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委委员 副主任:司永涛 

    党委委员 巡视员:胡匡敬(10月任职)

    党委委员 副主任 监事会主席:范金星 

    党委委员 副主任:王耀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刘志彧(8月离任)

    党委委员 副主任:朝克图(蒙古族)及永乾(10月任职)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9月任职)

    监事会主席:王温(蒙古族)

    【概况】共有行政编制60名(含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编制)2011年底实有人数56人。国资委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企业分配处、业绩考核与综合处、预算与收益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等12个职能机构,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设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两个副处级机构。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国资委信息中心。

    2011年,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 116.1亿元,同比增长17.9%;实现利润总额140.7亿元,同比增长197%,上缴税金101.4亿元,同比增长90.6%;截至年末,总资产达到1 984亿元,同比增长18.2%,净资产645.5亿元,同比增长26.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98.5亿元,同比增长23.2%;平均资产负债率67.5%,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科学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十二五”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拓宽视野,转变思路,明确方向定位,落实目标任务,将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总体要求与企业自身科学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和促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提素质、增实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沿黄沿线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双百亿工程”部署通过为企业协调配置资源、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困难等多种支持措施,积极创造企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着力培育和打造包钢集团、电力集团成为自治区本土首批千亿元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贯彻自治区政府关于通道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调整优化提升现有监管资源,打造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稳步推进了组建内蒙古航空公司、建设呼准鄂铁路等重大项目。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实现科学发展开展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课题研究,就目前所出资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十二五”企业技术创新工作重点任务和政策建议。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探索将重大科技成果和成果应用与转化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开展调查研究,发挥监管职能,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解决企业难点问题,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了内蒙古厂办大集体企业享受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试点政策和关于加强自治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两项建议,作为自治区参加全国“两会”的建议和议案向国家层面进行了反映。针对国电蒙能投公司运营中出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支持企业尽快摆脱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国资委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向自治区政府、国电集团及自治区有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同时,就落实蒙能投公司上网标杆电价、发展风电等绿色清洁能源、新建扩建发电项目纳入有关盟市发展规划等问题积极向自治区政府和有关盟市、部门进行了协调。为进一步推动区直大企业与盟市加强经济协作,发挥国有大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国资委领导带领出资监管企业负责同志赴东西部各有关盟市调研,就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区直企业和地方经济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对接。

    【国有企业改革】调整重组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方向,继续引入战略合作者,增强企业的发展实力。指导和推动电力集团公司对乌兰水泥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重组时遗留的华宁热电公司寻求战略投资者。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厂网分开的要求,调整了电力集团所持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公司股权。为完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组建内蒙古产权交易所,达成了初步意向,制订了组建方案。鼓励和推动电力集团、森工集团等出资企业“走出去”整合资源,面向俄罗斯、蒙古国开拓业务。积极处理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由包钢集团公司受让原内蒙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属天津金马宾馆,并成为包钢集团公司在天津的重要贸易平台。抓好劣势企业包头铜厂的退出工作。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将划拨用地改性变现,有效解决了破产成本问题,促进了职工妥善安置和债权人权益保障。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继续推进在2008年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并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11年,进一步扩大了实施范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指导森工集团、盐业公司、新城宾馆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框架。为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科学化,举办了两期“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党建高级研讨班”,对国资委独资和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参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训,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司局和党中央企业负责人,系统讲授了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对推进出资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

    主辅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参照国家实施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做法,在调研的基础上,指导电力集团制定了主辅分离方案。同时,稳步推进电力集团对多经企业进行改革,理顺产权关系,促进多经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研究提出了内蒙古电力企业主辅分离、改制重组、创新发展的初步意见,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培育自治区电力及相关行业龙头企业。

    厂办大集体改革和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两项工作全面推开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牵头对全区厂办大集体和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测算,并赴吉林、黑龙江等试点省份学习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了自治区开展这两项工作方案,分别成立了由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和分管副主席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两项工作按计划进度积极稳妥地在全区推开。

    【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结合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完善了法规体系。新制定和出台了21项国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开展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和中介机构选聘工作,促进了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风险防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稳步推进规范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和预算建议草案编报等基础工作,并积极向预算主管部门汇报协调,提出国有资本收益重点支出方向建议,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加强了自治区本级投入到各类企业国家资本金的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向自治区政府提交了自治区投入经营性项目国家资本金由国资运营公司管理的方案,落实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推进了国资监管体系建设。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盟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开展指导监督工作,推动各盟市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盟市、旗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式相关问题的研究,提出了自治区实行本级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初步方案。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财务动态监测、绩效评价、统计分析、内部审计等制度,出资人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企业总会计师向国资委述职制度,在促进企业总会计师依法行权履职、加强企业财务基础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得到深化制订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指导意见》,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竞争力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大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的监督,开展调研督查和专项审计,对个别企业擅自动用节余工资超发工资、自行确定领导人员年薪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纠正处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在部分企业稳妥推进了公务用车改革。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指导企业规范、稳妥实施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制度,促进了企业薪酬福利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开展产权管理各项工作推进产权管理基础制度建设,新出台了《出资企业实物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强化产权交易监管,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就开展产权交易经纪会员认证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2010年开展全区国有产权交易监督检查情况,会同六部门形成联合监督检查报告,由自治区政府转发各盟市政府。坚持和完善“两库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展了资产评估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法规范开展了华宸信托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抽水蓄能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等重要国有产权变动相关工作。加强产权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全区产权管理业务培训会议,促进了各盟市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业务水平的提高。

    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转变监督方式,优化监督流程,探索和建立当期监督检查的有效运行机制。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注重强化对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

    业绩考核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考核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要求与创新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质量相结合,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完成了对监管企业负责人2010年度经营业绩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考核工作。国资委领导分别带队向各企业领导班子面对面反馈了考核结果,指出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制定企业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强化指标约束和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加强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实施全员业绩考核,确保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层层落实。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建立价值导向的决策管理体系,提升价值创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考核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新办法完善了“两个机制”,即完善分类考核机制,完善目标值确定机制;强化了“三个引导”作用,即引导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层层落实。通过修订考核办法,力求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导监管企业提高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创先争优 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将“创先争优”工作融入日常监管,创新形式,突出企业特色。采取系统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和国资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领导点评与专项述职相结合,选树典型与党性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做到统筹安排、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了国资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了企业党委书记向国资委党委述职,有效促进了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提高了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召开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国企党建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国企党建方向,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集中展示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成果。召开全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会,对国资系统“四好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以表彰先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规范程序,组织召开了国资委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国资委系统出席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充分保障了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选举权利。

    【领导班子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继续推进企业“四好”班子创建活动,着力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结合对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及时开展对企业负责人的调整、选配工作,有计划地推进系统内干部交流。

    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努力提升企业人才工作水平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研究制定了人才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考核,落实责任,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结构调整、产品优化升级的需求,指导企业引进了一批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全年引进目标。在坚持引进的同时,不断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按照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与相关培训机构举办了系列培训活动,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培训培养,着力改善企业各类人才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各类人才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认真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国有企业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和督查,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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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委委员 副主任:司永涛 

    党委委员 巡视员:胡匡敬(10月任职)

    党委委员 副主任 监事会主席:范金星 

    党委委员 副主任:王耀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刘志彧(8月离任)

    党委委员 副主任:朝克图(蒙古族)及永乾(10月任职)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9月任职)

    监事会主席:王温(蒙古族)

    【概况】共有行政编制60名(含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编制)2011年底实有人数56人。国资委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企业分配处、业绩考核与综合处、预算与收益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等12个职能机构,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设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两个副处级机构。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国资委信息中心。

    2011年,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 116.1亿元,同比增长17.9%;实现利润总额140.7亿元,同比增长197%,上缴税金101.4亿元,同比增长90.6%;截至年末,总资产达到1 984亿元,同比增长18.2%,净资产645.5亿元,同比增长26.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98.5亿元,同比增长23.2%;平均资产负债率67.5%,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科学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十二五”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拓宽视野,转变思路,明确方向定位,落实目标任务,将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总体要求与企业自身科学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和促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提素质、增实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沿黄沿线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双百亿工程”部署通过为企业协调配置资源、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困难等多种支持措施,积极创造企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着力培育和打造包钢集团、电力集团成为自治区本土首批千亿元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贯彻自治区政府关于通道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调整优化提升现有监管资源,打造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稳步推进了组建内蒙古航空公司、建设呼准鄂铁路等重大项目。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实现科学发展开展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课题研究,就目前所出资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十二五”企业技术创新工作重点任务和政策建议。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探索将重大科技成果和成果应用与转化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开展调查研究,发挥监管职能,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解决企业难点问题,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了内蒙古厂办大集体企业享受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试点政策和关于加强自治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两项建议,作为自治区参加全国“两会”的建议和议案向国家层面进行了反映。针对国电蒙能投公司运营中出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支持企业尽快摆脱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国资委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向自治区政府、国电集团及自治区有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同时,就落实蒙能投公司上网标杆电价、发展风电等绿色清洁能源、新建扩建发电项目纳入有关盟市发展规划等问题积极向自治区政府和有关盟市、部门进行了协调。为进一步推动区直大企业与盟市加强经济协作,发挥国有大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国资委领导带领出资监管企业负责同志赴东西部各有关盟市调研,就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区直企业和地方经济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对接。

    【国有企业改革】调整重组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方向,继续引入战略合作者,增强企业的发展实力。指导和推动电力集团公司对乌兰水泥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重组时遗留的华宁热电公司寻求战略投资者。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厂网分开的要求,调整了电力集团所持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公司股权。为完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组建内蒙古产权交易所,达成了初步意向,制订了组建方案。鼓励和推动电力集团、森工集团等出资企业“走出去”整合资源,面向俄罗斯、蒙古国开拓业务。积极处理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由包钢集团公司受让原内蒙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属天津金马宾馆,并成为包钢集团公司在天津的重要贸易平台。抓好劣势企业包头铜厂的退出工作。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将划拨用地改性变现,有效解决了破产成本问题,促进了职工妥善安置和债权人权益保障。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继续推进在2008年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并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11年,进一步扩大了实施范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指导森工集团、盐业公司、新城宾馆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框架。为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科学化,举办了两期“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党建高级研讨班”,对国资委独资和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参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训,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司局和党中央企业负责人,系统讲授了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对推进出资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

    主辅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参照国家实施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做法,在调研的基础上,指导电力集团制定了主辅分离方案。同时,稳步推进电力集团对多经企业进行改革,理顺产权关系,促进多经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研究提出了内蒙古电力企业主辅分离、改制重组、创新发展的初步意见,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培育自治区电力及相关行业龙头企业。

    厂办大集体改革和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两项工作全面推开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牵头对全区厂办大集体和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测算,并赴吉林、黑龙江等试点省份学习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了自治区开展这两项工作方案,分别成立了由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和分管副主席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两项工作按计划进度积极稳妥地在全区推开。

    【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结合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完善了法规体系。新制定和出台了21项国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开展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和中介机构选聘工作,促进了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风险防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稳步推进规范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和预算建议草案编报等基础工作,并积极向预算主管部门汇报协调,提出国有资本收益重点支出方向建议,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加强了自治区本级投入到各类企业国家资本金的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向自治区政府提交了自治区投入经营性项目国家资本金由国资运营公司管理的方案,落实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推进了国资监管体系建设。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盟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开展指导监督工作,推动各盟市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盟市、旗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式相关问题的研究,提出了自治区实行本级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初步方案。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财务动态监测、绩效评价、统计分析、内部审计等制度,出资人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企业总会计师向国资委述职制度,在促进企业总会计师依法行权履职、加强企业财务基础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得到深化制订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指导意见》,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入分配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竞争力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大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的监督,开展调研督查和专项审计,对个别企业擅自动用节余工资超发工资、自行确定领导人员年薪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纠正处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在部分企业稳妥推进了公务用车改革。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指导企业规范、稳妥实施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制度,促进了企业薪酬福利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开展产权管理各项工作推进产权管理基础制度建设,新出台了《出资企业实物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强化产权交易监管,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就开展产权交易经纪会员认证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2010年开展全区国有产权交易监督检查情况,会同六部门形成联合监督检查报告,由自治区政府转发各盟市政府。坚持和完善“两库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展了资产评估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法规范开展了华宸信托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抽水蓄能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等重要国有产权变动相关工作。加强产权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全区产权管理业务培训会议,促进了各盟市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业务水平的提高。

    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转变监督方式,优化监督流程,探索和建立当期监督检查的有效运行机制。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注重强化对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

    业绩考核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考核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要求与创新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质量相结合,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完成了对监管企业负责人2010年度经营业绩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考核工作。国资委领导分别带队向各企业领导班子面对面反馈了考核结果,指出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制定企业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强化指标约束和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加强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实施全员业绩考核,确保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层层落实。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建立价值导向的决策管理体系,提升价值创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考核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新办法完善了“两个机制”,即完善分类考核机制,完善目标值确定机制;强化了“三个引导”作用,即引导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层层落实。通过修订考核办法,力求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导监管企业提高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创先争优 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将“创先争优”工作融入日常监管,创新形式,突出企业特色。采取系统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和国资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领导点评与专项述职相结合,选树典型与党性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做到统筹安排、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了国资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了企业党委书记向国资委党委述职,有效促进了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提高了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召开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国企党建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国企党建方向,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集中展示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成果。召开全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会,对国资系统“四好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以表彰先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规范程序,组织召开了国资委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国资委系统出席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充分保障了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选举权利。

    【领导班子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继续推进企业“四好”班子创建活动,着力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结合对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及时开展对企业负责人的调整、选配工作,有计划地推进系统内干部交流。

    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努力提升企业人才工作水平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研究制定了人才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考核,落实责任,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结构调整、产品优化升级的需求,指导企业引进了一批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全年引进目标。在坚持引进的同时,不断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按照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与相关培训机构举办了系列培训活动,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培训培养,着力改善企业各类人才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各类人才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认真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国有企业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和督查,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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