局“i税服务平台”,获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加快建设完善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养老云平台、教育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数据平台、城市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平台、气象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等重点项目,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 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呼和浩特、包头石拐区、呼伦贝尔、鄂尔多斯、乌海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成效逐步显现,正在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自治区广电网络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综合利用广电网络及智能终端,着力解决农牧区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延伸,全区行政村通4G达到98%,贫困村通宽带达到98%

    【大数据技术产品创新体系建设】 重点引进蒙古文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大数据分析技术内蒙古工程实验室、草原畜牧业溯源内蒙古大数据工程实验室、清华大学分布式数据处理系统研究中心等,围绕基础理论、数字技术、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创新研究,发布全国首个蒙古文人工智能AI平台。正在引进国家互联网医疗工程实验室、工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在全区设立分中心。

    【数字产业化发展】 发挥数据中心规模优势,开展“以数招商”,培育上下游产业,推进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建设完善创维智能家电产业园、清华同方10万台服务器制造基地、显鸿科技蒙芯射频芯片、航天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核心区、乌兰察布中关村科技园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赤峰拓佳电子产业园等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产业数字化发展】 组织实施自治区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开展“万企登云”工程,举办内蒙古产业数字化发展峰会和内蒙古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高峰论坛,发挥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设一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工业上云企业突破1万家。建设完善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微软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孵化基地、蒙牛全球电商平台、蒙草草原生态产业大数据平台、货车帮内蒙古公路物流信息平台、东方国信BIM实训基地、京东智能无人配送基地、乌兰察布大数据服务外包基地、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等重点项目。推进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印发《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正在搭建,线下园区即将建成投用。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发挥自治区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大数据发展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作用,组织召开数字内蒙古建设交流座谈会,组织研究《自治区“十四五”数字内蒙古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已纳入自治区“十四五”专项规划。推动拟定《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大数据体制建设】 地方机构改革后,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设立大数据局,包头市、通辽市在工信局加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乌兰察布市在网信办加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其他盟市也明确了大数据管理部门,初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大数据工作机制。自治区大数据投资公司、大数据产业联合会、大数据学会、大数据与云计算标准委员会等行业企业协会开展丰富的产学研用活动,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大数据发展氛围。正在推动成立数字经济研究院和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改组大数据投资公司,组建“云上北疆”云平台运营公司。

     

    125日,内蒙古数字经济研究院揭牌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提供)

     

    【法规标准政策建设】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列入自治区五年立法计划,完成年度立法调研和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加快大数据相关标准研制,参加3项国家标准研制,申请批复立项地方标准23项,发布2项。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发挥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引导设立13支可以投资大数据领域的产业基金,总规模89亿元。建立自治区大数据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初步完成摸底工作。

    【宣传和交流合作】 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北斗航天卫星应用科技集团、华为、腾讯等企业签订的协议,推动产业和应用落地发展。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交流,积极组织参加“数字中国”峰会、丝博会、中蒙博览会、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展会活动,宣传推介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建设成果。举办“2019大数据创新应用与数字中国建设发展大会”“2019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高性能计算机学术年会”“2019内蒙古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峰会”“内蒙古政务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发展高峰论坛”等会议活动,不断提升“云上北疆 中国数谷”知名度。建立健全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库,入库项目202个,项目总投资额1346亿元。不断创新“网络招商、平台招商、精准招商”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军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在推动建设数字内蒙古展示体验中心。

    【人才保障机制】 大数据高层次人才需求纳入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积极引进大数据高层次人才。自治区18所高校设立大数据相关专业,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高校与阿里、华为、青软、东方国信等企业合作开展大数据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内蒙古大数据应用技术学院、大数据网络学院建设。举办自治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专题研修班、赴美大数据专题学习等一系列培训学习和宣教活动,着力普及大数据相关知识,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数字素养不断提升。

    (撰稿人:李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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