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 民族宗教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主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秦蒙(宗教局局长)特古斯(蒙古族)曹艳荣(女 蒙古族)白德全(蒙古族联合纪检二组长)孟智军(达斡尔族)

    【概况】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挂自治区宗教事务局、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是自治区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十三个处室,下辖五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正厅级领导一名,副厅级领导五名。机关核定编制59人,实有59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3人,实有54人。主要负责全区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和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经费列入了自治区财政预算。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小组,制定了《全区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6)》。对全区民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评选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2011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意见》,在活动月期间,各盟市创新载体、丰富形势,广泛开展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扶危助困、矛盾排查化解等活动,营造了各民族团结互助、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内蒙古日报》宣传了自治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和全区少数民族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的先进事迹。在《内蒙古画报》上宣传了城市民族工作。加强了同内蒙古博物院的联系,充分发挥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评价。

    【鄂伦春旗六十周年旗庆】向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做了鄂伦春旗旗庆工作的汇报,申请拨付旗庆经费400万元,组织自治区代表团参加鄂伦春旗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拟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三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已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全区民族乡工作座谈会】6月,在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召开了全区民族乡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民委主任阿迪雅、副主任孟智军,有关盟市旗县、18个民族乡分管领导及民委主任等60余人与会,商讨进一步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事宜。此次会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自治区财政增加了民族乡工作经费。

    【全区少数民族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表彰大会】1019,自治区民委、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区少数民族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表彰大会,表彰了于滨、额尔登巴雅尔等十名少数民族优秀进城务工人员。

    【民族政策监督检查】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盟市、直属厅局贯彻执行《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报告。积极协助指导有关部门抓好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兴边富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组织编写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2011年,下达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各项补助资金1.2亿元,在19个边境旗市实施了93个项目,较上年增加3 900万元,增长48.1%。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国家级试点旗由1个增加到3个,促进了边境旗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组织编写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下达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3 040万元,较上年增长340万元。“十二五”期间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由61个增加到192个,增加了2.15倍。继续对鄂伦春、达斡尔族自治旗进行区域重点帮扶,投入资金1 580万元。考核验收了2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嘎查(村),“十一五”期间扶持的61个嘎查(村)全部通过了考核验收。

    【民贸政策落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贸企业技改贴息项目,发放147万元共计294万元的技改贴息资金。对区边销茶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上报国家民委。

    【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制定了帮扶兴安盟扎赉特旗阿拉达尔吐苏木规划,投入帮扶资金100万元。向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区域投入帮扶资金1 580万元。继续配合国家民委做好帮扶赤峰市巴林右旗的工作,落实帮扶资金170万元。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2011年,全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9 540万元,其中,国家拨付18 240万元,较上年增长4 840万元;自治区配套1 300万元。实施了389个项目,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切实起到了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

    【少数民族文化】认真做好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组织协调等筹备工作。认真做好《诺日吉玛》、《牧歌悠扬》等涉及民族题材的影视文学作品内容的审读工作,满足广大蒙古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自治区组成了以刘新乐副主席为团长的代表团参加了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荣获69枚奖牌,其中金牌17枚,奖牌总数全国第一。马上技巧和健身安代操两项表演获得一等奖,民族健身操、波依阔和赛驼表演项目获得三等奖。自治区代表团荣获了大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两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及规范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区备案教职人员4 176名,占教职人员总数的71%。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宗教教职人员2 478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20人,纳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1 012人,纳入社会保险的人员数占教职人员总数的74%。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宗教工作两支队伍建设】成功召开了自治区佛协、天主教两会换届会议。扎实推进佛教爱国主义教育、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工作。412日至21日,组织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等盟市的35名旗县区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国家宗教局举办的宗教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班。525日至28日,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举办了第五届“卧尔兹”演讲比赛暨中青年阿訇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88日至28日,内蒙古佛教协会在通辽市库伦旗兴源寺(内蒙古佛教学校库伦旗分校)举办为期20天的爱国主义教育暨佛教知识培训班。自治区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也分别各举办了一期爱国主义教育读书班,推进了“神学”思想建设工作。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12月,召开了表彰会议,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同心同行”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628日,内蒙古宗教界召开“同心同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座谈会。自治区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负责人,呼和浩特市的宗教重点寺观教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营造了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在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指引下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蒙古语文学习使用工作】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蒙古语言文字数字化资源及支撑技术建设与共享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举办了第二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举办了全区“图古拉沁夫(牧童)”中小学生蒙古文作文大赛、诵读经典/书写经典比赛。派员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二届国际母语日活动和国家民委召开的民族语文暨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经验交流会。着手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志·蒙古语文志》(蒙汉文)工作。

    【蒙古语文科研管理工作】搜集整理、审定新词术语1 000余条,印发了6期公报。研究确定了中国蒙古语标准音音位系统及其注音音标并颁布实施。举办了“全区蒙古语标准音测试员培训班”,培训测试了1 000余人。组织召开了“全区蒙古语标准音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了在蒙古语标准音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7位专家和9个先进集体、11名先进个人。认真做好《总目提要·蒙古族卷》非宗教文献(4 008个条目)、宗教文献(6 154个条目)、文书档案 (30 000余条目)、铭刻类(1 100余条目)、讲唱类(300余条目)的编排审校工作,并将已完成的部分交付出版社出版发行。与合作单位共同完成了《鄂尔多斯右翼中旗蒙古文历史档案选编》(12卷本)的编撰工作。认真做好《蒙古语文》杂志的出版发行工作及网站建设。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成功召开了八协小组第十五次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2011-2015年八协工作规划》。召开了八省区民族教育协作专题会议。举办了八省区蒙古语语文翻译培训班,八省区的60多名蒙古语文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成功举办了八省区少儿歌曲演唱大赛、第二届“哈扎布杯”蒙古族长调歌曲演唱大赛和蒙古族祝赞词大赛。

    【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2011年在党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和自治区党校及人社厅的培训机构共培训干部216人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规范了采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重要活动】420日至25日,由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带队的调研组到自治区就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促进两个共同的经验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到兴安盟、呼伦贝尔、包头、鄂尔多斯、呼和浩特5各盟市十几个旗县区,详细了解了自治区民族法制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自治区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调研期间,自治区召开了汇报座谈会,会议由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参加。

    【荣誉】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荣获2011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荣获全区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

    内蒙古代表团    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荣获2011年度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绩突出部门;

    孙学文    荣获2011年度全区政府系统督察工作先进个人;

    李志田    荣获2011年度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唐晓明    荣获2011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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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族宗教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主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秦蒙(宗教局局长)特古斯(蒙古族)曹艳荣(女 蒙古族)白德全(蒙古族联合纪检二组长)孟智军(达斡尔族)

    【概况】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挂自治区宗教事务局、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是自治区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十三个处室,下辖五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正厅级领导一名,副厅级领导五名。机关核定编制59人,实有59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3人,实有54人。主要负责全区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和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经费列入了自治区财政预算。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小组,制定了《全区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6)》。对全区民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评选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2011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意见》,在活动月期间,各盟市创新载体、丰富形势,广泛开展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扶危助困、矛盾排查化解等活动,营造了各民族团结互助、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内蒙古日报》宣传了自治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和全区少数民族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的先进事迹。在《内蒙古画报》上宣传了城市民族工作。加强了同内蒙古博物院的联系,充分发挥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评价。

    【鄂伦春旗六十周年旗庆】向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做了鄂伦春旗旗庆工作的汇报,申请拨付旗庆经费400万元,组织自治区代表团参加鄂伦春旗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拟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三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已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全区民族乡工作座谈会】6月,在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召开了全区民族乡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民委主任阿迪雅、副主任孟智军,有关盟市旗县、18个民族乡分管领导及民委主任等60余人与会,商讨进一步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事宜。此次会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自治区财政增加了民族乡工作经费。

    【全区少数民族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表彰大会】1019,自治区民委、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区少数民族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表彰大会,表彰了于滨、额尔登巴雅尔等十名少数民族优秀进城务工人员。

    【民族政策监督检查】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盟市、直属厅局贯彻执行《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报告。积极协助指导有关部门抓好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兴边富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组织编写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2011年,下达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各项补助资金1.2亿元,在19个边境旗市实施了93个项目,较上年增加3 900万元,增长48.1%。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国家级试点旗由1个增加到3个,促进了边境旗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组织编写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下达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3 040万元,较上年增长340万元。“十二五”期间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由61个增加到192个,增加了2.15倍。继续对鄂伦春、达斡尔族自治旗进行区域重点帮扶,投入资金1 580万元。考核验收了2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嘎查(村),“十一五”期间扶持的61个嘎查(村)全部通过了考核验收。

    【民贸政策落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贸企业技改贴息项目,发放147万元共计294万元的技改贴息资金。对区边销茶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上报国家民委。

    【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制定了帮扶兴安盟扎赉特旗阿拉达尔吐苏木规划,投入帮扶资金100万元。向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区域投入帮扶资金1 580万元。继续配合国家民委做好帮扶赤峰市巴林右旗的工作,落实帮扶资金170万元。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2011年,全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9 540万元,其中,国家拨付18 240万元,较上年增长4 840万元;自治区配套1 300万元。实施了389个项目,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切实起到了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

    【少数民族文化】认真做好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组织协调等筹备工作。认真做好《诺日吉玛》、《牧歌悠扬》等涉及民族题材的影视文学作品内容的审读工作,满足广大蒙古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自治区组成了以刘新乐副主席为团长的代表团参加了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荣获69枚奖牌,其中金牌17枚,奖牌总数全国第一。马上技巧和健身安代操两项表演获得一等奖,民族健身操、波依阔和赛驼表演项目获得三等奖。自治区代表团荣获了大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两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及规范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区备案教职人员4 176名,占教职人员总数的71%。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宗教教职人员2 478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20人,纳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1 012人,纳入社会保险的人员数占教职人员总数的74%。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宗教工作两支队伍建设】成功召开了自治区佛协、天主教两会换届会议。扎实推进佛教爱国主义教育、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工作。412日至21日,组织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等盟市的35名旗县区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国家宗教局举办的宗教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班。525日至28日,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举办了第五届“卧尔兹”演讲比赛暨中青年阿訇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88日至28日,内蒙古佛教协会在通辽市库伦旗兴源寺(内蒙古佛教学校库伦旗分校)举办为期20天的爱国主义教育暨佛教知识培训班。自治区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也分别各举办了一期爱国主义教育读书班,推进了“神学”思想建设工作。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12月,召开了表彰会议,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同心同行”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628日,内蒙古宗教界召开“同心同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座谈会。自治区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负责人,呼和浩特市的宗教重点寺观教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营造了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在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指引下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蒙古语文学习使用工作】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蒙古语言文字数字化资源及支撑技术建设与共享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举办了第二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举办了全区“图古拉沁夫(牧童)”中小学生蒙古文作文大赛、诵读经典/书写经典比赛。派员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二届国际母语日活动和国家民委召开的民族语文暨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经验交流会。着手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志·蒙古语文志》(蒙汉文)工作。

    【蒙古语文科研管理工作】搜集整理、审定新词术语1 000余条,印发了6期公报。研究确定了中国蒙古语标准音音位系统及其注音音标并颁布实施。举办了“全区蒙古语标准音测试员培训班”,培训测试了1 000余人。组织召开了“全区蒙古语标准音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了在蒙古语标准音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7位专家和9个先进集体、11名先进个人。认真做好《总目提要·蒙古族卷》非宗教文献(4 008个条目)、宗教文献(6 154个条目)、文书档案 (30 000余条目)、铭刻类(1 100余条目)、讲唱类(300余条目)的编排审校工作,并将已完成的部分交付出版社出版发行。与合作单位共同完成了《鄂尔多斯右翼中旗蒙古文历史档案选编》(12卷本)的编撰工作。认真做好《蒙古语文》杂志的出版发行工作及网站建设。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成功召开了八协小组第十五次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2011-2015年八协工作规划》。召开了八省区民族教育协作专题会议。举办了八省区蒙古语语文翻译培训班,八省区的60多名蒙古语文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成功举办了八省区少儿歌曲演唱大赛、第二届“哈扎布杯”蒙古族长调歌曲演唱大赛和蒙古族祝赞词大赛。

    【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2011年在党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和自治区党校及人社厅的培训机构共培训干部216人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规范了采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重要活动】420日至25日,由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带队的调研组到自治区就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促进两个共同的经验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到兴安盟、呼伦贝尔、包头、鄂尔多斯、呼和浩特5各盟市十几个旗县区,详细了解了自治区民族法制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自治区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调研期间,自治区召开了汇报座谈会,会议由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参加。

    【荣誉】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荣获2011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荣获全区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

    内蒙古代表团    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荣获2011年度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绩突出部门;

    孙学文    荣获2011年度全区政府系统督察工作先进个人;

    李志田    荣获2011年度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唐晓明    荣获2011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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