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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妇联
  •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领导名录】

      席:陈羽(女 蒙古族)

    副主席:张淑华 () 冀晓青(女)李雪梅(女)云翠荣(女 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下设7个处室,自治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共有编制37人。2011年底在编人员共36人,其中女26人,男10人;蒙古族15人,满族1人;研究生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3人。

    【建党90周年活动】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同时,加强妇女宣传教育工作。以“凝心聚力跟党走·各族妇女唱红歌”为主题,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自治区妇联举办了第四届草原儿童艺术节,在全区开展了“童心向党歌飞扬”文艺汇演、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以及“聆听红色故事、弘扬革命传统”、“政策形势宣讲进校园”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在广大妇女儿童中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创先争优党群共建】认真落实《关于以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解决基层妇联有人办事、有经费做事、有阵地干事问题。在自治区本级每年拿出1 200万元的基础上,2011年,全区有6个盟市、40个旗县(市区)妇联解决了妇女人均“一元钱”工作经费,分别占比50%39.6%。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实施意见》,实行“妇女之家”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全区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管理办法》。全区“妇女之家”建设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自治区妇联坚持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积极协调、多方争取的工作思路,尽最大所能投入资金480多万元,支持基层妇联“妇女之家”建设和妇女维权等工作,并为所有旗县(市区)妇联购买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社会管理创新】明确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召开全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进会。下发了《全区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办了环渤海区域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妇女发展座谈会,交流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妇女和谐发展的做法及经验。各级妇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办法。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妇女需求,建立“妇女需求月报告”、“妇女之家活动情况月报告”等制度,根据妇女需求开展家庭文化大讲堂专题讲座和法律政策、实用技能等各类培训活动,大力协调有关部门为贫困妇女解决低保、廉租房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服务妇女群众力度。按照“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志愿服务进社区、创先争优促和谐”为主题,实施百万妇女进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医疗卫生、家庭教育、科技环保、妇女维权、扶贫济困等宣传咨询与服务活动,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引导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截至2001年底,全区已建立巾帼志愿者队伍1 998支,有巾帼志愿者46 998人。

    【和谐家庭】立足家庭开展工作,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依托社区、立足家庭,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家庭、“战士心中的好军嫂、战士喜爱的兵妈妈”评选表彰、“关爱女性健康”义诊、“邻里节”等活动,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宣传科学教育方法,倡导了奉献、友爱、互敬、互助的社会新风。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面对面宣传等活动,建立了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示范点。大力推进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首批在全区建立15个关爱儿童家园。自治区妇联举办了家庭教育工作培训班,全面总结了《自治区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制定了《自治区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为推动全区家庭教育工作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小额担保贷款】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为重点,自治区妇联与财政厅、农村信用联社、鼎新担保公司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建立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长效工作机制,为不断扩大实施规模和受益人群奠定了工作基础。截至201111月,全区累计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1.63亿元,扶持了12.5万名妇女创业就业。2011年,共发放妇女小额贷款5.58亿元,其中发放妇女小额贴息贷款3.25亿元;扶持了2.47万妇女和23家中小企业。这项工作已被自治区政府列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

    【“巾帼家政服务工程”】各地妇联积极扶持创办家政公司,加强家政培训基地建设,创建“巾帼家政服务联盟”等工作载体,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及家政服务业带头人事迹报告会等活动,积极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提高服务技能,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2011年,自治区妇联挂牌成立了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举办了全区第二期家政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并组织学员赴山东考察学习“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经验,加大对家政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2011年,各地妇联共举办家政培训班429期,培训妇女19 390人,安置就业16 297人,就业率达84%;扶持建立家政服务机构11个。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着力加强源头维权,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妇女儿童权益、农村牧区妇女土地权益、高层女科技工作者利益诉求等问题各级妇联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一批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其中有5篇调研报告被全国妇联《妇工要情》采用。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完成了全国人大调研组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及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情况的执法调研,配合自治区政协完成了全国政协调研组关于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调研。圆满完成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工作,为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依据。着力强化维权服务,继续推进“五个一”创建活动,建立了自治区妇女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与自治区综治办、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区基层妇女维权站建设推进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建设的意见》,整合基层维权资源,搭建基层维权平台。截至2011年底,全区在乡镇(苏木)街道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1 059个,在村(嘎查)和社区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13 607个。认真做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举办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员培训班、家庭暴力心理干预培训班、维权能力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妇联维权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共办理来信来访来电3 446件次,处结率达97%,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两纲实施工作】促进完成2001-201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扎实推进2011-2020年两纲制定、颁布和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新两纲的制定、修改和送审工作,积极争取将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目标,即在50%的盟市、30%的旗县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5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关爱儿童家园列入了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为颁布、宣传和实施新两纲奠定了基础。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663名代表中,女代表183名,占27.60%,比第八次党代会提高了4.4个百分点。2011年,旗县以上妇联班子成员交流任用42人,其中27名各条战线的妇女骨干交流到妇联任职,有17名妇联干部交流到政府(10人)、人大、政协及群团等部门工作,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妇女参政议政及妇联队伍建设的重视与支持。

    【公益项目】继续实施“母亲水窖”项目、ITT水印计划、“两癌”检查、“李连杰壹基金”等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各级妇联积极努力,新争取到“百事基金会——饮水安全项目”11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不安全水源和解决学校饮水设施;争取到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本先生捐款50万元,为受严重雪灾的牧区812户家庭发放生活补贴;落实助学资金68.48万元,帮助6个旗县的555名学生读书和生活;为“两癌”检查出的患病妇女争取到86万元治疗资金;争取到10辆“母亲健康快车”、“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幸福工程”等项目,帮助贫困母亲,救治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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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领导名录】

      席:陈羽(女 蒙古族)

    副主席:张淑华 () 冀晓青(女)李雪梅(女)云翠荣(女 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下设7个处室,自治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共有编制37人。2011年底在编人员共36人,其中女26人,男10人;蒙古族15人,满族1人;研究生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3人。

    【建党90周年活动】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同时,加强妇女宣传教育工作。以“凝心聚力跟党走·各族妇女唱红歌”为主题,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自治区妇联举办了第四届草原儿童艺术节,在全区开展了“童心向党歌飞扬”文艺汇演、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以及“聆听红色故事、弘扬革命传统”、“政策形势宣讲进校园”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在广大妇女儿童中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创先争优党群共建】认真落实《关于以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解决基层妇联有人办事、有经费做事、有阵地干事问题。在自治区本级每年拿出1 200万元的基础上,2011年,全区有6个盟市、40个旗县(市区)妇联解决了妇女人均“一元钱”工作经费,分别占比50%39.6%。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实施意见》,实行“妇女之家”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全区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管理办法》。全区“妇女之家”建设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自治区妇联坚持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积极协调、多方争取的工作思路,尽最大所能投入资金480多万元,支持基层妇联“妇女之家”建设和妇女维权等工作,并为所有旗县(市区)妇联购买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社会管理创新】明确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召开全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进会。下发了《全区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办了环渤海区域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妇女发展座谈会,交流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妇女和谐发展的做法及经验。各级妇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办法。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妇女需求,建立“妇女需求月报告”、“妇女之家活动情况月报告”等制度,根据妇女需求开展家庭文化大讲堂专题讲座和法律政策、实用技能等各类培训活动,大力协调有关部门为贫困妇女解决低保、廉租房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服务妇女群众力度。按照“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志愿服务进社区、创先争优促和谐”为主题,实施百万妇女进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医疗卫生、家庭教育、科技环保、妇女维权、扶贫济困等宣传咨询与服务活动,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引导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截至2001年底,全区已建立巾帼志愿者队伍1 998支,有巾帼志愿者46 998人。

    【和谐家庭】立足家庭开展工作,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依托社区、立足家庭,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家庭、“战士心中的好军嫂、战士喜爱的兵妈妈”评选表彰、“关爱女性健康”义诊、“邻里节”等活动,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宣传科学教育方法,倡导了奉献、友爱、互敬、互助的社会新风。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面对面宣传等活动,建立了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示范点。大力推进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首批在全区建立15个关爱儿童家园。自治区妇联举办了家庭教育工作培训班,全面总结了《自治区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制定了《自治区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为推动全区家庭教育工作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小额担保贷款】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为重点,自治区妇联与财政厅、农村信用联社、鼎新担保公司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建立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长效工作机制,为不断扩大实施规模和受益人群奠定了工作基础。截至201111月,全区累计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1.63亿元,扶持了12.5万名妇女创业就业。2011年,共发放妇女小额贷款5.58亿元,其中发放妇女小额贴息贷款3.25亿元;扶持了2.47万妇女和23家中小企业。这项工作已被自治区政府列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

    【“巾帼家政服务工程”】各地妇联积极扶持创办家政公司,加强家政培训基地建设,创建“巾帼家政服务联盟”等工作载体,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及家政服务业带头人事迹报告会等活动,积极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提高服务技能,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2011年,自治区妇联挂牌成立了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举办了全区第二期家政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并组织学员赴山东考察学习“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经验,加大对家政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2011年,各地妇联共举办家政培训班429期,培训妇女19 390人,安置就业16 297人,就业率达84%;扶持建立家政服务机构11个。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着力加强源头维权,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妇女儿童权益、农村牧区妇女土地权益、高层女科技工作者利益诉求等问题各级妇联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一批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其中有5篇调研报告被全国妇联《妇工要情》采用。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完成了全国人大调研组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及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情况的执法调研,配合自治区政协完成了全国政协调研组关于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调研。圆满完成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工作,为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依据。着力强化维权服务,继续推进“五个一”创建活动,建立了自治区妇女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与自治区综治办、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区基层妇女维权站建设推进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建设的意见》,整合基层维权资源,搭建基层维权平台。截至2011年底,全区在乡镇(苏木)街道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1 059个,在村(嘎查)和社区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13 607个。认真做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举办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员培训班、家庭暴力心理干预培训班、维权能力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妇联维权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共办理来信来访来电3 446件次,处结率达97%,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两纲实施工作】促进完成2001-201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扎实推进2011-2020年两纲制定、颁布和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新两纲的制定、修改和送审工作,积极争取将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目标,即在50%的盟市、30%的旗县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5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关爱儿童家园列入了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为颁布、宣传和实施新两纲奠定了基础。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663名代表中,女代表183名,占27.60%,比第八次党代会提高了4.4个百分点。2011年,旗县以上妇联班子成员交流任用42人,其中27名各条战线的妇女骨干交流到妇联任职,有17名妇联干部交流到政府(10人)、人大、政协及群团等部门工作,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妇女参政议政及妇联队伍建设的重视与支持。

    【公益项目】继续实施“母亲水窖”项目、ITT水印计划、“两癌”检查、“李连杰壹基金”等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各级妇联积极努力,新争取到“百事基金会——饮水安全项目”11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不安全水源和解决学校饮水设施;争取到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本先生捐款50万元,为受严重雪灾的牧区812户家庭发放生活补贴;落实助学资金68.48万元,帮助6个旗县的555名学生读书和生活;为“两癌”检查出的患病妇女争取到86万元治疗资金;争取到10辆“母亲健康快车”、“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幸福工程”等项目,帮助贫困母亲,救治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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