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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高等教育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领导名录】

    高校工委书记 厅党委书记 厅长:李东升

    高校工委副书记 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满达(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 厅党组成员 巡视员:董方成(3月任职)

    高校工委委员 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朱炳文(8月任职)姚云峰(蒙古族)奇锦玉(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 厅党组成员 副总督学:张志宽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 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长 厅党组成员:钱晓颍(女)

    厅党组成员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韩荣飞

    【概况】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内设21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高校工委办公室)、人事处(高校工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资管理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高校工委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处(高校工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监察审计处(高校纪工委)、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行政编制100名。其中厅长(高校工委书记)1名、高校工委副书记(副厅长)1名、副厅长4名、高校纪工委书记(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长,副厅级)1名,副总督学1名(副厅级),副巡视员3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正处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工委副书记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21名),处级非领导职数22(正处11,副处11)

    【全区教育工作会议】2011 12324,自治区党委、政府召新世纪开第一次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了规划纲要的3个配套文件和《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立】为统筹推进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以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为组长的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和以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为组长的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由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

    【全面实施自治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自治区中长期规划纲要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进入教育强区和人力资源强省(区市)行列”的战略目标。为使这一战略目标落到实处,规划纲要中专门设计了9项重大改革项目和8项发展项目。截至年底,绝大多数项目已经启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国家正在推进和即将推进的重大教育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制定了争取国家支持的具体意见,并积极协调争取。

    【推进学前教育】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召开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与盟市人民政府(行署)签订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启动“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和“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推进“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财政投入力度。

    【义务教育】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区超过5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达到标准化要求。继续巩固实施将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5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政策。制定《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实施“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协调推进《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进程,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指导创建“双高普九”旗县,实现“双高普九”的旗县由2010年的2个增加到5个。

    【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适应新课程实施以来首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的需要,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新课程高考方案》。为学生个性化成长创造空间,起草《自治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指导意见》,制定《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启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调研形成了《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实施方案》和《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实施方案》。起草了《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方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包头市作为全区素质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成效明显。

    【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年,国家和自治区共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资金4.27亿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显著改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启动实施“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改革”制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实施方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名义,对各盟市人民政府(行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促进制造业、能源重化工产业、现代农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有9所学校被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1所学校被确定为国家优质特色项目建设学校。统筹加大招生力度,中等职业学校全年招生10.65万人。

    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继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鼓励职业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坚持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办学方向。

    【高等教育】高校“学分制改革”和“质量工程”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关于实施学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展2011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品牌专业评选工作。全区高校新增44个本科专业。指导赤峰学院和呼伦贝尔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

    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按照国家新政策,全区调整后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增加了3个,达到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增加了22个,达到12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43个)。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立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和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自治区立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取得进展。赤峰学院成为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建设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中药学(蒙药学)博士学位人才培养试点项目通过专家委员会审核。

    高校科技工作制定《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关于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高校青年科技英才选拔培养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全区高校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80个,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2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6项,各级各类项目合同额达到6亿元。

    高等职业教育全年新增71个高职高专专业。有26所高职院校的26个专业获准党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对河套大学等7所高职院校(8个办学实体)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和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完成了国家级骨干院校建设单位立项审核工作。

    高校设置工作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和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教育部获准备案并招生,全区高等学校总数达到47所(50个独立法人办学实体)。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投票通过,内蒙古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河套大学升格为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52%,比上年提高了4.58个百分点。

    【民族教育】以培养蒙汉兼通的高素质人才为出发点,起草了《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调研起草了促进蒙古语授课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的“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获得了“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

    组织开展民族中小学教师和各学科“双语”教师免费培训。开展蒙古文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和教学课件的审查及大中专蒙古文教材的编译、审定和修订工作。完成《蒙古文版本教学资源(第二阶段)》部分教学资源的编写、编译和设计制作。

      积极协调区内外高校增加民族预科生计划、蒙古语授课招生计划及八省区蒙古语授课协作培养本科招生计划,完成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召开了八省区“第五届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协作暨蒙古语言学前教育研讨会”和“蒙古族中学校长协作第23届年会”。协助制定《2011-2015年蒙古语文授课民族教育协作规划》。

    【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中阶段教育“两免”政策自治区将“推进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列为2011年为群众办“十二件实事”之一。从2010年春季入学起,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蒙古语授课学生和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政策,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2.25亿元,惠及到54.2万名高中阶段学生。

    经费保障自治区将“继续强化教育保障机制工程”列为2011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这项工程包括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支持高等学校发展和改善学前教育条件等五方面内容。截至去年年底,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任务全部开工,竣工面积占三年规划面积的92%,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建设进度居全国前列。共安排义务教育各类保障资金23.2亿元,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专项经费2亿元,直属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从上年的当量学生生均4 800元提高到5 500元,高教专项补助额度从上年的4 000万元增加到8 00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还首次安排学前教育补助资金3 000万元、民办教育补助资金2 000万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 000万元。

    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治区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对困难大学生提供政府救助”列为“十项民生工程”的子项目。截至上年91日,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56%,比上年同期增长2.37个百分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2亿元,发放国家奖助学金3.66亿元,发放临时伙食补助资金近0.3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嘎查村任职补偿代偿资金500万元;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7亿元(不含盟市配套资金)。

    【妥善处置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事件】5月,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发生后,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迅速成立了维稳领导小组,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建立了值班、例会、日报告等工作制度,紧张有序地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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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领导名录】

    高校工委书记 厅党委书记 厅长:李东升

    高校工委副书记 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满达(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 厅党组成员 巡视员:董方成(3月任职)

    高校工委委员 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朱炳文(8月任职)姚云峰(蒙古族)奇锦玉(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 厅党组成员 副总督学:张志宽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 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长 厅党组成员:钱晓颍(女)

    厅党组成员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韩荣飞

    【概况】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内设21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高校工委办公室)、人事处(高校工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资管理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高校工委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处(高校工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监察审计处(高校纪工委)、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行政编制100名。其中厅长(高校工委书记)1名、高校工委副书记(副厅长)1名、副厅长4名、高校纪工委书记(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长,副厅级)1名,副总督学1名(副厅级),副巡视员3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正处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工委副书记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21名),处级非领导职数22(正处11,副处11)

    【全区教育工作会议】2011 12324,自治区党委、政府召新世纪开第一次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了规划纲要的3个配套文件和《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立】为统筹推进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以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为组长的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和以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为组长的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由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

    【全面实施自治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自治区中长期规划纲要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进入教育强区和人力资源强省(区市)行列”的战略目标。为使这一战略目标落到实处,规划纲要中专门设计了9项重大改革项目和8项发展项目。截至年底,绝大多数项目已经启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国家正在推进和即将推进的重大教育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制定了争取国家支持的具体意见,并积极协调争取。

    【推进学前教育】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召开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与盟市人民政府(行署)签订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启动“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和“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推进“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财政投入力度。

    【义务教育】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区超过5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达到标准化要求。继续巩固实施将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5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政策。制定《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实施“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协调推进《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进程,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指导创建“双高普九”旗县,实现“双高普九”的旗县由2010年的2个增加到5个。

    【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适应新课程实施以来首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的需要,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新课程高考方案》。为学生个性化成长创造空间,起草《自治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指导意见》,制定《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启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调研形成了《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实施方案》和《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实施方案》。起草了《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方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包头市作为全区素质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成效明显。

    【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年,国家和自治区共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资金4.27亿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显著改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启动实施“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改革”制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实施方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名义,对各盟市人民政府(行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促进制造业、能源重化工产业、现代农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有9所学校被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1所学校被确定为国家优质特色项目建设学校。统筹加大招生力度,中等职业学校全年招生10.65万人。

    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继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鼓励职业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坚持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办学方向。

    【高等教育】高校“学分制改革”和“质量工程”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关于实施学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展2011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品牌专业评选工作。全区高校新增44个本科专业。指导赤峰学院和呼伦贝尔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

    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按照国家新政策,全区调整后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增加了3个,达到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增加了22个,达到12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43个)。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立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和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自治区立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取得进展。赤峰学院成为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建设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中药学(蒙药学)博士学位人才培养试点项目通过专家委员会审核。

    高校科技工作制定《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关于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高校青年科技英才选拔培养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全区高校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80个,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2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6项,各级各类项目合同额达到6亿元。

    高等职业教育全年新增71个高职高专专业。有26所高职院校的26个专业获准党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对河套大学等7所高职院校(8个办学实体)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和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完成了国家级骨干院校建设单位立项审核工作。

    高校设置工作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和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教育部获准备案并招生,全区高等学校总数达到47所(50个独立法人办学实体)。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投票通过,内蒙古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河套大学升格为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52%,比上年提高了4.58个百分点。

    【民族教育】以培养蒙汉兼通的高素质人才为出发点,起草了《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调研起草了促进蒙古语授课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的“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获得了“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

    组织开展民族中小学教师和各学科“双语”教师免费培训。开展蒙古文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和教学课件的审查及大中专蒙古文教材的编译、审定和修订工作。完成《蒙古文版本教学资源(第二阶段)》部分教学资源的编写、编译和设计制作。

      积极协调区内外高校增加民族预科生计划、蒙古语授课招生计划及八省区蒙古语授课协作培养本科招生计划,完成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召开了八省区“第五届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协作暨蒙古语言学前教育研讨会”和“蒙古族中学校长协作第23届年会”。协助制定《2011-2015年蒙古语文授课民族教育协作规划》。

    【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中阶段教育“两免”政策自治区将“推进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列为2011年为群众办“十二件实事”之一。从2010年春季入学起,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蒙古语授课学生和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政策,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2.25亿元,惠及到54.2万名高中阶段学生。

    经费保障自治区将“继续强化教育保障机制工程”列为2011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这项工程包括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支持高等学校发展和改善学前教育条件等五方面内容。截至去年年底,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任务全部开工,竣工面积占三年规划面积的92%,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建设进度居全国前列。共安排义务教育各类保障资金23.2亿元,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专项经费2亿元,直属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从上年的当量学生生均4 800元提高到5 500元,高教专项补助额度从上年的4 000万元增加到8 00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还首次安排学前教育补助资金3 000万元、民办教育补助资金2 000万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 000万元。

    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治区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对困难大学生提供政府救助”列为“十项民生工程”的子项目。截至上年91日,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56%,比上年同期增长2.37个百分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2亿元,发放国家奖助学金3.66亿元,发放临时伙食补助资金近0.3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嘎查村任职补偿代偿资金500万元;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7亿元(不含盟市配套资金)。

    【妥善处置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事件】5月,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发生后,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迅速成立了维稳领导小组,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建立了值班、例会、日报告等工作制度,紧张有序地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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