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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开发银行
  •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行长:马健

    党委委员 副行长:王伟化(回族)吴丽洁(女)黄志平 陈久宁 辛宇

    【概况】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推行开发性金融实践,结合区情紧抓工作重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2011年,分行本外币贷款余额新增、人民币非个人中长期贷款、外汇贷款市场份额三项全区同业第一;管理资产余额达到1 481.12亿元,表内贷款余额1 214亿元,完成年初任务,保障性住房、就业、助学贷款、跨境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出口通道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均位居全区同业第一,利率管理业绩突出,是系统内议价能力最高的5家分行之一和新发放贷款利率整体实现上浮的6家分行之一。2011年,内蒙古分行被内蒙古党委、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2006~2010年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429日,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自治区和开行系统内唯一3年内两次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

    【经营管理】资产余额截至年末,分行信贷管理资产1 481.12亿元,较年初增长236亿元,增幅18.96%。表内总资产成功突破1 200亿元,达1 214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 166亿元;外币贷款余额6.95亿美元,占区内外汇贷款的52.18%,位列全区同业之首;本外币贷款余额新增200.05亿元,位居全区同业之首;人民币非个人中长期贷款余额新增148.52亿元,新增额和市场份额均居全区同业之首。

    表内外贷款发放全年发放表内本外币贷款320.22亿元,其中人民币292.96亿元,外汇贷款4.3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7.27亿元;受托业务工作量74.88亿元。

    项目开发评审全年完成项目开发1 606.62亿元,其中人民币、外币、境外人民币项目分别为1 438.21亿元、25.8亿美元、5.83亿元;全年评审承诺857亿元,完成计划的187%

    本息回收当期和累计回收率再次实现100%,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不良贷款率0.44%,继续控制在1%以内。

    存款余额76.95亿元,日均存款110.44亿元。

    经营利润全年实现利润26.02亿元,同比增长22.7%

    【规划先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1号文件精神,成为文件出台后第一家与自治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也是第一家专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的金融机构,大力促进银政合作走向深入;积极协调、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沿边开发开放暨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参与自治区“十二五”口岸规划编制,推动自治区层面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规划》;积极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工作部署,发放自治区首笔生态水系——乌梁素海环境治理规划贷款2 000万元,并探讨河套水域未来28亿元水利设施融资安排;推动完成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等区域系统融资规划和新能源产业、文化产业、防洪及水资源治理与综合利用等行业系统性融资规划;组织编制《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系统性融资规划(内蒙古部分)》、《开发性金融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从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合理融资、高效融资等角度出发,对区域、行业和重大规划所需资金做出长远和系统的规划安排。

    【两基一支】全力保障自治区“两基一支”重点领域融资需求,2011年,受多种不利因素影响,部分铁路、电力、公路在建续建项目面临资金短缺难题,分行主动创新模式与方法,保障融资需求。加大对集包第二双线等铁路煤运主通道项目支持力度,发放贷款43.9亿元,相当于分行“十一五”期间的2倍,并积极推动集包铁路新建第二双线项目银团贷款的组建,为续建重点工程提供了资金保障;向自治区公路出口交通项目承诺贷款158.2亿元,发放48.02亿元,位居区内同业之首;大力支持伊敏电厂三期等电力项目建设,发放贷款53.4亿元;助力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完成新奥微藻、三峡抽水蓄能等23个产业项目评审承诺贷款522.3亿元,发放146亿元,占比创历年新高,分行对自治区内全国首例五大煤化工装置均给予了前期介入和信贷支持;支持自治区沿边经济开发、开放,完成策克口岸公路、根河至拉布大林公路、二连浩特风光互补等跨境基础设施项目评审承诺贷款43.8亿元,发放23.67亿元,有力提升了跨境基础设施能力,促进口岸经济发展;推进绿色信贷,重点开发污水处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和节能减排重点领域,贷款余额250.97亿元;与中兴能源签订《支持鄂尔多斯国际绿色IDC基地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积极培育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着力点。

    【基层民生】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就乌海、乌兰浩特、东胜、包头等地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承诺104.6亿元,发放34.3亿元,贷款余额78.35亿元,占全区86%,发放额和贷款余额远高于区内同业;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发放全区中小学校安工程贷款19.95亿元,实现百亿元贷款全部到位,兑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承诺;发放助学贷款5.29亿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9.7万人,超过分行前3年之和,分行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1.4亿元,资助学生21.5万人,发放量、资助人数、覆盖旗县面均居全区金融机构之首;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全年发放中小企业贷款24亿元,尤其是“锡林郭勒盟事件”发生后,以最快速度向锡林郭勒发放就业贷款1.1亿元;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创新兴安盟农牧民扶贫支点工程融资新模式,发放微贷款2 998万元,支持6 344名农牧民生产经营;全年向新农村及龙头企业发放贷款33.51亿元,贷款余额达225.07亿元。

    【国际合作】开发蒙古国水泥厂项目、俄罗斯装饰扣板厂扩建境外人民币项目入库5.33亿元,蒙古国XI石油区块等4个项目入库8.41亿美元;实现国合业务承诺额7.66亿美元。其中,就内蒙古分行外高加索地区首个项目——格鲁吉亚波季-阿纳克里亚公路项目承诺贷款1.36亿美元,就鄂尔多斯集团柬埔寨电厂项目承诺贷款2.36亿美元;推动蒙古国成立开发银行,蒙开行已向分行提出4亿美元融资需求,双方探讨《融资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事宜;与深圳分行完成土耳其干散货船银团贷款发放1.036亿美元;阿塞拜疆完成5个政府经济协定业务银行细则商签工作。

    【中间业务】成功发行分行首支内蒙古大唐托电10亿元短期融资券;与包钢、内蒙古庆华、东方路桥、赤峰中小企业等签订主承销或联合主承销协议5笔,拟承销总金额达35.7亿元;积极开展协同业务,与国开金融探讨呼和浩特市、乌海城市开发基金业务;协同国开证券开发阿拉善盟城投、呼和浩特市城发签订债券承销协议;积极配合国银租赁开展项目协同,超额完成总行协同项目入库考核;发挥银团主席行优势,引导区外资金支持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实现银团及信托贷款工作量74.88亿元,银团业务组团金额及组团数量均居区内同业第一,起到了主席行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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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银行
  •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行长:马健

    党委委员 副行长:王伟化(回族)吴丽洁(女)黄志平 陈久宁 辛宇

    【概况】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推行开发性金融实践,结合区情紧抓工作重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2011年,分行本外币贷款余额新增、人民币非个人中长期贷款、外汇贷款市场份额三项全区同业第一;管理资产余额达到1 481.12亿元,表内贷款余额1 214亿元,完成年初任务,保障性住房、就业、助学贷款、跨境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出口通道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均位居全区同业第一,利率管理业绩突出,是系统内议价能力最高的5家分行之一和新发放贷款利率整体实现上浮的6家分行之一。2011年,内蒙古分行被内蒙古党委、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2006~2010年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429日,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自治区和开行系统内唯一3年内两次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

    【经营管理】资产余额截至年末,分行信贷管理资产1 481.12亿元,较年初增长236亿元,增幅18.96%。表内总资产成功突破1 200亿元,达1 214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 166亿元;外币贷款余额6.95亿美元,占区内外汇贷款的52.18%,位列全区同业之首;本外币贷款余额新增200.05亿元,位居全区同业之首;人民币非个人中长期贷款余额新增148.52亿元,新增额和市场份额均居全区同业之首。

    表内外贷款发放全年发放表内本外币贷款320.22亿元,其中人民币292.96亿元,外汇贷款4.3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7.27亿元;受托业务工作量74.88亿元。

    项目开发评审全年完成项目开发1 606.62亿元,其中人民币、外币、境外人民币项目分别为1 438.21亿元、25.8亿美元、5.83亿元;全年评审承诺857亿元,完成计划的187%

    本息回收当期和累计回收率再次实现100%,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不良贷款率0.44%,继续控制在1%以内。

    存款余额76.95亿元,日均存款110.44亿元。

    经营利润全年实现利润26.02亿元,同比增长22.7%

    【规划先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1号文件精神,成为文件出台后第一家与自治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也是第一家专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的金融机构,大力促进银政合作走向深入;积极协调、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沿边开发开放暨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参与自治区“十二五”口岸规划编制,推动自治区层面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规划》;积极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工作部署,发放自治区首笔生态水系——乌梁素海环境治理规划贷款2 000万元,并探讨河套水域未来28亿元水利设施融资安排;推动完成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等区域系统融资规划和新能源产业、文化产业、防洪及水资源治理与综合利用等行业系统性融资规划;组织编制《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系统性融资规划(内蒙古部分)》、《开发性金融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从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合理融资、高效融资等角度出发,对区域、行业和重大规划所需资金做出长远和系统的规划安排。

    【两基一支】全力保障自治区“两基一支”重点领域融资需求,2011年,受多种不利因素影响,部分铁路、电力、公路在建续建项目面临资金短缺难题,分行主动创新模式与方法,保障融资需求。加大对集包第二双线等铁路煤运主通道项目支持力度,发放贷款43.9亿元,相当于分行“十一五”期间的2倍,并积极推动集包铁路新建第二双线项目银团贷款的组建,为续建重点工程提供了资金保障;向自治区公路出口交通项目承诺贷款158.2亿元,发放48.02亿元,位居区内同业之首;大力支持伊敏电厂三期等电力项目建设,发放贷款53.4亿元;助力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完成新奥微藻、三峡抽水蓄能等23个产业项目评审承诺贷款522.3亿元,发放146亿元,占比创历年新高,分行对自治区内全国首例五大煤化工装置均给予了前期介入和信贷支持;支持自治区沿边经济开发、开放,完成策克口岸公路、根河至拉布大林公路、二连浩特风光互补等跨境基础设施项目评审承诺贷款43.8亿元,发放23.67亿元,有力提升了跨境基础设施能力,促进口岸经济发展;推进绿色信贷,重点开发污水处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和节能减排重点领域,贷款余额250.97亿元;与中兴能源签订《支持鄂尔多斯国际绿色IDC基地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积极培育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着力点。

    【基层民生】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就乌海、乌兰浩特、东胜、包头等地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承诺104.6亿元,发放34.3亿元,贷款余额78.35亿元,占全区86%,发放额和贷款余额远高于区内同业;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发放全区中小学校安工程贷款19.95亿元,实现百亿元贷款全部到位,兑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承诺;发放助学贷款5.29亿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9.7万人,超过分行前3年之和,分行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1.4亿元,资助学生21.5万人,发放量、资助人数、覆盖旗县面均居全区金融机构之首;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全年发放中小企业贷款24亿元,尤其是“锡林郭勒盟事件”发生后,以最快速度向锡林郭勒发放就业贷款1.1亿元;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创新兴安盟农牧民扶贫支点工程融资新模式,发放微贷款2 998万元,支持6 344名农牧民生产经营;全年向新农村及龙头企业发放贷款33.51亿元,贷款余额达225.07亿元。

    【国际合作】开发蒙古国水泥厂项目、俄罗斯装饰扣板厂扩建境外人民币项目入库5.33亿元,蒙古国XI石油区块等4个项目入库8.41亿美元;实现国合业务承诺额7.66亿美元。其中,就内蒙古分行外高加索地区首个项目——格鲁吉亚波季-阿纳克里亚公路项目承诺贷款1.36亿美元,就鄂尔多斯集团柬埔寨电厂项目承诺贷款2.36亿美元;推动蒙古国成立开发银行,蒙开行已向分行提出4亿美元融资需求,双方探讨《融资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事宜;与深圳分行完成土耳其干散货船银团贷款发放1.036亿美元;阿塞拜疆完成5个政府经济协定业务银行细则商签工作。

    【中间业务】成功发行分行首支内蒙古大唐托电10亿元短期融资券;与包钢、内蒙古庆华、东方路桥、赤峰中小企业等签订主承销或联合主承销协议5笔,拟承销总金额达35.7亿元;积极开展协同业务,与国开金融探讨呼和浩特市、乌海城市开发基金业务;协同国开证券开发阿拉善盟城投、呼和浩特市城发签订债券承销协议;积极配合国银租赁开展项目协同,超额完成总行协同项目入库考核;发挥银团主席行优势,引导区外资金支持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实现银团及信托贷款工作量74.88亿元,银团业务组团金额及组团数量均居区内同业第一,起到了主席行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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