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 人口和计划生育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主任:王苏布道(女 蒙古族 9月离任)云文霞(女 蒙古族 9月任职)

    党组成员 巡视员:曹殿云(10月任职)

    党组成员 副主任:保勒德巴根(蒙古族) 姜华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刘凯

    【概况】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19837月成立,20036月改为现名。2011年委机关行政编制41人。内设办公室、宣传法规处、人口研究处、发展规划与信息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科学技术服务处、财务处、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组(监察室)9个处室。所属事业单位6个: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6人。

    2011年,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工作为重点,顺利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与指标。

    全年出生人口22.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9‰,低于计划1.07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3.45万人,人口死亡率为5.4‰;人口自然增长率3.5‰,低于计划1.1个千分点。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 4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9.5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 405.24万,比重56.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乡村人口1 076.47万,比重43.4%

    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5.7%,综合避孕率为90.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51。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86万人,占总人口的7.56%,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区流动人口为280万人,占总人口的11.3%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人口问题作为战略问题、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研究制定了“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合督查、检查制度,由相关领导带队专项督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治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落实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履职履责。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82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集中整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比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非”专项行动,专门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内蒙古军区后勤部、妇联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全区各地按照要求,迅速行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积极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措施,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认真总结、推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示范点成功经验。全区共完成免费优生四项检测11.8万人次,为8 988对夫妇建立了出生缺陷重点人群档案,对4 180个再生育家庭实施 “一对一”专家全程跟踪服务。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抓好3个国家级试点旗县的同时,在全区确定了19个旗县作为省(区)级试点,各盟市主动自行开展试点,上下联动、相互促进,为进一步实施孕前免费健康检查项目打好基础。包头市由政府埋单,全面推进优生促进工程;鄂尔多斯市实施“好宝宝”行动,将其确定为全市十件民生大事之一。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向纵深发展,全区累计投入8 478万元,共有14.8万名群众受益。其中,通辽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地已经实现城乡全覆盖。

    【利益导向】落实国家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制度,分别惠及群众24 104人、1 763户家庭和5 113人;将计划生育“半边户”纳入奖励扶助制度。59万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农村牧区长效节育措施群众6 313人。截至年底,已在9个盟市的27个旗县建立了国家“幸福工程”项目点,投入资金335万元。推行“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全区已建立了10个盟市级和85个旗县级“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共投入资金1 592万元。推进计划生育保险,截至年底,全区投入计划生育保险费750.4万元,14万人次受益,赔付金额322.6万元。全区已有10个盟市、67个旗县(市、区)开展了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

    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等地提前了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包头市“鹿城新家庭”被确定为国家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呼伦贝尔市继续深化“生育关怀进军营”活动,为驻地广大官兵送去生殖健康服务。

    【宣传教育】坚持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校学习、宣讲人口理论常抓不懈,实现了高层倡导人口理论的制度化、经常化。呼和浩特市建立高层倡导人口理论制度,着力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建设。在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等国家“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的带动下,全区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序开展。各地积极推进新型人口文化建设,打造出一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人口文化大院、小区和街道。紧密结合“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各地举办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

    【公共服务】截至年底,全区旗县服务站标准化率达到76%、苏木乡镇服务站标准化率达到60% 。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41个、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54个,优质服务覆盖率达到94%。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全区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2%,取得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8%,技术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明显提升。推进服务站管理机制改革,促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全区92个旗县服务站、105个苏木乡镇服务站取得了《医疗卫生许可证》。赤峰市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乌兰察布市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锡林郭勒盟开展具有草原特色的预约式服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更加人性化、亲情化。深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改革,药具免费发放的覆盖率、使用药具的有效率和随访率均在90%以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将设立流动人口专门机构和人员、经费保障、建立“一盘棋”格局列入到当地党委、政府责任制。截至年底,全区各级为流动人口工作投入经费1 200多万元,11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成立了专门机构。下发《深化流动人口省内“一盘棋”和加强区域协作的工作方案》,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推进区域协作,自治区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签订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区域协作协议。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组织开展内蒙古边疆、少数民族及生态脆弱地区人口流动及影响因素的调查,确定鄂托克旗、鄂温克旗、二连浩特市、四子王旗为国家三类地区流动人口调查试点。

    【依法行政】针对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违法生育的情况,在全区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共查出未报、漏报违法生育人数2 898人,规范了生育秩序。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苏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创建了国家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12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苏木乡镇(街道)32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全区有100个行政村被确定为国家级村(居)民自治示范村。

    【人口战略研究与信息化建设】7月,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参加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吉林大学“三省一区”人口计生工作学习交流协调会并就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与吉林大学共同签订合作开展“十二五”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协议书。包头市召开人口理论及战略研究论文评审会,聘请党校、社科院、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有关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赤峰市邀请自治区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和人口研究所专家调研指导,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正式启动。兴安盟与中国移动联合打造“育龄妇女服务互动平台”,为育龄群众提供贴心服务。该平台收集全盟育龄妇女的所有数据并分类建档,定期向不同阶段的育龄妇女发送针对性告知、指导等信息。2009年~2011年对该系统不断进行优化、升级、拓展功能,完善数据库,为全盟52万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自治区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强化人口信息采集,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机制,加强与国家人口信息系统地对接,推动人口信息部门共享。电子政务和人口网站建设稳步推进,自治区与各盟市、80个旗县实现了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和网上办公。全区12个盟市和72个旗县(市、区)建成了人口网站。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自治区政府综合2011年日常督查、业务监控和年末责任制考核结果,授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奖”;授予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奖”;授予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奖”;12个盟市均完成目标任务。授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扶贫办“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奖”。

    【人口计生工作会议】223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巴特尔向大会发来贺信,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秀、政府副主席刘新乐、政协副主席董恒宇出席。会议回顾了“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任务完成情况,部署了2012年工作;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王苏布道作了《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报告;表彰兑现2010年度盟市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获奖结果;签订2011年度盟市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自治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419日,全区试点工作在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启动。通辽市科左中旗、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被纳入第二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确立自治区级试点单位19个。与财政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项目试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治区承担的20%项目资金326 640元于8月下拨到位,成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3级人口计生系统项目专家组及项目工作指导小组,实现服务机构、设备、人员、经费四到位。

    【“国际微笑行动”在内蒙古为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712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际微笑行动”中国基金会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医院联合开展“国际微笑行动”,为280例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

    【荣誉】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评为2011年度督查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11年度综合治理优秀成员单位。自治区计划生育科研所《腹腔镜下回肠移植阴道成形术的临床研究》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外周血染色体及羊水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科研项目在全区“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评选中获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示范市;通辽市、包头市被授予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乌海市海南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兴安盟扎赉特旗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12个苏木乡镇(街道)被授予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50个村() 被授予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内蒙古人口网站经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综合绩效考核评估荣获2011年度优秀政府网站和信息报送先进集体,荣获2011年度国家人口计生委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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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口和计划生育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主任:王苏布道(女 蒙古族 9月离任)云文霞(女 蒙古族 9月任职)

    党组成员 巡视员:曹殿云(10月任职)

    党组成员 副主任:保勒德巴根(蒙古族) 姜华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刘凯

    【概况】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19837月成立,20036月改为现名。2011年委机关行政编制41人。内设办公室、宣传法规处、人口研究处、发展规划与信息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科学技术服务处、财务处、机关党委、驻委纪检组(监察室)9个处室。所属事业单位6个: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6人。

    2011年,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工作为重点,顺利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与指标。

    全年出生人口22.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9‰,低于计划1.07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3.45万人,人口死亡率为5.4‰;人口自然增长率3.5‰,低于计划1.1个千分点。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 4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9.5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 405.24万,比重56.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乡村人口1 076.47万,比重43.4%

    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5.7%,综合避孕率为90.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51。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86万人,占总人口的7.56%,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区流动人口为280万人,占总人口的11.3%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人口问题作为战略问题、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研究制定了“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合督查、检查制度,由相关领导带队专项督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治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落实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履职履责。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82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集中整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比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非”专项行动,专门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内蒙古军区后勤部、妇联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全区各地按照要求,迅速行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积极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措施,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认真总结、推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示范点成功经验。全区共完成免费优生四项检测11.8万人次,为8 988对夫妇建立了出生缺陷重点人群档案,对4 180个再生育家庭实施 “一对一”专家全程跟踪服务。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抓好3个国家级试点旗县的同时,在全区确定了19个旗县作为省(区)级试点,各盟市主动自行开展试点,上下联动、相互促进,为进一步实施孕前免费健康检查项目打好基础。包头市由政府埋单,全面推进优生促进工程;鄂尔多斯市实施“好宝宝”行动,将其确定为全市十件民生大事之一。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向纵深发展,全区累计投入8 478万元,共有14.8万名群众受益。其中,通辽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地已经实现城乡全覆盖。

    【利益导向】落实国家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制度,分别惠及群众24 104人、1 763户家庭和5 113人;将计划生育“半边户”纳入奖励扶助制度。59万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农村牧区长效节育措施群众6 313人。截至年底,已在9个盟市的27个旗县建立了国家“幸福工程”项目点,投入资金335万元。推行“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全区已建立了10个盟市级和85个旗县级“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共投入资金1 592万元。推进计划生育保险,截至年底,全区投入计划生育保险费750.4万元,14万人次受益,赔付金额322.6万元。全区已有10个盟市、67个旗县(市、区)开展了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

    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等地提前了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包头市“鹿城新家庭”被确定为国家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呼伦贝尔市继续深化“生育关怀进军营”活动,为驻地广大官兵送去生殖健康服务。

    【宣传教育】坚持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校学习、宣讲人口理论常抓不懈,实现了高层倡导人口理论的制度化、经常化。呼和浩特市建立高层倡导人口理论制度,着力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建设。在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等国家“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的带动下,全区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序开展。各地积极推进新型人口文化建设,打造出一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人口文化大院、小区和街道。紧密结合“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各地举办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

    【公共服务】截至年底,全区旗县服务站标准化率达到76%、苏木乡镇服务站标准化率达到60% 。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41个、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54个,优质服务覆盖率达到94%。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全区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2%,取得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8%,技术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明显提升。推进服务站管理机制改革,促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全区92个旗县服务站、105个苏木乡镇服务站取得了《医疗卫生许可证》。赤峰市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乌兰察布市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锡林郭勒盟开展具有草原特色的预约式服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更加人性化、亲情化。深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改革,药具免费发放的覆盖率、使用药具的有效率和随访率均在90%以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将设立流动人口专门机构和人员、经费保障、建立“一盘棋”格局列入到当地党委、政府责任制。截至年底,全区各级为流动人口工作投入经费1 200多万元,11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成立了专门机构。下发《深化流动人口省内“一盘棋”和加强区域协作的工作方案》,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推进区域协作,自治区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签订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区域协作协议。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组织开展内蒙古边疆、少数民族及生态脆弱地区人口流动及影响因素的调查,确定鄂托克旗、鄂温克旗、二连浩特市、四子王旗为国家三类地区流动人口调查试点。

    【依法行政】针对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违法生育的情况,在全区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共查出未报、漏报违法生育人数2 898人,规范了生育秩序。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苏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创建了国家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12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苏木乡镇(街道)32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全区有100个行政村被确定为国家级村(居)民自治示范村。

    【人口战略研究与信息化建设】7月,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参加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吉林大学“三省一区”人口计生工作学习交流协调会并就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与吉林大学共同签订合作开展“十二五”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协议书。包头市召开人口理论及战略研究论文评审会,聘请党校、社科院、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有关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赤峰市邀请自治区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和人口研究所专家调研指导,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正式启动。兴安盟与中国移动联合打造“育龄妇女服务互动平台”,为育龄群众提供贴心服务。该平台收集全盟育龄妇女的所有数据并分类建档,定期向不同阶段的育龄妇女发送针对性告知、指导等信息。2009年~2011年对该系统不断进行优化、升级、拓展功能,完善数据库,为全盟52万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自治区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强化人口信息采集,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机制,加强与国家人口信息系统地对接,推动人口信息部门共享。电子政务和人口网站建设稳步推进,自治区与各盟市、80个旗县实现了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和网上办公。全区12个盟市和72个旗县(市、区)建成了人口网站。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自治区政府综合2011年日常督查、业务监控和年末责任制考核结果,授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奖”;授予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奖”;授予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奖”;12个盟市均完成目标任务。授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扶贫办“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奖”。

    【人口计生工作会议】223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巴特尔向大会发来贺信,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秀、政府副主席刘新乐、政协副主席董恒宇出席。会议回顾了“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任务完成情况,部署了2012年工作;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王苏布道作了《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报告;表彰兑现2010年度盟市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获奖结果;签订2011年度盟市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自治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419日,全区试点工作在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启动。通辽市科左中旗、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被纳入第二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确立自治区级试点单位19个。与财政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项目试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治区承担的20%项目资金326 640元于8月下拨到位,成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3级人口计生系统项目专家组及项目工作指导小组,实现服务机构、设备、人员、经费四到位。

    【“国际微笑行动”在内蒙古为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712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际微笑行动”中国基金会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医院联合开展“国际微笑行动”,为280例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

    【荣誉】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评为2011年度督查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11年度综合治理优秀成员单位。自治区计划生育科研所《腹腔镜下回肠移植阴道成形术的临床研究》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外周血染色体及羊水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科研项目在全区“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评选中获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示范市;通辽市、包头市被授予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乌海市海南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兴安盟扎赉特旗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12个苏木乡镇(街道)被授予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50个村() 被授予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内蒙古人口网站经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综合绩效考核评估荣获2011年度优秀政府网站和信息报送先进集体,荣获2011年度国家人口计生委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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