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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12217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雷·额尔德尼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是全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的重要一年。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做好立法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常委会立足我区实际,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把制定法律配套法规和修改完善法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积极推进社会领域立法,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提供法制保障。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0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7件,批准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1件,初审法规案3件,主要涉及草原保护、就业促进、城镇供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

    保护和建设基本草原,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草原既是农牧民群众赖以生存的重要支撑,又承载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基本草原的保护是加强草原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事关我区生态安全和发展稳定大局。为了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条例从我区区情出发,正确处理加快发展和保护生态之间的关系,突出了维护农牧民群众利益和对基本草原特殊保护两个重点,对基本草原的规划与划定、保护与利用、监督与管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非法征占用、乱开滥挖及其他侵占破坏草原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制手段加强和保障基本草原建设,努力推动生态保护与发展双赢。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是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在坚持上位法原则精神的基础上,把我区稳定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重点就建立促进就业规划,完善促进就业的产业和财政政策,落实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培育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等加以规范。同时根据我区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困难人群的不同特点,规定了相应促进就业措施,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

    我区地处北方,供暖期长。城镇供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了完善供热保障制度,规范城镇供热与用热管理,引导供热事业有序发展,常委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方面的责任,明确了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群众关心的供热温度、供热管网维护、供热应急措施等作出了符合实际的规定。

    根据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牧区嘎查村民自治的需要,常委会及时对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进行了修改,重点就嘎查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嘎查村民的选举资格认定标准,嘎查村委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为确保嘎查村民行使民主权利、规范嘎查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为加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安全,依法完善社会管理,常委会制定修改了5件地方性法规。制定了自治区邮政条例,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功能;修订了自治区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规范红十字会运行机制,促进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提高;制定了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范了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检测和安全使用;制定了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通过法制手段促进无线电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修订了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有效保障体育市场的规范发展。

    提高立法质量,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着力点。常委会把完善科学、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选择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证。有序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每件法规草案和相关资料分别通过内蒙古日报、内蒙古人大网、内蒙古政府网公开征集意见。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立法咨询顾问、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部门的意见建议。注重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先后征求人大代表立法意见900余人次,努力使立法工作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建立了征求意见建议反馈制度,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并将采纳情况通过书面形式逐项予以反馈。

    常委会认真履行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权,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审查批准的法规主要涉及民族教育、饮用水水源保护、气象、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等方面,为推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围绕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工作大局,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全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4项,开展了11项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

    努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就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推进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审议意见。常委会听取审议了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0年本级决算和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建议政府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执行工作,保证财政预算更好地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就加大新兴服务业扶持力度、构建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审议意见。自治区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我区服务业的发展。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水利重点工程和农村牧区水利建设项目,听取审议了全区水利工作情况报告,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水利发展规划,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常委会还就测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对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提出了意见。

    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房屋拆迁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意见建议多。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式发生变化。常委会及时开展了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调研,提出了妥善解决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和房屋征收能力建设,尽快制定自治区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建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选择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检测和准入标准,农牧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等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和可追溯制度。为了确保农牧民群众享受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听取审议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在听取审议报告前,部分组成人员和我区全国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深入发射台站和农牧户了解工程实施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保障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费,加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审议意见。开展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执法调研,建议政府进一步明确参与主体的责权利关系,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大“新农合”监管力度。就城镇排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提出了加大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和维护力度,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城市道路,兼顾好城镇旧区道路改造和地下管网建设的意见。

    积极促进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本届以来,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资源与环境问题。去年,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部署,常委会在全年监督工作中安排了四个重点项目,就湿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节约能源和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了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加快制定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二要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方面的立法,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三要完善节能降耗工作管理体系,大力挖掘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潜力。四要理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加大对在保护区内违法开矿、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常委会还以“保护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认真开展了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听取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专题报告,促进法院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健全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就这项工作连续三年开展了监督,去年,专门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议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健全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审议意见。开展了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执法调研,建议政府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健全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政府实施自治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决议,重点就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作出部署,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坚持连续监督、跟踪监督、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努力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比如,常委会在2010年对监狱法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去年对监狱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监督意见,对提出的各条建议逐一落实,监狱经费保障标准有了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措施得到落实。对罪犯医药费标准偏低问题,有关部门正着手制定具体办法,力争将全区在押罪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去年,常委会首次采取上下级人大联动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协同配合,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重点了解了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精神病管制所在保护人权、依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这项工作是创新人大监督方式的有益尝试,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72件报送备案和提出审查建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

    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和重要信访件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 154件次,督促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常委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5人,其中任免自治区副主席3人,接受自治区副主席辞职1人,任免自治区政府组成人员14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7人,盟人大工委工作人员7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133人。

    三、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基础,是新时期推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常委会贯彻实施代表法,坚持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为重点,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件议案,常委会加强调研、认真办理,已经全部办结,提出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代表提出的42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高度重视,会同政府专门进行了集中交办,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目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已经答复代表。

    立足于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常委会首次开展了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确定了解决牧区和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安全饮水、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4个方面的建议作为重点处理建议,召开了重点处理建议交办会,并进行了跟踪督办。有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使这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精心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组织我区人大代表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和谐社会建设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视察。坚持把专题调研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主要方式,围绕中小企业发展、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和农村土地承包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检查、调研等活动,切实发挥了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全年邀请60()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组织100余名代表开展了学习培训,促进了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

    四、围绕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坚持组成人员学习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题举办了专题讲座。紧密结合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了常委会会议事质量。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和信息工作,开通了内蒙古人大网,积极组织《内蒙古人大》蒙汉文刊物、网站和社会媒体对人大履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机关建设,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调查研究等工作,切实发挥了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工作,完成了7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开展了4项跟踪督查和6项专题调研。组织我区5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的培训、视察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国人代会内蒙古代表团代表建议的质量,以全团名义提出的关于加快内蒙古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的建议,被全国人大确定为11件重点处理建议之一。

    常委会切实履行联系指导全区人大工作的职责,认真做好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修改了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关于全区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推动我区681个苏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对于巩固和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组织我区150余名盟市、旗县人大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总结推广经验。全区各级人大对自治区人大开展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了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政府、法院、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看到,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主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思路安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届工作任务。

    第一,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

    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把落实五年立法规划与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着眼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内在要求,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重点制定、修改法规10件,包括制定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改自治区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防震减灾条例。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作出修改、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就14件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技术市场管理、动物防疫、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民族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为做好明年立法工作创造条件。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自治旗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

    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加强立法调研,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为提高法规质量奠定基础。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立法听证和立法论证工作。要建立健全意见表达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要健全意见反馈机制,加强对各方面立法意见的分析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要坚持立改废并重,建立完善法规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深入了解法规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为修改完善法规、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工作,使人大监督内容紧扣大局,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今年重点围绕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工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法院、检察院开展“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审议6项专项工作报告。对农业法、文物保护法和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药品管理法和自治区实施药品管理法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区实施工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5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对全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文化法制建设、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情况开展3项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今年重点开展主动审查。

    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重视前期调研工作,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要选择重点问题进行连续监督,就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解决牧区及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安全饮水问题建议落实情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事项和审议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紧迫。因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要进一步重视和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保证法律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切实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

    第三,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努力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行使权力和联系群众创造条件。要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继续选择事关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代表满意度。认真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立法、监督等活动。以基层农牧民代表为重点,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第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保障。要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深化对党的十七大以来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认识,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深化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认识,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民意,认真负责地审议好各项议案。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有效发挥各工作部门的作用,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庆祝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第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  依照法律规定,今年旗县(市区)、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陆续展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选举法、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对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定旗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要努力取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加强同外省区市人大的联系,积极学习借鉴各地有益经验。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交流,共同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各位代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12217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雷·额尔德尼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是全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的重要一年。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做好立法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常委会立足我区实际,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把制定法律配套法规和修改完善法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积极推进社会领域立法,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提供法制保障。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0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7件,批准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1件,初审法规案3件,主要涉及草原保护、就业促进、城镇供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

    保护和建设基本草原,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草原既是农牧民群众赖以生存的重要支撑,又承载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基本草原的保护是加强草原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事关我区生态安全和发展稳定大局。为了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条例从我区区情出发,正确处理加快发展和保护生态之间的关系,突出了维护农牧民群众利益和对基本草原特殊保护两个重点,对基本草原的规划与划定、保护与利用、监督与管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非法征占用、乱开滥挖及其他侵占破坏草原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制手段加强和保障基本草原建设,努力推动生态保护与发展双赢。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是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在坚持上位法原则精神的基础上,把我区稳定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重点就建立促进就业规划,完善促进就业的产业和财政政策,落实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培育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等加以规范。同时根据我区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困难人群的不同特点,规定了相应促进就业措施,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

    我区地处北方,供暖期长。城镇供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了完善供热保障制度,规范城镇供热与用热管理,引导供热事业有序发展,常委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方面的责任,明确了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群众关心的供热温度、供热管网维护、供热应急措施等作出了符合实际的规定。

    根据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牧区嘎查村民自治的需要,常委会及时对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进行了修改,重点就嘎查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嘎查村民的选举资格认定标准,嘎查村委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为确保嘎查村民行使民主权利、规范嘎查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为加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安全,依法完善社会管理,常委会制定修改了5件地方性法规。制定了自治区邮政条例,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功能;修订了自治区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规范红十字会运行机制,促进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提高;制定了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范了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检测和安全使用;制定了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通过法制手段促进无线电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修订了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有效保障体育市场的规范发展。

    提高立法质量,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着力点。常委会把完善科学、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选择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证。有序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每件法规草案和相关资料分别通过内蒙古日报、内蒙古人大网、内蒙古政府网公开征集意见。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立法咨询顾问、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部门的意见建议。注重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先后征求人大代表立法意见900余人次,努力使立法工作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建立了征求意见建议反馈制度,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并将采纳情况通过书面形式逐项予以反馈。

    常委会认真履行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权,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审查批准的法规主要涉及民族教育、饮用水水源保护、气象、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等方面,为推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围绕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工作大局,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全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4项,开展了11项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

    努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自治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就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推进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审议意见。常委会听取审议了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0年本级决算和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建议政府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执行工作,保证财政预算更好地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就加大新兴服务业扶持力度、构建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审议意见。自治区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我区服务业的发展。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水利重点工程和农村牧区水利建设项目,听取审议了全区水利工作情况报告,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水利发展规划,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常委会还就测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对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提出了意见。

    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房屋拆迁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意见建议多。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式发生变化。常委会及时开展了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调研,提出了妥善解决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和房屋征收能力建设,尽快制定自治区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建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选择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检测和准入标准,农牧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等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和可追溯制度。为了确保农牧民群众享受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听取审议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在听取审议报告前,部分组成人员和我区全国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深入发射台站和农牧户了解工程实施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保障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费,加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审议意见。开展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执法调研,建议政府进一步明确参与主体的责权利关系,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大“新农合”监管力度。就城镇排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提出了加大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和维护力度,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城市道路,兼顾好城镇旧区道路改造和地下管网建设的意见。

    积极促进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本届以来,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资源与环境问题。去年,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部署,常委会在全年监督工作中安排了四个重点项目,就湿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节约能源和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了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加快制定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二要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方面的立法,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三要完善节能降耗工作管理体系,大力挖掘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潜力。四要理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加大对在保护区内违法开矿、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常委会还以“保护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认真开展了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听取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专题报告,促进法院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健全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就这项工作连续三年开展了监督,去年,专门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议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健全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审议意见。开展了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执法调研,建议政府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健全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政府实施自治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决议,重点就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作出部署,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坚持连续监督、跟踪监督、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努力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比如,常委会在2010年对监狱法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去年对监狱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监督意见,对提出的各条建议逐一落实,监狱经费保障标准有了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措施得到落实。对罪犯医药费标准偏低问题,有关部门正着手制定具体办法,力争将全区在押罪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去年,常委会首次采取上下级人大联动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协同配合,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重点了解了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精神病管制所在保护人权、依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这项工作是创新人大监督方式的有益尝试,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72件报送备案和提出审查建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

    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和重要信访件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 154件次,督促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常委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5人,其中任免自治区副主席3人,接受自治区副主席辞职1人,任免自治区政府组成人员14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7人,盟人大工委工作人员7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133人。

    三、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基础,是新时期推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常委会贯彻实施代表法,坚持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为重点,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件议案,常委会加强调研、认真办理,已经全部办结,提出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代表提出的42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高度重视,会同政府专门进行了集中交办,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目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已经答复代表。

    立足于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常委会首次开展了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确定了解决牧区和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安全饮水、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4个方面的建议作为重点处理建议,召开了重点处理建议交办会,并进行了跟踪督办。有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使这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精心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组织我区人大代表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和谐社会建设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视察。坚持把专题调研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主要方式,围绕中小企业发展、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和农村土地承包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检查、调研等活动,切实发挥了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全年邀请60()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组织100余名代表开展了学习培训,促进了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

    四、围绕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坚持组成人员学习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题举办了专题讲座。紧密结合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了常委会会议事质量。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和信息工作,开通了内蒙古人大网,积极组织《内蒙古人大》蒙汉文刊物、网站和社会媒体对人大履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机关建设,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调查研究等工作,切实发挥了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工作,完成了7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开展了4项跟踪督查和6项专题调研。组织我区5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的培训、视察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国人代会内蒙古代表团代表建议的质量,以全团名义提出的关于加快内蒙古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的建议,被全国人大确定为11件重点处理建议之一。

    常委会切实履行联系指导全区人大工作的职责,认真做好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修改了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关于全区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推动我区681个苏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对于巩固和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组织我区150余名盟市、旗县人大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总结推广经验。全区各级人大对自治区人大开展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了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政府、法院、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看到,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主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思路安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届工作任务。

    第一,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

    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把落实五年立法规划与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着眼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内在要求,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重点制定、修改法规10件,包括制定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改自治区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防震减灾条例。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作出修改、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就14件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技术市场管理、动物防疫、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民族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为做好明年立法工作创造条件。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自治旗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

    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加强立法调研,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为提高法规质量奠定基础。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立法听证和立法论证工作。要建立健全意见表达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要健全意见反馈机制,加强对各方面立法意见的分析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要坚持立改废并重,建立完善法规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深入了解法规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为修改完善法规、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工作,使人大监督内容紧扣大局,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今年重点围绕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工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法院、检察院开展“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审议6项专项工作报告。对农业法、文物保护法和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药品管理法和自治区实施药品管理法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区实施工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5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对全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文化法制建设、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情况开展3项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内蒙古环保世纪行活动。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今年重点开展主动审查。

    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重视前期调研工作,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要选择重点问题进行连续监督,就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解决牧区及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安全饮水问题建议落实情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事项和审议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紧迫。因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要进一步重视和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保证法律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切实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

    第三,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努力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行使权力和联系群众创造条件。要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继续选择事关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代表满意度。认真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立法、监督等活动。以基层农牧民代表为重点,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第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保障。要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深化对党的十七大以来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认识,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深化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认识,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民意,认真负责地审议好各项议案。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有效发挥各工作部门的作用,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庆祝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第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  依照法律规定,今年旗县(市区)、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陆续展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选举法、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对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定旗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要努力取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加强同外省区市人大的联系,积极学习借鉴各地有益经验。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交流,共同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各位代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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