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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卷

  • 统计  
  • 发布时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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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4名,实有人数65人,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统计执法监督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

    所属事业编制203名,现有人员158人。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教育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数据中心、内蒙古统计信息景气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宣传中心。

    【统计数据质量】 按照“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即改”的原则,各专业通过增设数据查询模板、建立时间序列和审核查询反馈台账、添加审核公式、编制自定义汇总表等方式,实时监测月度间数据波动,全方位判断数据准确性。通过构建专业为基础,GDP核算为核心的数据质量月度评估会机制,制定盟市数据质量评分制度,确保数据评估科学严谨、公正透明。各专业采取召开企业见面会、重点企业调研、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企业核查力度。这一系列推陈出新的举措,有力夯实数据质量。

    【关键领域统计改革】 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三新”统计监测制度,根据新情况新需求持续对指标补充完善。完成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任务,编制2017年内蒙古资产负债表和投入产出表。开展全区普查年度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初步完成“三新”经济、体育、旅游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民生,聚焦短板弱项、体现区情特色的原则,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完善。贸易、服务业专业分别建立批零住餐、服务业补充调查制度,降低限额标准、扩大调查范围;建立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全面摸清全区二、三产业家底,进一步夯实各专业统计数据。《普查公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115日发布。普查期间,自治区经普办先后制定各类指导性文件34个,召开会议6次,编发简报55期;各级经普办认真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涉及440个样本小区、2.1万户调查单位。通过召开“经普晨、夕会”、开展数据质量自查、与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经济家底全面摸清。在全国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中,自治区数据质量较好。

    【统计监测服务】 围绕高质量发展等亮点,积极把握经济发展脉向,全力加强经济形势预警预判。2019年,共编发统计报告61篇、统计内参24篇、统计专报18篇、统计信息97篇;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采用各类信息193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刊发系列分析报告29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公开进行数据解读56次(件),接受采访近30人次;内蒙古统计微讯影响力显著增强,全年推送信息421条,阅读量突破12万人次。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推进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完备的全区“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和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台账。召开基层基础建设(视频)培训会,赋予苏木乡镇统计新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基层统计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落实党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在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减负的基础上,对自治区层面出台的报表制度分别进行两次梳理和缩减。严把企业入退库关,完善入库审核确认标准;改进年报入退库企业审核办法,加强专业处室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企业名录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统计法治建设】 制定《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守信企业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先后7次选派执法骨干到盟市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累计培训1600余人次。举办全区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对《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并对执法规范、流程和执法技能等进行专题培训。利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介,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渠道。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和专业核查相结合的“三管齐下”方式,对12个盟市300余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对国家统计局移交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并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

    【统计信息化建设】 整理归档文件柜系统全部统计数据历史资料、历年普查资料,并实现电子化管理。建设完成内蒙古统计综合数据平台,开发搭建“三库”即数据库、工作库、发布库,在实现与文件柜系统数据导入无缝对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数据查询条件的同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内蒙古数据APP”上线试运行,全方位提供全区及盟市数据“一体化”掌上数据服务。改版升级局门户网站,整合形成7大栏目38大项62小项功能,网站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新版协同办公系统正式启用。

    【部门统计】 在充分征求57个部门意见基础上,完成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工作。协助大数据管理局建立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数据库。通过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与工信厅、能源局、电力协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发改委、住建厅加强沟通协作,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实时更新维护,按月对数据匹配性进行比对分析,动态监测项目建设进度。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农业大学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始终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在全局深入开展“四问四找”,形成6个方面24个问题66项整改措施;稳步推进整治统计造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等12个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推进会等11个会议;印发相关文件20余个;编发《简报》31期;成立8个指导组,对所有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流程督导指导,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24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规定书目,安排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所有党支部按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党务干部60人到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和延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党员干部赴内蒙古博物院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首次举行新任(入)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结合“四官”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个人工作台账、督查督办台账,对督办结果按月通报、按季考核,有效强化“马上办”作风。2019年,自治区统计局先后被评为全区“文明标兵单位”和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统计文化建设和扶贫】 深化党建工作带动群团工作,组织开展活动。举办以“巾帼心统计情奋进梦”为主题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庆祝活动,开展“践行生态文明·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和职工运动会,正式启用线下“妇女之家”暨“爱心妈咪小屋”,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暨表彰大会、2019年度青年座谈会和庆祝“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座谈会。正式成立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支部委员会。继续深入新合嘎查开展扶贫工作,投资40余万元,协调落实资金100万元,帮助发展肉牛养殖、贫困户住房改建、嘎查村委会和卫生室改造以及街道绿化工作。

    【全区统计工作会议】 116日,自治区统计局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总结全区2018年统计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会上传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常务副主席马学军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作题为《标注新方位开启新征程全力推进内蒙古统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各盟市统计局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二连浩特、满洲里市统计局局长,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统计工作负责人,自治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40余人参加会议。

    (撰稿人: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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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共设行政编制74名,实有人数65人,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统计处、能源与环境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统计执法监督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7个处室。

    所属事业编制203名,现有人员158人。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农产量调查队、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城乡人民生活调查队、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教育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数据中心、内蒙古统计信息景气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宣传中心。

    【统计数据质量】 按照“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即改”的原则,各专业通过增设数据查询模板、建立时间序列和审核查询反馈台账、添加审核公式、编制自定义汇总表等方式,实时监测月度间数据波动,全方位判断数据准确性。通过构建专业为基础,GDP核算为核心的数据质量月度评估会机制,制定盟市数据质量评分制度,确保数据评估科学严谨、公正透明。各专业采取召开企业见面会、重点企业调研、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企业核查力度。这一系列推陈出新的举措,有力夯实数据质量。

    【关键领域统计改革】 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三新”统计监测制度,根据新情况新需求持续对指标补充完善。完成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任务,编制2017年内蒙古资产负债表和投入产出表。开展全区普查年度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初步完成“三新”经济、体育、旅游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民生,聚焦短板弱项、体现区情特色的原则,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完善。贸易、服务业专业分别建立批零住餐、服务业补充调查制度,降低限额标准、扩大调查范围;建立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全面摸清全区二、三产业家底,进一步夯实各专业统计数据。《普查公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115日发布。普查期间,自治区经普办先后制定各类指导性文件34个,召开会议6次,编发简报55期;各级经普办认真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涉及440个样本小区、2.1万户调查单位。通过召开“经普晨、夕会”、开展数据质量自查、与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经济家底全面摸清。在全国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中,自治区数据质量较好。

    【统计监测服务】 围绕高质量发展等亮点,积极把握经济发展脉向,全力加强经济形势预警预判。2019年,共编发统计报告61篇、统计内参24篇、统计专报18篇、统计信息97篇;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采用各类信息193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刊发系列分析报告29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公开进行数据解读56次(件),接受采访近30人次;内蒙古统计微讯影响力显著增强,全年推送信息421条,阅读量突破12万人次。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推进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完备的全区“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和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台账。召开基层基础建设(视频)培训会,赋予苏木乡镇统计新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基层统计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落实党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在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减负的基础上,对自治区层面出台的报表制度分别进行两次梳理和缩减。严把企业入退库关,完善入库审核确认标准;改进年报入退库企业审核办法,加强专业处室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企业名录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统计法治建设】 制定《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守信企业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先后7次选派执法骨干到盟市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累计培训1600余人次。举办全区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对《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并对执法规范、流程和执法技能等进行专题培训。利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介,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渠道。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和专业核查相结合的“三管齐下”方式,对12个盟市300余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对国家统计局移交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并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

    【统计信息化建设】 整理归档文件柜系统全部统计数据历史资料、历年普查资料,并实现电子化管理。建设完成内蒙古统计综合数据平台,开发搭建“三库”即数据库、工作库、发布库,在实现与文件柜系统数据导入无缝对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数据查询条件的同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内蒙古数据APP”上线试运行,全方位提供全区及盟市数据“一体化”掌上数据服务。改版升级局门户网站,整合形成7大栏目38大项62小项功能,网站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新版协同办公系统正式启用。

    【部门统计】 在充分征求57个部门意见基础上,完成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工作。协助大数据管理局建立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数据库。通过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与工信厅、能源局、电力协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发改委、住建厅加强沟通协作,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实时更新维护,按月对数据匹配性进行比对分析,动态监测项目建设进度。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农业大学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始终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在全局深入开展“四问四找”,形成6个方面24个问题66项整改措施;稳步推进整治统计造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等12个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推进会等11个会议;印发相关文件20余个;编发《简报》31期;成立8个指导组,对所有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流程督导指导,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24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规定书目,安排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所有党支部按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党务干部60人到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和延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党员干部赴内蒙古博物院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首次举行新任(入)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结合“四官”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个人工作台账、督查督办台账,对督办结果按月通报、按季考核,有效强化“马上办”作风。2019年,自治区统计局先后被评为全区“文明标兵单位”和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统计文化建设和扶贫】 深化党建工作带动群团工作,组织开展活动。举办以“巾帼心统计情奋进梦”为主题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庆祝活动,开展“践行生态文明·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和职工运动会,正式启用线下“妇女之家”暨“爱心妈咪小屋”,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暨表彰大会、2019年度青年座谈会和庆祝“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座谈会。正式成立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支部委员会。继续深入新合嘎查开展扶贫工作,投资40余万元,协调落实资金100万元,帮助发展肉牛养殖、贫困户住房改建、嘎查村委会和卫生室改造以及街道绿化工作。

    【全区统计工作会议】 116日,自治区统计局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总结全区2018年统计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会上传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常务副主席马学军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作题为《标注新方位开启新征程全力推进内蒙古统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各盟市统计局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二连浩特、满洲里市统计局局长,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统计工作负责人,自治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40余人参加会议。

    (撰稿人: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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