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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行长:王景武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张子

    党委委员 副行长:朱新春(4月任职)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肖长江

    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包健(蒙古族)

    【概况】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于199911日成立。内设20个职能处室、4个直属单位、下辖5个支行。2011年,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真落实总行、天津分行各项工作部署,以“促发展、保稳定、严管理、抓创新”为工作着力点,结合自治区“富民强区”发展战略及工作实际,有效落实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服务民生、加强内部管理。

    截至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2 063.7亿元,同比增长17.37%,增速高于全国同期3.8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8位;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 727.7亿元,同比增长23.6%,增速高于全国同期7.5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

    【货币政策】以提高协调能力为抓手,以执行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重点,积极宣传货币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力促全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宏观调控成效明显。

    加大货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年初组织召开全区金融系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管理工作会议,向金融机构宣传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和宏观调控的重点,要求金融机构既要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又要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实际,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均衡增长;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并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通过会议部署、约见谈话、对部分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调整等方式,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规模。中心支行行长王景武赴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地,为当地政府、金融机构负责人讲授课程,特别对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社会融资规模等进行宣传解释。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制定全区金融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出台《内蒙古金融支持扩大消费需求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涉农信贷政策、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和促进创业就业等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促进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及盟市政府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协调自治区金融办、银监局等部门,与工商联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了次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峰会和区域性政银企合作洽谈会。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原则,金融机构与企业签署合作项目200多项,达成贷款意向1 000多亿元。1023日《内蒙古日报》头版头条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搭起银企合作平台”为题进行了报道。同时,主动与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环保厅、农牧厅协调沟通,制定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文化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农牧产业对接方案,努力发挥金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加大对“三农三牧”和中小企业信贷投入截至年末,全区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89.99亿元。按照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的相关要求,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着力从优化融资环境、加大信贷投入、强化内部管理三方面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截至年末,全区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 620.53亿元,同比增长41.20%。同时,积极引导直接融资,举办全区非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培训班,帮助企业了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及债券融资相关政策及发行要求,鼓励企业改善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截至年末,全区共有14家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规模达197亿元,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到一定缓解。

    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举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介会和培训班,50多家金融机构、300多家企业参加培训。金融机构和进出口企业对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认识明显增强。163家企业成为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全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突破百亿元。

    【维护金融稳定】在做好金融风险监测、加强金融管理的同时,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高度关注民间融资风险,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测防范风险。

    风险监测评估与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评估和提示,积极开展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和风险提示。

    加强“两综合、两管理”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金融机构约见会谈管理办法》,为自治区金融机构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奠定了制度基础。做好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综合执法检查方案,全区人民银行共组成86个检查组,对工行、农行、建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79个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人民银行各项政策及时得到落实,综合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民间借贷发展态势针对内蒙古部分盟市民间融资持续升温的问题,组织开展民间金融发展状况延伸调查,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相关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对包头惠龙集团事件进行跟踪反映,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以及事件对金融系统的潜在影响和风险隐患。配合呼和浩特市政府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通过发表署名文章、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民间融资的风险。及时向总行汇报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风险情况,并组织召开多层次金融支持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座谈会,协调金融机构重点做好中心企业、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树立市场信心,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服务水平】外汇管理和服务建立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综合机制,加大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考核工作力度,规范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全面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外汇管理与服务的调研,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外汇政策,得到总局经常项目司的肯定,被总局评为贡献突出分局;积极争取2011年自治区银行短期外债指标,增强银行外汇贷款能力,边境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调查统计和金融研究工作建立全区民间融资专项监测调查制度和外向型企业汇率变动承受力调查制度,积极开展社会融资规模监测工作;完成《农村牧区发展微型金融问题研究》等60项重点调研课题,部分课题被国办、自治区政府批注并转发,并就“内蒙古矿业绿色信贷”项目与德国国际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已进入试点阶段。

    支付结算服务水平积极改善农村牧区支付环境,制定《农村牧区金融机具购置布放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财政厅共同完成1 000万金融机具补贴的落实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农牧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扩大财政惠农惠牧补贴“一卡通”范围,改善用卡环境;做好支付系统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全区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年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筹共处理各项清算业务1705.5万笔,金额23.1万亿元。

    反洗钱监管与自治区安全厅联合制定反洗钱协作意见,并举办合作签字仪式,深化人民银行和安全厅在预防打击恐怖融资及洗钱犯罪领域的协调合作;重点通过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评估和验收工作,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研发大额现金监测管理系统,得到总行肯定;制定反洗钱调查工作指导意见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配合安全部门对12起涉嫌洗钱线索进行协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五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使反洗钱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指导工作做好金融城域网改造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升级等20余项项目的建设、改造和运维工作;规范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制定全区人民银行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推进金融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健全和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跨行业合作,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安全通报制度;做好金融IC卡试点推广和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工作。

    货币发行和钞票处理根据辖区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状况和钞票处理能力,加快小面额票币的复点进度,确保全区销毁工作整体进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发行基金调拨中心优化模型》,提升全区货币发行调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反假货币宣传站建设成果深化年”活动,共收缴各类假人民币6.6万张,面额合计575.8万元;实现回笼现金二维码物流管理系统和金融机构存取款无线加密预约系统在全区的正式运行,科学管理发行基金,增强现金供应保障能力。

    国库管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取得重大进展,实现自治区所有地区全部接入,提高了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直接支付政府补贴资金业务,较好支持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工作,在全区共发行国债23.3亿元;设计开发国库实地业务检查资金风险防范系统,提升了国库资金风险防范水平。

    征信体系建设和服务加强征信系统制度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征信业务管理指引》,促进管理与服务工作标准化;积极推动农村牧区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完善农户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档案,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加强征信与信贷业务的结合,推动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创新;组织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一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打造征信歌曲精品,组织创作的《征信之歌》获总行一等奖。

    创新工作管理年初共确定了全行创新项目29项,为推动促发展、保稳定、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项目涉及机关办公、金融服务与管理、外汇管理、内部审计、金融研究、集中采购等各项工作,有的项目得到总行、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有的在全国会议介绍经验,有的为中心支行节约了大量资金,有效提升了中心支行整体工作水平;同时,对各部门2010年完成创新项目进行审核评选,并对认定为成果突出的14个创新项目进行通报表彰,提高了各处室开展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金融系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金融系统摄影作品展和首届全区金融系统职工运动会等一系列活动,对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提振职工凝聚力和进取精神、树立金融系统良好形象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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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书记 行长:王景武

    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张子

    党委委员 副行长:朱新春(4月任职)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肖长江

    党委委员 工会主任:包健(蒙古族)

    【概况】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于199911日成立。内设20个职能处室、4个直属单位、下辖5个支行。2011年,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真落实总行、天津分行各项工作部署,以“促发展、保稳定、严管理、抓创新”为工作着力点,结合自治区“富民强区”发展战略及工作实际,有效落实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服务民生、加强内部管理。

    截至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2 063.7亿元,同比增长17.37%,增速高于全国同期3.8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8位;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 727.7亿元,同比增长23.6%,增速高于全国同期7.5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

    【货币政策】以提高协调能力为抓手,以执行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重点,积极宣传货币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力促全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宏观调控成效明显。

    加大货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年初组织召开全区金融系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管理工作会议,向金融机构宣传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和宏观调控的重点,要求金融机构既要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又要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实际,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均衡增长;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并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通过会议部署、约见谈话、对部分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调整等方式,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规模。中心支行行长王景武赴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地,为当地政府、金融机构负责人讲授课程,特别对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社会融资规模等进行宣传解释。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制定全区金融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出台《内蒙古金融支持扩大消费需求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涉农信贷政策、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和促进创业就业等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促进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及盟市政府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协调自治区金融办、银监局等部门,与工商联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了次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峰会和区域性政银企合作洽谈会。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原则,金融机构与企业签署合作项目200多项,达成贷款意向1 000多亿元。1023日《内蒙古日报》头版头条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搭起银企合作平台”为题进行了报道。同时,主动与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环保厅、农牧厅协调沟通,制定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文化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农牧产业对接方案,努力发挥金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加大对“三农三牧”和中小企业信贷投入截至年末,全区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89.99亿元。按照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的相关要求,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着力从优化融资环境、加大信贷投入、强化内部管理三方面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截至年末,全区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 620.53亿元,同比增长41.20%。同时,积极引导直接融资,举办全区非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培训班,帮助企业了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及债券融资相关政策及发行要求,鼓励企业改善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截至年末,全区共有14家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规模达197亿元,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到一定缓解。

    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举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介会和培训班,50多家金融机构、300多家企业参加培训。金融机构和进出口企业对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认识明显增强。163家企业成为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全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突破百亿元。

    【维护金融稳定】在做好金融风险监测、加强金融管理的同时,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高度关注民间融资风险,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测防范风险。

    风险监测评估与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评估和提示,积极开展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和风险提示。

    加强“两综合、两管理”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金融机构约见会谈管理办法》,为自治区金融机构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奠定了制度基础。做好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综合执法检查方案,全区人民银行共组成86个检查组,对工行、农行、建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79个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人民银行各项政策及时得到落实,综合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民间借贷发展态势针对内蒙古部分盟市民间融资持续升温的问题,组织开展民间金融发展状况延伸调查,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相关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对包头惠龙集团事件进行跟踪反映,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以及事件对金融系统的潜在影响和风险隐患。配合呼和浩特市政府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通过发表署名文章、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民间融资的风险。及时向总行汇报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风险情况,并组织召开多层次金融支持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座谈会,协调金融机构重点做好中心企业、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树立市场信心,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服务水平】外汇管理和服务建立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综合机制,加大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考核工作力度,规范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全面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外汇管理与服务的调研,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外汇政策,得到总局经常项目司的肯定,被总局评为贡献突出分局;积极争取2011年自治区银行短期外债指标,增强银行外汇贷款能力,边境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调查统计和金融研究工作建立全区民间融资专项监测调查制度和外向型企业汇率变动承受力调查制度,积极开展社会融资规模监测工作;完成《农村牧区发展微型金融问题研究》等60项重点调研课题,部分课题被国办、自治区政府批注并转发,并就“内蒙古矿业绿色信贷”项目与德国国际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已进入试点阶段。

    支付结算服务水平积极改善农村牧区支付环境,制定《农村牧区金融机具购置布放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财政厅共同完成1 000万金融机具补贴的落实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农牧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扩大财政惠农惠牧补贴“一卡通”范围,改善用卡环境;做好支付系统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全区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年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筹共处理各项清算业务1705.5万笔,金额23.1万亿元。

    反洗钱监管与自治区安全厅联合制定反洗钱协作意见,并举办合作签字仪式,深化人民银行和安全厅在预防打击恐怖融资及洗钱犯罪领域的协调合作;重点通过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评估和验收工作,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研发大额现金监测管理系统,得到总行肯定;制定反洗钱调查工作指导意见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配合安全部门对12起涉嫌洗钱线索进行协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五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使反洗钱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指导工作做好金融城域网改造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升级等20余项项目的建设、改造和运维工作;规范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制定全区人民银行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推进金融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健全和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跨行业合作,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安全通报制度;做好金融IC卡试点推广和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工作。

    货币发行和钞票处理根据辖区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状况和钞票处理能力,加快小面额票币的复点进度,确保全区销毁工作整体进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发行基金调拨中心优化模型》,提升全区货币发行调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反假货币宣传站建设成果深化年”活动,共收缴各类假人民币6.6万张,面额合计575.8万元;实现回笼现金二维码物流管理系统和金融机构存取款无线加密预约系统在全区的正式运行,科学管理发行基金,增强现金供应保障能力。

    国库管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取得重大进展,实现自治区所有地区全部接入,提高了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直接支付政府补贴资金业务,较好支持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工作,在全区共发行国债23.3亿元;设计开发国库实地业务检查资金风险防范系统,提升了国库资金风险防范水平。

    征信体系建设和服务加强征信系统制度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征信业务管理指引》,促进管理与服务工作标准化;积极推动农村牧区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完善农户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档案,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加强征信与信贷业务的结合,推动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创新;组织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一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打造征信歌曲精品,组织创作的《征信之歌》获总行一等奖。

    创新工作管理年初共确定了全行创新项目29项,为推动促发展、保稳定、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项目涉及机关办公、金融服务与管理、外汇管理、内部审计、金融研究、集中采购等各项工作,有的项目得到总行、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有的在全国会议介绍经验,有的为中心支行节约了大量资金,有效提升了中心支行整体工作水平;同时,对各部门2010年完成创新项目进行审核评选,并对认定为成果突出的14个创新项目进行通报表彰,提高了各处室开展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金融系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金融系统摄影作品展和首届全区金融系统职工运动会等一系列活动,对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提振职工凝聚力和进取精神、树立金融系统良好形象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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