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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食品药品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郝  富(4月任职)
        副  局  长:于庆华         
        纪 检组 长:白玉山         
        副  局  长:曹殿云         
                   罗黔英(女)     
                   格日勒图(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栾亚利(女)     
        【概况】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人员872人,占总编制数的82.1%。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100%,具有药学、医学、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人员占相应编制数的68%。
        【机构改革】2004年5月16日在原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增设食品安全处,增加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职能。至2004年9月底,各盟市、旗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也相应更名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职能,增设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初步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上下三级对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情况】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盖文山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郝富为副组长,由卫生、工商、质监等18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内蒙古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举报与查处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工作制度。各盟市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或“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结合全区实际制定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对12个盟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席办公会议,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协调和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切实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2004年,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企业173187家次。查处违法行为9222起,涉及货值金额1317.4万元,立案查处1953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265家、经营单位1319家,无营业执照生产单位707家、经营单位2003家,吊销卫生许可证195家、吊销营业执照74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店654家,无营业执照餐饮店671家。
        【“食品放心工程”开展情况】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和督查力度。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以“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药品“两网”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到打假维权活动之中,共同创造良好的药品流通环境。至2004年底,全区从各地聘请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5066名,形成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政策允许并能够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牧区零售药店的开办条件;鼓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网点向农村牧区延伸或配送药品;结合GSP认证,鼓励城镇的药品零售药店向农村牧区转移;结合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鼓励乡镇卫生院为卫生室代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或在偏远农村牧区设置OTC药柜,实现农村牧区药品配送主体的多元化、配送环节的简捷化,配送渠道的市场化,有效降低配送成本,间接达到降低药价的目的,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畅通农村牧区药品流通的主渠道,遏制假劣药品的流入,逐步建立起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络。至2004年底,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赤峰市、巴彦淖尔盟、兴安盟等5个盟市基本达到乡乡有药品供应网点,全区1219个乡镇中,已有1013个乡镇设有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83.1%。
        【GMP认证】至200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有药品生产企业88家,按照国家要求2004年应通过认证的企业65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50家企业的GMP认证工作任务,对12家放弃认证的企业限期停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实现停产过程的平稳过渡。
        【GSP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通辽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4个GSP认证工作站,采取分区受理,统一安排现场检查的方法,至2004年11月底,提前完成申报的115家药品批发企业、38家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1755家旗县及旗县以上单体零售药店的GSP认证工作任务。
        【药品市场秩序整治】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城镇药品市场逐步净化的基础上,监督关口逐步向广大农村牧区转移,全面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开展打击制售假劣中(蒙、藏)药、疫苗、精神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防治“非典”药品、抗菌药物等10余项专项检查。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查处赤峰市两起跨地区重大违法销售假药案、呼和浩特市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的销售假药“复方半边莲注射液”案、赤峰维康生化制药厂生产销售劣药案、巴盟五原县塔尔湖诚信大药房违法经营假劣药案、通辽市中医院非法配置制剂案、集宁市医院销售劣药案及呼和浩特市销售假药“中华英雄”案等一大批大要案件。2004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218人次,执法车辆18694台次,立案5915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6起,结案5580起,结案率94.3%;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96万元,罚没款65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504户。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案件6件,其他省市区要求协查案件310件。
        【药品监督抽验工作】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在监督检查中进行药品抽验的改革,其中50%的检品抽样与检验分离;积极在农村牧区推广应用药品快速鉴别技术,在22个旗县开展农村牧区用药状况评价性抽验。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普遍提高抽样的针对性和靶向性,特别是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样上靶向性,特别是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样上靶向性进一步增强。全区共完成检品9488批次,其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品2703件,检出不合格品1289件,占抽检品的47.5%;完成其它药品和制剂检品6785批次,检出不合格品531批次,占抽检品的7.8%。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审批区内药品广告262份、医疗器械广告7份,审核备案区外药品广告452份、医疗器械广告67份。加大对各盟市重点媒体刊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抽查监督力度,发现伪造《药品广告审查表》52份,从中查出“中华英雄”等假药8个品种。移送工商管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723起,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2起。向违法发布广告的媒体发出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告知书45份,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11期。
        【药品、医疗器械注册】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共完成初审上报各类新药56个品种,其中,化学药品24个,新生物制品1个,中药24个,蒙药7个;完成513个品种补充申请的初审、备案工作,完成初审上报已有国家药品标准品种44个;共受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11个,受理审查医疗器械注册产品9个,注册二类医疗器械产品7个,较好地完成中药品种保护初审上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等工作。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2004年底,全区有33家企业与区内外优势企业联合或被兼并,引进改造资金10多亿元,引进部分新品种和先进管理模式,使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得到改造。
        【信息化建设】2004年,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的决定》精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与海虹医药控股公司合作共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至200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业务网、办公业务资源网、互联网和综合门户网站均已建成,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5个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办公业务网和互联网均已开通并投入使用,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已建成并使用。

        (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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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药品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郝  富(4月任职)
        副  局  长:于庆华         
        纪 检组 长:白玉山         
        副  局  长:曹殿云         
                   罗黔英(女)     
                   格日勒图(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栾亚利(女)     
        【概况】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人员872人,占总编制数的82.1%。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100%,具有药学、医学、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人员占相应编制数的68%。
        【机构改革】2004年5月16日在原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增设食品安全处,增加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职能。至2004年9月底,各盟市、旗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也相应更名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职能,增设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初步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上下三级对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情况】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盖文山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郝富为副组长,由卫生、工商、质监等18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内蒙古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举报与查处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工作制度。各盟市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或“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结合全区实际制定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对12个盟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席办公会议,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协调和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切实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2004年,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企业173187家次。查处违法行为9222起,涉及货值金额1317.4万元,立案查处1953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265家、经营单位1319家,无营业执照生产单位707家、经营单位2003家,吊销卫生许可证195家、吊销营业执照74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店654家,无营业执照餐饮店671家。
        【“食品放心工程”开展情况】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和督查力度。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以“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药品“两网”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到打假维权活动之中,共同创造良好的药品流通环境。至2004年底,全区从各地聘请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5066名,形成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政策允许并能够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牧区零售药店的开办条件;鼓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网点向农村牧区延伸或配送药品;结合GSP认证,鼓励城镇的药品零售药店向农村牧区转移;结合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鼓励乡镇卫生院为卫生室代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或在偏远农村牧区设置OTC药柜,实现农村牧区药品配送主体的多元化、配送环节的简捷化,配送渠道的市场化,有效降低配送成本,间接达到降低药价的目的,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畅通农村牧区药品流通的主渠道,遏制假劣药品的流入,逐步建立起农村牧区药品供应网络。至2004年底,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赤峰市、巴彦淖尔盟、兴安盟等5个盟市基本达到乡乡有药品供应网点,全区1219个乡镇中,已有1013个乡镇设有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83.1%。
        【GMP认证】至200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有药品生产企业88家,按照国家要求2004年应通过认证的企业65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50家企业的GMP认证工作任务,对12家放弃认证的企业限期停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实现停产过程的平稳过渡。
        【GSP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通辽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4个GSP认证工作站,采取分区受理,统一安排现场检查的方法,至2004年11月底,提前完成申报的115家药品批发企业、38家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1755家旗县及旗县以上单体零售药店的GSP认证工作任务。
        【药品市场秩序整治】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城镇药品市场逐步净化的基础上,监督关口逐步向广大农村牧区转移,全面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开展打击制售假劣中(蒙、藏)药、疫苗、精神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防治“非典”药品、抗菌药物等10余项专项检查。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查处赤峰市两起跨地区重大违法销售假药案、呼和浩特市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的销售假药“复方半边莲注射液”案、赤峰维康生化制药厂生产销售劣药案、巴盟五原县塔尔湖诚信大药房违法经营假劣药案、通辽市中医院非法配置制剂案、集宁市医院销售劣药案及呼和浩特市销售假药“中华英雄”案等一大批大要案件。2004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218人次,执法车辆18694台次,立案5915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6起,结案5580起,结案率94.3%;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96万元,罚没款65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504户。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案件6件,其他省市区要求协查案件310件。
        【药品监督抽验工作】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在监督检查中进行药品抽验的改革,其中50%的检品抽样与检验分离;积极在农村牧区推广应用药品快速鉴别技术,在22个旗县开展农村牧区用药状况评价性抽验。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普遍提高抽样的针对性和靶向性,特别是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样上靶向性,特别是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样上靶向性进一步增强。全区共完成检品9488批次,其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品2703件,检出不合格品1289件,占抽检品的47.5%;完成其它药品和制剂检品6785批次,检出不合格品531批次,占抽检品的7.8%。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审批区内药品广告262份、医疗器械广告7份,审核备案区外药品广告452份、医疗器械广告67份。加大对各盟市重点媒体刊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抽查监督力度,发现伪造《药品广告审查表》52份,从中查出“中华英雄”等假药8个品种。移送工商管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723起,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2起。向违法发布广告的媒体发出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告知书45份,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11期。
        【药品、医疗器械注册】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共完成初审上报各类新药56个品种,其中,化学药品24个,新生物制品1个,中药24个,蒙药7个;完成513个品种补充申请的初审、备案工作,完成初审上报已有国家药品标准品种44个;共受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11个,受理审查医疗器械注册产品9个,注册二类医疗器械产品7个,较好地完成中药品种保护初审上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等工作。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2004年底,全区有33家企业与区内外优势企业联合或被兼并,引进改造资金10多亿元,引进部分新品种和先进管理模式,使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得到改造。
        【信息化建设】2004年,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的决定》精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与海虹医药控股公司合作共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至200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业务网、办公业务资源网、互联网和综合门户网站均已建成,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5个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办公业务网和互联网均已开通并投入使用,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已建成并使用。

        (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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